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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試論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關系
收錄日期:2014年1月21日
一、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概述
(一)內部審計含義。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的新版的《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對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規范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目標。”
我國內部審計協會《內部審計準則》,對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二)外部審計含義。外部審計師指獨立于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以外的國家審計機構所進行的審計,以及獨立執行業務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進行的審計。外部審計由兩部分組成,它包括國家審計和社會審計。
國家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所實施的審計。國家審計的主體是審計署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縣設立的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財政活動、執行財經法紀情況以及經濟效益性進行審計監督。社會審計主體是注冊會計師,它是指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的審計。
二、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聯系
內部審計,國家審計與社會審計組成了我國整體的審計體系,它們既有區別,卻又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主要工作皆是對企業進行監督和檢查,內、外部的審計結果是可以相互參考與借鑒的。首先,外部審計可以為內部審計提供指導,內部審計可以根據外部審計結果進行改進與完善。而內部審計相當于外部審計的基石,可以協助外部審計,并進一步充實外部審計。內部審計人員可以參考借鑒外部審計的資料,報告以及建議書等。同時,外部審計人員也有要求內部審計人員提供企業進行內部審計的結果與反饋的資格。在企業審計過程中,如果能夠充分理解內、外部審計的聯系,根據兩者性質,將內、外部審計完美結合,可以大大減少審計漏洞,完善審計工作。
三、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區別
(一)服務對象不同,進而引起審計目標不同。內部審計的服務對象一般為企業的領導者,而外部審計的服務對象是財務報告的使用人,一般為國家機關以及各種企業的利益相關者。服務對象的不同使得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內部審計目標是監督檢查企業內部控制及運營狀況,以此來促進企業增強日常經營活動的管理,最終增加企業價值,提高經濟利益,幫助企業實現目標,外部審計的目標主要依賴于法律和服務合同,主要是對報表是否公允和合法給出專業性意見。
(二)審計的范圍及審計側重點不同。內部審計的范圍較為廣泛,把企業日常經濟活動作為審計的基礎,主要側重于企業目標的達成,日常經營活動的效率方面。外部審計一般根據國家法律以及相關合同確定審計范圍,主要集中在企業的財務流程和財務信息方面,它的審計側重點在于對所審計資料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進行判定并出具審計報告。
(三)審計方法及所遵循的標準不同。因為內部審計的涉及范圍較廣,所以審計方法也多種多樣,它要根據具體的審計對象來制定要采用的審計方法,一般比較靈活。在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大多是以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的內部審計準則為標準。因為外部審計大多對報表進行審計,所以外部審計的方法側重于財務報表審計程序,一般來說,國家審計所遵循的標準是審計署制定的國家審計準則;社會審計所遵循的標準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制定的獨立審計準則。
(四)審計報告的作用不同。內部審計部門提出審計報告后,一般情況下,由所在部門出具審計意見書或作出審計決定,審計報告對外沒有鑒證作用,只作為企業內部對經營管理的參考資料,并不向外界公開。社會審計要求向外界公開,有鑒證作用,債權人、社會公眾、投資者等可以查閱審計報告。國家審計除了對于關聯到商業秘密等企業的重要資料不進行公開外,其他審計報告都對外公開。
四、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相互協作
可以看出,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很多地方相似相通,但兩者又各有特點,相互補充。若能使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和諧一致,配合得當,將會大大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與質量。
外部審計與內部審計相互協作,有效溝通,可以避免重復性工作,使審計工作的效率加快,也可以適當的將一些部門的內部審計外部化審計的費用降低。在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的審計深度比外部審計更深,范圍也更廣,內部審計人員比外部審計人員更了解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與內部情況等,“外審撒網,內審捕魚”。利用內外部審計互補的特點進行審計工作,使內外部審計相互協調,使公司的風險管理有了雙重保障,減少公司的管理漏洞,從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對于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相互協作方面,雖然我國現階段內外部審計已經努力進行相互協作,但是協作力度不夠,雙方在審計資料方面并沒有很好的相互借鑒,溝通并不多。在審計工程中還存在著許多的協作問題需要完善,審計過程也并沒有達到最高效率。
五、優化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互協作的建議
(一)提高內部審計質量,為外部審計提供較好的基礎。適當科學地選擇審計項目,并做好內部審計的前期工作,為審計工作做好充足的準備,以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現場審計工作完成后,應規范編制審計報告,對所查出的問題應該進行認真的分析,找出問題的源頭和給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公正客觀地給出有建設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議。
此外,對于部分項目也可以實行內部審計外包化。內部審計外包化是指企業將內部審計職能全部或部分地委托給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其他專業人員來實施。企業可以通過內部審計外包化選擇專業的人才對企業的審計項目進行內部審計,由于外部審計人員的獨立性相對較高一些,這無疑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內部審計的質量。但內部審計外包化也有一些弊端,公司對于外部審計人員一般不能夠像內部審計人員一樣提供全部公司的內部資料,同時也不可能像內部審計人員只專注于某一家企業的審計工作,所以,筆者認為,企業對于內部審計外包化應適當采用,并慎重地選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正式規范的外包合同,利用內部審計外包化的優勢,盡力避免內部審計外包化所帶來的弊端。
內審的質量提高了,為外部審計就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外部審計人員也可以充分信任和有效利用內部審計的資料,減少外部審計的重復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強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溝通。內外部審計人員的溝通是必要的,內外部審計人員應該定期對相關工作進行溝通討論,討論內容可以包括國際國內有關審計業務發展的最新進展、審計的覆蓋范圍,審計程序與方法等。及時有效的溝通可以減少重復性工作,參考對方的審計資料,提高工作效率,及時對審計程序與方法上的缺陷進行改正,明確雙方的審計任務,使審計工作更加全面,并且能夠減少審計時間,節約審計費用。
內外部審計的溝通不僅可以使外部審計更加了解企業的內部情況,而且可以建立起友好的工作關系,互相尊重,很大程度地減少不必要的摩擦,使審計工作順利開展。
(三)有關部門應盡快頒布有關內、外部審計相協調的規范性文件。對于內外部審計相協作的問題,可以頒布詳細權威的準則或文件,相關準則與文件可以具體的描述在整個審計工作中,每個環節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應該如何協作與分工。這將會加大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人員的相互協作意識,也可以使內外部審計人員的協調工作有章可循。在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協作過程中,對于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減少審計漏洞的方法可以逐漸添加到相關準則或文件中,為以后的協作工作提供方法,產生良性循環。筆者認為,如果能成立相關的機構可以提供咨詢服務并在審計工作中協助與督促內外部審計人員加強協作效果會更好。
六、結論
在公司的治理方面,審計是比較重要的一部分。對于內部審計,公司管理層應充分給予重視,在日常公司活動中做好內部審計,為外部審計打好基礎。對于外部審計,外部審計人員應多于內部審計人員溝通協作,并為公司提出權威的審計報告以及指導性建議。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各有特點,自成體系,但又相互聯系,相互補充。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基礎,對外部審計進行協助和補充。而外部審計對于內部審計又有指導作用,只有充分了解內外部審計的特點,將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效結合,才能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擴大審計的范圍和深度,使審計工作更加完美,為我國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主要參考文獻:
[1]朱艷慧.試論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相關性.神州,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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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景華.淺談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協調.中國內部審計,2011.7.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經濟生活正逐漸復雜化,企業的會計活動面臨著多重的風險。內部審計在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完善企業管理、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有效提高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在技術、人才及信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優勢,其在開展企業風險管理上能起到有效的作用。企業要想生存發展,就必須開展風險管理活動,這也是內部審計生存與發展的需要。本文將就內部審計在企業會計風險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問題進行探討。
一、內部審計概述
(一)內部審計的概念
所謂內部審計,是在組織內部建立,并為管理部門服務的一種具有獨立檢查、監督及評價的活動。在企業內部所設的本文由收集整理二級審計機構或部門以及審計人員,其可檢查、監督與評價內部牽制制度的充分性與有效性,還可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檢查、監督和評價會計及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并依照審計特有的專業技術及方法,監督評價企業資產的安全性與完整性以及企業自身經營業績的好壞與經營是否合規。保持相對獨立性地對本組織的財務活動、經營效益和各項管理活動進行的審計活動。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完善的產物。
(二)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聯系與區別
1、聯系: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共同點是都掌握基本的財務審計技術,可能相互借鑒審計結果。
2、區別:一是不同的獨立性。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目標不同和服務對象不同,所以兩者的獨立性也不相同。二是不同的審計目標。外部審計的目標是對財報的合法性與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三是關注不同的重點領域。外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會計信息的質量和合規性,而內部審計是對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與經營效率等進行關注。四是不同業務范圍。 外部審計是對財務報表、內部控制、鑒證、盡職調查等的審計業務,而內部審計則是以企業的經濟活動為基礎,并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六是不同的審計標準。法定的獨立審計準則級相關的法律法規是外部審計標準。而非法定的公認方針與程序是內部審計的標準。六是不同的專業勝任能力要求。和外部審計相比,由于內部審計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改善機構的運作并增加其價值,所以內部審計對審計工作的管理知識水平有一定的要求,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與水平。
二、內部審計的角色定位
(一)內部審計的職能
內部審計職能指的是反映出內部審計的本質其本身固有的內在功能,其職能為實現審計目標服務,并隨著審計目標的變化而變化。其主要包括檢查、評價、簽證、建
設等職能。
首先是檢查職能:主要包括檢查企業各項業務與經濟活動是否合法合規、企業經濟活動資料是否真實可靠以及企業內部各種經濟活動的經濟有效性
其次是鑒證職能。指的是鑒定與證明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濟活動及經營成果,并作出審計結論。為了保證報表的質量,簽證是在檢查的基礎上進行。
再次是評價職能。內部審計評價必須要具備一套先進的、客觀的及具有可比性的標準與評價指標體系。主要是對單位的計劃、決策方案、預算等的可行性與合理性進行的評價、對企業經濟活動是否遵循既定的決策與目標所進行的評價以及對企業內控與管理責任制度等是否完備、合理及有效的評價。
最后是建設職能。所謂的建設職能指的是對企業在管理上的優點給予肯定,同時指出其不足,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企業經營管理者提高經濟管理活動的效率與效果。
(二)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風險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首先,內部審計能從戰略高度調控企業風險管理體系
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中占有特殊地位,現代企業要求建立隸屬于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主要是為了讓其能從戰略高度對企業的風險管理體系進行調控。審計委員會是對董事會負責的監督監督者的部門,是現代企業董事會的二級機構,其是站在企業治理的高度對其內部審計監控體系進行全面的規劃與評價。
其次,內部審計能客觀評價企業風險管理體系,提出有效措施,降低風險損失
內部審計獨立于各業務職能部門,其不直接從事生產與經營業務活動。這就使審計部門得可站在全局高度、客觀的識別與評價風險,對企業進行整體內部控制設計的有效性評估,及時發現內部控制缺陷,協助內部機構確定、評價并實施針對風險管理的方法及措施,并及時的為企業管理部門提出有效的改進措施,控制風險,加強管理,減少風險所帶來的損失。
最后,內部審計能對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進行風險審查,從全過程控制企業風險
【關鍵詞】 內部審計 外部審計 注冊會計師
一、內部審計的概念
內部審計是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二、內審的職能
1、進行價值管理
內部審計人員從經濟、效率、效果三方面關注公司的資源使用情況。
2、審計企業信息系統
通過內部審計判定公司信息系統能否為報表編制提供可靠的信息,是否有有效的內控制度來降低錯報、漏報的風險。
3、開展項目審計
內部審計對具體特定項目進行審計,例如建立新的信息系統、開設新的生產加工區等。內部審計負責鑒定項目的目標能否實現,項目是否按計劃有效的運行,并從運行項目失敗教訓中總結經驗等。
4、進行內部財務審計
這是內部審計部門傳統上的主要工作領域,例行性地檢查編制財務報表的財務記錄與支持文件,以減少錯誤與舞弊事件的發生;對財務數據進行趨勢分析等。
5、開展經營審計
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對采購、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等經營部門開展經營審計,檢查與復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可以進一步提高業績與改善管理的建議與對策。
三、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關系
1、內部審計與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區別
(1)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內部審計主要是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進行評價;注冊會計師審計主要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進行審計。
(2)兩者獨立性不同。內部審計為組織內部服務,接受總經理或董事會的領導,獨立性較弱;注冊會計師審計為需要可靠信息的第三方提供服務,不受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領導和制約,獨立性較強。
(3)兩者接受審計的自愿程度不同。內部審計是代表總經理或董事會實施的組織內部監督,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單位內部的組織必須接受內部審計人員的監督;注冊會計師審計是以獨立的第三方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委托人可自由選擇會計師事務所。
(4)兩者遵循的審計標準不同。內部審計人員遵循的是內部審計準則;而注冊會計師遵循的是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
(5)兩者審計的時間不同。內部審計通常對單位內部組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時間安排比較靈活;而注冊會計師審計通常是定期審計,每年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審計一次。
2、內部審計與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聯系
(1)內部審計是單位內部控制的一部分。內部審計作為單位內部的經濟監督機構,雖然不參與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但要對各項經營管理活動是否達到預定目標,是否遵循了單位的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屬于單位內部控制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外部審計人員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時,要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測評,就必須了解內部審計的設置和工作情況。
(2)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內部審計在審計內容、審計方法等方面都和外部審計有許多一致之處。例如,在進行財務審計時,兩者在方法上都要評價內控制度,檢查憑證、賬簿,核對賬表的一致性等。這就為外部審計利用內部審計工作的成果創造了條件。
(3)利用內部審計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審計效率,節約審計費用。外部審計人員在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評價以后,利用其全部或部分工作成果,可以減少現場測試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從而節約被審計單位的審計費用。
四、提高注冊會計師利用內審的工作效果
1、注冊會計師利用內審的工作要考慮的事項
(1)審計人員的素質和意識問題。部分企業審計人員的綜合能力、素質偏低,不僅沒有實質性的經驗,甚至連自身專業素質都不能夠達標,更為嚴重的是這些審計人員沒有正確的認識到自身工作的性質,使得企業內審工作中出現人為的影響,阻礙企業的進步。企業領導者、決策者對內審的認識,是決定企業自身內審工作的關鍵因素,而就目前的現狀來看,絕大多數企業決策者、領導者仍然沒有正確認識到內審工作的重要性,甚至把這個部門當成麻煩、包袱,而對于具體的工作也沒有給與相關的支持、配合,使得企業的內審工作難以順利的展開和實施。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利用內部審計時,要了解內審人員是否是經過充分技術培訓且精通業務的人員,以決定是否利用內部審計的工作。
(2)審計機構健全程度。社會經濟在不斷的改變深入,在這樣的發展環境中,企業自身的內審機構也應該有相應的改革。但事實上,絕大多數企業的審計機構不僅沒有積極地實施改革,甚至取消了自身的內審機構,比如將內審機構與財務合并、隨意安排工作人員填補空缺等等。注冊會計師在利用內部審計時,要考慮內部機構是否健全,比如檢查內審人員的工作有沒有得到適當的監督復核和記錄。
(3)內審制度完善程度。我國雖有《審計法》、《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法律,但是從部門和行業上來看還不夠完善,特別是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還不夠健全,規范審計工作質量和約束審計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的制度和法規還不夠系統,使得審計人員在檢查和評價各項經濟活動以及處理違紀問題時,缺乏可靠的依據。注冊會計師在利用內部審計時要依據內審制度的完善程度來決定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內部審計的工作。
2、企業的職責
(1)提高對內審工作的認識。要想順利實施企業內審工作并且促進工作的展開,就必須提高對內審工作的認識,而最為關鍵的就是提高企業決策者以及領導者的認識。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點:第一,加強企業領導者、決策者的內審意識。意識決定行動,而提高企業領導者、決策者的內審意識則是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的首要條件。因此,可以大力宣傳內審的作用以及重要性,使企業的領導者、決策者能夠更加全面、更加客觀地了解、認識內審;第二,內審人員做好工作的匯報、溝通。在展開企業內審工作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應該及時積極地向企業決策者、領導者匯報工作情況,對于難以協調的問題進行足夠的溝通,盡可能地使企業決策者、領導者了解工作的性質以及性能,最終從側面提高企業決策者、領導者對工作的認識。
(2)堅持依法審計。堅持依法審計是提高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證,為此,企業內部審計結構必須根據國家相應的審計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內部審計制度來實施內部審計,并且按照內審計規范所規定的程序、方法、內容等等開展各項審計工作,這樣才能夠逐步實現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以及規范化。而為了能夠更好地實現這個目的,則要做好以下幾點:第一,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該加強學習以及培訓,熟練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企業內部審計規范;第二,應該建立健全企業內部審計的控制制度、激勵機制以及責任制度,規范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以及人員的行為,減少審計工作的隨意性以及盲目性,切實維護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嚴肅性。
(3)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加強對審計隊伍的建設是促進企業內審工作的必要措施,應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以及能力,從根本上保障工作的順利展開,從而杜絕人為問題的發生,使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能夠更加科學、有效。企業必須按照建設一支政治強、作風硬、品德好、業務精的企業內部審計隊伍的目標,通過加強政治思想工作、組織學習和培訓、開展審計理論和實務的研討,總結實踐經驗等途徑,大力加強審計隊伍的思想作風和業務建設,使審計人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不斷提高,以適應新形勢下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更高要求。具體的實施措施包括以下幾點:第一,要明確企業審計人員的職責,嚴肅審計的紀律,因為審計部門是監督部門,這也就決定了企業審計隊伍的素質應該更高,而審計紀律也要更嚴;第二,要抓好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培訓工作,實行達標上崗制度,加強崗位培訓,不斷更新企業內審人員的知識點,增強其業務技能,以切實提高他們的綜合業務素質;第三,要嚴把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入口關,要把那些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較高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較強的、為人正直的同志調到內部審計崗位上來。
(4)調動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積極性。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管理辦法,妥善解決好他們的激勵、待遇等問題,充分調動企業內部審計人員的積極性。
五、結語
注冊會計師利用內審的工作成果體現了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合作,即審計資源的整合。盡管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各有側重,但內外審計要相互合作,充分利用對方的工作成果,才會共贏。在我國無論內部審計協會還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都傾向于內外審計之間建立密切的合作關系。第一,外部審計利用內部審計的工作成果。內部審計需要評價企業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完善性,并在此基礎上進行進一步的審計活動。外部審計在實施審計時也需要粗略評估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從而確定審計風險,有針對性地進行審計。因此在外部審計認可內部審計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利用內部審計對內控系統的評價確定風險高發區,有重點地進行審計,節省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此外,外部審計還可以通過內部審計編制的整合治理報告來觀察企業的薄弱環節,在對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特點并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這種做法可以大大節約審計時間,提高效率性和效果性。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2號――考慮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制定、實施審計程序時,考慮與會計報表審計相關的內部審計工作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注冊會計師通常應當將注意到的可能影響內部審計的重大事項及時告知內部審計人員,并提請內部審計人員將其發現的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所有重大事項,及時告知注冊會計師。”第二,內部審計關注并借鑒外部審計的結論。外部審計不管是獨立性還是客觀性都比內部審計相對好一些,因此對于財務經營系統的一些常規審計、內部審計可以借鑒外部審計,不需要再進行重復審計。要關注外部審計關于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審結果,特別是外部審計所指出的薄弱環節,內部審計要進行跟蹤調查核實,看其是否已采取改進措施,沒有執行的要采取措施督促其執行,避免重蹈覆轍。我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也明確指出內部審計機構與會計師事務所、國家審計機構在審計工作中應加強溝通與合作。
綜上所述,外審和內審在發展時應該各有側重,同時注重相互間的交流與合作,從而實現審計資源乃至其他資源的優化配置,最終達到兩者的和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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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內部審計運用于公司治理過程的必要性
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從而幫助機構實現它的目標。由于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是內部審計的對象,所以,內部審計必然參與到企業的公司治理過程之中。
1.1 內部審計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本質要求
在我國,實施內部審計的現代企業制度其本質與過去傳統的國有企業制度不同,它不再是政府直接經營、無論虧損與盈利都承擔無限責任,而是按照市場經濟制度的要求,實行優勝劣汰,生產經營落后、連續虧損企業自然退出市場,而生產效益持續健康的企業,就可以通過兼并、資產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企業現代的管理制度,管理者與經營者也不再由政府直接任命,也不實行過去的接班制度,公司的組成人員來自人才市場,作為自利的經濟人公司相關利益人之間會出現利益糾紛和各種利益侵占行為,于是,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制度應運而生。而企業內部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等制度均要求實施內部審計,防止公司的高層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舞弊謀私,同時也監督和評價各個運營部門的運營活動,使他們在遵守企業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為實現企業的目標盡職盡責。
1.2 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內在需求
由于現代公司的經營權與所有權是分離的,本質上是一種委托關系,公司治理作為一種內部管理模式,終極目標就是用來維持這個委托關系有效運轉。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管理的一種方法,是企業內部監督制度,它的權力行使能夠增強企業財務的透明度,防止高層管理者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管理舞弊,從而有利于管理者受托責任的有效履行。而公司治理是一個整體的管理體系,包含相關的規章制度,其終極目標是幫助企業增加價值,這也是內部審計作為增值性審計的目標。因此,從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一致的目標來看,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內在要求。
1.3 內部審計是管理者與股東利益差距的客觀要求
因為管理層和股東之間是一種受托和委托關系,從理論來講,管理者應該按照股東的委托意愿,追求股東最大利益為企業財務目的,在股東的利益安排下進行公司管理活動,由于各自的利益不同,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不會按照股東的意愿從事公司的活動,甚至會做出一些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增加股東利益的企業財務管理活動,本質上說是兩者存在一個利益差距,如果這個利益差距很大,管理者就更有可能違背股東的意愿,反之則越小。現代內部審計是包括財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的綜合審計,對公司進行內部審計則可以有效地監督管理者按照股東意愿去從事公司管理活動,在一定程度上縮小管理者與所有者之間的利益差距,從而能遏止財務造假,虛報財務報表等舞弊情況的發生。
1.4 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需要
內部審計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兩個重要部分,每個公司都時時面臨著各種風險,實施內部審計,從企業的自我控制機制做起,排除存在于業務經營、財務管理等方面的風險因素,盡可能地降低風險。另外,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一個獨立部門,也可以協調企業各個環節的風險監督,從一個比較客觀公正的立場對風險進行排查,有利于公司的風險治理。在內部控制方面,內部審計可以對有關的經營管理方法、規則制度進行審計測試,對內部控制的各個環節進行細致周密的檢查,檢查內部控制的科學性與實用性,發現在內部控制系統上的一些不足之處,進而判斷一個企業的內部控制是否合理有效,促進內部控制對企業管理保障機制的正常運行。
2 內部審計在物流企業的運行現狀分析
2.1 內部審計不能完全發揮應有的作用
按照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對內部審計的定義,內部審計的作用有咨詢與服務兩大職能,我國內部審計職業協會根據國際定義以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將內部審計部門的權限分為企業監督、業務咨詢、服務三項功能,既體現了我國與國際社會接軌的趨勢,又體現了我國的具體國情。然而在大部分物流企業中,一些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內部審計職能的時候不能很好地為公司的治理狀況服務,還有一些內部審計職員仍處于先前的傳統概念中,仍舊是檢查財務工作的疏漏、杜絕企業財務造假為最終目的,視野與管理的范圍也僅僅局限于財務方面,沒有很有效地估計企業的全局,沒有起到內部審計現代的咨詢與服務的職能,仍處于監督的狹小空間里面。
2.2 內部審計制度不健全且缺乏獨立性
目前我國物流企業中,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從屬于企業的財務部門,由財務主管領導。二是獨立的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與財務部門無關,由企業的總會計師負責。三是由企業經理直接負責的審計部門,其在公司位置與權限高于企業的財務部門。對于這三種形式,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定影響其審計獨立性的因素,很多企業目前的內部審計部門也是臨時拼數,為了迎合檢查的需要而成立的,其存在的作用極其有限。在審計獨立性方面,由于企業內外環境的復雜,審計人員的人際關系的廣泛,各方利益交錯,來自個人監督、利益沖突、親情關系等方面的影響,都會影響著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公正性。這是目前在物流企業治理過程中遇到的瓶頸,如果不能建立一個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內部審計很難為公司治理提供服務。
2.3 內部審計為外部審計不能提供有效配合
企業內部審計的兩項重要職能是咨詢與服務,一方面包括為企業內部高級領導以及董事會、股東大會提供咨詢與服務,提供各種公司的財務數據的真實性、甚至經營管理中的一些問題;另一方面是為外部審計者提供本公司的詳細信息,包括財務數據、治理情況、特殊事項等方面的內容,以滿足外部審計者的審計需要,配合外部審計對所在公司開展業務。由于物流企業的內部審計權限受到經理層、財務部門等方面的壓力與限制,導致在進行審計業務之時很難開展工作,沒有從公司整體層面制定審計戰略,也沒有按照風險原則和重要性原則確定重點審計領域。又由于審計方法與手段滯后,當在企業管理信息系統較為完善的情況下,內部審計還處于手工狀態,其實效性非常差。因此,物流企業內部審計無法提供外部審計所需要的及時有效信息,從而也很難發揮內部審計對公司治理的作用。
3 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的策略
3.1 合理設置內部審計機構,提升審計地位
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影響著它的獨立性與實效性,繼而影響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物流企業可以選擇建立一個內部審計部門,該部門由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直接負責,并區別于公司的其他部門,這樣會使其具有高于其他運營部門的地位,在審計過程中盡可能地避免其他因素的干擾。另外,內部審計的負責人的權利應等同于公司的最高決策者但又不能對公司的具體事務進行管理與操作,內部審計部門只有建議與審計的職權,并不能直接地參與到公司的經營業務中,它可以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將近期內部審計部門的一些工作匯報給企業的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另一方面,應該將內部審計的概念納入公司治理之中,隨著內部審計的發展,它將逐漸從一個監督者到一個控制者,公司的管理過程也理應有審計部門的參與,并應該倍加重視其在公司管理中的位置與意義,使其真正作為企業管理的部門,來約束企業管理這種制衡關系,這樣才能幫助企業增加長期利益。
3.2 改善企業員工對內部審計認識,升華本質概念
企業應加強對內部審計的宣傳與知識的普及,尤其是在公司的財務人員之中。隨著社會的發展,內部審計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查賬,防止公司財務人員舞弊,而是已經發展到參與公司的治理過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與高層次的監督管理聯系起來,共同發揮治理作用。對于認識不到位的財務人員、甚至內部審計部門中的人員,可以利用組織學習培訓,發送宣傳資料,提高企業相關人員對內部審計的了解,以及其在企業管理過程中起的重要作用。
3.3 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增強獨立性
首先,改變現在比較落后的以賬項處理為基礎的內部審計機制,引進先進的模式,如以企業風險預測為重點的審計模式、甚至是以治理引導為重點的模式,或者多種模式結合運用,完善它的的制度建設;其次,內部審計應該與企業的內在管控與企業風險控制相結合,它們是互相關聯互相影響的整合,內部審計是內在管控的一部分,也是內在管控的基礎與前提,風險控制包含內在管控,那么內部審計也是風險控制的一部分,而這三者都是為公司治理而服務的,加強這三者結合,更有益于企業管理。最后,加強對內部審計模式管理,從實際出發合理地運用與改善審計制度,以事實為根據,一切尊重事實,使公司內部審計體制更加完善。
3.4 加強與外部審計的交流,注重內部審計的實效性
關鍵詞:內部審計;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風險管理
內部審計作為重要的管理工具,一直是企業內部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競爭多元化的不斷深入,企業所面臨的風險日趨復雜。尤其是對于大型企業集團而言,風險規模已經遠遠超出管理層能夠直接管控的范圍。為此,企業開始日益重視風險管理工作,積極建立內部控制體系,提高企業風險管控能力。在此趨勢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應運而生,并較好的適應了管理層的風險管理需要。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概念與基本特點
按照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對內部審計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是在于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從而幫助組織實現目標”。根據這一定義,推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就是要以對組織風險的評估與改善作為基本目標,以內部控制為審計基礎,以公司治理為參與風險管理的前提。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作為內部審計發展的一個階段,其本身具有區別于傳統內部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外部審計的特點。筆者認為這些特點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首先,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將風險評估和改善作為首要目標,并據此延伸其職能。具體來說,其職能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利用其在內部管理方面的專家地位和信息優勢,根據企業目標評估、分析和管理風險,并將審計結果和管理建議向管理層報告。二是幫助管理層在制定重大決策事項時進行風險評估。三是為市場、采購、技術等其他專業領域的風險管理部門提供咨詢。總之,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不再是消極的查錯防弊,而應以組織的整體風險評估作為首要工作。其次,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方法上更加注重風險評估、缺陷評估和管理建議。區別于傳統內部審計,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始終把風險管理作為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強化審計工作的事前風險評估和事后缺陷評估環節,并基于這些評估得到審計結論和給出風險管理建議。第三,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以內部控制為基礎。從理論上說,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監督環節,是對其他內部控制環節的再控制。內部審計無論從事是對風險的評估和改善,還是參與風險管理和治理程序,都需要依托對企業內部控制狀況的了解。第四,采用風險導向使內部審計工作融入企業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不同于外部審計師所實施的內部控制審計,內部審計是為了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保護資產安全、防止舞弊的發生而進行的全方位的內部控制評價。也就是說,內部審計、內部控制以及管理層的風險治理活動都是以企業風險管理為目標。內部審計通過采用風險導向而參與到企業全面風險管理中,成為整個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
二、在內部審計中采用風險導向的必要性與實踐意義
當前,內部審計需要應對的風險越來越復雜,對審計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內部審計需要更為全面、及時、準確的反映企業存在的風險,并提出有針對性的管理建議。傳統內部審計雖然也針對企業風險進行監督,但從根本上說仍然缺乏完整有效的風險識別和評估體系,審計工作高度依賴審計人員水平,其風險覆蓋的全面性、重要環節的審計充分性、以及審計質量的穩定性均難以保證。這不但無法滿足企業風險管理需求,而且難以體現內部審計的管理價值,不利于內部審計的長期發展。因此,在審計實踐中采用風險導向是內部審計發展的必然選擇。
1、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以風險評估和改善為目標,可以更為系統的覆蓋企業重要風險,保證內部審計的完整性傳統內部審計對于內部控制的關注一般集中在已有流程和已識別的運營風險,而缺乏對風險識別全面性和風險變動的評估。但對個體企業而言,無論是外部環境、業務特點,還是內部管理和治理結構都十分復雜,且始終處在不斷變化的過程中。COSO委員會在2004年頒布的《企業風險管理——整體框架》(ERM)中將企業全面風險要素概括為八個大類,而阿瑟.安德森公司的商務風險模型(BRM)則將企業風險概括為三大類75種,足見其范圍之廣。在此情況下,傳統內部審計很難保證審計結果和管理建議不存在重大遺漏、誤判或者與企業實際狀況脫節的風險。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通過有效的風險識別和風險評估,可以及時、全面的掌握這些情況,幫助內部審計部門形成對被審企業的完整認識。
2、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對風險和缺陷的評估,能夠更為科學的確定審計事項的重要性水平,有助于合理調配審計資源,深入進行研究分析,保證內部審計的充分性在目前的內部審計實踐中,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是在標準化的審計程序上耗費大量審計資源,而缺乏對重要問題的深入研究和系統性分析。具體來說,一方面,審計過于追求程序的標準化,審計意見包含大量詳細的操作細節問題,但沒有區分重要性水平。特別是對于風險較小的環節給予過多關注,造成控制冗余,不但影響審計效率,也可能對后續審計產生誤導。另一方面,對于重要缺陷不能給出系統評估和全面的解決方案,例如評估缺陷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企業運營風險,缺陷產生的系統性原因和個體原因,以及如何進行整改和需要投入的管理資源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則。而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重視事前的風險評估,可以有效解決審計側重點問題,合理調配審計資源。可以結合企業目標,有針對性的深入研究重要風險,評估缺陷程度。同時,還可以減少在次要風險上的審計資源投入,在總體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發揮最大的審計效果。
三、實施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實現途徑與展望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從根本上改變了傳統審計的指導思想和工作模式,對內審部門提出了很大的挑戰,其在實踐中的應用還存在很大障礙。筆者認為,要想實施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至少需要在如下幾個實現轉變。
1、內部審計部門職能的轉變:由消極的查錯防弊向主動的風險管理轉變在所有阻礙風險導向審計實施的問題中,最根本的是內審部門自身定位的轉變。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要求內審部門的定位要從消極的查錯防弊變為主動的風險管理,在風險評估、內部控制乃至公司治理中發揮專業作用。這使內審工作從監督指導職能延伸到風險評估、缺陷分析和管理咨詢,幾乎顛覆了內審部門的舊有工作范圍,無疑是對內審部門從軟件到硬件的全面挑戰。盡管如此,這些轉變又是不可回避的,因為能否轉變思路并主動適應新的角色,是內部審計能否提升自身價值的關鍵所在,也是企業風險管理提升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徑。
2、審計方法的轉變:建立完善風險評估機制風險評估和改善作為內部審計的首要目標,在實踐中也是能否真正實施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關鍵問題。因為企業的風險千差萬別,風險評估也非常復雜繁瑣,但作為整個審計體系的基石,所有后續審計工作均需要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筆者認為,企業應通過建立成熟的風險識別模型和風險評估程序,通過流程化、標準化以節約審計資源。具體來說,一方面內審部門應結合COSO企業風險管理框架(ERM)、企業風險模型(BRM)以及其他風險分析工具,建立一套適合本企業特點的風險識別模型。然后根據企業目標,在模型框架內識別具有重大影響的風險項目,建立企業風險數據庫。另一方面,在內部審計中應建立風險評估報告制度,強制要求內審人員全面了解被審單位的風險狀況,以保證所有后續審計工作按風險導向執行,最終幫助評價審計結果對企業整體風險的影響。
3、風險管理架構的轉變:整合內部控制資源,實施風險的全過程管理無論是內部審計還是內部控制和企業風險管理部門,乃至于各專業部門的風險管理人員,其根本任務歸根結底就是對風險進行管理。而受制于管理范圍和資源限制,內部審計部門必須與其他風險管理部門共同開展風險管理工作。具體來說,一是需要加強部門協調,與相關部門共享風險數據庫,并在共同的風險識別框架下對風險形成共同認識,對控制措施和審計缺陷評估實施共同標準。二是對風險進行全過程管理。根據風險管理過程理論,風險管理是風險識別、風險度量和風險監控三個環節構成的循環,內部審計對于風險的管理也必然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需要整合相關資源對風險全流程進行管理,及時進行重新評估和應對。目前,外部審計機構正在大力開展管理咨詢業務,憑借其專業優勢和成本優勢,越來越多的重復性內部審計工作已呈現外包化趨勢。內部審計如果仍在“查錯防弊”階段止步不前,將越來越難以為企業創造價值。因此,只有積極參與企業內部風險管理,并在此基礎上與其他風險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強有力的風險管理體系,才能有效為企業保駕護航,這或許是內部審計的長遠發展方向。
作者:姜傳志 胡增會 單位:青島中油巖土工程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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