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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機制,進一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確保糧食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植物檢疫條例》、《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和《達州市自然災害救災總體應急預案(試行)》、《達州市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防控、處置,其中:Ⅰ、Ⅱ級重大生物災害的處置,省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預案的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包括小麥條銹病、小麥赤霉病、稻瘟病、蝗蟲、稻飛虱、農田鼠害、突發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以及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全國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四川省補充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國家明令禁止入境的危險性有害生物、或新傳入的高風險性的外來有害生物)。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綜合防治。全面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立足預防,抓早抓實,爭取主動,防范于未然。加大農業防治、生物防治、生態控制、物理防治和科學用藥等綜合防治技術的推廣力度。重點防治區實行統防統治,一般防治區實行專群結合,科學防治。
1.4.2依法行政,果斷處置。發生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時,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本著快速反應、部門協調、科學引導的防控原則,積極做好防治、處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業生產損失,盡快恢復農業正常生產和農村生活秩序。
1.4.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轄區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原則,有效地開展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防治、處置。
2、組織機構
2.1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
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府辦聯系農業副主任、縣農業局局長擔任。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領導我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負責我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防控重大事項的決策以及部署應急防控工作;負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處置的協調;負責相關的新聞信息;對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防控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2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成員單位:縣農業局、縣發改委、縣防災救災減災辦、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科技局、縣衛生局、縣工商局、縣氣象局、縣廣播電視局、保險公司等單位組成。
主要職責:
縣農業局:做好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災情的調查、監測、預報和報告,及時提出災害預警建議;制定災害防控技術方案;檢查、指導防控工作開展;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經營有疫情的種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產品及其他相關商品的行為,指導應急防控物資的使用;協助當地做好技術培訓和周邊群眾的宣傳;協助當地政府組織力量銷毀染疫農作物和農產品。
縣發改委:按照有關規劃的要求,積極支持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預警與防控體系建設。
縣防災救災減災辦:做好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核查、上報和救災資金爭取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安排落實所需財政負擔的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監測及防治經費,監督防控經費的使用和管理。
縣公安局:搞好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地區的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災害發生地區的社會治安穩定。根據特殊需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發生區的封鎖。
縣交通局:負責協調交通運輸企業保障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治所需物資的運輸。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運輸監管,防止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進入我縣或在本轄區內流動。
縣科技局:負責組織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科技攻關。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各級衛生部門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具體按照《達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縣工商局:負責農資市場監督管理,依法打擊流通領域違規違法經營農業生產資料(農藥、化肥、種子、農膜、農業機械器具及零配件)以及依法嚴厲打擊經營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和疫情疫苗商品的行為,依法查扣和查封不合格和假冒偽劣農資商品并協助相關部門處理。
縣氣象局:負責病蟲發生氣象條件的監測、預報,及時提供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區域的氣象變化實況預測信息;組織氣象臺(站)參與病蟲趨勢的會商并提供氣象信息。
縣廣播電視局:統籌新聞和對外報道工作,配合做好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工作和相關防治知識、技術的宣傳普及。
縣保險公司:負責對加入農業保險的對象及時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2.3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下設辦公室在縣農業局,由縣農業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縣農業局辦公室主任、科技推廣股股長和植保植檢站站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主要職責:承辦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貫徹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的各項決策,組織實施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防控工作;負責相關新聞信息,公布各地減災救災及工作開展情況,調查、評估、總結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發生的原因控制效果和災害損失等。
2.4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專家組
由教學、科研及推廣部門的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開展農業生物災害的調查、分析和評估,提供技術咨詢,提出防控、處置建議,必要時參與現場處置。
2.5鄉(鎮)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
按照轄區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發生后,設立相應的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在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的領導下,組織領導本地區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
3、監測與預警
3.1監測
縣植保植檢站為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監測的實施單位,負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監測、預報。植保植檢站實行專業測報和群眾測報相結合,對轄區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調查和監測,及時分析預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發生發展趨勢。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由縣植保植檢站或上級植物檢疫機構按有關的技術規程確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2報告
各鄉(鎮)農技站和縣農業局負責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緊急情況的報告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農作物病、蟲、草、鼠大面積暴發流行、非本地常見植物迅速蔓延擴大,以及不明原因發生農作物大面積受害等異常情況時,立即向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有關機構做出診斷后3小時內將結果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核實發生程度后報同級政府,并在20小時內逐級報告至市農業局,特殊情況時可越級報告。嚴禁誤報、瞞報和漏報,對拖延不報的要追究責任。在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發生關鍵季節,要嚴格實行值班報告制度,做到三天一查,七天一報,緊急情況隨時上報。
3.3預警級別
依據農業重大有害生物及外來生物入侵發生量、疫情傳播速度、造成的農業生產損失和對社會、生態危害、威脅程度等,將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ⅠV級)四級。預警級別依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級別相應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和一般(ⅠV級)四級,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Ⅲ級災情(疫情)的對本縣為新發生的,或現已有分布,疫情涉及1個鄉(鎮)(含1個)以上,并且擴散迅速、經濟損失損失嚴重、生態環境和人民生活受到嚴重威脅的重大疫情。
特殊情況需要劃為IV級災情(疫情)的
3.4預警響應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信息后,要及時組織專家進行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核實和風險評估。對可能發生的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要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發出預警信號并作好啟動預案的準備。對可能引發嚴重以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預警信息,務必在2小時內報上一級政府。
3.5預警支持系統
農業植保植檢部門是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監測、預警、防治、處置的具體技術支撐單位。以中國、四川農作物有害生物監控信息系統、農業植物檢疫網絡化管理工作平臺、省植保信息服務網絡等為依托,*植保植檢信息服務網絡是*農業有害生物預警支持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3.6預警
根據國家規定,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趨勢預報由植保部門。農業重大有害生物預警信息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同級預案中確定的預警級別提出預警級別建議,經同級政府決定后。特別嚴重、嚴重預警信息由省政府、調整和解除;較重預警信息由市(州)政府、調整和解除;一般預警信息由縣(市、區)政府、調整和解除。
發生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Ⅰ、Ⅱ級疫情,由市農業局上報省農業廳,省農業廳上報農業部,由農業部組織相關專家確認,經國務院授權后,由農業部向社會和公眾。發生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Ⅲ、IV級疫情,由市農業局上報省農業廳和市政府,省廳組織相關專家確認并上報省政府,經授權后,向公眾并上報農業部備案。地方各級政府、各有關單位和個人都無權以任何形式向社會相關信息。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發生時,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信息責任報告單位,植保植檢專業技術人員是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信息責任報告人。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信息由農業部門及時通報有關鄉(鎮)。
4.2先期處置
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事發地有關鄉(鎮)農業生物災害防指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靠前指揮,實施先期處置,并迅速將災情和先期處置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4.3分級響應
4.3.1Ⅰ、Ⅱ級響應
發生Ⅰ級、Ⅱ級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縣農業局向縣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經同意后啟動本預案,成立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研究部署應急防控工作。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加強防控指導,定期災害監控信息,發出督導通報。組織、協調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和指揮部開展防控工作并將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及市農業局。超出縣政府處置能力的,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及市農業局,請求給予支援。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作好有關工作。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辦公室密切監視災害情況,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工作,為災區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撐。
縣、鄉(鎮)農業生物災害防指要明確值班人員和電話,加強值守。縣鄉(鎮)農業生物災害防指指揮長要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動員部署應急防控工作。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要及時將工作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和市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相關鄉(鎮)農業生物災害防指成員單位全力配合做好災害的應急防控工作。
4.3.2Ⅲ級響應
發生Ⅲ級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縣農業局向縣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經同意后啟動本預案,成立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研究部署應急防控工作。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加強防控指導,定期災害監控信息,組織、協調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和指揮部開展防控工作并將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及市級有關部門。
4.3.3IV級響應
發生IV級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時,縣農業局要及時啟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防控工作;快速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一線加強技術指導,密切監視災害情況,災害監控信息,及時督導通報;加強防控工作指導,組織、協調相關鄉(鎮)人民政府開展工作并將情況上報縣人民政府及市農業局。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作好有關工作。
4.4擴大應急
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災害發生,應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請求增援,擴大應急,全力控制災害的進一步擴大。
4.5指揮協調
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統一指揮我縣重大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建立以屬地政府為主導、部門配合、職責明確的指揮、協調工作機制。在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統一組織指揮下,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密切協同,上下聯動,形成應對災害的強大合力。根據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規模啟動相應預案并嚴格執行災情監測、預警、報告、防治和處置制度。應急狀態下,特事特辦,急事先辦。根據需要,各地政府可緊急協調、調動、落實應急防控所需的人員、物質及資金,緊急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必要時,可按相關規定,請求軍隊、武警予以支援,充分發揮軍隊、武警在應急處置中的骨干作用。
4.6應急結束
按照管理權限,各級農業生物災害防指辦公室負責組織專家對災害控制效果進行評估,建議本級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終結應急狀態并上報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經縣農業生物災害防指確認批準后,終止應急狀態。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在開展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時,對人民群眾合法財產造成的損失及勞務、物資征用等,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組織評估,并報同級人民政府申請給予補助,同時積極做好現場清理工作和災后生產的技術指導。
5.2社會救助
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情發生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社會救助。
5.3保險
對加入農業保險的對象,保險機構及時做好災后的保險理賠工作。
5.4評估和總結
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防控工作結束后,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災害發生的原因、應急防治行動開展情況、控制效果、災害損失等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和總結,建立相應的檔案。調查評估結果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縣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信息
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信息與新聞報道,按照管理級別,在同級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指揮部的領導下進行,具體按照新聞的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7、應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定應急響應的聯絡人和聯系電話。應急響應啟動后,及時向同級農業生物災害防指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災情及防控情況。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信息的傳輸,要選擇可靠的通訊聯系方式,確保信息安全、快速、準確到達。
7.2隊伍保障
縣級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監測、預警、防治、處置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技術水平和能力。鄉(鎮)一級政府要有專人,負責災情、疫情監測和農業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技術指導。
7.3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和緊急調撥、采購和運輸制度,組織相關部門簽訂應急防控物質緊急購銷協議,保證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
7.4經費保障
需財政負擔的農業重大有害生物應急處置專項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納入預算。財政部門對專項資金的使用嚴格執行相關的管理、監督和審查制度,確保專款專用。應急響應時,財政部門根據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預算及使用計劃,核實后劃撥,保證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必要時向上級直至中央財政部門申請緊急援助。
7.5技術保障
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全縣各地開展轄區內災、疫情發生區的勘查,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調查、監測、預警分析和預報。制定本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技術方案。組織各地進行防治技術指導,指導防治專業隊伍建設。組織全縣各地進行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防治農藥(械)篩選、防治技術研究、試驗示范以及綜合防治技術集成。
7.6宣傳培訓
縣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強對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術的宣傳教育,積極開展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電視預報,提高社會各界對農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防范意識。各級政府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參與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行動人員的防護知識教育。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植保植檢機構要制定培訓計劃,尋求多方支持,加強對植保植檢技術人員、防治專業隊伍的專業知識、防治技術和操作技能等的培訓;加強對農民進行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基本知識與防治技術的培訓。加強預案演練,不斷提高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災害的處置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的修訂與完善,由縣農業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修改,經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8.2獎勵與責任追究
各級農業生物災害防指要對應急處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農業重大生物災害應急防控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農業局負責解釋。
8.4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