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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社區(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防止在工程建設及資產資源處置過程中出現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工程建設、承包規范有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標范圍及規定
(一)招標范圍
1、工程建設項目(投資額3000元以上):包括房屋、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教育、文化、水電等公用事業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
2、價值3000元以上的社區(村)集體固定資產購建、經營、處置項目。
3、社區(村)集體林木、“四荒”、水面等自然資源的承包經營項目。
4、社區(村)集體價值3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設備等采購項目。
(二)招標規定
1、凡是投資額在3000元以上的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到各有關經濟園區、鄉鎮(街道)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中心(以下簡稱招投標中心)公開招標。投資額在3000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由社區(村)自行組織招投標,報招投標中心備案。
2、對實施招投標的項目,項目經營方式、經營目標等必須經社區居民(村民)會議或社區居民(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形成具有參會人員簽字的書面會議紀要,填寫《招投標項目申報表》,報鄉鎮經管站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項目招標。
二、招投標組織管理
各經濟園區、鄉鎮(街道)成立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中心,具體負責社區(村)招投標日常管理監督工作。
(一)招投標中心職責
1、收集、統計、分析和社區(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信息;
2、審核社區(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標方案和民主決策會議紀要,審查投標單位資格;
3、組織、參與、監督社區(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活動,負責招投標活動場所的安全和服務保障工作;
4、監督項目交易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5、調解招投標活動糾紛;
6、管理社區(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檔案;
7、處理社區(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的其他事務。
(二)項目申報單位(社區<村>集體經濟組織)職責
1、提出招投標申報項目,并履行民主決策審批手續;
2、參與實施招投標工作;
3、對招投標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4、按照招投標合同約定方式,向有關經濟園區、鄉鎮(街道)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申請收款、付款。
5、履行招投標中心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招投標方式
(一)公開招標;
(二)邀請招標;
(三)競爭性談判。
四、招投標工作程序
(一)項目申報。社區(村)集體(招標方)根據實際需要,由村支部和村委會負責編制招投標項目實施方案,具體包括項目名稱、概況、實施要求、標準等內容。項目實施方案經社區居民(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通過后,形成書面會議紀要,并填寫《招投標項目申報表》,報鄉鎮經管站審批。
(二)招標公告。招投標項目經鄉鎮經管站審批同意后,招投標中心與村委會簽訂委托協議,共同制定招標文件,組織評標委員會,招標公告。評標委員會一般5人左右,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相關專業人員等組成。招標公告要在招投標中心公示欄和本村村務公開欄同步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3天。同時,也可根據需要采取會議、廣播、電視、報紙等方式。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向3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的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
(三)投標受理。有投標意向的單位或個人在規定時間內到招投標中心報名,經審查符合投標人條件的,交納投標押金,填寫《投標人員登記表》。投標報名截止日與招標公告之日間隔不少于10天,符合條件的投標人不得少于3人。
(四)舉行招投標會議。招標方代表、所有投標人和評標委員會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舉行招投標會議。會議由招投標中心派人主持。招投標時,可以現場公開競標,也可以由投標人填寫標書現場開標。最后由評標委員會研究確定中標人,當場宣布,招標方與中標人簽訂書面合同。如無人中標,應重新組織招投標工作。
(五)履行合同。招投標成功后,招標方與中標人必須按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招投標中心要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屬于發包租賃拍賣項目的,招投標中心填制收款通知書,由服務中心收款,納入招標方村級代管資金管理;屬于用品采購、資產與工程建設項目的,根據合同約定和項目驗收情況,招投標中心填制付款通知書,由招標方持付款通知書到中心申提資金,并將款項撥付中標人。
(六)資料歸檔。對于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活動所涉及的經濟行為,必須簽訂規范的書面合同。招投標中心負責對所有招投標事項有關文件、合同等資料及時整理存檔,妥善保管。
五、督導檢查
(一)鄉鎮(街道)經管站要根據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臺賬和各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實際情況,及時編制和修訂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工作計劃,指導招投標中心及各村根據計劃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并檢查計劃執行情況。
(二)鄉鎮(街道)紀委負責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三)市經管局負責對全市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招投標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對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單位或個人,由市經管局會同市紀檢監察部門根據《市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監督工作責任追究辦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