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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來,我省根據《*省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規劃(*-2010年)》(省委辦發正*)29號),組織實施了省“151人才工程”。在各地、各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下,到*年,全省已選拔“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629名,其中:第一層次土38名,第二層次491名,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42名。為加大培養力度,省財政共下撥培養資助資金1583.5萬元,圓滿完成了第一階段的選拔和培養資助任務。這些培養人員是我省年輕一代高層次人才的優秀代表,已成為推動我省科技、教育和經濟社會等各項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同時,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選拔和培養的人選達1500余名。目前全省已形成了以“151人才工程”為龍頭,分層次、多渠道培養造就優秀年輕人才的工作體系,有力地推動了全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為加快實施人才戰略,全力推進新世紀人才工程,加速培養造就適應我省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年輕一代學術技術帶頭人,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14號)、省委辦發正[*]29號文件精神,現就實施*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2010年)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我省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目標,加快實施人才戰略和新世紀人才工程,確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創新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人才成長規律、鼓勵創新的人才培養工作體制和機制,努力培養造就一支德才兼備、創新能力強的年輕學術技術帶頭人隊伍,為新世紀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二、目標
根據我省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按照滾動培養,重點資助,跟蹤管理,鼓勵競爭的要求,培養造就出一批不同層次的新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到2010年,每5年一輪,每輪培養:第一層次100名左右具有國內外科技前沿水平,能進入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序列的學術技術帶頭人;第二層次500名左右具有省內外領先水平,在我省各學科、技術領域有較高學術技術造詣的帶頭人;第三層次1000名左右列入各市和省直有關單位重點培養計劃的,在各學科領域做出較大成績,起骨干作用,具有發展潛能的青年優秀人才。
三、選拔
(一)選拔范圍和對象:在關系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學術技術領域,包括在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高新技術以及金融、財會、外貿、法律、現代管理等專業工作的獲國家、省部級科技成果獎勵和自然科學基金資助者、省部級以上科研課題和工程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者、優秀博士后研究人員、回國工作取得較大成績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以及其他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做出重要貢獻、取得較大成績的青年優秀人才。
(二)選拔條件。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按下列條件選拔: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恪守科學道德,有嚴謹的治學態度、強烈的事業心和開拓創新精神;
2.專業知識扎實,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其學術技術水平在省內外同行中具有一定的優勢;
3.作為主要作者在國內外有影響的學術刊物上發表過高水平論文、出版過有影響的專著,或發表的論文被國外權威的檢索機構收錄;
4.在應用技術和工程技術設計研究,科技開發中有重要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以及在社會科學領域取得重要成果,并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5.作為主要成員在國家或省部級等科研項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或獲得國家、省部級自然科學基金及其它有影響的基金項目資助;
6.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一般應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受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身體健康。
第三層次培養人員由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自行制定條件予以選拔。
(三)選拔程序。
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240名左右,其中第一層次40名,第二層次200名。選拔工作由*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人事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具體負責,并按以下程序進行:
1.各地區組織人事部門、省直和中央部屬有關部門(單位、學會),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負責推薦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學會)候選人選并在征求有關專家意見后,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初審;其他單位、團體和專家個人推薦的人選,先報上述部門和單位預審合格后,統一報聯席會議辦公室;
2.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專業(行業),分類組織由省內外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對各地區、各部門(單位)推薦的人選進行評審后,報省聯席會議審定;
3.經聯席會議確定的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名單,由聯席會議組成部門發文公布。
第一層次人選除有突出貢獻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者外,一般應從第二層次培養人員中產生;第二層次人選一般從第三層次人員中產生;第三層次人員由各市、各部門列入重點培養計劃,根據德才表現和科研工作實績,作為后備人選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入選第一層次的培養人員,由省人事廳負責向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推薦。
四、培養措施
(一)建立健全統分結合的人才培養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培養措施,分層次、多渠道地落實人才培養目標。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聯席會議主要負責宏觀規劃與監督檢查,抓好對重點培養對象的培養與資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培養目標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培養計劃并抓好落實。
(二)加大資助力度,完善資助辦法。按照一般資助與重點資助相結合的原則,對新入選“新世紀151人才工程”一、二層次的培養人員,由省財政一次性每人資助4萬元或2萬元;對已入選的培養人員,按總數10%的比例確定重點培養對象,實行重點資助,每人8?10萬元,每兩年進行一次。重點資助對象一般在入選一、二層次滿兩年的培養人員中確定,具體按照個人申報,單位推薦,專家評審,聯席會議批準的程序進行。同時,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要作為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技人才培養專項資金的優先資助對象;省高校學科帶頭人培養專項資金等其他科技、人才資助項目也要優先予以資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也要多渠道籌措資金,對培養人員實行配套資助,重點支持,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機制。
(三)各級、各部門和用人單位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新世紀151人才工程”培養人員提供各種培訓、研修和出國深造機會,支持他們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省里將繼續有計劃、有組織、有重點地選送并資助一部分培養對象出國(境)進行中長期培訓,不斷提高他們參與國際科技競爭的能力;進一步辦好各種類型的高級研修班,促進培養人員與國內外高水平專家的學術技術交流。
(四)加強培養人員之間的橫向聯系,營造學術氛圍,鼓勵和支持他們開展各種形式的學術技術交流活動,形成一支以進入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序列和“新世紀151人才工程”第一層次培養人員為核心的,具有專業優勢、學科互補、創新能力強的優秀人才群體。通過舉辦“新世紀151人才工程”學術技術論壇、科技成果交流會,以及有針對性開展各種形式的決策咨詢和科技服務活動等,在培養中使用,在使用中培養,促進產學研結合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動人才、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
(五)鼓勵和支持培養人員通過競爭承擔或參加國家、省部級及本地區的重大科研工作,參與對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的研究,并在立項、推薦列入國家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要委以重任,并賦予他們充分的科研自主權。各級各類學術團體和機構要積極吸收他們參加,有的還要讓其擔任一定的職務,使他們在參與重大學術技術決策論證和科技發展規劃的制定中,貢獻力量,經受鍛煉,增長才干。
(六)健全激勵機制,對在科學、教育事業和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培養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符合有關條件的,可優先作為申報國家、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等獎勵項目的推薦人選。對在基礎研究上有重大突破或有重大社會效益和
經濟效益的科研成果,可結合各類評獎項目,給予一次性重獎。要進一步搞活分配,改善培養人員的待遇,除國家規定的工資外,現行的各類津貼、補貼應根據其能力水平、業績貢獻大小予以重點傾斜。
(七)努力為培養人員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鼓勵他們積極進取,多出成果,盡快成長。要妥善解決他們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使他們擺脫各種繁雜事務,同時要盡量減少不必要的行政事務和社會活動,保證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專心致志地從事科研和技術
創新工作。要采取切實措施改善他們的醫療保健條件,定期安排體檢和療養,加強疾病的預防、治療和保健。
(八)切實加強對培養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緊密結合實際,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理想信念、職業道德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揚愛國主義和愛崗敬業、求實創新、無私奉獻、團結協作的精神,努力成為先進生產力的開拓者、先進文化的創造者和傳播者,“四有”新人的培育者,社會穩定的積極維護者。
五、考核與管理
(一)完善跟蹤考核制度。建立《*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培養人員專業能力和工作業績考核檔案》,對已列入培養的對象實行分級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分德、能、勤、績4個方面,特別是能力水平和工作業績及資助項目的完成情況。省聯席會議辦公室主要負責對重點資助對象的考核,凡被確定為重點資助的培養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其他培養人員由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記入培養人員考核檔案。
(二)建立科學、公正、客觀的人才評估制度,優勝劣汰,強化競爭機制。今后要對已入選培養期限滿5年的培養人員,按照預期的培養目標,由省內外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省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其思想素質、知識結構、能力水平和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評估。經考核合格者,由省“新世紀15工人才工程”聯席會議頒發《*省“151人才工程”培養合格證書》。對在工作崗位上表現平平,沒有新的業績和成果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人選標準的培養對象,及時予以調整;對弄虛作假、喪失或違背學術技術帶頭人所必備的政治條件和道德標準的,隨時予以淘汰,以確保培養對象的質量。
(三)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每年都要對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培養工作落實情況,包括對培養人員的考核、資助資金的配套情況等進行一次認真的自查總結,于年底前將書面總結報省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培養工作情況的檢查指導,會同有關部門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抽查,并將檢查結果報省聯席會議審議。
(四)加快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培養人員基礎信息庫和科技成果庫,實現管理手段的現代化、規范化。省聯席會議辦公室要開設公開電子信箱,編印培養人員通訊錄,加強與培養人員和各地區、各部門(單位)的聯系和溝通,認真做好管理與服務工作。同時加強培養人員的自我管理和橫向聯系與交流,待條件成熟時,建立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培養人員聯誼會,扶持他們自主開展以學術技術論壇、科技成果交流會等為載體的各種學術技術交流和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六、組織領導
進一步加強對省“新世紀15工人才工程”實施工作的領導,健全和完善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協調決定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切實履行宏觀管理、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的職責。省組織、人事、科技、教育、財政、計委、經貿委、科協等聯席會議組成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協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門也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這項工作作為實施人才戰略,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大事,納入各級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內容,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共同抓好工程的實施工作,努力形成既有共同目標,又有地方和部門特色,統分結合的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
加大對省“新世紀151人才工程”宣傳力度。采取切實措施,大力宣傳實施這一工程的重要意義,宣傳培養人員獻身科技事業、勇于創新的典型事跡和他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努力創造全社會支持的良好氛圍和有利于高層次人才成長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