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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1.30”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做好2008年教育系統(tǒng)處理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工作,嚴格控制我市教職工生赴京省非正常上訪,最大限度地減少群體性事件的發(fā)生,按照市聯(lián)席會議要求,結合教育系統(tǒng)實際,市教育局決定從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教育系統(tǒng)開展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集中整治活動。現(xiàn)制訂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中央[2007]5號文件、省委[2007]21號及平聯(lián)[2008]1號文件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密切聯(lián)系我市教育系統(tǒng)實際,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問題,深入排查化解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堅決杜絕赴京省非正常上訪及大規(guī)模群體性事件的發(fā)生,為全國“兩會”順利召開、北京奧運會成功舉辦及改革開放30周年慶典活動成功舉行,創(chuàng)造一個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為我市教育的健康發(fā)展營造良好的外部氛圍。
二、目標任務
堅持以人為本,綜合施策,標本兼治,一手抓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一手抓依法處理、切實維護社會秩序,對上訪群眾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對要求過高的教育到位,對無理糾纏的穩(wěn)定到位,對觸犯法律的處置到位,努力實現(xiàn)“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問題不推向社會”的教育信訪工作目標。
三、分步實施
本次活動分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22日-2月25日)
市教育局黨委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領會全國及省市“1.30”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教育系統(tǒng)的實際,制訂本次集中治理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活動實施方案,成立活動領導小組,召開各縣(市、區(qū))教體局、局直各學校、機關各科室主管領導參加的專題會議,對這項活動進行全面動員和具體部署。
(二)全面排查階段(3月中旬-3月31日)
各單位對今年以來發(fā)生的可能引發(fā)赴京省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要集中力量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對排查出來的信訪問題和人員要逐人逐案核實情況,建立臺帳,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解決時限,力求一個不漏。排查及建檔情況于3月25日前書面(包括電子版)報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之后,每月新發(fā)生的矛盾糾紛,經(jīng)過認真梳理后都要按上述要求登記建檔,并于月底前報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解決問題階段(4月1日-5月31日)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堅持以“事要解決“為核心,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全力化解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要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利用各種資源,認真負責地解決非正常上訪人員的合理訴求。對應當解決又能解決的,要堅決一次解決到位;對在政策邊緣可解決可不解決的問題,以解決問題為主;對個別因法律或政策原因,確實無法按期解決的,要制定解決方案,明確解決時限,落實穩(wěn)控措施,并逐一簽訂穩(wěn)控責任狀,確保奧運會等重大活動期間我市教職工生不發(fā)生赴京省市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要嚴格落實解決問題的責任,各單位要把解決非正常上訪案件和群體性事件逐案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人,做到案案有人管、件件有人辦、事事有結果,確保“案結事了”,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本單位內部。對推諉扯皮,不負責任,導致發(fā)生非正常上訪人員再次重訪并造成嚴重影響的,要堅決追究責任。
(四)檢查驗收(6月1日-6月30日)
各縣(市、區(qū))教體局對集中治理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活動要及時進行總結,7月14日前向市教育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寫出總結報告。局活動領導小組將組成檢查組,對局屬學校部分案件進行回訪,檢驗是否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息訴罷訪。此項活動考核結果將作為平安校園建設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四、工作要求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從講政治、講大局、講穩(wěn)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治理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工作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打好這一攻堅戰(zhàn),務求實效。
一是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集中治理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活動領導機構,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把集中治理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黨政一把手負總責,親自抓,要每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布置安排這項工作。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承擔并履行相應的工作職責。
二是落實措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并確保落到實處,妥善解決教育信訪突出問題,提高結案率和息訴罷訪率。尤其是要認真落實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現(xiàn)場勸返制度、領導包案制度。包案領導要嚴格落實“五包”責任制,即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wěn)控管理、包依法處理。同時,必須做到“四個親自”,即親自走訪當事人,親自與上訪人談心,親自調查研究,親自抓督辦落實。各單位對領導包案情況要形成文件,建立專門臺帳,明確解決時限,確保問題早日得到解決。
三是落實雙邊責任追究。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勞動教育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省市出臺的《信訪問責暫行規(guī)定》,密切配合公安、司法等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誰惹事,追究誰”的原則,對不依法表達訴求的信訪人及不依法行政、工作作風簡單粗暴引發(fā)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的責任人,一律依法依規(guī)進行責任追究。
附件:1.市教育局集中治理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市教育系統(tǒng)可能引發(fā)赴京省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情況登記表
附件1
市教育局集中治理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
事件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
市教育系統(tǒng)可能引發(fā)赴京省非正常上訪及
群體性事件情況排查登記表
單位
包案領導
聯(lián)系電話
辦公
手機
事件名稱
人數(shù)
事
件內容
穩(wěn)
控情況
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