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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體系和市場體系是構成金融體系的重要基礎。隨著金融技術的革新,更多的風險交易手段被用于風險與資源的分配,從而提高了金融體系的效率,因此近年來市場體系更受重視。這里,筆者根據金融體系學說對不同類型金融體系形成契機的分析,比較不同體系在儲蓄轉化為投資過程中各自的特點,探討在銀行體系下發展債券市場的條件。
(一)關于金融體系的分類
對于金融體系的研究與分類觀點繁多,本文主要介紹在金融體系學說史中已成定論的幾種分類。
1.三種金融模式說
格申克隆(AlexanderGerschenkron)提出了三種金融模式說。一是英國模式。英國企業家從產業化初期就逐漸適應了產業化進程,贏得了產業化發展的先機,這使他們能夠在很短的時期內積累大量資金,外部融資主要是短期銀行借款,長期投資資金并不依賴銀行借款。二是德國模式。德國產業化進程晚于英國,所以必須以超過英國的速度發展本國產業,才能得到發展空間。相比英國企業,德國企業需要巨額的外部資金。在這種發展背景下,德國的銀行盡全力發展與企業的關系,因此德國的銀行不僅對企業提供長期資金,同時還對企業經營提供其他支援。三是俄國模式。格申克隆認為像俄國那樣的國家,既不是發達的工業國家,企業制度歷史又很短,因此不可能首先發展銀行部門,待其積累的金融財富足以為產業融資后,再來發展產業投資。俄國模式是政府動用稅收制度,通過抑制消費積累投資資金。
2.兩大中心說
兩大中心說是指從不同角度將金融模式分為“銀行中心”與“資本市場中心”的研究。
首先,注重實物資本投資量的研究??诸D(JohnCarrington)與愛德華茲(GeorgeEdwards)繼續在理論領域進行研究,他們不僅對各國長期金融中實物資本投資數量感興趣,而且認為,部分實物資本投資應是各國金融體系的函數。他們考察了法國、德國、日本、英國和美國的金融體系,分析了美國和英國體系的特征,將該特征定名為“盎格魯—撒克遜”體系。他們認為“盎格魯—撒克遜”體系內銀行不愿意向借款較多的企業提供長期貸款,因此,企業才不得不從內部存留中提取資金用于投資,這就使企業有必要從股票市場上籌集部分資金??诸D與愛德華茲認為,正是這種慣性使得美國和英國企業的投資被抑制,削弱了經濟增長能力。而在法國、德國和日本,銀行融資成為投資資金的主要來源,這些國家是“銀行中心(bank-based)”的金融體系。與“資本市場中心(capitalmarket-based)”的國家相比,“銀行中心”金融體系國家內的企業有可能從外部籌集更多的長期投資資金。
其次,對政府作用的考察。佐茲曼(JohnZysman)在卡林頓與愛德華茲提出的“銀行中心”與“資本市場中心”這兩種類型的金融體系的基礎上,加入了對政府中介程度的考察。佐茲曼從三個方面進行了分類。第一種分類與卡林頓和愛德華茲相同。第二種分類是根據定價機制進行的。他將不同金融體系的定價機制分為競爭定價、制度主導定價和政府決定價格三種。第三種分類是根據政府在金融體系中的作用來劃分的。政府管理貨幣總量,是根據競爭原理分配信用,還是為實現某一目標進行管理,這是佐茲曼考察政府管理的主要內容。
佐茲曼在上述研究的基礎上定義了三種不同的金融體系類型。其一是資本市場型的金融體系。發行證券是長期產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中央銀行主要負責管理貨幣總量,價格主要通過市場競爭決定。佐茲曼認為英國和美國屬于這一類型。其二是政府管理價格的信用體系。銀行提供長期資金,但為分配資金形成的價格則是政府通過市場設定的,佐茲曼認為法國和日本屬于這種類型。其三是通過制度決定價格的金融體系。其特點是國家通過市場操作追求整體目標,佐茲曼認為在這類國家中,德國是非常典型的。
最后,“退出”與“發言”假設。珀林(Pollin)使用了“退出”與“發言”假設這一分析框架對兩種不同類型的金融體系進行了分析。在這個分析框架中,假設證券持有者是通過賣出證券行使其影響力的,即他們運用的“退出”操作是盎格魯—撒克遜型的資本市場中心體系的特征。相反,在“發言”體系的各種屬性中,最突出的特征是銀行與企業之間形成了更加緊密的關系,因此銀行提供的長期資金所占比重很大,金融資產的流通市場沒有得到發展。這一體系是通過其“發言”操作行使影響力的,例如,銀行可積極參與制定企業的長期計劃,并與長期合作的公共機構和私人機構交換意見。兩種金融體系不同的重要原因在于“退出”體系偏重于投資的短期效益,而“發言”體系則相反,偏重于投資的長期效益。
3.金融體系階段說
黎辛斯基(TadM.Rybczynski)也將金融體系分為“銀行主導體系(bank—orientedsystem)”和“市場主導體系(market—orientedsystem)”兩種類型,認為這兩種體系是在發展過程中不同階段的表現,隨著經濟發展,到了某一階段金融體系應該從銀行中心向市場中心變化。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規避經濟風險的能力增強,儲蓄和資本的形成增進經濟的發展。風險概念是理解金融體系及其發展的核心。黎辛斯基認為金融體系是“為承受、分配風險而形成的機制”,英國的市場主導體系正確地發揮了它的職能作用。
就世界各經濟體看,既有以美國和英國為代表的“市場為中心的體系”,也有以大陸歐洲國家及東亞經濟體為代表的“銀行為中心的體系”,不同的金融體系是不同的歷史背景以及金融業與產業關系的反映,但從同為金融服務中介的角度看,銀行體系和市場體系的基本職能是存在共同性的。
(二)兩種金融體系在服務職能上的共同性
為找出“銀行為中心的體系”發展債券市場的可能性,我們從歷史發展以及投資者如何應對風險的視角歸納銀行體系和市場體系可以重合的基本功能。第一,資源轉移、交易并再分配風險。第二,資金的轉移或結算。第三,價格對于資源分配和投資決策具有重要作用。價格的形成主要是通過市場交易實現的,但與交易相對應的服務同樣非常重要。金融服務使價格“具體化”是有效分配資源的信號。因此,我們可將兩種金融體系的各種作用歸納為以下四項基本功能:(1)動員儲蓄、分配資源、轉移資源的功能;(2)交易并再分配風險的功能;(3)包括提供流動性在內的結算服務功能;(4)提供價格信息的功能。
通過銀行融資進行的資源配置是一個進行個別決策的結構,資源分配的效率依賴于銀行對貸款對象企業的篩選、審查能力。銀行服務的特點在于可有效處理非對稱性信息,有效處理非標準化的、個別的金融合同與交易。在穩定的經濟預期下,易于形成對資源分配的社會共識,金融體系也容易發揮職能作用。但當社會出現變動預期比較困難的時期,能否有效地發揮篩選、審查職能,則依賴于銀行的資質。
也就是說,如果市場的基礎條件尚不具備,在會計制度、信息披露標準以及相關的法律制度上無法保證單個企業個性化信息能夠轉化為有組織系統的資本市場要求的標準化信息,那么,依賴于銀行體系就是一種合理的選擇。培育債券市場不能脫離東亞經濟體金融體系和金融市場結構的現實,應該在兩類金融體系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中尋找銀行作用與債券市場作用的重合點,使東亞經濟體金融體系能夠提供的金融服務的質量得到提高,完善債券市場發育成長的必要條件。
(三)銀行在培育債券市場中的作用
在培育債券市場過程中,東亞經濟體必須依賴銀行。因為東亞經濟體內缺乏具有發債信用力的成熟的大型企業,并且東亞經濟體整體的財富積累水平較低。
根據籌資方式中的排序假說,企業籌資方式選擇的順序是:第一,企業選擇籌資成本最低的方式——內部提留,繼而選擇銀行借款,然后選擇發行債券或股票。第二,只有大企業才有能力選擇銀行借款以外的市場籌資手段,如發行債券。第三,企業股價處于上升時期,該企業易選擇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第四,從企業的信用評級看,信用級別越高的企業,選擇發債籌資的概率越高,選擇銀行借款或發行股票的概率越低,即有能力選擇發行債券應對風險的企業只是那些具有較高信用級別的大型企業。
東亞經濟體內,國民經濟整體收入水平較低、財富積累較少。然而,正是由于收入偏低且缺乏穩定性,為防止收入變動對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東亞經濟體對長期資金有更大的偏好。東亞區域內儲蓄能夠提供的主要還是短期資金,但對資金的需求集中在工業化設備投資和社會基礎建設等長期投資領域,東亞區域內能夠滿足這些要求的只有銀行。
所以,在東亞各經濟體內設計任何發展債券市場的藍圖無法脫離銀行部門占據主導地位的現實。同時,就東亞各經濟體的銀行已經承擔和正在承擔的職能上看,在培育債券市場的過程中銀行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見表1),具體表現為以下四點:第一,銀行部門占有支配地位。在企業融資中,與公司債和股票融資規模相比,銀行融資仍占有絕對優勢。在家庭部門的金融資產中,半數以上是銀行存款。第二,東亞經濟體企業所發行公司債的絕大部分也是由東亞經濟體中的銀行部門購買的或由銀行任公司債發行的擔保人所購買的。第三,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在公司債的發行中所占比例高于其他產業。第四,從銀行擔保發行的公司債或銀行發行的公司債即金融債券的期限看,一般多為中期債券,即3~5年期債券。
這些基本事實說明,東亞經濟體的銀行同時擔負著兩項職能:第一,傳統的商業銀行的職能。一方面將家庭部門半數以上的金融資產吸收為存款,另一方面,半數以上的企業融資又是由銀行貸款所提供。第二,銀行部門通過購買3—5年期中期公司債券或以擔保企業債券發行的方式向企業提供中期融資。同時,銀行又以吸收的短期銀行儲蓄存款作為資金來源,或銀行以自身信用、名譽和規模為基礎,自己發行中期銀行債券(bankdebenture),事實上,東亞經濟體的銀行已經在為培育債券市場發揮作用了。證券-[飛諾網]
二東亞債券市場發展的障礙
對區域金融合作、區域金融一體化發展程度的測定包括三個方面:法律制度、交易數量和交易定價。法律檢驗是為了分析不同社會體制的經濟體在法律上究竟可在多大程度上允許資金的跨境流動。數量檢驗是對資金流動量的計量。定價分析是檢驗一物一價法則進展到何種程度。這里,本文根據區域金融合作收斂檢驗的三項標準對東亞債券市場發展的障礙進行分類整理。
(一)法律檢驗:對債券跨境交易的限制仍存在
法律檢驗的意義在于,區域合作或區域內的一體化以至全球化是金融結構向單一市場收斂的過程,或是各經濟體異質的金融市場向同質的區域巾場進而國際市場收斂的過程,即共同金融市場形成的過程。為了實現同質性,必須將各經濟體金融市場的不同最小化。所謂各經濟體的不同,就是各經濟體在交易上采取的法律限制的不同。檢驗各經濟體法律管制程度及管制的變化是測定金融深化或一體化程度的一個重要方面。放寬管制也就是消除各經濟體法律卜的抵觸,擴大國內資產與國外資產潛在的替代性,使企業能夠在區域以至世界范圍內尋找最好的金融交易條件。
在發展債券市場過程中,由于各經濟體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對于資本和外匯交易的管制,因此,區域內債券的跨境流動受到了很大限制。
1.對非居民投資者投資國內債券的限制
日本:禁止非居民投資者購買日本的與物價連動的國債。2005年4月,日本對相關管制進行了修正,允許滿足一定條件的非居民投資者購買國債。
韓國:要求進入韓國國內金融市場的非居民投資者必須通過韓國金融監督院(FinancialSupervisoryService,簡稱FSS)取得“投資登錄證(InvestmentRegistrationCertificate,簡稱IRC)”,但禁止非居民投資者直接進入柜臺交易市場。
中國:2002年開始啟動合格的外國機構投資者(Qualifies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QFII)制度,截止到2006年10月,共批準了40多家外國金融機構在中國開設人民幣特殊賬戶。但是從具體業務角度看,目前仍難以利用該制度在中國進行債券投資。
菲律賓:非居民投資者與投資對象國的國內銀行進行了交易,當發生收益需要向母國匯款時,必須在中央銀行登記并向中央銀行提交交易證明,例如交易合同證明等。
2.對非居民發行體發行國內債券的限制
直接禁止非居民發行體發行國內債券的只有中國和泰國。但在其他東亞經濟體內,從對發債體評級到法律依據,都存在很多限制。但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放寬了對國際金融機構發行本幣債券的限制。2005年10月,中國首只非居民發行的人民幣計值債券順利發行。
總之,債券投資跨境交易對于非居民投資來說,最重要的一個因素是能否自由并及時地從當地金融機構得到足夠的信用供給。目前,在東亞地區除了中國香港和日本之外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
(二)數量檢驗:尚未建立區域內的銀行間市場清算體系
數量檢驗的意義是為了說明各種限制放寬后跨境流動的資金是否發生了變化。雖然沒有可以測量跨境流動資金總量的數據體系,但可使用一些表示增長的指標,例如,可使用的一個變量是在銀行間市場清算體系(ClearingHouseInterbankPaymentsSystem,CHIPS)的結算支付總額。它的日平均結算量和結算總額都有很大變化,據此可研究跨境流動的規模與變動趨勢。2005年5月,在東盟+中日韓(“10+3”)區域金融合作的框架內計劃建立一個收集共享東亞債券市場信息的專門體系(ASTFG)。目前,東亞區域內尚未建立起一個區域性的銀行間市場清算體系。
(三)定價檢驗:基準利率、市場化利率體系均未建立
金融市場上相類似的金融資產其風險調整后的收益率是趨同的,這一動向日益增強。也就是說,無論是區域合作還是在區域一體化進而全球一體化的過程中,同類資產同一價格的法則是普遍適用的。檢驗跨境持有不同貨幣計值的資產時,可通過分析利率變動測定金融市場一體化的程度,主要使用四項指標:封閉體系下的利率平價、有擔保利率平價、無擔保利率平價和實際利率平價。
能否形成市場化的定價機制是培育債券市場面臨的最大障礙。在民間債券市場沒有完善的情況下,首先完善國債市場是債券市場發展的前提條件。也就是說,國債市場利率是民間企業公司債利率形成的基準。因此,一個完整的、可自由形成利率的國債市場是建立一整套可對應不同風險的利率期限結構的基礎。但現在東亞經濟體市場利率體系的形成仍舊受到極大限制。
東亞經濟體中非市場化的定價即過低的貸款利率阻礙了市場利率的形成。從宏觀經濟角度看,東亞經濟體銀行貸款占國民經濟規模過大形成了過剩貸款;但從微觀經濟角度看卻存在“銀行惜貸”現象。一方面在于銀行自己不能根據市場需求決定與貸款風險相吻合的貸款利率,利率被控制在很低的水平上。從籌資者的角度看,如果貸款利率低于信用風險,企業選擇銀行貸款是很正常的。另一方面,東亞經濟體政府為減輕財政負擔,一般都以低于市場利率水平發行國債。在低利率政策下,許多東亞經濟體政府要求銀行必須將一定比例的存款投資于政府國債,銀行大量并長期持有國債必然影響國債流通市場的發展,流通市場得不到發展就無法形成市場利率。
債券的流通市場不僅是根據自然人和法人需要兌換資產或獲得利益的市場,同時也是發現金融商品價格的場所,是擔負著重要的公益性職能的場所。因此,必須要“開設”一個所有金融商品都可進入的流通市場,要以國債流通利率和銀行間市場形成的利率為基準,并對基準利率形成一定的利率差。只有這樣,才能夠通過市場決定與實際需求相吻合的價格。
三東亞債券市場的發展前景
總之,區域金融合作下發展債券市場的目標要求各個經濟體的債券市場處于接近甚至相同的發展水平上。但現實中各經濟體債券市場的發展是與其經濟發展的整體水平、金融體系的制度基礎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可將其概括為以下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主要的發行體是政府和少數大企業。雖然制定了相應的法律制度,但除債券發行以外,債券的交易仍不是很廣泛。
第二階段,隨著國債發行的增加,流通市場的交易較之第一階段更加活躍,公司債價格合理,定價機制已經形成,國內市場基礎條件基本完備。
第三階段,債券市場廣泛吸引了各種投資者,市場的深度增加,國際化程度進一步提高。其表現為:跨國交易活躍,高收益債券與組合債券市場交易活躍。
對照債券市場發展階段,目前大多數東亞經濟體仍處于第一和第二發展階段,即債券市場發展的第一階段大體結束,正在向第二階段過渡。日本、韓國和新加坡三國債券市場比較成熟,接近第三階段。而中國債券市場還非常落后,基本處于第一發展階段。
鑒于目前東亞債券市場的現實基礎——以銀行為中心的金融體系以及在債券交易的資本管制、數量計量特別是債券定價機制上仍然存在巨大障礙,培育債券市場的進程將會出現以下趨勢。
(一)債券市場發展的多層次
東亞區域內金融合作框架下發展債券市場是以各經濟體本幣債券市場的發展為基礎的,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各經濟體,債券市場的發展進程也不盡相同。
大多數經濟體仍將以國債為核心,重點發展本幣債券市場,通過完善不同期限的國債品種,從而帶動本幣債券市場向縱深擴展。
東亞經濟體內的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間合作發行較高端的債券。目前東亞經濟體中只有日本和韓國是OECD成員國,它們的債券市場條件相對比較成熟,無論從債券評級、會計規則方面,還是從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來看,都能夠滿足投資者的要求。因此,在東亞金融合作框架內能夠合作開發比較高端的債券商品的只能是市場條件比較完善的經濟體。而其他經濟體將在自身市場基礎條件逐步完善之后,才可能擁有開發高端債券商品的制度保證和技術能力。例如,2005年日本和韓國已合作發行日元計值的韓國中小企業債券擔保證券,并在新加坡證券市場上市發行。
(二)日本跨國公司貿易金融的延伸
在區域金融合作框架內發行的四只債券中,除上述日本韓國合作發行的韓國中小企業債券擔保證券外,其余三只都是日本跨國公司為其亞洲當地子公司進一步擴大貿易品交易進行的融資發債,是跨國公司貿易金融的延伸。發展對外貿易始終是日本經濟的命脈,因此日本大型跨國公司的貿易金融就不只是企業金融的概念,而是與日本的政策性金融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與日本政府的貿易政策、外匯政策緊密相關。因此,跨國公司貿易金融面臨的國家風險,需要國家從政策角度,由政府出面提供貿易保險或擔保。日本國際協力銀行提供的擔保實際上在代表國家履行對貿易的扶植職能。它具有兩個特點:
其一,為減少日本跨國公司的外匯風險,盡量增加本幣即日元計值交易,或日元與當地貨幣的互換交易。
其二,為實現對本國跨國公司貿易金融的支持,日本憑借區域內金融業的相對比較優勢,往往根據貿易活動的需要確定金融合作的范圍,而不受東亞區域金融合作框架內地理范圍的局限。例如,2006年10月,日本與印度商業銀行簽署協議,合作發行印度本幣和日元計值債券等。
(三)媒介貨幣的美元化
由于東亞區域內相互貿易的依存度加深,在雙邊貿易中合同貨幣或計值貨幣使用東亞經濟體本幣的比重將逐漸增加,東亞經濟體的本幣可作為投資貨幣用于本地區的直接投資中,即東亞經濟體本幣可部分地替代國際貨幣的職能。但是,只有媒介貨幣(即完成三國交易的國際貨幣)出現了向美元一極集中的趨勢。在這個領域東亞經濟體本幣的使用率在不斷降低。
東亞區域的貿易結構是嚴重依賴第三國的,本區域不是最終消費地。因此,東亞區域的貿易結構以及媒介貨幣對美元依賴的現實卻與東亞區域內建立本幣債券市場的目的形成了最大的矛盾。美元作為關鍵貨幣的本位地位以及慣性、美國多樣化的金融資產不僅使美元成為全世界成本最低、交易最便捷的媒介貨幣,而且是全球分散投資重要的資金籌集源泉。對于包括東亞投資者在內的世界投資者來說,美元金融商品始終是最具有吸引力的投資對象。目前,似乎很難發現東亞經濟體中任何一種本幣具有可取代美元的潛質。
(四)完善本國金融市場建設
東亞區域金融合作成員經濟體中,還有一些由于自身經濟發展階段的制約,其參與東亞區域金融合作更多的課題在于完善本國金融市場建設。以中國為例,盡管經濟發展速度穩居世界前列,但是資本市場的開放程度大體相當于發達國家20世紀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中期的水平。不僅如此,中國所面臨的國際金融環境與那一時期截然不同。一是資本流動量的急速增長加大了風險。二是衍生交易工具的廣泛普及使監管失效。這就使中國所承受的潛在風險的壓力大大高于發達國家當時的程度。2005年初以來,中國金融主管部門為推動中國債券市場的發展提出了更加具體的指導方針,強調要依靠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金融產品創新為突破口,堅持創新力度、發展速度和市場承受程度的統一,推進市場的基礎建設和整體發展。因此,從發展前景看,對于中國以及處于相同發展水平的東亞區域金融合作成員經濟體來說,選擇適合于自己的金融市場發展模式比選擇先進的模式更加重要。因為這些經濟體目前還不具備足夠的法律制度保證和技術手段分散風險。
(一)制度創新:債市發展的前提
債券市場金融創新的重要前提是要有一個有利于創新的外部環境,以制度來鼓勵和保障創新,通過建立一套制度化的規則和程序,讓創新金融工具能夠按照市場需求合理自然地產生。當前,國內債券市場的創新發展主要還是靠管理層來推動完善和規范。隨著市場發展,市場參與者日趨理性,可以更多地讓市場力量在金融創新過程中發揮主導性影響,為債市創新營造一個寬松良好的制度環境。
1.發行制度創新。發行制度創新是解決企業債券市場規模較小、流通不暢問題的關鍵。發行制度上應當逐步嘗試市場化改革,依據宏觀經濟指標及變動來決定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種類和結構。從2000年以來的情況看,國家發改委組織了多批企業債券上報國務院,共計審批了近2000億元的企業債券額度。這些債券目前大都順利發行完畢,部分債券已經到期兌付,未出現發行、兌付或其他方面的問題??傮w看來,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已經進入了正常的發展時期,且發展速度在逐步加快??梢?,目前已經具備了取消特批制度的客觀環境。如果特批制度取消,企業債券額度批準將由目前的批次制過渡到正常的、連續性的審批制或核準制,即打破一批額度集中審批的模式,采取“報一家審一家,通過一家發行一家”的方式。這將使發債企業的融資計劃更具操作性,更易于把握市場時機,而市場的企業債券供給也更具連續性,對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有重大現實意義。
2.交易制度創新。交易成本的高低是決定市場流動性大小的關鍵因素。交易制度創新表現在:一是高效低成本的資金清算制度。這包括大額實時支付制度、DVP和凈額交收制度、結算制度和融資融券機制等。總的看來,國內在技術上已經基本引入了上述清算手段,但是整體制度并沒有完善,主要包括中央銀行沒有建立支付系統的日間和隔夜透支制度,結算銀行過度規避風險也沒有建立日間和隔夜透支制度,凈額交收制度還沒有在銀行間市場和場外市場引入等等。二是多層次的做市商制度和經紀人制度。做市商制度是場外市場運行的重要支柱之一。應賦予做市商在做市報價形成市場權威價格方面的適當壟斷地位,提高做市行為的收益風險比。在此基礎上建立多層次的做市商體系,鼓勵做市商之間開展適當有序競爭。同時,建立經紀人制度,彌補做市商在數量方面的不足和在做市品種方面的欠缺。三是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應參照上市公司的做法,由企業制定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由專門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承擔信息披露工作。通過形成規范的信息披露渠道,最大限度地保證投資者及時、準確地獲得相關信息,規避風險。內容包括:發行信息披露和持續信息披露;信息公開披露之前的保密設定;增加重大事項的信息披露等。
3.信用評級制度創新。信用評級制度是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基礎,企業信用等級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債券的利率、期限、還款方式以及能否/頃利發行、到期能否及時兌付等一系列問題,直接決定企業債券的融資成本及發行的成敗。建立權威而透明的信用評級體系,一是要解決評級機構競爭不充分和誠信不佳的難題,在一定時期內規定強制連續評級,對評級機構實行必要的資格準人,規定評級費用底線,同時嚴格督察和強制考核這些評級機構的行為規范和評級準確度。建議在先對內開放的基礎上逐步引入外資評級機構并實行優勝劣汰;二是要強化對發債機構和投資機構經營財務信息的披露和專業審核,強化準確性、及時性和詳實性,保證信息的透明度。建議將目前正在建立的征信數據庫以合理價格有償對外公平開放,讓社會研究機構和投資人群體發揮監督作用;三是廢除擔保等強制規定,由市場自行選擇;四是加大對發行人違約的行政和法律處罰力度,把違約成本提高到足夠的威懾程度。
(二)產品創新:債市發展的基礎
1.推動金融機構一般性金融債券。在繼續做好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的基礎卜,推動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市場發行一般性金融債券,提供商業銀行主動負債的工具,改善其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的狀況。
2.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它將隨著銀行私人消費信貸業務范圍與數量的快速擴張而不斷發展。而銀行資金來源與運用期限不匹配所導致的流動性問題也會隨著利率市場化進程加速而日益顯現。在開發銀行和建設銀行細化資產支持證券(ABS)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MBS)的試點方案的基礎上,豐富該子市場,達到規模效應。
3.創新債券衍生產品。為提高市場流動性,為市場投資者提供避險工具,根據市場發展逐步推出債券借貸等衍生業務,確定債券遠期產品和借貸業務的運行模式和制度框架;修改相應法規辦法,為產品的出臺提供法律依據;進一步研究債券期貨等衍生品的開辦條件與市場前景。
(三)主體創新:債市發展的動力
成熟市場發展的經驗表明,金融創新的動機在于規避風險和獲取收益,這決定了債券市場上創新的主體來自于債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如債券發行人、證券中介機構等。
1.促進發行主體類型多元化。目前企業債券的發行人普遍具有兩個特點:其一,從事符合產業政策的能源、交通或基礎設施建設;其二,企業和投資項目的規模大,動輒幾十億元。這是目前情況下控制發行人信用風險、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所采取的必要措施,但這樣也會把一些盈利條件好、業務風險低但規模較小的企業特別是一些民營企業限制在發債融資的門檻之外。比如,目前我國企業債券的信用等級都達到AAA級,規模普遍達到10億元以上,這顯然限制了實力較低的企業進入市場,同時也使市場面臨某些品種(如高收益品種)的缺失。隨著債券市場的進一步發展,信用環境的進一步改善,以及人們風險承受能力的不斷提高,必然要求具有不同行業特點、不同信用特征的發行人參與到市場中來。
2.交易主體須適應市場發展。從長遠看,為滿足市場成員日益多樣化的交易需求,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明確自身定位的基礎上,不斷加強合作與改進服務,為市場發展提供更有效的技術保障。首先,中央國債登記公司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前后臺,應盡快實現交易信息的共享與協同處理,解決重復錄入等問題,提高交易效率,減少差錯;其次,針對市場出現的創新產品需求及早進行研發,做好技術準備工作,待政策批準后即可在短時間內向市場推出;第三,在適應產品創新過程中要結合自身優勢,抓住機遇,加快發展。中央國債登記公司應以立足成為國內債券的總托管機構為目標,在提高債券資金清算效率方面多下工夫,完善DVP交易,降低交易風險。
3.擴大機構投資者范圍至關重要。目前,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已經發展成為一個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機構的種類和數量與日俱增,市場的深度和活躍度也隨之增大。但是,也存在機構偏好趨同、保險公司需求占比過大的問題,從長遠看不利于市場發展。同時,我國資金雄厚的機構投資者越來越多,對低風險的債券投資需求也越來越大,比如商業銀行、郵政儲蓄資金、企業年金、社?;鸬龋麄儗︼L險相對可控、收益相對較高的企業債券非常感興趣,但由于現有規則的不完善或其他原因,這些機構還未能大量投資企業債券。從國外的企業債券投資者結構來看,可謂五花八門。不同投資者對債券品種和風險的偏好差異很大,持有目的各不相同,對不同債券投資價值判斷的角度有很大區別。各類機構的共同參與,不但能支撐起規模巨大的市場,也可在很大程度上引導了各類債券品種的大發展,活躍了市場交易,為各種企業發行債券提供了便利。
(四)監管創新:債市發展的保障
1.完善現有債券監管體制。應該明確債券市場監管以功能監管為主,債券市場運行規則的制定、市場準人和市場日常監管由相應的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避免出現多重監管或監管肓區。從國際債券市場發展的經驗看,針對某項具體產品的管制往往是舍本逐末之舉,一種產品的出現應被視為市場選擇的結果,有需求自然會引致相應的供給,一旦沒有需求,供給也會逐漸消失。所以,對于債券市場的監管工作應更多地從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披露,提高市場透明度,減少信息不對稱等方面入手,同時還應繼續加大對惡意違規交易的查處力度,保證市場運行的規范有序。
2.建立監管協調機制。為了提高監管效率,促進債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發展,應該在目前的監管框架下,加強市場各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與溝通,實現監管協調機制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監管部門之間的監管協調主要應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統一監管理念。各種規則的制定和履行監管職能的出發點是尊重投資人、籌資人的自,保證信息的充分披露,保證交易的公開、公正、公平,讓投資人承擔風險。二是統一制定規則。在發行市場應按照公共債、企業債、機構債和外國債的特點分別制定發行規則;在交易市場應按交易方式制定規則;規則必須有對違規者的嚴厲處罰;對市場的管理應以自律為主;監管者的職能是檢查市場主體行為的合規性并對違規者依法懲處。三是相關信息共享。在監管職能分散的框架下,信息共享是提高市場監管效率的惟一辦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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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楊學兵,張濤.銀行間債券市場的SCP分析[J].金融研究,2003,(3).
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育遲緩的原因
在西方,企業債券市場一直是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債券是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渠道之按我國目前企業債券發行的規定來說,“門檻”并不高。如: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于6000萬元);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發債企業具有償債能力;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的總面額不得大于該企業的自有資產凈值;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等等。但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仍然很低,1999年底,我國通過債券融資總額也僅為3000億元左右,對企業融資所起的作用很有限。這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
l、對企業債券的認識上存在偏差。我國政府和企業尚未能把企業債券當作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當作項目資金不足的補充。政府在利率、利息稅等方面的限制使企業債券收益低,回收周期長,與國債、股票相比在各方面都有劣勢。在企業改革及金融體制改革不到位的情況下,銀企之間虛擬的債權債務關系使得銀行不能擺脫對企業的軟約束。而企業債券面對的是社會投資者,到期不能還本付息將面臨破產清償的訴訟,企業債券的約束力要遠大于銀行債權的約束力;按《公司法》的要求,發行股票也只承擔有限責任。所以,我國企業更愿意選擇貸款和發行股票的融資方式。
2、企業債券管理的市場化程度低。我國現行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是在1993年8月頒布實施的,其核心主要是發行計劃規模管理、募集資金投向納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具體發行采取審批制,即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會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務院證券委員會擬訂全國企業債券發行的年度規模和規模內的各項指標,報國務院批準后,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執行。未經國務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門不得擅自突破企業債券發行的年度規模,并不得擅自調整年度規模內的各項指標。這種管理方式已不適應當前的經濟環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發行債券籌資完全是一種市場行為。企業根據自身發展確定所需要的資金量,然后選擇所偏愛的方式籌資。而我國的計劃額度管理發行體制,即企業向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申請企業債券的發行額度,經計委核準發行后,再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債券發行的選擇申請材料。這種“配額制”使很多符合條件的企業(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沒有機會發行債券。同時,企業債券的定價采用行政定價方式,缺乏靈活性。由于企業債券所參照的儲蓄存款利率尚未實現市場化,這使企業債券有了較大的政策風險。我國企業債券的品種也十分有限,目前發行的多是期限在3年以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而且利率單一。
3、企業債券償付風險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一些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財務管理不善、資金運作效率不高、效益達不到要求的企業發行債券,以至干到期不能償還。有資料顯示,我國企業債券到期不能償還的約占需兌付余額的11%。一些企業只能用“挖肉補瘡”的辦法從其它渠道拆借資金償還到期債券,這不但加劇了金融市場的風險,也給企業債券市場未來的發展埋下了隱患。2000年,新《企業債券上市規則》雖提高了企業債券的上市標準,實行上市推薦人制度,強化了債券發行人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上市債券的質量,但這也只能把住上市關,未能把住發行關。
4、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制度不記全。信用評級是投資者非常關注的信息,它反映了社會對企業的信任程度,西方國家都有很完善的信用評級制度。我國的信用評級制度尚不完善,全國沒有統一的評估體系和評估標準,評級機構對投資者也只有道義上的責任。企業債券在發行中采用自愿評級的辦法,實踐中真正去評級的企業也多是想盡各種辦法評出高等級,而且評級機構的跟蹤調查也很少,不能反映企業實際經營中的變化。這樣既使債券的信譽受到影響,也不利于投資者進行選擇以及政府部門的有效管理。
促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幾點建議
1、企業要充分認識到企業債券的直要意義。企業債券并非只是項目資金缺口的補充措施,直接融資也并不單純是指爭取上市額度發行股票,企業要把債券真正作為除信貸、股票、外資之外的企業籌集資金的重要渠道。雖然利用股票融資在企業效益不佳時也不存在還本付息的壓力,但這種低風險也意味著在企業盈利時新增資產也永遠屬于股東,而企業債券在償還本息之后新增資產即歸企業所有。如果有更多的績優企業發行債券,改變企業債券的形象,幫助廣大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意識和風險意識,從而也就能引導居民的金融資產由間接投資轉向直接投資。
2、政府改變發行方式、實行市場化運作,激發企業發行債券的潛在需求。完善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批制度,逐步向核準制過渡。政府應該取消企業債券發行的“配額”控制,嚴格審核企業的債券發行申請,監督發行企業是否公布真實的財務及經營狀況,保證公平競爭秩序等。核準制能夠保證企業債券質量與信譽的提高,避免無舉債能力的企業發行債券,也能讓投資者在掌握了更多發債企業信息的情況下作出理性的投資行為,規避不正常的風險。
企業債券市場要尋求發展,就要對現行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改變現行的信貸資金供給體制,給市場化的融資渠道以發展空間。首先要有計劃地擴大發行規模,實行靈活的發行方式,如實行由發行審核委員會統一審批發行,然后由承銷商在營業部內柜臺發售,也可采用商業銀行柜臺分銷的辦法以便于各層次投資者的買賣。此外要鼓勵開發債券新品種,視企業經濟效益和信用等級的不同,采取多種利率類型,以及多樣化的還本付息方式,為投資者創造更多的選擇機會。在企業債券定價方面,在改革現行利率體制、人民幣基準利率形成之前,可參照國際證券市場慣例,在同期國債收益率的基礎上,增加幾個基本點,基本點的大小取決于發行債券企業的信用等級。同時,要考慮債券承銷與發行價格掛鉤,形成競爭性的企業債券發行市場。
3、有效控制風險。在市場準入方面,要核查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經濟效益和歷年對銀行信貸的償還情況,將企業債券的發行與企業歷史經營業績真正聯系起來。對違規發債的企業進行嚴肅處理。為規范企業發債的資格,保證投資者能得到真實的信息,必須加強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管,完善企業債券的信用評級制度,整頓債券評級機構,嚴格在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9家機構進行評級的規定:強化抵押與債券擔保人制度,盡可能降低企業債券的兌付風險,以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對企業未按發行公告使用募集資金的行為應采取制約手段。有些舉債企業為了獲得更大的利潤,將募集資金用于其他風險大的項目。要解決企業違約使用資金的問題,只有提升企業違約成本,采取負激勵手段,才能使企業。投資者的利益達到一致。
一、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現狀
(一)債券市場主板地位基本確立。我國債券市場分為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隨著銀行間債券市場規模的急劇擴張,其在我國債券市場的份額和影響力不斷擴大。1997年底,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債券托管量僅725億元,2005年底銀行間債券托管量已達到68292億元,已占全部債券托管量的94%;從二級市場交易量來看,2005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現券交易量60133億元,占我國債券交易總量的95.6%;銀行間回購交易量達到156784億元,占回購交易總量的87.1%(穆懷朋,2006)。銀行間債券市場已經逐步確立了其在我國債券市場中的主板地位。
(二)市場功能逐步顯現,兼具投資和流動性管理功能。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快速擴容為商業銀行提供了資金運作的平臺,提高了商業銀行的資金運作效率。從1997年至2005年,商業銀行的債券資產總額從0.35萬億元上升到5.1萬億元,形成商業銀行龐大的二級儲備,商業銀行相應逐步減少超額準備金的水平,在提高資金運作收益的同時,顯著增強了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此外,銀行間債券市場也已成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平臺。1998年人民銀行開始通過銀行間市場進行現券買賣和回購,對基礎貨幣進行調控,隨著近年來我國外匯占款的快速增長,2003年開始人民銀行又開始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央行票據,截至2005年底,央行票據發行余額20662億元,有效對沖了外匯占款。
(三)與國際市場相比較,市場流動性仍然較低。雖然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量大幅增長,但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債券存量增長,因此總體來講流動性仍然較差。市場流動性可以從換手率指標進行判斷,2005年我國銀行間國債市場的年換手率僅為0.88,而從國際比較來看,同期美國國債市場的換手率高達40,其他發達國家債券市場的換手率一般也達到10左右。這反映了我國債券市場雖然總量快速擴張,但是市場微觀結構和運行效率仍然有待改進?,F券市場流動性不足使債券市場作為流動性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也影響了債券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進一步降低了市場的運作效率。
二、銀行間市場存在的問題分析
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在市場規模上有了質的飛躍,但是在市場結構、制度建設等方面仍然存在明顯的制約因素,影響銀行間債券市場流動性和運作效率的進一步提高。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缺乏適當的市場分層。從成熟市場來看,債券二級市場一般分為兩個層次,即交易商間市場(Inter-dealermarket)和交易商和客戶間市場(DealertoCustomermarket),交易商為客戶提供報價維持市場流動性,然后通過交易商間市場調整債券頭寸,管理存貨變動,交易商作為流動性中心有效聯系兩個市場,在市場組織上發揮著核心作用。反觀我國銀行間市場,這種合理分層的市場結構還沒有形成,無論是否具有做市商資格都可以提供報價,大大挫傷了做市商提供市場流動性的積極性,也導致了市場價格信號的混亂。此外,目前銀行間市場缺乏專業的經紀商,特別是做市商之間的經紀商,做市商難以實現匿名交易,影響了做市商對外報價的信心。
(二)債券類型結構失衡,主要集中在政府信用債券。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中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債券發展還相當滯后,從當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存量來看,截至2005年12月底,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存量為72172億元,其中,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和央行票據為68966億元,商業銀行次級債券、證券公司債以及企業債、融資券等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債券只有3206多億元,占整個債券存量的比例不到5%。這種狀況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乃至金融結構的發展都是不利的。一是不利于企業融資渠道的暢通,影響資源配置效率。在當前銀行主導的金融體系下,我國迫切需要加快發展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債券市場,以滿足企業的融資需求,同時也分散銀行的風險。二是不利于投資者的培育。如果債券市場只是政府債券和準政府債券,就容易誤以為這是一個零信用風險的市場,投資者風險意識和風險防范的能力就得不到培養和提高,也難以建立投資者對債券發行者的有效監督約束機制。三是不利于各類投資者調整投資組合的需要。機構投資者需要不同風險——收益的債券資產來滿足其資產組合的需要,以商業信用為基礎的債券需要占有相當比重。
(三)做市商制度尚沒有真正發揮作用。這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做市權利義務不平等,做市商缺乏做市內在動力。做市商在不享受任何政策優惠的情況下卻要承擔真實連續報價義務,這就不可避免地影響了做市商積極性與主動性。2.做市商的價格發現功能不夠顯著。從境外成熟市場來看,做市商報價能有效提高價格透明性,市場其他成員在進行相關券種交易時,主要參考做市商報價。目前,我國做市商報價往往價差過大,大部分都是在被動報價,未能顯示價格的形成機制。3.現有做市商機構類型難以滿足市場要求。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做市商主要為商業銀行,近年來由于存款快速增長,商業銀行需要配置大量的債券資產,因此主要采用“買入——持有”的投資策略,而沒有發揮中介的職能。做市商功能的發揮需要引入更廣泛的機構類型。
(四)市場缺乏利率風險管理工具,影響市場的進一步發展。隨著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以及市場規模的急劇擴大,債券資產在各市場參與者資產結構的比重不斷上升,這隱藏著巨大的利率風險。在成熟市場中,市場參與者可以通過利率期貨、期權、互換等衍生品種規避、管理利率風險,但是在我國目前尚缺乏利率風險管理的工具,一旦市場利率上升,債券價格將大幅下跌,債券投資者將被迫承擔利率風險。利率風險管理工具的缺乏也影響了做市商的積極性,由于做市商的存貨風險都是敝口的,其必然壓縮存貨規模,影響了做市商為市場提供流動性的能力。
(五)目前實行的會計制度隱藏著較大的系統風險。由于銀行間市場還不存在廣泛認可的價格發現機制,因此目前銀行間市場基本采用成本法計價。這意味著,投資者的賬面資產可以不受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市場參與者也因此缺乏二級市場交易的動力。這種會計處理方式隱藏者較大的系統風險,它使得金融機構的債券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可能存在較大的偏差,這種風險是一個行業性和系統性的風險。根據國際會計準則,金融資產全部應當按照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將公允價值定義為:“公允價值為交易雙方在公平交易中可接受的資產或債權價值”,一旦我國會計制度與國際接軌,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市場持有的大量債券需要進行重估,可能對市場參與者的資產負債表形成很大沖擊。
三、發展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思路
(一)完善債券市場中介體系,形成合理的市場架構。中介機構的獨特作用是保證債券市場交易活躍和高效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是市場高效運行的劑。為此,需要完善銀行間市場的債券交易和結算制度,積極推動開展對尚未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中小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機構的業務,有利于擴大銀行間債券市場的覆蓋面,增加市場的深度。同時設立專職服務于做市商的交易商間經紀商,逐步形成合理的分層的市場結構,促進債券市場流動性。
(二)完善做市商制度,加強市場組織。境外成熟債券市場都建立了完善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在維持市場流動性上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國銀行間市場本質上屬于場外市場,并且采用詢價交易機制,信息比較分散,需要推動做市商在市場中進行價格發現和促進市場流動性,發揮市場組織的功能。因此,市場管理者應著手從國債承銷商中選擇資金實力雄厚、信譽良好、交易活躍的銀行和證券公司擔當市場做市商,拓展做市商的機構類型;推出做市商制度配套的政策支持,包括融資融券制度以及賣空機制,解決做市商的后顧之憂;同時,加強對做市商的考核監督,實行優勝劣汰,促進做市商之間的有效競爭。
(三)推動市場交易產品創新,滿足市場發展要求。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增加交易品種,優化債券結構。就目前市場交易品種看,中長期債券居多,短期債券比重很小,嚴重影響了市場的活躍程度,發行機構可以考慮采用滾動發行方式,適當增加短期債券品種的發展,此外,鼓勵大型公司通過企業債進行融資,提高信用產品在銀行間市場的比重。(2)鼓勵商業銀行在債券市場發行債券。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不僅可以增加債券品種,也可以有效解決商業銀行附屬資本不足問題,有利于降低銀行經營成本,增強銀行競爭力。(3)引進物價指數債券等新型金融工具。物價指數債券可以消除價格中的通脹風險貼水,歐美很多國家都具有這種物價指數債券,很受投資者的歡迎,我國應該對此進行積極嘗試。(4)加快金融衍生品的開發推廣,如利率互換,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對沖利率風險的工具。
(四)加快市場基礎建設步伐,創造良好運營環境。具體包括:(1)提高交割效率,降低結算風險。目前銀行間市場已經推出了“券款對付(DVP)”的結算方式,有效降低了市場參與者的結算風險,但目前DVP結算范圍僅限于個別銀行之間,需要推廣其適用范圍,特別對非銀行金融機構實現DVP交收的路徑進行安排。(2)完善會計制度、防范系統風險。隨著銀行間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其會計處理問題日益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目前的成本法計價雖然受到市場參與人的支持,但卻隱藏著較大的系統性風險,其與公允價值可能存在較大的偏差,也限制了債券市場流動性的提高。因此,必須盡快推動銀行間市場按照市場公允價值進行計價。關于具體公允價值的標準,可由行業性協會制定,價格采樣范圍應該包括銀行間市場、交易所市場。對于某些交易特別不活躍的券種,可以根據收益率曲線進行測算。
(五)推進債券市場統一互聯。除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外,我國還存在交易所債券市場,但目前兩個市場嚴重分割,沒有形成統一的收益率曲線,制約了國債市場的發展。主管部門推出了一些促進市場統一的措施,如證券公司、基金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跨市場發行國債等措施,加強了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之間的聯動性,對促進債市統一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從本質上來講,這些措施未能根本解決市場分割問題,突出表現在商業銀行等成員不能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兩個市場的價差日益顯著。近年來,國內外關于我國債券市場統一互聯的呼聲日益強烈,應該逐步放開政策限制,讓債券發行人、投資者自主選擇兩個市場,這有利于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的互動,消除場內外市場分割的狀態,推動場內外市場融合,這有利于提高我國債券市場整體運作效率和流動性,對我國債券市場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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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資本市場,股票,債券
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資本市場也完成了從無到有、從嘗試探索到深入發展的巨大轉變。目前,中國資本市場正處在一個歷史性的發展階段, 如何認識當前的資本市場, 如何保持資本市場發展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如何在人民幣升值和流動性過剩等金融環境下大力推進資本市場發展,如何利用資本市場的平臺推進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金融體系的結構性調整和市場化改革, 這都是我們應當關注的重要問題。而要解決好上述問題,必須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歷程和目前制約其健康發展的因素有一個明確的認識。
一、我國資本市場制度變遷的簡單回顧
資本市場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具體來說,資本市場的產生是與股份制的產生和發展相伴而生的。我國現代資本市場的建立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發展至今大致經歷了一個從起步、規范到發展的過程股票,基本可歸納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從1980年到1990年基本處于起步階段
我國資本市場的興起是從1981年首期國庫券的發行開始的論文開題報告。在這一階段資本市場中發行量最大的是國債。從1981年至1984年,國庫券每年發行量為40億元,到1990年底共發行10年、5年和3年期國庫券484.92億元。從1988年起,國家陸續發行了財政債券、國家建設及特種國債等,期間發行量列第二、三位的分別是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而發行量最[1]小的是股票。我國股票發行試點始于1984年7月,到1990年底,全國共發行股票45.9億元。在整個20世紀80年代,我國資本市場基本處于起步階段,投資者意識淡薄,市場規模狹小,主要以一級市場為主,且極不規范。
(二)從1991年到2005年是中國資本市場的探索期
1.1991年到1995年的初步發展階段
流動性是證券的重要特性,面對國庫券和股票黑市交易現象的存在,政府以柜臺交易為試點進行嘗試性探索。柜臺交易市場的發展使整個社會逐漸認識到了證券投資股票,尤其是股票投資的巨大的潛在利潤,一舉扭轉了國債和股票發行的困難局面,相對降低了發行成本,促進了企業的股份制改造,并為成立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奠定了基礎。1990年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1991年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營業。在國債的一級市場承購包銷發行方式的成功,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步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從上市公司看,到1996年底,已由最初的十幾家發展到530家,投資基金已有75只,對境外投資者共發行B股85家、H股23家。從股票二級市場交易額看,1990年為18億元人民幣,而1996年已達22693億元。
2.1996年到2000年的規范化發展階段
自1995年以后,我國資本市場無論在市場規模、市場結構方面股票,還是在法制建設、投資主體構成、管理體制等方面,都呈現出新的變化,使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步入了一個倡導理性投資、加強規范化建設的新階段。至1998年底,深滬兩有上市公司851家,總股本為2345.36億元,總流通股本為740.94億股,總市值為19506億元,投資者已達3700多萬戶,證券公司近百家,證券交易營業部達2400多個論文開題報告。1998年12月29日人大審議通過并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對證券發行制度做了重大調整。這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逐步走上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1】
3.2001年到2005年的制度創新階段
1990年中國股票市場剛剛問世,面對種種不確定性以及要保持“公有”的特性,中國政府對股票發行上市采取了“規??刂?實質審批”模式,確保股票上市進程的平穩和有序進而弱化供給沖擊。其基本操作模式是:中央政府事先確定一個年度總規模,然后按行政分配原則在不同部門、省市進行分配。2001年4月股票,中國證監會正式取消實行了9年之久的審批制和指標制,代以“核準制+通道制”的發行模式,為加速資本市場的發展打下了基礎。在這將近15年的探索期間,我國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都有了長足的發展。
(三)從2005年5月以后中國資本市場進入快速成長期
針對股權分置下大股東與小股東之間的利益不一致問題,我國從2005年4月29日開始啟動股權分置改革,對這一存在缺陷的制度設計進行了革新。這次變革將從根本上解決長期困擾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頑癥。2005年5月以后,中國資本市場解決了制約市場發展的股權分置的制度平臺,進而為國內資本市場的市場化、國際化,為中國資本市場建立有利于上市公司長期發展的激勵機制打下了基礎?!?】
2006年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之后, 由于中國資本市場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利益關系的理順, 投資者預期發生了重大調整。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幣升值預期和國際化趨勢使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面臨更優的金融環境。中國資本市場在2006之后迎來了一個歷史上少有的快速發展期——短短2年時間, 股票市值從2005的3萬億元增長到當前的30余萬億元。更為重要的是, 隨著市場規模的擴張, 內地市場對大盤藍籌的承受能力不斷增強, 2007年全年, 新入市資金逐月走高, 中國石油、神華股份、中鐵等公司的發行凍結資金量均在2萬億元~3萬億元,這標志著目前的內地資本市場已經具備了相當強的需求論文開題報告。
二、我國資本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
發展資本市場是一項重要的戰略任務,對我國實現本世紀頭20年國民經濟翻兩番的戰略目標具有重要意義。一是有利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大程度地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將社會資金有效轉化為長期投資;二是有利于國有經濟的結構調整和戰略性改組,加快非國有經濟發展;三是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完善金融市場結構股票,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維護金融安全。目前,我國資本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資本市場結構方面的問題
1、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
我國資本市場投資主體結構不合理,投資者現在還是以個人投資者為主,機構投資者數量相對來說較少,兩者比重相差較大。【3】個人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主要是以投機為主,其投資行為取決于個人對證券產品的投資偏好,這種投資偏好的市場隨機性很強,增加了不穩定性;而機構投資者則更注重對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選擇策略投資對象進行理性的價值投資,是穩定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市場上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還比較弱小,難以適應投資機構化的需要,阻礙了這種穩定資本市場功能的發揮。
2、上市公司結構不合理
(1)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①國家股、法人股等過于集中,導致“一股獨大”現象;②公眾流通股的比重低,絕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非流通陸續解禁后也有限售期);③流通股過于分散股票,機構投資者比重?。虎苌鲜泄镜淖畲蠊蓶|不是自然人,通常是一家控股公司。這樣,上市雖然有助于企業在市場上直接得到資金從而緩解經營困難,但長期來看對其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未必理想。同時,在國家股和法人股始終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流通股規模較小,很容易形成機構大戶操縱市場的局面,并且由于國有股不能自由地交易和轉讓,由市場所決定的資產兼并重組就不可能發生。在股市上所進行的企業并購只是在政府部門授意下才可能發生,這就決定了我國的股市難免投機盛行。
(2)上市公司組成結構不合理。主要體現在:①國有企業比重大,非國有企業比重?。虎诖笾行推髽I比重大,小企業比重??;③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業整體上市公司少;④傳統產業上市公司多,高新技術產業上市公司少。例如,滬深兩市2000多家上市公司中股票,通過直接上市和買殼上市的民營企業所占比例只有16%左右;行業分布存在較大缺陷,傳統產業的上市公司數量太多,競爭性領域企業數量超過85%論文開題報告。
3、金融產品結構不合理
(1)傳統金融業務產品結構單一。在銀行業,業務集中在信貸等傳統的零售業務領域,即使在傳統的零售業務中,也缺乏為企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的系列產品,金融中介等批發業務嚴重不足;而國外銀行業在企業的整個發展期、成熟期,甚至二次創業中都會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務品種。在證券市場,中國股票市場相對于債券市場發展迅速,同樣存在法人股、國有股的流通問題以及A股和B股的合并問題。
(2)金融衍生工具發展滯后。衍生工具是企業規避或分散經營與投資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1991年中國建立了期貨市場,但交易品種局限于綠豆、有色金屬等商品期貨,至今尚未推出利率、匯率、股指期貨以及期權、貨幣互換、股權互換等來規避金融風險?!?】由于缺少組合投資所必需的金融衍生品,各類投資者行為趨同,容易形成市場的單邊運行,在宏觀經濟運行和金融調控方向發生變化時可能導致風險積聚。
(3)金融手段創新不足。在金融業全球化、一體化的發展潮流中股票,各國金融業已借助電子技術的發展迅速實現金融業的電子化、網絡化,為在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提高競爭力、拓展生存與發展空間。中國銀行業和證券業已基本實現電子化,銀行、證券業務網絡化也已起步,但與國外發達水平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同時,由于體制問題,金融機構在電子化與網絡化過程中各自為戰,如各銀行的自動取款系統和結算系統獨立運行、互不兼容,增加了金融業電子化與網絡化的發展成本,也因規模不經濟和便利性不足而抑制了自身的快速發展。
(二)資本市場制度方面的問題
1、體制方面的問題
我國資本市場制度方面的問題主要是體制問題。我國資本市場由于政府和行政機構的介入,行政化色彩較濃,是“計劃”的資本市場論文開題報告。首先,資本一級市場受到行政壟斷,影響了市場融資體系的社會化和融資渠道的多樣性,地方政府為了保證地方財政收入,在選擇上市公司時很少考慮其成長性。所以股票,企業將主要精力放在“政府公關”和“包裝上市”上,而不是放在生產經營和結構調整上。很多上市公司上市前并沒有實質性改制,主要目的是“圈錢”,但沒能有效地利用圈來的錢。此外,發行市盈率也受到限制。券商不能發揮職責的原因之一就是一級市場“包賺不包賠”式的運作,投資者的利益得不到保護。
2、機制方面的問題
從某種程度上說,體制方面的問題是造成我國資本市場緩慢發展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體制滯后,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競爭機制失效、約束機制弱化和激勵機制不健全等問題。(1)競爭機制失效。在上市公司中,首先缺乏產權關系明確的市場主體,其次缺乏競爭機制形成的市場價格,導致資本市場不能形成有效的資源配置機制,行政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市場機制。(2)約束機制弱化。我國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有國有企業改造而來,存在著“轉軌”不轉制現象。主要表現在:一是“翻牌”。將未根本改制的原名企業改為股份有限公司并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論文開題報告。二是“圈錢”。在上市中按溢價募集資金,力保配股資格,達到圈錢的目的。上市公司中股票,國有股處于控制地位,處于“產權虛置”狀態,上市公司原主管部門以國有股代表的身份對企業進行干預,又不對后果負責;而且董事會的成員大部分來自大股東和企業內部,很難真正發揮監督的作用。(3)激勵機制不健全。發達國家上市公司的經營者實行即時薪金與長期薪酬相結合的收入形式,具有較大的激勵作用;而我國只有即時薪金的激勵辦法,上市公司股票價格的變化與公司決策經營無利益關系。因此,導致了經營者不太重視企業的長遠發展,往往為了眼前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
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種種問題,嚴重制約了它的健康發展,必須采取有效的對策與措施,促進其進一步發展,并趨于成熟和完善。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借鑒國外資本市場成功的經驗,針對我國資本市場存在的結構和制度方面的問題股票,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不斷完善投資主體結構,建立金融產品創新機制,不斷完善金融產品結構,優化資源配置,不斷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健全我國資本市場體系,豐富證券投資品種,逐步建立滿足不同類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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