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有關高溫中暑件應對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證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處置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以下簡稱高溫中暑事件)指導和規范高溫中暑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平安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衛生部中國氣象局高溫中暑事件衛生應急預案》省衛生廳省氣象局高溫中暑事件衛生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預防為主。預防為主,增強防范高溫中暑事件的意識,切實做好人員、技術、物資等應急貯藏工作,積極開展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和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演講、預測和預警,認真落實各項預防和醫療救治等衛生應急措施。
1.3.2部門聯動。一旦發現高溫中暑氣象條件或高溫中暑事件的苗頭,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高溫中暑事件預警信息和防控工作建議。根據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同相關部門,迅速響應,做好轄區內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預警、醫療救治和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1.3.3加強管理。根據外地的實際工作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高溫中暑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高溫中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規范,加強相關培訓等工作,確保及時、規范、有序地處置高溫中暑事件。
1.3.4依靠科技。鼓勵開展相關領域內的科學研究,提高高溫中暑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健康知識宣傳,強化社會公眾的防范意識,提高社會公眾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1.4適用范圍
并直接導致社會公眾身體健康明顯受損,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由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其他以高溫氣象條件為直接誘因。甚至危及社會公眾生命平安的公共衛生事件,可參照本預案組織實施相關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處置全市高溫中暑事件。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
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各區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定高溫中暑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外地區高溫中暑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2.2高溫中暑事件處置技術指導小組及職責
以及有關醫療機構專家組成的高溫中暑事件醫療救治專家指導小組、預防控制專家指導小組、檢測技術專家指導小組和病例診斷專家小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是高溫中暑事件應急處置的專業技術機構。市衛生局成立由市職業病防治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監督所。為處置高溫中暑事件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2.2.1醫療救治專家指導小組:主要由急診科、內科、ICU污染(感染)科、兒科等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制定診療方案;組織、協調開展病人的救治工作。
2.2.2預防控制專家指導小組:由流行病學、健康教育、法學、社會學等專業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制定高溫中暑預防健康教育、監測、流行病學調查方案;對高溫中暑事件處置進行指導。
2.2.3檢測技術專家指導小組:由衛生檢驗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指導樣品的采集、運送、檢測及結果的判定。
2.2.4病例診斷專家小組:由醫療救護、流行病學、檢驗等方面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高溫中暑病例的診斷。
2.3衛生部門職責
2.3.1衛生行政部門職責
統一調配全市衛生資源對高溫中暑事件進行應急控制;對各區高溫中暑防控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并提供技術支持;組織開展高溫中暑防治專業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擬定應急防控物資貯藏規范,1市衛生局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指導和協助相關部門開展高溫中暑知識培訓;負責對高溫中暑事件做出評估。各區衛生行政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開展相關工作。
建立部門之間信息溝通、聯絡和協作制度,2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強與氣象、安監、勞動保證、民政、農業、工業、商務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形成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機制。
2.3.2醫療衛生單位職責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責
①市職業病防治院負責制訂全市高溫中暑應急處置方案;評估和預測全市高溫中暑事件;參與并指導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及高溫中暑事件處置。開展實驗室檢測工作;開展大眾預防高溫中暑健康教育宣傳等工作。
②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做好高溫中暑導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健康教育宣傳等相關工作。
③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外地區高溫中暑預防控制、監測和上報工作。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開展專業人員培訓和健康教育。對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發展、控制過程進行首次演講、進程演講和結案報告;開展大眾預防高溫中暑健康教育宣傳等工作。
2醫療機構職責
①根據氣象部門的預警級別。抽調一定專業人員并提供一定數量的床位,以便有效應對高溫中暑事件發生。
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各類醫療機構負責高溫中暑病例診斷、治療、轉運和演講等工作。
③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診所、衛生所、醫務室、護理站和村衛生室以及其它各類醫療機構負責及時演講發現的高溫中暑病人。
3衛生監督機構職責
負責依法開展對本轄區醫療衛生機構的高溫中暑事件監測、演講、預防控制及醫療救治等工作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高溫中暑事件分級與預警分級
3.1高溫中暑事件分級
將高溫中暑事件劃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發生高溫中暑事件,依據氣象條件、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其發展趨勢。達不到Ⅳ級標準的原則上不列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范疇。
3.1.1一般高溫中暑事件(Ⅳ級)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區演講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124小時內。無中暑死亡病例發生;
2同1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筑工地、學校、車間等集體單位出現中暑患者20人至49人。
3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3.1.2較大高溫中暑事件(Ⅲ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區演講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124小時內。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發生;
2同1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筑工地、學校、車間等集體單位出現中暑患者50人至99人。
3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3.1.3重大高溫中暑事件(Ⅱ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區演講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124小時內。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發生;
2同1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筑工地、學校、車間等集體單位出現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
3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3.1.4特別重大高溫中暑事件(Ⅰ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個區演講中暑患者300人以上,124小時內。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發生;
2同1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筑工地、學校、車間等集體單位出現中暑患者150人以上。
3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3.2預警分級
依據高溫氣象條件、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以及未來發展趨勢將預警分為四級。
3.2.1四級預警(藍色預警)
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可能發生中暑”以上,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Ⅳ級。高溫天氣還有繼續或加重趨勢的
3.2.2三級預警(黃色預警)
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較易發生中暑”以上,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Ⅲ級。高溫天氣還有繼續或加重趨勢的
3.2.3二級預警(橙色預警)
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易發生中暑”以上,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Ⅱ級。高溫天氣還有繼續或加重趨勢的
3.2.4一級預警(紅色預警)
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極易發生中暑”高溫天氣還有繼續或加重趨勢的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Ⅰ級。
4.監測和報告
4.1監測和演講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1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包括鄉村醫生和個體開業醫生)
2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
3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
包括村委會、社區、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密切相關的單位及其執行職務的工作人員。4其他有關單位。
4.2監測和報告程序
4.2.1監測
1高溫中暑事件演講實行屬地管理。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啟動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演講工作;每年9月30日終止事件的監測、演講工作或每年以當地室外最高溫度連續兩天達36度啟動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演講工作;當地室外最高溫度連續一周低于36度終止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演講工作。
2各區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外地區高溫氣象條件的實際。
4.2.2演講順序
1各責任監測單位啟動高溫中暑監測演講順序。高溫中暑監測演講順序啟動后。由責任演講單位在當日向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演講,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絡直報系統報告。
2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匯總轄區內前24小時演講的高溫中暑病例總數。對符合高溫中暑事件的要立即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后,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絡直報系統以歸并的方式作為高溫中暑事件上報,并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通報同級氣象行政主管部門。
5.信息制作
5.1權限
二級預警由事發地市衛生局和氣象局聯合,三、四級預警由事發區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氣象部門。一級預警由省衛生廳和省氣象局聯合。
5.2內容
并可根據情況高溫中暑事件的基本情況、政府有關部門防暑降溫措施和需要的其它相關信息。預警信息的主要內容包括:預警等級、高溫天氣趨勢預報、公眾防暑知識等。
5.3制作順序
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商氣象部門,衛生部門發現一般及以上級別高溫中暑事件、氣象部門發現符合四級及以上高溫預警天氣情況時。共同制作高溫中暑氣象預報、預警及提示信息,報經當地政府批準后,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或新聞會等形式高溫預警信息,并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部門備案。
6.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事發地的區衛生行政部門應立即組織對事件的性質、可能危害水平進行評估,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后。并報市衛生局應急辦公室(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根據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科學分析判斷,依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順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6.2應急響應措施
分別采取以下響應措施:根據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
6.2.1四級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四級預警涉及的區衛生行政部門聯合氣象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高溫天氣監測和會商。
2做好中暑防治應急準備工作;
3做好中暑病人的收治工作;
4啟動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工作。
6.2.2三級預警響應措施
做好以下工作:四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
1積極救治中暑病人。
2啟動衛生、氣象、救災、民政、勞動保證、教育、工會、通訊與信息保證部門信息互通工作;
3啟動對建筑工地等夏季露天作業或高溫作業場所開展主動監測。
4應由部門或單位的要求。
6.2.3二級預警響應措施
市衛生局聯合氣象局直接參與或積極指導、督促、支持二級預警及區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氣象部門等開展以下工作:三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
1預警區實行中暑病例日報告和零病例演講制度。
2組織加密氣象觀測。及時高溫中暑預警及相關信息;
3預警區衛生部門積極會同勞動保證、安監等部門。開展聯合防暑降溫工作專項監督檢查;
4進一步加大宣傳防暑降溫知識的力度。
6.2.4一級預警響應措施
各相關部門在二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組織開展以下工作:省政府統一領導下和衛生部、中國氣象局的指導下。
1主動接受上級氣象部門對事件發生地或可能發生地的天氣預報、預測技術和產品的加強指導。
2省衛生、氣象、勞動保證、安監等部門派出專家到事發地指導中暑病人救治和防暑降溫工作;
3全省范圍內開展聯合防暑降溫工作專項監督檢查;
4進一步開展防暑降溫健康教育工作。
6.3應急響應終止
其終止主要參考依據為: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地的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繼續3天低于預警所需等級以下,應急響應終止由其相應的啟動機構決定。預計未來3天最高氣溫低于預警等級,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發中暑病例數明顯下降時,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7.善后處置
7.1后期評估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對高溫中暑事件處置情況進行評估,高溫中暑事件處置結束后。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愈后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演講上報本級政府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及氣象部門。
7.2激勵機制
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對參與高溫中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顯著成果的單位及個人進行懲辦和獎勵。
7.3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調度、未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建立應急處置工作責任追究制。執行本預案時。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8.保證措施
8.1組織保證
衛生部門要與氣象、救災、民政、勞動保證、教育、通訊與信息保證等部門建立和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建立溝通聯系渠道,加強信息交流,積極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做到快速響應、科學處置,共同應對高溫中暑事件。
8.2物資和經費保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高溫中暑防控藥品和器械等物資貯藏工作;積極爭取工作經費列入當地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8.3技術保證
不時完善監測預警和評估系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科研和技術創新及技術培訓工作。
8.4加強監督檢查
督查應急預案制定、業務培訓、技術演練、監測、演講和醫療救治情況等措施落實情況,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開展對高溫中暑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玩忽職守的人員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