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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稅收籌劃 風險 防范 措施
1 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界定
1.1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定義
類似于風險定義的問題,稅收籌劃風險的涵義不同學者也有不同的看法。但多數觀點認為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就是企業在所有稅收籌劃及其實施等活動中所面臨的稅務責任的一種不確定性,比如企業被稅務機關檢查,承擔過多的稅務責任,或是引發補稅、罰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等,而未達到稅務籌劃的最初目的的可能性。對于企業的生產、經營來講,追求盈利是永恒的主題,但是企業的盈利必須控制在可以接受的風險范圍以內,如果盈利有很高的風險,那么企業就會有失敗的隱患。稅收籌劃風險具有稅收上的不確定性。
1.2企業稅收籌劃風險的特征
1.2.1稅收籌劃風險的客觀性。即稅收籌劃風險的存在與發生,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它的運動、發展有自己的規律性。這種客觀性既決定了稅收籌劃風險不可避免,同時又告訴我們,稅收籌劃風險同樣是遵循一定規律的,只要把握了這種規律,稅收籌劃風險是可以降低的。
1.2.2稅收籌劃風險的復雜性。稅收籌劃風險的復雜性體現在稅收籌劃風險的成因、表現形式、影響力和作用力是復雜的。從形成風險的成因看,有客觀環境造成的,也有納稅人主觀因素造成的;有直接原因,也有間接原因;有納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也有征稅機關造成的。正是這些相互交織的因素,形成了稅收籌劃過程中復雜的稅收籌劃風險。
1.2.3稅收籌劃風險具有主觀相關性。稅收籌劃風險的主觀相關性是指籌劃風險發生與否和造成損失的程度是與面臨風險的主體行為及決策緊密相關形的。同一風險事件對不同的行為者會產生不同的風險結果,而同一行為者由于其決策或采用的策略不同,也會導致不同的風險。實際上,稅收籌劃風險事件的發生是受主觀和客觀條件影響的,對于客觀條件,籌劃主體無法自由選擇,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施加影響,而主觀條件(即籌劃主體的行為及決策)則可自主選擇。
2 稅收籌劃風險的成因分析
2.1稅收籌劃行為實施者認知水平有限
納稅人能夠擬出什么樣的稅收籌劃方案,選擇什么樣的稅收籌劃方案,又如何實施稅收籌劃方案,完全取決于納稅人的主觀判斷,包括對稅收政策的認識與判斷、對稅收籌劃條件的認識與判斷等。主觀性的判斷在任何情況下都有兩種可能:正確與錯誤。自然,稅收籌劃方案的選擇與實施也就不可避免的出現兩種結果:成功與失敗。一般說來,稅收籌劃成功的幾率與納稅人的業務素質成正比關系。從我國目前納稅人的業務素質來看,納稅人對稅收、財務、會計、法律等相關政策與業務的了解與掌握程度并不高。
2.2稅收籌劃方案實施過程中環境的不確定性
稅收籌劃的環境至少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是內在環境,即納稅人自身的條件,主要是納稅人的經濟活動;其二是外部環境,主要是稅收政策。首先,在我國,多數稅種規定了不同性質的納稅人采用不同的計稅、納稅辦法,許多稅收優惠政策更是針對具有某一類特征、符合某些條件的納稅人而提出的。這些條件,在給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可能性的同時,也約束著企業的某一方面(經營范圍、經營地點等等),而影響著企業經營的靈活性。其次,稅收政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不同經濟發展時期,國家出于總體發展戰略要求,會出臺新的稅收宏觀調控措施,這不僅增加了企業稅收籌劃的難度,也增加了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2.3納稅人與稅務機關權力責任不相稱
納稅義務人作為稅收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之一,有對其經濟利益保護的自保權,因而納稅義務人就有對自己的納稅事務在承擔的義務之內進行必要安排的“籌劃權”;稅務機關和納稅義務人都是稅收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之一,其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由于主體雙方是行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系,其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不對等。換言之,從征納博弈的角度看,稅務機關是稅收籌劃“游戲規則”的制定者,主動權掌握在立法者手中。因此,一旦立法者修改調整稅法,納稅人如果不能及時進行應變調整,就難免要遭受損失。
3 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措施
3.1稅收籌劃方案制定時的風險防范
3.1.1注重企業稅務籌劃方案的綜合性
從根本上講,稅務籌劃歸結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是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所決定的。稅務籌劃必須圍繞這一總體目標進行綜合策劃,將其納入企業的整體投資和經營戰略,不能局限于個別稅種,也不能僅僅著眼于節稅。也就是說,稅務籌劃首先應著眼于整體稅負的降低,而不僅僅是個別稅種稅負的減少。這是由于各稅種的稅基相互關聯,具有此消彼長的關系,某種個稅稅基的縮減可能會致使其他稅種稅基的擴張。因而稅務籌劃既要考慮某一稅種的節稅利益,也要考慮多稅種之間的利益抵消因素。其次,稅收利益雖然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濟利益,但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項目投資稅收的減少并不等于納稅人整體利益的增加。如果由多種方案可供選擇,最優的方案應是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稅負最輕的方案。即便是某種稅務籌劃方案能使納稅人的整體稅負最輕,但并非納稅人的整體利益最大,該方案也應棄之不用。
3.1.2堅持成本收益原則
企業稅務籌劃可以使企業獲得一定的利益,但是,無論是由企業內部設立專門部門進行企業稅務籌劃,還是由企業聘請外部專門從事企業稅務籌劃工作的人員來完成,都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要解決企業忽視成本的風險,企業進行企業稅務籌劃時還應當遵循成本收益原則。既要考慮企業稅務籌劃的直接成本,同時還要將企業稅務籌劃方案選擇比較中所放棄的方案的可能收益作為機會成本來加以考慮。只有當企業稅務籌劃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時,該項企業稅務籌劃才是正確的、成功的。對于企業稅務籌劃成本中的顯性成本,企業可以與中介機構進行反復磋商,以降低費用。只有當費低于企業稅務籌劃節約的稅負時,這項企業稅務籌劃方案才是可行的。
3.1.3堅持合法性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而進行企業稅務籌劃也是納稅人享有的權利。企業稅務籌劃合法化,這是企業稅務籌劃賴以生存的前提條件。企業稅務籌劃的合法性,既包括企業稅務籌劃必須符合國家稅收的引導趨勢,使得企業在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也順應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意圖;同時還包括企業稅務籌劃在操作過程中要注意度的把握,劃清企業稅務籌劃與偷稅、漏稅等其他減稅方法之間的界限,堅持合法籌劃,防止違法減稅、節稅。
3.2稅務籌劃方案實施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3.2.1正確認識稅務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務籌劃的前提。稅務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利潤的上升過多地寄希望于稅務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賬冊、憑證、報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基本前提。稅務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而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因此,企業應依法取得和保全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提高稅務籌劃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據。
3.2.2定期進行納稅健康檢查
為保障企業健康納稅、安全納稅,實現企業稅務籌劃風險最小化,企業應定期對涉稅業務開展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糾正。既可以采用內部檢查的方法,也可以聘請稅務師事務所進行稅務審計,目的就是要消除隱藏在過去經濟活動中的企業稅務籌劃風險。
參考文獻:
1 王智群,企業稅務籌劃的風險及其防范問題,當代經理人,2006
稅收籌劃又稱為納稅籌劃、稅務籌劃,其本質是指納稅人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通過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成本,謀求最大稅收利益的一種經濟行為。由于稅收籌劃經常是在稅法規定性的邊緣操作,其風險無時不在。所謂稅收籌劃的風險是指稅收籌劃活動因各種原因失敗而付出的代價。由于稅收籌劃經常在稅法規定性的邊緣操作,而稅收籌劃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納稅人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這必然蘊涵著較大的風險。當前隨著稅收籌劃在跨國公司和國內大型企業的普遍應用,已經引起了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重視。然而由于中小企業在規模、資金、人員素質、融金渠道與跨國公司和大型企業的巨大差異,其稅收籌劃的方法和風險也有所不同。因此中小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一定要樹立風險意識,認真分析各種可能導致風險的因素,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減少風險,避免落入偷稅漏稅的陷阱,從而實現稅收籌劃的目的。
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
現階段導致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風險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因素。
1、稅收籌劃基礎不穩導致的風險
中小企業開展稅收籌劃,需要良好的基礎條件。稅收籌劃基礎是指企業的管理決策層和相關人員對稅收籌劃的認識程度,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企業涉稅誠信等方面的基礎條件。如果中小企業管理決策層對稅收籌劃不了解、不重視、甚至認為稅收籌劃就是搞關系、找路子、鉆空子、少納稅;或是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賬證不完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甚至企業還有偷逃稅款的前科,或違反稅法記錄較多等等,造成稅收籌劃基礎極不穩固,在這樣的基礎上進行稅收籌劃,其風險性極強。這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的風險。
2、稅收政策變化導致的風險。稅收政策變化是指國家稅收法規時效的不確定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國家產業政策和經濟結構的調整,稅收政策總是要作出相應的變更,以適應國民經濟的發展。因此,國家稅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稅收籌劃是事前籌劃,每一項稅收籌劃從最初的項目選擇到最終獲得成功都需要一個過程,而在此期間,如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據原稅收政策設計的稅收籌劃方案,由合法方案變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變成不合理方案,從而導致稅收籌劃的風險。
3、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與避稅本質上的區別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圖的,但現實中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在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由于稅務行政執法不規范從而導致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因為無論哪一種稅,稅法都在納稅范圍上,都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只要稅法未明確的行為,稅務機關就有權根據自身判斷認定是否為應納稅行為,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和其他因素影響,稅收政策執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觀存在的,其結果是:企業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可能由于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被認為是惡意避稅或偷稅行為而加以處罰;或將企業本屬于明顯違反稅法的稅收籌劃行為暫且放任不管,使企業對稅收籌劃產生錯覺,為以后產生更大的稅收籌劃風險埋下隱患。
4、稅收籌劃目的不明確導致的風險。稅收籌劃活動是企業財務管理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稅后利潤最大化也只是稅收籌劃的階段性目標,而實現納稅人的企業價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終目標。因此稅收籌劃要服務于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為實現企業戰略管理目標服務。如果企業稅收籌劃方法不符合生產經營的客觀要求,稅負抑減效應行之過度而擾亂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理財秩序,那么將導致企業內在經營機制的紊亂,最終將招致企業更大的潛在損失風險的發生。稅收籌劃成本包括顯性成本和隱含成本,其中顯性成本是指開展該項稅收籌劃所發生的全部實際成本費用它已在稅收籌劃方案中予以考慮。隱含成本就是機會成本,是指納稅人由于采用擬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的利益。例如企業由于采用獲得稅收利益的方案而致使資金占用量增加,資金占用量的增加實質上是投資機會的喪失,這就是機會成本。在稅收籌劃實務中,企業常常會忽視這樣的機會成本,從而產生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
稅收籌劃是為企業價值最大化服務的,是一種方法與手段,而不是企業的最終目的,在這一點上認識不清,也很可能會作出錯誤決定,如有的企業為了減少所得稅而鋪張浪費,大量增加不必要的費用開支;為了推遲盈利年度以便調整“兩免三減”免稅期的到來而忽視生產經營、造成連續虧損等,這種本末倒置的做法,對企業有害無一利,必然導致企業整體利益的損失,從而使得整體稅收籌劃失敗。
中小企業稅收籌劃風險防范
如上所述,稅收籌劃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業稅收籌劃而言,防范風險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利潤的上升過多地寄希望于稅收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會計賬冊、憑證、報表和正確進行會計處理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稅收籌劃是否合法。首先必須通過納稅檢查,而檢查的依據就是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因此,中小企業應依法取得和保全企業的會計憑證和記錄、規范會計基礎工作,為提高稅收籌劃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據。
2、牢固樹立風險意識,密切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趨勢。由于企業經營環境的多變型、復雜性,且常常有不確定事件發生,稅收籌劃的風險無時不在,因此,中小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時,應充分考慮籌劃方案的風險,然后再作出決策。稅法常常隨經濟情況變化或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斷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數較其他法律規范更頻繁。中小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應充分利用現代先進的計算機網絡和報刊等多種媒體,建立一套適合自身特點的稅收籌劃信息系統,如在網上免費訂閱《國家稅收總局公報》、《稅法速遞》、《地方稅收通訊》等稅收公共服務信息,收集和整理與企業經營相關的稅收政策及其變動情況,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對企業涉稅事件的影響,準確把握立法宗旨,適時調整稅收籌劃方案,確保企業的稅收籌劃行為在稅收法律的范圍內實施。
3、營造良好的稅企關系。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具有財政收入職能和經濟調控職能。政府為了鼓勵納稅人按自己的意圖行事,已經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類型的且具有相當大彈性空間的稅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不同,稅務執法機關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中小企業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處理得到稅務機關和征稅人的認可。
只有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得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才能避免無效籌劃,這是稅收籌劃方案得以順利實施的關鍵。中小企業要防止對“協調與溝通”的曲解,即認為“協調”就是與稅務機關的個人搞關系,并不惜對其進行賄賂,讓少數不稱職的稅務干部在處理稅收問題上“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達到不補稅或少繳稅,不處罰或輕處罰的目的。當前,隨著稅務機關稽查力度的不斷加強,以及國家反腐敗和對經濟案件打擊力度的加大,這種做法不僅不會幫助企業少繳稅,反而會加大企業的涉稅風險。
一、轉變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價值觀念
對于稅收征納雙方而言,需要及時轉變落后的價值觀念,通過良好的稅務籌劃,可以實現征納雙方雙贏的局面。對于企業而言,通過實行稅收籌劃,能夠降低企業成本,經濟效益也才更高,對于國家而言,能夠實現長遠利益的增長,企業自實行稅收籌劃后,能夠優化生產經營的方法,有效提升內部生產力,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能夠為國家財政長期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并且通過實行稅收籌劃,可以在國家與企業間形成和諧征納關系,避免發生企業漏稅、偷稅等違法行為,從根本上讓國家財政收入規模最大限度得到拓展。
二、協調好企業與相關稅務機關的關系
一是加強與中介機構間的聯系。在稅務中介機構中,稅收籌劃人員通常有著很高的綜合素質,實踐經驗比較豐富,能夠較快全面、準確掌握企業納稅狀況、內部管理情況、生產經營現狀等信息,對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更為有利。因此,企業要加強與稅務中介機構間的聯系,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時借助稅務中介機構的豐富經驗;二是要協調好與主管稅務機關間的關系,對于稅務機關要充分信任,在繳納稅收時嚴格以稅務機關設定好的標準為準。當然稅務機關也應給予企業充分信任,與企業間構建起有效稅收信息與溝通渠道,與企業的關系要協調好,這樣才有利于更好進行稅收籌劃工作。
三、企業增值稅稅收籌劃的創新設計
一是設置增值稅籌劃,在這個過程中要確認好所選擇的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通常來講,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17%、低稅率=13%,而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率=3%。二是企業購進階段的增值稅籌劃。這一時期主要考慮購貨對象與購貨時間。在選擇購貨時間時要對買方與賣方市場加以考慮,而在選擇購貨對象時,因為抵扣制度并不在小規模納稅人中實行,并且有著極大的選擇難度,在購貨環節中,一般納稅人的購貨途徑是同一般納稅人的銷售方。三是銷售過程中的企業增值稅籌劃,必須選擇合理的銷售方式,妥善處理混合、兼營兩種銷售行為的關系,代銷、折扣是兩種最基本的銷售方式。本文以折扣銷售為例,某商城市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選擇了兩種不同的促銷方法:
方案一:購滿600元返100元現金。
方案二:八折優惠,扣除折扣后銷售額為500元。
假設該商品成本為200元,問應該采取哪種銷售方案?
方案一:增值稅=600÷(1+17%)×17%-200×17%=53.18(元)
方案二:增值稅=500÷(1+17%)×17%-200×17%=38.64(元)
故而要選擇方案二,同時在設計稅收籌劃時要對方案二加以考慮。
四、增值稅稅務籌劃方案設計保持適度的靈活
由于企業處于不同的經濟環境,再加上稅收政策和稅務籌劃的主客觀條件在不斷變化中,這便要求稅務籌劃方案設計盡量保持適度的靈活性。國家稅收制度、稅法、有關政策的變化,企業稅務籌劃過程中需要重新審查和評估稅務籌劃方案,定期更新籌劃內容,采用有效措施降低風險,確保達到稅務籌劃目標。稅務籌劃是一項重要的財務決策,如果無法實現稅務籌劃的目標,稅務籌劃便不會有利可圖,這樣的決策也是不科學的。適時調整稅務籌劃方案的靈活性,及時改變經營決策,防止增值稅稅務籌劃經營風險的產生。
五、完善增值稅稅收籌劃環境
1.經濟環境
稅收籌劃在開展前,企業籌劃者能夠知道生產經營活動是在何處開展的,是在高新技術區、還是沿海經濟開發區、或者是西部開發區。企業在某地區進行投資時,主要對當地基礎設施、勞動力價值、金融環境、外匯管制、技術條件以及原材料供應情況等方面進行考慮,同時也要對各地區稅制的不同進行考慮。對于不同行業領域而言,稅收征收政策有著很大的不同,企業籌劃者在進行稅收籌劃工作時,以不同的要求、行業以及政策等為籌劃前提。所以,完善增值稅稅收籌劃經濟環境,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2.法律環境
[關鍵詞] 稅務籌劃 風險 選擇
稅務籌劃是納稅人依據現行稅法,在遵守現行稅收法規的前提下,運用納稅人的權利,在有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時,納稅人可以進行策劃,選擇稅負最輕的方案,也即納稅人通過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收益。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合法的,也是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的。
一 、企業稅務籌劃的特點
1.稅務籌劃屬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于2008年1月1日同步實施,這標志著我國稅制的進一步完善,為各類企業創造了新形勢下公平競爭的稅收法制環境。企業如何在稅法許可的條件下實現稅負最低或最適宜,做到納稅成本最低,這是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企業的經營活動不僅涉及所得稅,還有很多其他稅種,只關注所得稅是不夠的,稅務籌劃正是以企業所有涉稅活動為研究對象,以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稅收繳納等為研究范圍,涉及財務預測、財務決策、財務預算和財務分析等環節的籌劃行為。因此,稅務籌劃豐富了現代財務管理的內容,它要求企業充分考慮納稅的影響,根據自身的實際生產經營情況,對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統籌安排,以獲得經濟利益。
2.稅務籌劃是企業納稅前的規劃行為征稅是一種政府行為,政府通過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投資者或消費者采取符合政策導向的行為,稅收政策導向使納稅人在不同行業、不同納稅期和不同納稅地區存在稅負差異,這就為企業選擇生產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理財活動提供了基礎,企業可以事先進行籌劃以獲得經濟利益。例如,新稅法的實施對企業稅負是減輕還是加重;對有利的條件如何充分利用,以發揮最大的政策效應;對不利的條件如何應對,以達到影響程度最低、損失最小等。從這個意義上講,稅務籌劃是以經濟預測為基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權衡選擇,將企業稅負控制在合理水平,對決策項目的不同涉稅方案進行分析,為企業的經濟決策提供決策依據的行為。
3.企業稅務籌劃具有不確定性稅務籌劃是一項復雜的前期策劃和財務預測活動。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安排和策劃,進而對一些經濟活動進行合理的控制,但這些活動有的尚未實際發生,企業主要依靠以往的統計資料作為預測和策劃的依據,建立相關的財務模型,在建立模型時一般也只能考慮一些主要因素,因此,籌劃結果往往是一個估算的范圍。而經濟環境和其他因素的變化,也使得稅務籌劃具有一些不確定因素。這就要求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注重收集相關信息,減少不確定因素影響,編制可行的納稅方案,并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情況進行相應的分析,使稅務籌劃的方案更加科學和完善。
二、 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存在問題
由于主、客觀的原因,我國中小企業現階段的稅收籌劃工作還存在許多問題。其中中小企業的稅收籌劃風險尤其值得重視
1.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工作存在誤區,總體上發展緩慢。稅收籌劃作為降低經營成本的有效措施之一,引起了企業經營者的空前關注。不過,由于我國的稅收籌劃起步較晚,人們對稅收籌劃缺乏全面的了解,所以在認識上也存在種種誤區。
第一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是企業自己的事,與稅務部門無關。國家制定稅收法律法規,包括稅種、稅率的確定,稅收優惠政策等,希望納稅人能作出積極的回應,而稅收籌劃就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收政策的一種積極回應,這種回應使稅收宏觀調控作用得以發揮,完善的稅收籌劃有利于政府相關部門通過減少稅務稽查頻率,提高行政效率,從而降低征稅成本。
第二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是打稅法的球,主要是想達到企業的避稅目的。這種認識目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稅收籌劃與避稅,從表面上看似乎沒有什么區別,其實質確有著本質上的區別。籌劃體現的是稅收的宏觀調控職能,避稅則體現了國家稅收收入的流失。稅收籌劃是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一種主動安排,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制訂最佳納稅方案,降低納稅成本,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它符合國家政策導向,是一種陽光產業。避稅則不同,它是利用稅收政策漏洞進行一些不正常安排,利用稅法的不完善之處,鉆稅法的空子,用不正當手段通過經營、財務上的變通,達到減少稅負的目的,避稅明顯有悖于國家稅收政策的導向,違背了依法治稅的原則。隨著法治的日益健全,這種做法必將承擔越來越大的制裁風險。稅收籌劃不同于少繳稅。一般人都會認為稅收籌劃等同于節稅或少繳稅,其實不然。如果某種經營方案可以獲得企業利潤最大化,即便該方案會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該方案仍是最佳經營方案。
第三個誤區是認為稅收籌劃減少了國家稅收收入。從表面上看,在一定時間內,稅收籌劃的確使國家稅收收入相應減少。但從長遠看,稅收籌劃反而會使國家稅款大幅增加。稅收籌劃會使企業生產經營更加科學規范,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方式更加縝密,生產規模不斷擴大,收入和利潤不斷提高。從全局和長遠而言,它必然會促進依法納稅社會環境的逐步形成,從而帶動稅收收入的穩步增長。
2.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實施面臨諸多風險。我國中小企業行業種類繁雜,行業門類齊全、所有制形式多樣化,投資規模小,資金人員少,競爭力、抗風險度差,個別企業的投資人和經營管理者為了企業或個人的利益,往往重經營、重效益,而忽視對企業財務的重視程度,忽視對國家稅收政策的研究和運用。再加上這些企業往往經營規模不大,在企業內部的經營機構和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上都較簡單,沒有太多的管理層次,有的企業會計機構設置很不規范,有的獨資小企業甚至不設置會計機構,臨時從社會招聘一些兼職會計,目的就是出報表、交稅,根本無從談起規范管理、規范經營,即使設置會計機構的中小企業,一般也是層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確、會計人員業務素質、業務水平不高。各項管理制度不夠規范,會計核算的隨意性大,造成對國家的各項稅收政策理解不夠,致使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存在各種各樣的稅收風險。
三、 中小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相關建議
1.微觀角度(中小企業自身)而言,要解決上述問題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中小企業經營決策層必須樹立依法納稅的理念,這是成功開展稅收籌劃的前提。稅收籌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但它只是全面提高企業財務管理水平的一個環節,不能將企業的盈利空間寄希望于稅收籌劃,因為經營業績的提高要受市場變化、商品價格、商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稅收籌劃也是建立在企業生產經營的良性循環的基礎上,許多稅收籌劃方案的實現都是建立在企業預期經濟效益能夠實現的前提條件下,才能達到預期目的的。所以依法設立完整規范的財務核算體系,建立完整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正確進行會計核算才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本前提。
(2)明確稅收籌劃的目的,貫徹成本效益原則。 中小企業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遵循成本效益原則,才能保證稅收籌劃目標的實現。任何一項籌劃方案的實施,納稅人均會在獲取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實施該方案付出稅收籌劃成本,只有在充分考慮籌劃方案中的隱含成本的條件下,且當稅收籌劃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時,該項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一項成功的稅收籌劃方案必然是多種稅收方案的優化選擇的結果,優化選擇的標準不是稅收負擔最小而是在稅收負擔相對較小的情況下,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時,不能把眼光僅盯在某一時期納稅最少的方案上,而應考慮服從企業長期發展戰略,選擇能實現企業整體效益最大化的稅收籌劃方案。
(3)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已經開始把實施稅收差別政策作為調整產業結構,擴大就業機會,刺激國民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稅收政策的制定以及各地稅務機關在執行中都存在一定的彈性空間,而且由于各地具體的稅收征管方式差異性,稅務執法機關往往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中小企業需要加強對稅務機關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強聯系和溝通,爭取在稅法的理解上與稅務機關取得一致,特別是對一些比較模糊沒有明確界定、新生事物上的處理盡可能的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只有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可行,并能得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才能使稅收籌劃方案得以順利實施,避免無效籌劃勞動。
(4)借助社會中介機構、稅收專家的力量。稅收籌劃是一項高層次的理財活動和系統工程,要求籌劃人員不僅要精通稅法和會計,而且還要通曉投資、金融、貿易、物流等專業知識。中小企業由于專業、經驗和人才的限制,不一定能獨立完成。應聘請具有專業勝任能力的稅收籌劃專家來進行操作,以提高稅收籌劃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從而進一步減少稅收籌劃的風險。
2.宏觀角度的建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并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我們應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完善稅收扶持政策。
(1)稅收政策要有針對性。稅收扶持政策應以中小企業自身特點為主,以特殊目的為輔。中小企業在促進就業、再就業和吸納特殊人士就業方面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這是其自身特點決定的。因此,稅收政策應根據中小企業靈活多變、適應性強、進入和退出壁壘少等特點,適當放寬對中小企業的稅務登記、稅收申報等方面的嚴格管制。使中小企業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給予中小企業以自由發展的空間,使之處于社會公平競爭地位。
(2)稅收優惠政策必須規范化法制化。我國目前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措施散見于各種法規文件和補充規定之中,很不系統規范。由于中小企業在社會中自我保護能力、承受能力和談判能力都處于弱勢地位,這些優惠措施往往很難落到實處。 因此,應對目前已執行的一些優惠政策進行清理、規范和完善。
(3)嚴格按照標準,嚴控核定征收范圍 。 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特別要注意根據各個企業所處的不同發展階段,實事求是、公正客觀、科學地核定應納稅額,嚴禁隨意擴大“人為約定”,實行核定征收,切實維護中小企業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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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的管理范疇之內,其目標是實現企業股東的經濟效益最大化。因而稅收籌劃首要遵循的是成本效益的原則。在實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進行“成本-效益”的分析,科學合理地預測成本以及籌劃收益,以減少企業稅收籌劃的納稅風險。本文首先對稅收籌劃風險明確的內涵做了一個含義界定,其次對外資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成因進行分析,再分析外資企業在我國實行實施“兩稅合并”的大趨勢下所受影響,最后就其原因和存在問題,提出相應的措施。
二、稅收籌劃風險的內涵與稅收籌劃特點
(一)稅收籌劃風險的內涵
稅收籌劃風險是指企業在全部的稅收籌劃以及具體實施等各項經營活動過程中,所面臨的相關稅務責任的不確定性。例如稅務機關對企業進行檢查后,會承擔較多的稅務責任,有的企業會被罰款、追究刑事責任,并未實現稅務籌劃預期的目標。對于企業的經營生產而言,追求效益是永恒的目標,但是企業要獲取盈利必須是控制在可接受的風險范疇之內,稅收籌劃的風險又具有不確定性,若是盈利的風險性很高,企業則會有失敗的可能。
(二)稅收籌劃的特點
從國內外學者下的定義中,總結稅收籌劃的特點有:
1、非違法性。稅收籌劃是一種符合法的行為,但是各行業的人士對“稅收籌劃”的合法的理解上仍存在分歧,即是探究該行為是形式上合法,還是已經符合法的精神,這有待于進一步探究。
2、預先籌劃性。通常稅收是按照企業的業務量來征收的,業務進行交易之后,就已經確定企業的納稅義務。這種行為有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規定,這就體現事件具有預設性,而不是指納稅義務發生之后處理賬務的技巧。
3、綜合性。納稅企業對經營、籌資、投資、財務等活動進行的綜合安排就是稅收籌劃。它需要企業戰略、業務與財務之間的配合才能運作,而單單不靠財務做賬是不能完整進行一項商務活動的。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避免顧此失彼。
4、目的性。進行稅收籌劃就是要達到節稅的目的。也就是在兩方面進行籌劃:節稅一是在數量上節稅,二是延遲納稅時間。
三、外資企業稅收籌劃的風險分析
(一)政策風險
(1)政策選擇方面的風險。此風險產生的原因在于對政策精神的認識比較模糊。我國的現有稅收法律、法規較繁雜,除去國家相關稅收法規之外,還有由相關稅收管理機構制定的眾多稅收規章。此類行政規章多是不明晰,可是其所涉及到的往往是稅收籌劃有可能接觸到的領域。若是單一地將稅收籌劃理解為稅收問題,而未重視稅務機關以及相關法律的全面解釋,選擇與稅法精神不相符合的籌劃方法,通常會導致和稅務行政執法有關部門的認定相違背,進而納稅籌劃的方案不但無法實現節稅目標,還會被認定為避稅、漏稅以及偷稅,從而受到查處。(2)政策變化方面的風險。此風險多是由于稅收政策發生變動到產生。政府稅收政策通常具有時效性短、不定期性等特點,這對外資企業的稅收籌劃將會產生很高的風險。
(二)財務風險
外資企業一般籌資的數額較大,因此其的稅收籌劃空間較大,可獲取的效益可能會較多,但相應的風險也會增加。目前部分外資企業的經營資金多是借助自有資金與銀行借款。借貸資金的比例越大,財務利益也會越大,而稅收利益也會相應增多,但財務風險也會增大。因而,外企在籌資時, 不僅要考慮稅收收益還要考慮到財務風險。
(三)法律風險
通常涉稅業務并不僅是納稅人的問題,稅務籌劃方案能否得到稅務機關最終的認可,提供的納稅方案能否獲得稅務機關的認可,尤其是籌劃過程中的稅法適用的具體事項的認定是否可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在這其中,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對方案的認可上有可能出現沖突。若外企對法律的理解存在偏差, 促使稅務籌劃轉變為偷稅行為, 則會造成法律風險的產生。我國的法律多是采用成文法,因此即使同一個依據不同的人也會出現不同理解,同一人在不同時間也會產生不同理解。如同一稅收籌劃方案若是在稅收工作較為寬松的環境中則會容易通過,反之則不可通過。稅收方案是否對稅法適用,最終要由稅務機關裁量,若未事先和稅務機關做好溝通工作, 法律風險則會增大。
(四)經營風險
政府課稅正是體現對企業的即得利益的一種分享, 但未承諾合理比例的經營風險責任,雖然稅法已規定企業在限定期限內可用稅前利潤來補償前期的經營虧損。這樣政府與企業間接就成為合伙者,企業若盈利,政府則以征稅方式獲取其中部分盈利,企業若虧損,政府則允許企業可通過延期來彌補虧損并分擔一定風險責任。但是此類風險分擔主要以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獲得一定盈利為前提,若無盈利,則企業承擔全部一切風險。總之國家立法稅收意識多傾向于政府,企業在其中所承擔的經營風險是很高的。
四、兩稅合并對外資企業的影響
“兩稅合并”是指自2008年1月1日起執行的針對內外資企業的新稅法,即規定內外資企業統一按按照2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稅法堅持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收的原則實行稅制改革,好處體現在諸多方面,企業、國家均能受益。這意味著外資企業也一定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一)對外資的優惠減少
兩稅合并以后,新企業所得稅法繼承了兩部舊的企業所得稅法,對部分外資的優惠政策進行了修訂,類似于外資企業獨享的部分稅前優惠扣除等政策被取消,部分特殊的生產性企業也不能再享受退稅優惠政策,另外還有對于外資企業的優惠時間以及“兩免三減半”納稅義務同時也被取消。
(二)名義稅率降低,降低了外企的競爭力度
兩稅尚未合并時,名義上內外企業所得稅的稅率都是33%,但事實上外資企業的實際稅率大約為12%,而內資企業的實際稅率在24%左右,外資企業所納稅費才為內資企業的一半左右,這使得兩種企業存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外資企業得到優勢。兩稅合并后,兩種企業的名義稅率均為25%,這使得外資企業也失去了原有的優勢地位,降低了競爭力度。
(三)兩稅合并對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
兩稅合并后,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程度有所降低,關于稅收待遇的變化,必然會對外商在中國的投資決策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并且稅制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到我國外資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
產業結構升級,產業分工水平進一步提升。新稅法實施以后,勞動密集型產業受到比較大的影響。因為國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附加價值很低,在技術、資金等方面沒有任何優勢,所以國內的外資勞動密集型企業要想占領市場份額,獲得生存空間,必須要提高產業結構,加大資金和技術的投入,才能加大這類產業的市場競爭力。
(四)新稅法實施對外商的投資熱情影響不大
相對來說,外商選擇來中國投資,稅收優惠政策并不是主因,也不是惟一的衡量標準。外資企業在考察投資環境時,考慮得更多的問題是經濟因素、政治因素、環境因素、自然因素等等,而稅收因素只是幫助投資方進行決策的一個附加考慮因素。當前我國擁有許多優勢,例如我國的社會、政治、經濟環境均很穩定,基礎設施正在完善,而且勞動力能力、素質以及國家綜合科技水平都在逐步提高,并且中國金融領域自從加入世貿后,融資能力不斷增強,引進外資的配套條件逐步完善,這些優勢是大部分外資投資商所看中的。因此,新稅法的頒布并不能成為外商在判決是否在中國投資的主導因素,反過來,通過本次的稅率調整,有望整體上提高外商在華投資的質量,優化我國的產業結構,最終促進外資企業健康發展,達到共贏的目標。
五、外資企業稅收籌劃納稅風險的防范
(一)納稅人方面
納稅人必須要樹立正確的稅務籌劃意識,能運用合法途徑保護正當權益。在籌資決策中,應有意識地應用多種稅務籌劃方法,此外納稅人應不斷加強稅務技能工作的培養,做知法、守法的納稅人。政府因鼓勵納稅人應用多種稅收籌劃方法,這樣不僅利于提高納稅人的經營管理水平以及會計水平, 且利于引導及優化投資方向,進而促使產業的布局更加合理化,從而促進生產力的快速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能很好地保障了國家的長期財政收入。由此可見,稅務籌劃不但不會使國家稅收的總量減少, 反而會使國家的稅收收入規模得到不斷擴大。
(二)稅收籌劃方案方面
稅收籌劃是企業財務的管理范疇之內,其目標是實現企業股東的經濟效益最大化。因此稅務籌劃應圍繞此目標做綜合策劃,把它列入企業整體投資以及經營戰略中,不可局限在個別的稅種上,也不可僅是著眼于在節稅上。即稅務籌劃須著眼在降低整體稅負上。這是因為各種稅種的稅基之間是緊密關聯的,其中某種個稅稅基縮減時則會導致其它稅種稅基擴張。所以稅務籌劃必須不僅要考慮道每一種稅種節稅的利益,還要考慮多種稅種之間的利益互相抵消的因素。此外,不應將稅收利益等同于企業所有的經濟利益,即使項目投資稅收減少也并不意味著納稅人的整體利益增加。若方案選擇性大,則應選擇最優方案。最優方案還需要遵循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即成本效益原則。這是由于稅收籌劃方案通過后,進入實施階段。納稅人在實施方案的過程中,獲得一定稅收利益時,也會在籌劃方案的實施過程中支付出一定的額外費用。因此,在制定稅收籌劃方案時,必須要遵循成本效益這個基本的原則,不僅要考慮到稅收籌劃實際的成本,還要把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階段已放棄的籌劃方案所具有的可能利益當做是機會成本,并加以考慮。唯有稅收籌劃方案的實際成本及損失均小于所得到的收益,此稅收籌劃方案才是可接受的。
(三)依法籌劃
首先,稅收籌劃必須要合法,這是最基本的條件,也是稅收籌劃能否成功的關鍵。因而,在具體操作時,學法、守法是必須的,應熟練掌握相關稅法含義,時刻關注最新稅收政策,以確保稅收籌劃方案合法。其次,要正確處理稅收籌劃及避稅之間的關系,這兩者存在相同點,也存在不同點。避稅是納稅人員通過合法手段,鉆稅法漏洞,不違法,但是和立法者的立法意圖不相符合。避稅所產生的影響也是不可忽視的,其會給國家帶來巨大損失。因而,稅收籌劃不但不可違法,還需與稅收政策相符合,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在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時,又能順應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意圖。
(四)稅務機關方面
加強和稅務機關聯系,可較為全面地了解稅務證管的相關要求及特點,利于展開稅務籌劃。這是因為多數活動均是在法律邊界進行,稅收籌劃員難以準確把握具體邊界,而部分問題在概念界定方面又比較模糊,例如稅務籌劃及避稅這兩者的區別等等,況且稅收執法機構的裁量權較大。因此這就需要稅收籌劃人員不僅能正確地理解稅收政策的相關規定,正確應用相關的財會知識,與此同時還要密切關注稅務機關稅收征管的具體方法以及特點。實際上,如未適應稅務機關稅務征收的相關特點,稅務籌劃難以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就無法充分體現出其的效益。總之,稅收籌劃人員籌劃者應該積極做好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工作,以盡快爭取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從而有效避免籌劃成果在轉化的過程中產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