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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的*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一項重大歷史課題,是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實現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戰略部署。為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改革、加大對農村經濟的信貸投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金融主力軍作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從今年起,在全縣范圍內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金融服務計劃(以下簡稱“金融服務計劃”),并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金融服務計劃”是全縣信用社“*”乃至更長一段時間內新農村建設的總體方案和工作要求。實施“金融服務計劃”的指導思想是:以實現新農村建設為主線,以改革為動力,面向“三農”、面向中小企業、面向縣域經濟,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拓展中間業務服務。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基礎上,努力增加信貸投入,積極調整信貸結構,滿足農民有效貸款需要,緩解農民和城鄉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促進農民增收、農村經濟和縣域經濟發展,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期間實施“金融服務計劃”的總體目標是:(一)壯大資金實力。到2010年末,全縣信用社各項存款余額達到24億元以上,力爭超過25億元;(二)增強信貸支持力度。到2010年末,全縣信用社貸款余額達到17億元以上,力爭超過18億元;(三)體現服務“三農”宗旨,確保新增貸款的70%以上用于支持“三農”,加大對支持農業產業化企業信貸支持力度。
二、服務宗旨和主要內容
“金融服務計劃”的宗旨:農村信用社要植根于農村,服務于農村;要確保資金來源于農村,用之于農村,重點支持農業產業化企業。要在支持純農戶的同時,大力支持各種專業戶和兼業戶;要在支持農業和農戶的前提下,廣泛支持農村各種行業和各類經濟主體;要以千方百計增加對農村的有效信貸投入為重點,充分滿足農村的各類金融需求,通過有效信貸投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要以安全、快捷、方便為標準,努力改進金融服務。信用社要全面落實“不離鄉、不貸大、不入市、不冒名、不違章”的要求,既做到審慎、合規經營,有效控制風險,又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的主力軍作用,全面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金融服務計劃”的主要內容:圍繞農民增收、農業結構調整、農村經濟和縣域中小企業發展,合理配置信用社金融資源,創新服務方式和品種,拓寬業務領域,加大信貸投入,改進金融服務,全面體現信用社正確市場定位。“金融服務計劃”重點通過“五大工程”來實施。
(一)農民致富信貸支持工程。圍繞農民增收目標,結合本縣產業調整規劃,以小額農貸為主打品種,面向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支農信貸支持工程。今后5年,全縣信用社新增農戶貸款4億元以上,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余額增加3億元以上,5年累放農戶貸款不少于30億元。
進一步規范和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進一步改進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加強調查研究,摸清轄內農戶資金需求,合理安排信貸資金。信用社要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對農戶建立經濟檔案,評定信用等級,并按信用等級對農戶授信。對信用觀念強、資信良好、有可靠收入來源的農戶、個體經營戶和農業產業化企業,采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辦法,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戶貸款。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對守信用、還款能力強、擴大種養規模的純農戶、兼業農戶和專業農戶適當提高農戶小額貸款的授信額度。要逐步擴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范圍,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象由種植、養殖戶向加工戶、個體工商戶、科技示范戶等擴展,擴大支持和服務范圍,推動適度規模經營和區域特色經濟發展;根據農業生產周期和投資收益周轉期,科學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對期限長、投資大、回報慢的,可適當開辦中長期貸款;對入股社員和不同經營項目實行優惠利率和差別利率政策。信用社要完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制度,加強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信貸人員要深入農戶,了解掌握農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確保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要定期或不定期換人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進行上門抽查核對,防止冒名貸款。
進一步探索推廣農戶聯保貸款方式。農戶聯保貸款的投向重點是從傳統農戶中產生的,生產規模較大、經營范圍較廣、缺少可供抵押擔保資產的農村專業大戶,并可擴大到農產品加工、貿易等個體經營貸款、農民消費性貸款和助學貸款、農民打工貸款、農民創業貸款等。農戶聯保貸款實行個人申請、多戶聯保、周轉使用、責任連帶的管理辦法,按照“自愿組合、誠實守信、風險共擔”的原則,自愿組成聯保小組,信用社根據聯保小組成員經營收入總額核定貸款額度,聯保小組在貸款額度內為成員貸款提供擔保。
(二)全民創業信貸支持工程。開展全民創業,農民是最大的群體。全縣信用社積極響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縣委、縣政府的號召,把支持縣域全民創業作為自身業務發展的著力點之一,作為提供金融服務的一項重要內容。實施好全民創業信貸支持工程,各信用社要盡可能全面了解農民創業的意愿,制定支持農民創業的信貸計劃,創新貸款品種,安排一定數量的信貸資金,對農民自我創業、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給予貸款支持。同時積極探索實施縣域城鎮居民創業貸款和再就業貸款,逐步解決自主創業中的融資難問題。
(三)中小企業信貸促進工程。加快中小企業發展,是壯大縣域經濟、促進農民就業和增收的重要途徑。全縣信用社要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作為業務拓展的重點之一,加大對各類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貸款的支持力度,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做出更大貢獻。中小企業貸款應重點投向服務區域內、從事合法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農村社會發展規劃要求的“綠色食品”加工業、農副產品精深加工、“公司+農戶”型產供銷“一條龍”企業和農業綜合開發企業,以及其他經營狀況良好、有償還能力的小企業。禁止向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從事有價證券和期貨投機以及“五小”企業(小水泥、小煤窯、小玻璃、小化工、小造紙)和國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發展的行業發放小企業貸款。“*”期間,全縣信用社新增貸款30%以上要用于中小企業特別是小企業;縣聯社每年與20戶以上中小企業新建業務關系;5年支持中小企業信貸投入增加1億元以上,支持中小企業不少于100戶。
各信用社要切實轉變經營理念,認真研究支持中小企業的措施辦法,創新中小企業貸款管理機制,建立轄內中小企業信息檔案,及時掌握中小企業生產、銷售、資金和信用情況,建立與中小企業聯系制度,積極參與中小企業與信用社合作促進活動,定期舉辦社企合作座談會,了解中小企業貸款需求,主動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營銷,改進服務手段和方式,發掘和培育新的優質客戶群體。
(四)農業產業化信貸促進工程。農業產業化經營是農村工業化的重要途徑,是農村聚集資金、人才、技術等生產要素、培育先進生產力的主要載體。信用社要從服務“三農”的高度,加大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信貸支持力度,培育壯大龍頭企業,促進全縣農業產業化水平的提升。“*”期間,全縣信用社用于農業產業化企業信貸投入要達到1000萬元以上,支持農業產業化企業不少于10家。
各信用社要從過去單一支持種養業的“小農模式”中解脫出來,樹立“大農業”觀念,適當集中信貸資金,創新信貸擔保方式,實行風險可控的授信制度,重點支持一批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農”字號龍頭企業項目,提高信貸支農的層次,帶動農產品增值增效。通過提供金融服務和信貸支持等手段,參與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支持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與農戶的有機結合,支持與龍頭企業配套、有穩定產銷關系的農產品基地、出口基地建設,推動區域農業形成“基地+農戶”集約化經營和規模經營。
(五)農村市場建設信貸支持工程。我縣是農業大縣,全縣信用社要充分認識農村市場建設的重要意義,全力支持農村市場建設,增加對農村市場建設的信貸投入,重點支持農村商品流通改革試點企業特別是農產品經營和流通企業,積極推廣“商農樂”等多種商家貸款方式,培育各類市場特別是農產品流通市場,促進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
(六)探索推廣農村其他貸款。一是要在確保信貸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城鄉一體化建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旅游業的發展,促進農村和諧發展;二是發放助學貸款,支持農村貧困學生就學。
三、保障措施
為保證“金融服務計劃”的順利實施,達到預期目標,重點要落實以下保障措施:
(一)繼續深化信用社改革。進一步加大信用社改革力度,建立以股份合作制為主要模式的新型產權制度,繼續完善統一法人社,積極組建農村合作銀行,不斷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為實踐服務“三農”的宗旨提供制度保障。
進一步轉換信用社經營機制。積極穩妥地推進勞動用工制度、薪酬制度等改革,建立新的、靈活高效的運行機制;轉變經營理念,牢固樹立服務“三農”的意識,改進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水平,增強發展的活動,為實施“金融服務計劃”提供機制保障。
進一步完善內控機制。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堅持市場規則,堅持按金融規律辦事,強化信貸管理等基礎管理,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嚴密防范金融風險,保證信貸資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證可持續實施“金融服務計劃”。
(二)建立實施“金融服務計劃”的工作機制。信用社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綜合新農村建設規劃,將“金融服務計劃”納入每年的工作計劃,突出重點,細化措施,積極實施,組織落實。
建立實施“金融服務計劃”的責任制,建立“一把手”負責制,并制定考核辦法,嚴格獎懲兌現。縣聯社對信用社實施“金融服務計劃”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總結經驗,交流推廣;每年對“金融服務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對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貢獻大的信用社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信用社予以通報批評。
(三)加強與有關部門和機構合作。信用社要認真學習研究縣委、縣政府關于新農村建設的規劃和部署,掌握工作動態,積極融入當地新農村建設。加強與農業、商務等組織和機構的合作,擴大對我縣縣域中小企業的貸款服務。加強與擔保機構的業務合作,建立穩固的擔保貸款服務體系,提高為農戶和中小企業服務的效率。
(四)創建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信用社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與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共同推進我縣縣域信用環境建設,特別是推進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和誠信企業建設,創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全面倡導合法、守信經營,提高農戶、農村經濟組織和中小企業的誠信度,促進農村信用環境和投資環境的逐步改善。信用社要依靠鄉鎮政府和村“兩委”,建立農戶經濟檔案,評定信用等級、貸款額度和信用戶,及時發放貸款證,結構登記、年檢、評定工作,同時制定對信用戶的優惠措施,包括提高授信額度、利率下浮、延長期限等,引導更多的農戶成為名副其實的信用戶,打牢信用村、信用鄉鎮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