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社保局開展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和小額人身意外保險工作意見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指導思想
我市已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大病保險保障機制。由于基本醫療及大病保險實行按政策費用比例報銷,個人承擔比重仍然較大。按照國務院、省政府《意見》精神,積極引入商業健康保險機制,開展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小額人身意外保險,提高城鄉居民大病醫療、意外傷害報銷補償水平,健全“病有所醫、殘有所償、故有所葬”的多層次、多渠道社會保障體系。
二、基本原則
城鄉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小額人身意外保險實行“政府引導、公司運作、自愿參與”。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聯系會議制度。由市金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保險行業協會以及承辦保險公司建立聯系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情況、分析問題、研究對策、完善措施、監督運行。
(二)實行“一站式”服務。為了增強基本醫療、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和小額人身意外保險社會保障的宣傳效果,方便群眾辦事繳費,提高工作效率,實行大病補充保險、小額人身意外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三同步”,即:同步宣傳發動;同步征收時間:在統一繳費時段內,在自愿購買基礎上,分別收取保費;同步理賠服務:逐步實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理賠給付與城鄉基本醫療、大病保險實行聯網結算,小額人身意外保險由承辦保險公司提供上門理賠服務。
(三)實行準入、退出機制。承辦保險公司必須做到“三統一”,即:統一繳費標準、統一賠付水平、統一結算方式。市級相關部門會同區縣對承辦保險公司的服務質量實行監督考核,出現重大服務質量等問題,可調整承辦保險公司直至取消該公司的承辦資格。
四、運作方式
(一)承辦保險公司:大病補充保險和小額人身意外保險由符合業務覆蓋條件,具有優質服務能力的保險公司承辦。
(二)業務區域劃分:具體承辦區域按各區縣劃定的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區域開展經營業務。
(三)具體實施細則由市金融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共同擬定。
五、本意見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