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離任發言稿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習慣日出日落,習慣月圓月缺,總以為明天還很多,沒想到這笑臉會讓我難過”,細數時間,我和羅城已同行三年有余,今朝回首,1110個日夜歷歷在目。與你們相遇、相知、相依,與你們共事、共處、共情。如今,終到離別時,我縱有千言,難說萬一。
這三年,在我人生的歷程中,是最寶貴、最充實、最難忘的一段歲月。羅城和羅城人民滋養了我、培育了我、成就了我。在這里,我得到了最精純的淬煉、最全面的升華、最豐厚的收獲。我原想收獲一縷春風,羅城卻給了我整個春天,我原想捧起一簇浪花,羅城卻給了我整個海洋。
我難以忘懷的,是這片鐘靈毓秀、底蘊深厚的羅城熱土。原山原水原生態,青山綠水惹人愛。溫婉秀麗的泰溪河、湖光瀲滟的三十把、奇崛靜謐的九龍山,鳥語花香的新農村,這些羅城的山山水水,真是一步一景致,一處一驚喜。品山品水品味羅城,還記得我們一同暢游三十把,品味了羅城的水光瀲滟晴方好;還記得我們九龍道上跑羅馬,欣賞了羅城的野渡燕穿楊柳雨;還記得我們橫坑球場賽足球,書寫了羅城的往昔崢嶸歲月稠。
我難以忘懷的,是這方重情重義、可親可敬的羅城人民。三年羅城行,我走遍了羅城的每一個村落,認識了很多可愛可敬的老百姓。2.8萬羅城人民,他們的內心比三十把的水更清澈,他們的胸懷比九龍風景區更寬廣,他們的情誼比泰溪河更綿長,他們給我的,是最真誠的鼓勵和支持。這其中,有“一心為民好支書”江美榮同志,有“甘做無名英雄”周家慶同志,有“寧愿一人臟,換來萬家凈”的保潔員李平江,也有支援“羅城教育基金會”的企業家李駿,這一個個名字浮現在我腦海的時候,一同涌現的是他們的誠懇坦率、熱情淳真,兢兢業業、守正創新。讓我邁不開離別的腳步。
我難以忘懷的,是這群敢打敢拼、善作善成的羅城干部。“入黨不是入股,當干部不是當老板,服務群眾是職責所在”“入黨當干部,不僅要準備吃苦,還要準備吃虧”。我常這樣說,你們也真的這樣做了。陳克同志“退休不褪色”、蘭全平同志“默默無聞講奉獻”,潘敏輝同志“事交我辦你放心”等等,你們在清苦繁瑣的鄉鎮工作之中忠于職守,在千頭萬緒的脫貧攻堅戰中善于作為,在復雜尖銳的矛盾糾紛面前敢于沖鋒,開拓了干部作風正、羅城事業興的良好局面。你們就是指引我前進的明亮燈塔,支持我前進的精神支柱,鼓勵我前進的動力源泉,就是每一次我逆風翻盤的堅強力量。
各位領導,同志們:此生有幸來羅城,此生無悔為羅城,此生永遠念羅城。我將始終心系羅城、深愛羅城、服務羅城,繼續為羅城的進步喝彩、為發展的發展鼓掌。紙短情長,書寫不盡我對這片土地、這方人民、這群干部的眷戀。我將把這份深情牢記于心,細細的品嘗,慢慢地回味,深深地積淀。感恩在羅城工作的這段美好時光,感恩羅城的同志們對我的深厚情誼,感恩羅城父老鄉親給我的關心支持。在這里,一并向在座各位,并通過你們,向全鎮廣大干部職工和父老鄉親致以最衷心的感謝!
2018年5月擔任羅城鎮黨委書記以來,我始終牢記縣委的要求,如履薄冰、戰戰兢兢,不敢有絲毫懈怠。我要對的起自己,不辜負良心;對得起組織,不辜負平臺;對得起群眾,不辜負期盼。我定下到羅城要做的“三件事情”——為羅城的百姓多干幾件事實,為羅城多推出幾個干部,在羅城多交幾個朋友。感謝你們,與我一起為之努力!
這三年,我們傾心強化隊伍建設,干部作風進一步改善;機關五小建設全面優化,干部績效獎金全部落實,干部精神全體提振,打造了一支招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羅城鐵軍!
這三年,我們堅持抓項目促發展,綜合實力進一步增強。財政收入連年增長,三駕馬車加速奔跑,各類項目遍地開花,賓客紛至沓來,發展勢頭一片大好!
這三年,我們著力回應百姓關切,公共服務進一步提升;貧困群眾全面脫貧,社會保障全面到位,基礎設施全面推進,文化生活不斷豐富,書寫著羅城人民的幸福篇章!
這三年,我們更加注重社會治理,良好大局進一步鞏固。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消除宗族黑惡勢力,加強安全監管,轄區內祥泰平安,向羅城人民提交了一份滿意的答卷!
希望同志們把認識統一到上級對羅城主要領導的調整決定上來,一如既往支持像支持我一樣支持高峰同志、張凱同志!在歷屆班子打下的堅實基礎上,在以高峰同志為首的新班子帶領下,開拓進取,砥礪前行,羅城的明天定將取得更加輝煌美好的成績!
希望同志們把行動統一到羅城的高質量發展上來,一如既往地把青春、熱血奉獻給羅城。立足崗位,扎根農村,在羅城這片沃土上生根發芽,在接下來鄉村振興的大舞臺上,展現自我,實現提升!
1、擔任總經理期間,我本人首先要做到“本本分分做人、扎扎實實做事”,力爭一次把事做好。在工作中我將發揮班子的核心領導團隊作用,做到分工明確,各盡其責,帶領全體員工把各項工作做好。
2、在市場開發工作方面:在前任總經理劉建明先生的領導下,公司發展勢態良好。2012年下半年,公司的經營班子將繼續以市場為導向,繼續創新市場開發策略并進一步拓展市場開發渠道,力爭年底中標合同額突破10億元以上。
3、在工程技術管理方面:堅持以“現場保市場”,強化各項目對工程技術和工程質量的高標準、高要求以及施工法、作業指導書的規范應用,抓關鍵施工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和應用,增強公司技術實力,在公路市場率先形成競爭優勢。
4、在生產經營工作方面:以2012年工作報告精神為指導,堅持以項目為中心,以質量和成本為主線,加強項目成本管理力度,尤其針對XX年下半年市場材料、水泥、燃油、石料大幅度上漲等不利因素給公司帶來的經營風險,確定2012年的工作重點是:加大精細管理力度,不斷提高創利水平。目前時間已過半,截止5月底已完成計量產值2.43億元,占年計劃34.39%,下一步要抓住第三季度施工旺季,確保年底實現計量產值6億元,力爭突破8億元。
5、面對公司跨越發展戰略目標的實現,在今后的管理中要進一步加快人力資源的開發,加大對員工能力培訓和對人才的引進與培養,使公司的人才結構不斷優化,使公司人力資源真正成為公司的優勢資源。
6、繼續加強項目基礎管理,全面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創新,強化團隊執行力,提升項目形象力,使公司整體能力和素質得到進一步改善,以不斷提升xx營造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
一、**人力資源的“富有”與“貧瘠”
據調查所知,**人力資源有兩個特點,一是人力資源富,二是人力資源窮。富是指**的人力資源豐富,而窮則是指**人力資源的素質還不高。人力資源數量的多少,并不能說明其豐富程度;人力資源數量與質量才能說明其豐富程度。我們要看到,未經開發的低質量人力資源,不但不可能成為發展的動力,而且只能是**地區最沉重的負擔。只有經過開發,具有先進的文化素質,掌握了熟練的勞動技能的高質量人力資源,才是**發展的最大資本。但事實上**人力資源素質低。
1、人才區域分布不平衡
**地區的人才主要分布在中央、省、市、區(縣)所屬的行政、事業和企業單位中。中央駐寧的大部分單位,人才層次較高,單位人員中人才所占的比例也高,比如中國科學院高原生物研究所等等都是一些人才密集的科研單位。除中央駐寧單位外,**地區省、市、區(縣)、鄉(鎮)各級部門的人才總數達82567人,占**地區常住人口的7.33%。**地區總計210名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中,省級單位就有207名,占了98.57%專業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地區共有1619名,而省級單位就擁有1419名,占了87.65%,集中了**地區絕大多數的高級人才。市屬及區(縣)人才專業門類不全,結構不合理,分布不均,而且人才的學歷、職稱等層次偏低,主要集中在教育、衛生醫療等知識密集型單位。市屬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只有3人,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人才也只有3人。鄉(鎮)單位人才的數量與層次均存在很大的差距。鄉(鎮)單位最直接地擔負著農林牧業技術的推廣和鄉鎮企業的管理工作;而鄉(鎮)單位人才占**地區人才的比例只有1.35%,**地區鄉鎮共擁有專業技術人員139名,僅占**地區專業技術人才的0.25%。人才匱乏是鄉鎮單位最為突出的特點。**地區人力資源的開發利用極不合理。
2、中、高級人才緊缺,且年齡偏大
人力資源中高層次人員少,從年齡結構看,**地區和**市35歲以下人才分別占人才總數的51.42%和53、03%,**地區現有高級人才中的正高級職稱人才在3——5年中將有80%的人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45歲以下的副高級職稱人才僅占高級人才總數的3—5%。據統計,全地區人才總量達82567人(不含中央駐青單位和郵電、銀行、鐵路行業),占地區總人口7.4%,人力資源整體文化素質不高,學歷構成偏低。**地區研究生畢業者210人,大學本科畢業者13492人,分別占人才總量的0.25%、16.34%。**市研究生畢業者僅3人,大學本科畢業者32336人,分別占市人才總量的0.012%、13.43%。而中專和中專以下學歷者,**地區為48136人,**市為14499人,分別占所占地區人才總量的58、29%,58、40%。本科學歷以上人才無論從絕對數還是相對數上看,均與發達地區有較大差距。
3、**人力資源的最大問題是整體國民素質較低,勞動力數量過剩而素質低下,同時勞動力素質的提高也十分緩慢
從**年到**年的16年間,**6歲及6歲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增加幅度只有0.62年。按這樣的增長速度,到2010年**只能達到5、29年,還不足小學畢業的文化程度。從**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占在業人口百分比的增加幅度更可以明顯看出,**人口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是十分緩慢的。在**年到**年的13年間,該比例增幅在一個百分點以下。這種人力資源的現狀,導致**地區對資本的吸收能力偏低,對資源的利用能力不足,使**地區自然資源的優勢不能有效地轉化為經濟發展的優勢。
4、**高級技工亦即技能人才缺乏
在**,一般性技術工人總量較大,處于供過于求的狀態,他們在勞動力市場上處于實際的弱勢地位,容易被取代。而且工人素質低,結構不合理。發達國家技術工人中,高級工占35%以上,中級工占50%以上,初級工占15%。而**的情況是,高級技師平均一個企業約1人,僅占0.3%,技師2.7%,高級工占24.3%,中級工占34.3%,初級工占38.4%,這與企業認為的合理技術工人結構有一定差距。主要是高級技師和技師所占比例偏小。缺乏高等級技工,在解決高、精、尖技術問題時存在較大困難,是企業技術改造與高新技術運用的一大障礙。沒有高技能的工人,就沒有高質量的產品,即便有了先進的機器設備,沒有高技能的人才,也不可能制造出高質量的產品。
5、**人力資源開發與研究的偏頗
**市委、市府對人力資源開發的方向一直是明確的,并通過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等,用教育培訓等手段使**人力資源的素質有了較大的提高。但在取得成績的同時,還必須看到,**在人力資源開發和研究方面仍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使用方面
在傳統思維方式的影響和用工體制下,有相當一部分人不能根據自己的特長、愛好和理想來選擇合適的工作單位。在不少單位里可以發現,有的人如果不改行,可能會成為一個非常優秀的工程師,但是現在在做普通的管理工作。**地區各類大中專院校20余所,每年需接納的畢業生800—1500人,加之外地院校畢業來**地區工作的學生大約2000人左右。這些人員中,地區急需的較高學歷的機械、工程自動化、道路橋梁和建筑等工科類專業畢業生不足15%,而中低層次的會計、統計、醫療和農、林、牧等專業畢業生嚴重過剩,社會難以消化,導致就業難和改行者多。人才培養與使用脫節。人才利用率低,對人才資源配置不合理,難以充分發揮每個人的作用,學非所用、用非所學情況普遍存在,形不成最大的合力。這不僅造成了人才的浪費,給國家帶來了巨大的損失,更重要的是國家白白在這個專業里進行了大量的前期投資和努力。
②開發方面
**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剛剛是小學畢業,盡管**有近6萬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但是他們只占人數的3%;與發達國家的10%—20%相比還有很大差距,**的專業技術人員普遍存在知識老化,缺乏創新意識和思維;相當一部分勞動者安于現狀,進取心弱,缺乏更新知識的內驅力,遠不能跟上經濟發展對人力資源不斷提出的新要求。人力資源結構不合理,基礎性人才和應用性研究人才以及復合型人才嚴重缺乏,人才的知識含量相對下降,雖然人力資源每萬人中的大專以上學歷比例有所上升,但一些“人才”的知識含量卻大幅度下降,對人力資源的資本投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這些都使得**人力資源的開發迫在眉睫。
③調節方面
由于缺少市場調節的功能,加之許多單位在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因此人們在求職過程中熱衷于尋找地理位置優越的地區和福利待遇好的單位。大量人才流向高收入地區、高收入行業、高收入企業和高收入崗位,導致人才的分布在地區、行業、企業和崗位間嚴重失衡。一方面,有些地區、行業,企業和崗位人才過剩,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只是為謀取高收入而從事簡單勞動,一些單位也在招聘人員時有意抬高學歷,造成人力資源的過剩和浪費;另一方面,一些地區、行業、企業和崗位人才嚴重短缺,很多重要崗位都有人員“以次充好”,“以低充高”的頂著。盡管政府下大力氣采取了不少措施以控制人才的不平衡分布,但是收效甚微,現在仍有很多急需人才的單位、地區得不到所需的人才,這些都嚴重地束縛了**社會和經濟的平衡發展。
④在**,傳統觀念中鄙薄技術工人,鄙薄職業教育培訓的偏向仍然在發揮作用。近年來,種種因素導致了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數占整個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數的比例不斷下降,與學歷教育形成了不小的反差。由于生源不足,加上許多學校辦學中存在脫離生產、脫離市場需要等問題,每年都有大量學校停止招生。由此,**人力資源的“貧瘠”,使人力資源開發愈來愈被人們所重視。
二、**人力資源開發與研究的提升
長期以來,我們以數量豐富的人力資源而自傲,卻很少關注如何去開發這些多處于“原生狀態”的人力資源。**只有通過教育、培訓,使初始形態的人力資源得到加工改造,成為具有相當健康水平、知識水平、技能水平的人力資本,才能使眾多的人口負擔變成為**發展的最大資本。人力資源的開發是圍繞著如何挖掘人的潛力,發揮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而進行的,人力資源開發的主要手段是教育和培訓。這是**人力資源開發的要義所在。
1、大力發展普通教育
這是人才增量的教育培訓,即未來人才的教育培訓。鑒于正規學校教育是整個教育領域的中堅力量,**把擴大正規學校教育的數量和規模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全市青壯年文盲率下降到3%。然而教育改革,提高**人力資源質量任重道遠,改變傳統的辦學模式,優化學科與專業結構,以特色專業為**培養“專用型”人才,推動**經濟快速增長,這是**高等院校面臨的當務之急。
**經濟的長期落后,造成**教育嚴重滯后的狀況。長期以來,**高等教育在學科分布上,側重于文教衛等學科,其中師范、工科、理科、醫學院校約占高校的70%,在校學生的數量與比重是師范、文科偏高,而第三產業、政法等科類人才的培養量偏低。在學科專業的設置上,為**經濟服務的目的不十分明確,針對性不強,應用性不足,使得**地區千辛萬苦培養出的師范、醫學、計算機的人才,因其專業的通用性,而大量流失到東南沿海的經濟發達地區。使教育資源相當匱乏的**,由于學科專業的缺陷與不足,培養的人才所剩無幾。因而**高校的專業優化,除了重視和發展信息科學、生命科學、新材料科學等高新技術類專業以及加入WTO后所需要的金融、法律、保險、貿易等專業外,更要優先發展與**經濟密切相關的應用型專業。大力培養“專用型”人才,不僅能直接地為**經濟發展服務,而且因為它的“專用型”和地域性,避免了教育資源和人才資源的大量流失。**高校應大力發展以水力、天然氣、動植物資源、石油等為中心的能源專業,因為這些是本地區開發建設的支柱產業。
2、大力開展職業培訓
這是人才存量的教育培訓,即現有在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大力開展職業技術教育是從根本上提高技術工人整體素質的最主要辦法。我們從**企業技術工人素質現狀和需求調研中得知,被調查企業普遍認為職業技術教育及培訓是解決技術工人短缺的最主要途徑。國民教育是一種素質教育,對于特定時期特定對象而言,有時還不如勞動技能培訓見效來得快。這說明勞動技能培訓是一種投資少、見效快的人力資源開發途徑。尤其是在企業,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的不斷增加使得培訓成為競爭的一種基本武器,沒有培訓就不可能成功獲得新技術并加以運用。在**農村地區,要發展鄉鎮企業,更要培訓員工,因為農村地區熟練勞工的供給相對稀缺,**農業專業技術人員僅有943人,很難適應農業對科技的需要。因此,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需要,加強對在崗職工進行培訓,建立健全在崗職工的教育培訓機構,企業應該把一般培訓和特殊培訓區分開來。一般培訓(如計算機基礎知識、外語及經濟管理基本知識等)是通用知識的培訓,對于受訓者將來繼續在原單位或另謀他職都是有用的,受訓者有動力自發進行投資,因此,這部分培訓費用應由受訓者負擔。企業需要做的只是創造一個激勵員工進行一般培訓投資的氛圍。而特殊培訓主要是指依賴于企業的產品特性、市場狀況、工藝流程等方面的技能培訓,是專業知識的培訓。這種技能當員工離開原企業之后幾乎沒有價值,這種培訓一方面可以通過“干中學”,不斷積累而成。另一方面,需要企業進行投資。為提高企業投資培訓的效果,企業尚需精心設計培訓項目和培訓內容,認真選擇培訓對象和培訓教師。再之,應形成多層次、多形式、多規格的教育培訓體系。應以對待正規學校教育同等的力量,甚至是更大的力量來發展職業培訓事業,積極培養高級技工,人力資源的優勢才能發揮出來。應開辦高職教育,它是作為高等教育直接為經濟發展、經濟服務的一種辦學途徑。
【關鍵詞】名人;證言廣告;規制模式;行為規則;責任體系
一、名人證言廣告的概念與立法規制之必要性
(一)對概念的廓清
證言廣告是以促銷商品或服務為目的,由商品經營者或服務提供者承擔費用,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邀請公眾人物或一般大眾以消費者的身份,以其對商品或服務的使用感受作為證辭,證明商品質量或者服務效果的商業廣告。在證言廣告中,以消費者的身份為廣告商品或服務提供證辭的公眾人物或一般大眾,稱之為證人;而在廣告中,該證人作出的證明商品質量或服務效果的言辭,則稱之為證言。以公眾人物為證人的證言廣告,稱之為名人證言廣告。在其他學者的文章中,名人證言廣告這一術語常與名人代言廣告及名人薦證廣告這兩個概念混同使用。從語言規范表達的角度來看,名人代言廣告并不與證言廣告同義,因為廣告的代言人可以是沒有使用證明義務的自然人,正如有學者指出的那樣:代言人的特征在于‘‘并非以自己的觀點為立場,而是代表整個公司的態度。至于代言人是否使用或體驗過該商品或服務(以下簡稱商品),并非必要條件。薦證廣告則是指借助名人、明星、專家、社會組織、權威機構乃至外國人等廣告主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以言詞、證明書、推薦書或其它形式對廣告產品的質量、性能、功效進行推薦、證明的廣告。可見,薦證廣告可以是使用者的證言廣告,也可以是有證據確認商品質量功能的非使用者進行推薦的廣告,而且薦證人不限于自然人,組織機構皆可充任。由此可以總結:名人證言廣告是以公眾人物自身的使用效果為證明內容的廣告,包含于薦證廣告的類屬中,而名人薦證廣告又是名人代言廣告的一部分。
(二)名人證言廣告立法規制的必要性
名人證言廣告具備兩大特點:第一是基于名人的信譽帶來的社會公信力,名人乃具有社會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其具有相當的群眾影響力,由其作出的證言廣告,社會的信任度很高;第二是由于喜愛者的認可引致的商業吸引力,喜歡名人的消費者,通常會將對名人的認可之情轉移到其證言的商品上,這種消費心理被廣告商利用,最顯見的方式就是制作名人證言廣告,對消費方向進行誘導。
作為市場交易的雙方當事人,相較于經營者,消費者處于信息的弱勢地位,由于消費者自身知識的局限,加之經營者對不利之訊息進行隱瞞,甚至歪曲事實,使得交易雙方間的信息不對稱極為嚴重。而名人證言廣告由于具備前述兩大特點,對消費群體的信息誘導程度超過一般形式的廣告,若不當運用此類廣告,很可能加劇這種信息的不均衡態勢,損害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須用立法加以規制。不僅如此,用立法規制名人證言廣告,還能維護同業競爭者的權益,為市場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推動經濟的健康運行。
二、規制名人證言廣告的現行立法與不足
(一)現有立法的規制
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規制廣告行為的法群體系:核心的單行立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告管理條例》、《廣告審查標準》、《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則從不同的角度對廣告規范問題有所涉及。針對名人證言廣告的規制,主要有以下內容:
1 禁止部分類型廣告中的名人證言行為
《廣告法》第14條第4款規定:“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或者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廣告審查標準》第16條第2款規定:“不得以醫生、護士、藥劑師、營養師、醫療機構、保健機構等人員或機構的名義為藥品、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醫療服務作廣告。”根據前述法條的精神,相關的分類廣告立法與地方立法進行了對應的禁止性規定。在這些規定中,名人證言行為是禁止范圍內涵括的其中一類,即不允許有名的專家、醫生、藥劑師、營養師、患者(或消費者)等在廣告中實施證明行為,立法并沒有就名人問題特別予以說明。
2 禁止廣告中虛假的名人證言行為
《廣告法》第4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的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2條第2款明示:“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指出:”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這三部立法是一種概括性的禁止,具體指涉虛假名人證言廣告的立法主要為:《廣告審查標準》第17條規定:“不得濫用公眾對名人的信任感。聘用名人做廣告宣傳商品的使用效果,必須與其本人的真實使用情況相一致。”《食品安全法》第55條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二)目前立法的不足
1 規制模式之不足
從法律層面來審視,《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這三部法律都沒有專門論及名人證言行為,對于虛假名人證言行為之禁止,是泛義式歸合在一般性規定中的。在其他的配套性立法中,我國對名人證言廣告的規制同樣如此,欠缺詳細的行為約束性法條。而實際上,名人證言廣告對消費者具有的誘導性,超出其他一般的廣告類型,虛假的名人證言廣告,對社會危害性較大。將此類廣告概括式地包含在基本的法條中,缺乏專款型規制模式或者專章型規制模式,不足以有效規范其對廣告受眾的負面影響,尤其是對于在經濟和救濟上都處于劣勢的消費者,極為不利。
2 行為規則之不足
針對名人證言廣告,目前的立法沒有構設完整的行為規則條款,只是簡略地提出“真實使用”原則。名人真實使用的時間長度與效果關聯性、表達效果的證詞是否具有引人誤解的第二義(即超出字面意思的歧義)、名人使用效果的證據呈交與官方審查等內容,我國的立法皆未有所詳述。在行為規則條款的構設中,誠信義務與注意義務的分配是很關鍵的內容,尤其是注意義務的邊界設置,涉及到名人明星效應與社會責任、名人正當證言與廣告業繁榮等關系命題,也關乎名人責任的承擔是否公正之問題,目前若干簡單粗略的法條,無從理清這些關系,實際的規制收效也甚微。
3 責任體系之不足
在整個法律責任體系中,名人作為責任主體嚴重缺位。《廣告法》中虛假廣告的擔責主體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以及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的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列明的虛假廣告之責
任主體也是限囿于商品的經營者和廣告的經營者。唯有《食品安全法》明確了虛假廣告中個人推薦者的責任形式,名人作為個人推薦者中的一類主體,在虛假食品廣告中承擔法律責任,責任主體的范域過于狹窄。不僅如此,《食品安全法》要求個人推薦者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在歸責原則、過錯程度、責任形式、賠償模式等問題上都缺乏詳盡、科學的界定。
三、國外可值借鑒的經驗
(一)適當的規制模式
對于名人證言廣告,很多國家和地區的立法都很注重實施專屬類型式規制。一種模式是將薦證廣告單獨列出予以規范,名人證言廣告作為類屬的行為含在其中,如公平交易委員會頒布的《對于薦證廣告之規范說明》統攝了所有的推薦與證言廣告。另一種模式是在單獨類型的立法中還要再突出強調名人證言行為的規則,如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關于在廣告中使用推薦與證言的指導原則》中有專門限制名人證言廣告的內容。單行文本的規制模式盡管要動用較多的立法資源,但在實施指導的明晰度及有效性上不容質疑。
當然,最為常見的模式是在綜合立法中運用專門條款來規制名人證言廣告。比如就禁止范域問題,英國立法中就特別指出,以醫藥和治療方法為主題的電視廣告中,不得含有公眾生活、體育、娛樂等領域的名人出具的證言,或者由此類人士進行介紹的內容;法國不僅要求廣告應該具備真實性與全面性,不得誤導消費者,而且專款明示不允許那些定期在有關電視新聞節目中出鏡的有名人物用其形象或聲音做廣告。可見,僅就禁止性規定就有如此細致的專門條款規制,其他相關的立法文件中具體的指向更多,在這種散見于各種立法之具體法條規制模式的指引下,名人證言廣告也能得到很好的規范。
(二)嚴格的行為規則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關于在廣告中使用推薦與證言的指導原則》中指出,做出證言的名人必須是該產品的真實的長期的使用者和直接受益者。美國的廣告法規將名人證言廣告視作一種“明示擔保’,名人的使用行為必須是長期性的效果行為,而且這種受益與廣告中的商品具有直接因果關系。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指南還規定,必須確保在廣告刊播期間,廣告主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薦證的名人還是產品的真實使用者,并一直持有薦證時的意見而未改變。同時,美國的立法還規定,除了必須是推薦產品真實的使用者外,名人在推薦時如果與產品之間存有實質性聯系,還必須在廣告中予以披露。名人的證言若障離這些行為規則,會受到美國法律的重罰。
英國在證言行為規則的制定中,極為重視對廣告主及廣告經營者的制約,英國獨立廣播局的《廣告標準和實踐法規》要求,在審查中廣告主和廣告公司有向廣播局出示證詞或表述的憑證的義務,以保障廣播、電視中的證人廣告的證詞屬實,不會導致誤解產生。證言的真實性以客觀的證據反映,同時,廣告的合規性判定以是否引人誤解為標準,將有誤導的真實字面表述也加以規范,這種嚴格而周密的行為準則,能有力地保障消費者權益,有利于良性競爭秩序的建立。
(三)科學的責任設置
提供證言的名人因為虛假廣告而承擔法律責任,這是多數國家秉持的基本觀念,在構造相關責任框架的時候,這些國家和地區非常注意責任設置的科學性。概言之,科學的法律責任設置,必須結合國情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第一,歸責判定問題,即是采用嚴格責任還是過錯責任;對此,臺灣地區規定,薦證者與廣告主故意共同實施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者,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共同故意是強調薦證者與廣告主皆知內容不實或引人誤解,排除了過失的情形。這種歸責方式,減輕了名人以證言推薦商品的壓力,保證了廣告市場上名人效應對經濟促推的積極效果,值得發展中國家借鑒。第二,賠償形式問題,這是指承擔連帶責任還是補充責任;統觀之,經濟發達的國家與地區選擇的多為民事連帶賠償責任,如日本規定在證人廣告中,由于虛假廣告導致的損害后果與名人的證言行為具有因果聯系時,證人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臺灣立法的指向也是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責任類型問題,當名人證言廣告致人損害時,很多國家都選擇了民事與刑事責任兼備的體系。《加拿大廣告標準準則》第7條規定:代言、推薦或證明者必須是該產品或服務的實際使用者,廣告相關信息須有充分事實依據,絕不許欺騙或誤導消費者,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處罰。法國立法明確表示,名人在虛假廣告案件中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凡由于虛假廣告給消費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消費者有權向檢察機關提起控告或在刑事訴訟中以當事人的身份參加訴訟。如果有進行虛假廣告的行為成立,將處三個月及兩年的監禁及一千至二十五萬法郎的處罰。”臺灣地區的《對于薦證廣告之規范說明》第5點也規定薦證者可能與廣告主同負其他刑事責任及民事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四、對中國立法的完善建言
(一)構造專類規制模式
我國立法缺乏對于名人證言廣告的具體專類規制,無論是在某些特殊廣告中對名人證言的禁止,還是對虛假廣告中不實名人證言的懲治,都是沒有明確和細化內容的。這種立法滯后于中國廣告市場上大量的名人證言廣告之現實發展,為克服這個弊端,亟需在法律規范性文件中構造名人證言廣告的專類規制模式。在此模式下,不僅要合理界定名人證言廣告的內涵和外延,將此類廣告與其他不是基于本人使用效果推薦的名人薦證廣告、沒有商品品質推薦功能的名人形象代言廣告等類別清晰地區分開;還要將《廣告審查標準》中的真實使用原則具象化,全面設置名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審查者的對應義務條款,對虛假的名人證言廣告進行專門的治理。
(二)設置合理注意義務
本文認為,名人證言廣告的注意義務內容應該是三方面的,第一,名人不僅要實際長期使用,還必須在廣告中如實表達使用的效果,同時名人負有相應的注意義務,但該義務只能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內,即名人應注意廣告主與廣告經營者是否在廣告中真實反映其本人的使用效果,至于廣告主實際銷售的商品與名人使用的商品之間的品質差異,廣告主是否具有經營資格等問題,不在名人注意范圍內;第二,廣告主和廣告經營者也負有注意義務,不僅要注意名人使用的實效與言辭表達的同一性,還要注意名人個體使用的商品與向群體推廣的商品之一致性;第三,廣告主管部門有審查注意義務,應該督促廣告主和廣告經營者提供名人使用效果的證明資料,在廣告進入市場前,預先進行嚴格的準入門檻審查。
(三)建立過錯歸責原則
由于虛假廣告中的問題食品危及消費者的生命健康,《食品安全法》第55條規定的個人推薦者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原則,非常嚴厲。但如果在其他類型的廣告中增設名人證言行為的立法規制時,就虛假廣告致消費者損害者,如果一律按無過錯原則追究責任,則會過于嚴苛。其結果是:一方面,當名人確實為產品長期真實使用者時,不考慮其主觀情形,對其顯然有失公平;另一方面,則可能導致名人不敢涉足廣告,廣告吸引力衰減,造成廣告行業的蕭條。因此,本文建議在一般類型的名人證言廣告中,建立過錯責任原則,既能避免名人法律責任的社會化,又能體現“誠實信用”及“卡又利與義務相一致”原則的真正內義。在過錯歸責原則指導下,名人在一般類型的證言廣告中只要不是故意虛偽陳言,則不必承擔法律責任。
(四)增加法律責任形式
當名人作為證言廣告的證人時,由于名人具有社會信譽度,消費者很容易接受其表達的看法,兩者形成一種利益信賴關系,受法律保護。出現虛假廣告案例時,名人因為作偽證言,應該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基本的責任形式是財產罰,包括沒收非法所得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即沒收廣告報酬,至于罰款的數額,以廣告報酬為基數確定合理的比例額度。對消費者造成損害時,名人還應承擔民事責任,根據具體情節與主觀過錯程度,分別承擔損害賠償、賠禮道歉、公開更正消除影響等責任。就民事責任形式,本文有兩個建議,一是在損害消費者權益時,讓名人承擔連帶性的懲罰性賠償責任;二是在僅侵害其他經營者權益時,讓名人承擔補充性的民事賠償責任。虛假證言造成嚴重后果的,名人應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者一樣成為虛假廣告罪的主體。
此時此刻,我的心情和你們一樣激動;面對此情此景,我的心中也好像和你們一樣洋溢著青春和朝氣,看著你們的笑臉,我禁不住有了想對你們說幾句的沖動……
著名作家路遙先生的小說《人生》在題記中有這樣一句話我至今還記憶猶新:“人生的道路固然漫長,但關鍵處只有幾步,尤其當人年輕的時候。”由此我想到:我們年輕時候的價值取向和對人生的態度是多么地重要。因為她貫穿著我們整個人生!十八歲,是激情奔放的年齡;十八歲,是心潮澎湃的年齡;十八歲,是觀念初立的年齡;十八歲,是為未來喝彩的年齡!而你們正當此時!
同學們,我當祝賀你們:祝賀你們長大了,祝賀你們漸漸地成熟了,祝賀你們已經跨入了成人的行列!但是,我還是想問你們:成熟意味著什么?成人又意味著什么?它是否意味著世故和看破紅塵,是否意味著夢想不再和激情漸減?我要大聲地告訴你們:成熟應當被理解為在我們漸漸長大的過程中,在責任意識支配下去品味那份來自心底的鎮定和從容。而這份鎮定和從容不是隨著年齡的漸長而自然形成,它是我們用智慧和心力去思考和體驗人生而慢慢形成的理念和態度,它是觀念和態度在我們內心世界的不斷練就。正如偉大的美國總統林肯的繼母對林肯告誡的那樣,這份鎮定和從容是:“你要堅強,堅強地足以認識自己的弱點,你要勇敢,勇敢地足以面對恐懼。在遇到挫折時能夠昂首而不卑躬屈膝,在勝利時能夠做到十分謙遜而不趾高氣揚。不要用愿望來代替行為,在征服別人之前要先征服自己。真正偉大的人直率、真誠,真正的賢人虛懷若谷,真正的強者溫文爾雅。”我想,這也可說是我對成熟的最好的解釋。
同學們:在你們的人生中你們將接受他人許許多多的祝福和祝賀,也許若干年以后,你們能夠記得的只是寥寥,而遺忘的卻是很多。但是,我還要叮囑你們的是:在你們接受他人祝福時千萬不要忘記從內心深處學會感恩,要知道,你們的不斷成長和微小進步乃至點滴成功都凝聚著他人的養育、指點和栽培,而這份感恩的情懷是維系人類向往友愛、追求進步的不竭源泉,更重要的是我們由接受他人之恩慧和關愛理當學會施愛于他人和后人,惟有如此,我們生存的世界才能永遠充滿著陽光和雨露。所以,今天我在此由衷祝福你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有飽滿的熱情、積極的心態、豁達的胸襟、頑強的意志去學習、去體驗、去奮斗;以責任、榮譽、國家為自己的行為出發點和準則去探求未知,去感知世界,去贏得朋友,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寫的人,做一個頂天立地的中國人,從兩杰廣場走出去的,應該是中華民族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