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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省勞動保障事業發展要以“*”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會議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理念,嚴格按照*省政府頒布的《*省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的部署和提出的計劃目標,以人民群眾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為核心,重點解決勞動保障領域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加快健全城鄉勞動者就業和城鄉社會保障體制,全面構建多層次職業培訓體系和新型勞動關系調整機制,推動勞動保障事業科學、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一、主要計劃目標
*年我省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主要計劃目標是:
(一)建立健全城鄉勞動者統一的就業體制,優化就業結構,全面促進就業再就業,擴大就業容量,保持就業局勢的持續穩定。城鎮新增就業120萬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60萬人,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再就業3萬人,轉移農村勞動力8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以內。
(二)構建多層次的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體系,強化職業技能培訓,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能水平。組織開展創業培訓4萬人,新培養技師和高級技師2萬人,技工學校在校生人數達到48萬以上。
(三)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制,健全社會保險制度,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增強社會保險基金保障能力,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質量。城鎮參加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人數分別達到2340萬人、2130萬人、1380萬人、2200萬人和750萬人,企業退休人員社區管理服務率達60%。
(四)構建新型勞動關系調整機制,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5%。深化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使勞動者工資水平隨經濟發展穩步提高。全省在崗職工年人平工資增長12%以上。強化勞動爭議仲裁處理,勞動爭議結案率達到95%。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完善城鄉并重就業政策,全面促進就業再就業工作。
1.完善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健全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法規體系,形成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認真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力爭出臺《*省就業促進條例》。進一步完善和實施各項積極的就業政策,建立覆蓋城鄉的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建立標準化和規范化的就業援助工作流程,加大就業幫扶力度,大力實施“三年30萬”城鄉就業援助工程,開展再就業援助月、崗位技能對接、春風行動和大中專技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專項活動,著力幫助城鎮“零就業家庭”、農村貧困家庭等困難群體實現就業。建立健全促進就業目標責任考核和表彰激勵機制,推動各級政府進一步落實就業工作責任,將促進就業再就業納入政府宏觀調控目標體系。探索建立充分就業指標體系,研究建立經濟與就業協調發展的分析、評估和決策系統,進一步強化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協調發展的機制。
2.大力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加快建立完善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機制,完善覆蓋城鄉勞動者的統一的就業和失業管理等各項政策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全面推行城鄉、省內外勞動者統一的《*省就業失業手冊》,確保持有手冊的勞動者都能享受同等的公共就業服務和各項就業扶持政策。深入實施農村百萬青年技能培訓工程,建立與農村勞動力培訓為一體的信息化管理體系,加快農村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進一步組織做好勞務合作工作,加快完善勞務合作機制,推動落實泛珠各項勞務合作和“山洽會”協議,加強勞動力培訓輸出基地化運作,加快建立完善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網絡,以及覆蓋泛珠三角區域的信息網絡,構建全省聯網的遠程見工系統,強化地區間的勞務合作交流。抓緊建設省泛珠三角人力資源合作交流中心項目。
3.提高公共就業管理服務質量。完善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貫徹推行《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功能手冊》,組織實施就業服務“新三化”建設第二個“三年規劃”。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推行公共就業服務績效掛鉤機制,推動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完善和提升綜合服務場所功能,加快村(居)勞動保障服務站建設步伐,推動全省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和“六好”平安和諧社區建設,全面提高公共就業管理服務的質量。加快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健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完善人力資源供求信息和工資指導價位制度,為城鄉勞動力提供優質的公共就業服務。
4.建立失業調控工作體系。建立失業預測預警機制,構建失業調控支持系統和應急保障管理系統,對失業狀況進行實時監測,進一步發揮失業預警宏觀調控作用。
(二)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事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
1.加快技工教育和職業培訓事業發展。加快技工教育能力建設,繼續加強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技工學校建設,在珠三角重點新辦一批技工學校。鼓勵和支持技工學校提高辦學層次,大力推進世行貸款項目,擴大技校招生和在校生規模。深入實施“三名工程”,加強師資培訓基地建設,培養“一體化”師資隊伍,確保教學質量與規模擴大同步協調。繼續實施智力扶貧工程,資助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免費就讀技工學校。完善培訓促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機制,建立就業導向評價制度,在全省國家重點以上技工學校和重點職業培訓機構推行。加快建立公共職業培訓體系,建立職業培訓信息預測預警機制,加快覆蓋城鄉遠程職業培訓網絡建設。大力發展政府主導的公益性、示范性的職業培訓機構,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舉辦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深入實施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富民工程等培訓工程,提高勞動者的就業技能和創業能力,促進就業和再就業。
2.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切實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的基礎能力建設,建設3-5個省級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和10個企業(行業)或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完善覆蓋城鄉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深入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和新技師培養帶動計劃,擴大高技能人才總量規模。以深化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改革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機制,鼓勵政府和企業建立高技能人才崗位津貼制度。進一步完善職業技能鑒定體系,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加強職業資格證書質量監管,建立職業技能鑒定督導制度。著力推進“接軌行動”,充分發揮技能鑒定和職業資格證書在培訓就業中的積極推動作用。加快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建設。
(三)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
1.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堅持以非公有制企業和城鎮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充分利用《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為契機,不斷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把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特別是要求最迫切的城鄉困難群體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社?;鹫骼U機制,采取社保登記與工商年檢建立聯動機制、開設社保專門服務窗口等辦法,進一步強化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提高征收率。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稽核,大幅度清理歷史欠費,改善各級社保基金收支狀況。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加大財政投入,提高社會保險基金保障能力,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2.完善養老保險制度。深入落實省政府〔*〕96號文的各項改革措施,完成視同繳費帳戶建賬工作,完成修訂《*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提高養老保險法制化水平。進一步推動做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工作,規范和完善養老保險市級統籌,大力推進省級統籌。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實現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合理增長。研究解決早期離開國有、縣以上集體企業人員養老保險和困難企業養老保險費欠費補繳等歷史遺留問題。繼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制定全省地方養老保險試行辦法,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3.健全醫療保險制度。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在檢查評估和總結第一批試點城市經驗的基礎上,推動更多城市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省基本醫療保險條例》。切實解決困難企業職工、華僑農場歸難僑職工和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等問題,進一步推動所有農民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加強醫療保險管理,完善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辦法和費用結算辦法,提高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
4.深化失業保險制度改革。繼續做好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工作,增強失業保險基金在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等方面的使用效能,發揮失業保險促進再就業的作用。加快推進失業保險市級統籌,確保待遇發放。
5.推進工傷保險工作。深入開展“平安計劃”,對建筑等行業進行重點專項檢查,進一步擴大工傷保險的覆蓋面。健全工傷康復體系,強化工傷管理服務,推進省工傷康復中心項目建設,有效推進工傷預防、醫療康復和職業康復等工作。
6.加快生育保險制度建設。出臺《*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加快推進生育保險工作。
7.全面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以收繳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過渡戶為重點,實現被征地農民的即征即保,確保征地補償費和政府國有土地權出讓收入優先用于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障安排。出臺《*省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成員養老保險辦法》。開創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模式,選擇部分縣區開展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建立融合農村各類人員的全省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8.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進一步健全社?;鸨O管體系,建立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運行評估制度,強化社會保險費征繳情況專項檢查,嚴肅處理冒領欺詐社?;鸬冗`規行為。進一步發揮監委會的監督協調和指導作用,全方位推動社?;鸨O督工作的開展。
9.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加強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體系建設,制定出臺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定,將社會化管理服務資金納入制度性保障,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質量。
10.加強社保經辦機構經辦服務能力建設。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經費保障和人員編制調節機制,保證各項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順利實施。大力推行并完善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業務管理規程。推進全省社會保險大集中系統和容災系統建設,實現全省社會保險信息的高度共享。
(四)構建新型勞動關系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工資收入水平。
1.加大勞動關系調整力度。健全勞動關系制度體系,貫徹實施《勞動合同法》,加強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起草《*省勞動合同條例》和配套政策。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進一步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大力推行公示辦法,切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以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為重點,積極推進集體合同工作。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會同工會、企業聯合會共同推動縣區一級建立三方機制。大力促進基層勞動關系協調組織建設,建立勞動保障協理員制度。規范和理順改制企業的勞動關系,妥善處理職工的分流安置。大力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活動。
2.深化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進一步建立完善企業工資宏觀調控機制,建立完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強對壟斷行業的監控,縮小地區間、行業間的工資收入差距,通過深入實施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行業人工成本預測預警等,引導企業建立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啟動工資倍增計劃、工資集體協商三年行動計劃、最低工資調整計劃,逐步地提高勞動者的工資收入水平,推動實現全省已組建工會的大中型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制率達到35%。全面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探索建立新型工資增長決定機制。進一步加強勞動標準建設,出臺《*省企業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管理辦法》,維護職工的休息休假等合法勞動權益。
3.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完善勞動保障監察法規制度,修訂《*省勞動監察條例》,制定出臺《*省勞動保障監察日常巡視檢查若干規定》和《*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督查辦法》。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逐步規范和加強日常巡視檢查工作,繼續實施用人單位分類監控和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以貫徹《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為重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勞動保障執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各類侵犯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行為。完善基層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網絡建設,提高執法效能。
4.加大勞動爭議處理力度。積極應對實施《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出現的新情況,充分發揮勞動爭議仲裁調整勞動關系的導向功能,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預防、疏導、化解和及時妥善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抓緊勞動爭議仲裁立法,改革完善勞動爭議仲裁體制。加快勞動仲裁信息化建設,實現庭審層級遠程監控。
5.加強勞動保障信訪維穩工作。拓寬完善信訪和舉報投訴渠道,充分發揮勞動保障12333熱線的重要作用。建立信訪、勞動監察、社?;槁搫訖C制,健全舉報投訴案件受理、轉辦、協辦、催辦制度。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有效遏制“三訪”上升勢頭,維護社會穩定。
(五)建立健全農民工管理服務體系,維護農民工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加快完善各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工作人員與設施并落實經費。完善農民工管理服務、促進農民工穩定轉移就業和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機制,為農民工提供培訓、就業、維權服務,統籌解決農民工的實際問題。加快“百萬工程”綜合服務基地建設,將培訓重點對象從農村貧困戶勞動力擴大到失地農民、庫區移民、轉業轉產漁民、災區勞動力和新成長勞動力,突出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在崗培訓,提高農民工技能水平。加強勞動保障維權,切實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促進農民工工資合理化增長,嚴肅查處各類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加快完善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辦法,繼續深入實施農民工工傷保險“平安計劃”和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切實解決好農民工最緊迫的社會保障問題。
(六)加強勞動保障基礎建設,強化勞動保障支撐能力。
一是加強勞動保障法制建設。加快《*省就業促進條例》、《*省勞動爭議仲裁條例》、《*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等法規的立法進程,抓緊修訂《*省養老保險條例》。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推進勞動保障依法行政。二是強化勞動保障能力建設。深入推動勞動保障“五個一”工程建設,完善勞動保障綜合服務大樓、技工學校、勞動保障事務所、人力資源市場、勞動保障信息網等建設。加快“百萬農村青年技能培訓基地”和“*省工傷康復中心”等重點建設項目的籌建和建設。加快推廣完善全省統一的業務管理系統,推行社會保障卡,開展“金保工程”二期建設,加強信息化成果應用,推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辦理,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功能。三是加強勞動保障隊伍建設。完善干部職工教育培訓體系,積極開展業務培訓和作風行風教育,特別要加強勞動保障監察、仲裁、信訪和社會經辦機構等一線人員的培訓和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樹立勞動保障部門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