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文字幕2018免费版2019,久久国产劲暴∨内射新川,久久久午夜精品福利内容,日韩视频 中文字幕 视频一区

首頁 > 文章中心 > 學校休假制度

學校休假制度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學校休假制度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學校休假制度

學校休假制度范文第1篇

關鍵詞:學術休假;教師發展;美國高校

中圖分類號:G64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0717(2016)02-0052-06

收稿日期:2015-11-23

基金項目:全國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5年度教育部重點課題“美國研究型大學章程研究”(DOA150220)。

作者簡介:李子江(1968-) 男,湖北十堰人,北京師范大學教育歷史與文化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高等教育史、外國教育史研究;王玲令,北京師范大學教育歷史與文化學院碩士研究生。

學術休假制度初創于1880年美國哈佛大學,經過100多年的發展,該制度已經成為美國高校普遍實行的高校教師專業發展制度。據統計,在美國約3400所公立和私立大學中,大約有2500所大學建立了學術休假制度,比例達到了74%[1]。從學校類型來看,經歷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大約半個世紀的發展,“學術休假制度已經成為研究型大學教師專業發展的常規制度之一”[2]。二戰后,社區學院等非研究型院校也開始實施學術休假制度。學術休假制度也從最初高校吸引教授的一種特殊福利,演變成為美國高校教師專業發展的一項常規制度。盡管學術休假制度在不同類型的學校和不同歷史時期存在差異,但總體來說也存在一些共同的做法。

一、學術休假目標:研究還是教學?

學術休假的目標在不同類型學校有不同的規定,但都服務于學術本身。休假目標可分為“提高專業素養”和“身體上的休息”兩大類。1974年喬根森(Jorgensen, Vern F.)對23所加利福尼亞社區學院進行的調查表明,學術休假目標主要分為三類:進修深造(advanced study)、研究(research)和旅行(travel)[3]。在進修深造方面,有些休假者選擇利用休假去獲得學位。萊昂納德?斯懷特(Leonard Stright)回顧自己的學術休假時提到“學術休假政策的重心通常在于給予年輕教師一個完成博士學位的機會……”[4]。在研究方面,休假者通常的研究成果包括書籍出版、文章發表以及其它學術性成果。而對于旅行,有17%的學校要求對旅行日期和地點進行詳細說明,并且被調查的很多學校表示在此方面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旅行必須是出于研究或進修的需要,是“附屬品”。

20世紀80年代以后,美國高校的教學與科研的矛盾進一步受到大眾的關注,公眾希望教師能夠在教學上投入更多時間,因此在學術休假目標上更加強調教學的突出地位。查爾斯?J?安德森(Andersen,Charles J)和弗蘭克?J?阿特塞克(Atelsek, frank J)進行的調查結果表明,有96%的學校學術休假目標為教師發展,其次為研究(78%)和學術工作 (72%)[5]。1998年康柏(Bai Kang,M.A.)和米勒(Miller.T.M)對62所大學的100名熟悉學術休假政策的高級教務管理人員進行問卷調查的結果顯示:30%的學校將改進教學作為休假主要目標,其次是獲取學位(進修深造)(29%)和進行研究(19%)。同時,康柏和米勒在進行學術休假效果測評時,大多數(68%)被訪問者認為學術休假的主要成果在于教學方面的進步和提高[6]。顯然,進修深造和研究仍是休假的重要目標,但教學的目標性已經極大地提高。同時,偏向職業技術等實用類人才培養的學校更加強調教學效果的快速達成,而研究型大學學術休假仍然以研究等方面為主要目標。琳達R?奧托(Linda R. Otto)和邁克爾?克羅特(Michael Kroth)對普通高等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的學術休假政策進行比較研究后,認為“普通高等教育學術休假目標更傾向于研究的需求,而職業技術教育的學術休假目標更傾向于提高專業技術,有利于更好的技術教學”[7]。除此之外,“二戰”后隨著科技在教學和研究領域的廣泛應用(尤其在一些理工學領域),對新科技和新設備的熟練使用成為高校教師的一個重要任務,因此,很多教師選擇在學術休假期間對自己學術領域的前沿性科技進行學習。學術休假的目標從專注研究到強調教學,緩解了教學與科研的價值沖突,也是學術休假制度不斷調整、完善的體現。

學術休假目標向來存在著“以個人利益為導向的學術休假哲學和以機構利益為導向的學術休假哲學”[8],即學術休假究竟是以教師的利益還是以學校的利益為上?盡管教師和學校二者的利益是相輔相成、互為一體的,但學術休假的目的只是在二戰之后初期強調教師的身心發展(例如旅行屬于休假目標的內容之一),到80年代之后幾乎沒有學校再明確將旅行作為休假目標。再加上返校義務的規定,都意味著高校更加在乎的是教師對學校的回報,實質上學術休假目標還是不可避免地傾向了機構利益。

二、學術休假資格:誰能夠享受學術

休假?

1.職稱要求

學術休假制度初始建立原因之一就是作為吸引教授接受聘任的條件。因此,早期授予對象幾乎只限于教授和副教授,隨著制度的發展學術休假的職稱覆蓋范圍有愈來愈寬廣的趨勢。首先從教授和副教授擴展到助理教授,再到全體教師,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學術休假逐漸覆蓋大學全體教職工(包括行政人員)。1962年,沃爾特?克羅斯比?埃利斯(Walter Crosby Eells)和歐內斯特?V?霍利斯(Ernest V. Hollis)對美國48所最先建立學術休假制度的大學當時的學術休假情況進行了調查,大多數學校的學術休假政策惠及范圍為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43%)。一些學校將學術休假推及至所有教師(34%),少數學校仍然將學術休假僅授予教授和副教授(11%)甚至僅授予教授(4%),還有2%的學校只為有博士學位的教職工提供學術休假[9]。

20世紀60年代以后,人們開始思考學術休假政策是否應該推廣至大學行政人員。1970年,馬里恩?K?班德勒(Marion K. Bandley)針對加利福尼亞社區學院的行政人員學術休假情況的調查結果顯示,雖然有大約超過三分之二的學校在理論上已將行政人員納入學術休假的授予對象,但真正在實踐中實行的學校并不多[10]。最大的原因在于行政人員的流動較小,工作任務難以安排和銜接。加利福尼亞南部的一所初級學院在調查報告中表示:“我們通常不會雇傭他人來替代某個行政職位的工作,而是對工作進行劃分,由他人協助完成日常行政工作”[10]。因此,為行政人員安排兩三個月的短期休假(可以和年假連在一起)呼聲較高。報告中指出,一所舊金山港灣區附近的學院表示:“為了解決行政人員進行一個學期或一年休假造成的困難,我們正在努力為行政人員制定一個新的‘三月全薪’的休假政策”[10]。在實踐上,該調查樣本中有10所學院已經制定這樣的政策。實際上,在這之前已經有學校開始實行類似的休假。如,1964年蒙特圣安東尼奧大學為行政人員提供了一種特殊的全薪制式為期兩個月的休假以及一個月的度假來代替學術休假。由此,行政人員享受學術休假在20世紀60年代以后逐步實現。

2.教學年限要求

獲得學術休假的一個必要條件是教師或行政人員必須在本校教學或服務達到一定年限。根據學術休假的歷史淵源,一般要求連續服務7年。如1963年的《加利福尼亞州教育法規》中第13458條規定:學術休假不得授予對本地區未提供滿七年連續服務的教職工[11]。這意味著如果某位教師中間“跳槽”到另一所學校,只要在本地區之內,之前的服務年限可以繼續累積。而1972年出版的《有關休假的原則聲明》中指出教師在其它院校的服務時間都應計算在內,意味著跨學校工作服務在學術休假計算服務年限資格時已經沒有了地域的限制[12]。七年的年限規定并不是唯一的準則,在不同的學校有不同的規定。埃利斯和埃爾斯的調查中,大部分學校采用七年或六年的規定,也有極少數學校規定可以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同時還有一些特別的服務期要求,如伯里亞學院以學期計算,滿20個學期可進行學術休假。肯塔基大學在教職工服務期滿四年以后、可修一個學期半薪的假期,六年以后,可修全年半薪的假期,十年以后,可享受一學期全薪的假期。

三、學術休假申請程序:誰負責評估和批準?

一般來說,學術休假的申請過程遵循從院系到評估部門再到董事會的程序。每一個環節都需要得到主管的批準。評估環節主要在權力部門,其主要任務在于篩選學術休假申請,提供優先推薦名單。評估部門在不同的學校有不同的類型,一種是專門成立的學術休假委員會,如雷德賽爾大學的學術休假委員會隸屬教授評議會下的學術事務委員會。另一種是利用學校已有的委員會,如研究委員會(Research Committee)、專業人事委員會(Certificated Personnel Committee)、專業關系委員會(Professional Relations Committee)、專業標準委員會(Professional Standards Committee)以及薪資和評估委員會(Salary and Evaluation Committee)等。委員會的成員組成也各不相同,一般來說,包括教師、副校長、校長、董事會成員等。

1974年喬根森調查顯示,加利福尼亞州的阿蘭?漢考克社區學院學術休假委員會由三名教師成員、校長以及教務長組成;格羅斯芒特學院學術休假委員會成員包括兩名行政人員和5名教師成員。雷德賽爾大學的學術休假委員會對成員作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包括一名由學術評議會選舉出的學院教授,且必須為已獲得任職兩年以上四年以下的終身教授,委員會主任由學術事務委員會每年選舉一人擔任。教務長作為協助人員參與休假計劃評估。就成員組成來看,教師成員所占比例較大,并且要求學術休假委員會主任應當由教師成員擔任。當然,休假申請過程也與學校規模大小有關,在小型的學校申請者可以省略和減少中間的環節或直接向校長申請。以西瑪?M?塞萊納(Celina M. Sima )和威廉?E?丹頓(William E.Denton)在1995年對193所已建立學術休假制度的大學進行的研究為例(見圖1),學術休假申請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申請者準備申請表和詳細的學術研究計劃;申請者將材料提交給院系主任(有的學校要求院系主任對申請者的休假計劃作出價值說明),院系主任將材料上報給學院院長和掌管學術事務的副校長;副校長將申請提交至學校研究委員會進行評估;最后將評估和推薦結果提交董事會批準,董事會有權因經費等問題否決申請。

從圖中可以看出,學術休假申請過程中一個重要環節在于研究委員會的評估,由此涉及到休假申請評估標準問題。假如在同樣的時間申請休假,因名額的限制,需要根據什么樣的價值標準來確定休假的通過與否?1971年華盛頓州出版的《學術休假指南》在此方面的規定值得借鑒:首先,要考慮休假項目或計劃對教師教學的意義;其次,從學術背景和已有經驗判斷申請者是否有能力完成休假項目或計劃;第三,要考慮該學術領域是否有必要進行新的拓展;第四,考慮替代申請人的教師人選能否勝任工作。最后,考慮資金支持以及其他相關人的推薦情況。因此,休假項目或計劃本身的價值應是最優先考慮的因素。申請者自身的情況(資歷、先前休假情況)、人事安排(休假名額和工作分配問題)以及資金等問題是評估學術休假時必須全面衡量的因素。

四、學術休假指標分配:多少教師能享受學術休假?

學校每年一次允許多少名教職工進行休假?每個學院每年允許多少名教職工進行休假?學術休假的名額分配比例問題對于學術休假制度的運行至關重要。良好的休假分配不僅可以促進學術休假制度有序運行,也是學校行政工作平等性、公平性的體現。但是,資金是否到位直接關系著休假名額多少,尤其是必須雇傭其他教師的時候。因此,學術休假每年的名額并沒有隨著制度的發展而增多。在一些名牌私立大學,他們的籌款方式更加多樣化,基金會和個人捐贈等資金資助方式可以承擔學校更多的教師享受學術休假的負擔。相對來說,公立學校的休假名額遠不如私立大學,在社區學院面對3.8%的名額憤憤不平,要求提高到10%時,斯沃斯莫爾學院享受著每年20%的休假名額[13]。有的學校按照每年只給予每個院系一個學術休假名額,還有的學校依照當年財政狀況來決定休假人數。

五、學術休假權利和待遇:如何確定休假時長和薪資水平?

學術休假時長和薪資有幾種固定形式,最為普遍的是“全年半薪”和“半年全薪”這兩種形式。大部分學校采取這兩種方式并存的政策,但有少部分學校只允許其中一種方式存在。美國主要有“學期制”和“學季制”兩種不同的學年形式,“學期制”基本采用上述最普遍的兩種休假形式,而“學季制”則會相應地采取“一季度全薪,三季度半薪”或至少保證一個季度全薪的方式。此外,《加利福尼亞州教育法規》中規定可采取“三年之內修兩個學期或三個季度”的方式進行休假,這兩個學期或三個季度可以分開。從原則上說,享受學術休假的教職工不得尋求有報酬的工作。在《學術休假指南》和《有關休假的原則聲明》這樣的一些權威文件中都明令禁止休假期間進行其它有報酬的工作。但在實踐中,一般會允許特殊情況的發生。奧古斯特?W?埃伯利(August W. Eberle)和羅伯特?E?湯普森(Robert E. Thompaon)在1972年對386所高校進行調查的數據報告中指出,有52%的高校允許享受學術休假的教職工參加有報酬的工作,并且這一比例在公立學校中要高出私立學校[14]。另外,教師在享受學術休假的過程中各種待遇不變,《有關休假的原則聲明》中指出,院校不應該因為休假等原因影響教師的職務晉升或者薪水增長,在教師休假期間,應照常發放各種保險金,個人和學校應繼續繳納養老金。

六、學術休假的責任和義務:如何規定休假計劃與返校義務?

遞交學術休假計劃并不是強制性的要求,不同學校有不同的規定。例如,科羅拉多州立大學要求沒有博士學位的申請者才需要遞交休假計劃,邁阿密大學則要求詳細地說明休假計劃的價值所在。如果學術休假計劃與學校或地區規定的休假目的不甚吻合,可以給予兩周左右的時間進行改進。為了防止學術休假計劃在休假期間無法完成,準許在休假申請時準備備選計劃。

大部分學校都會要求教職工在學術休假結束之后必須返校。1964年達爾西?勒格朗(Dulcie LeGrand)和赫伯特?斯旺森(Herbertt L)對弗吉尼亞州的73所公立初級學院進行的研究調查發現,有58%的學校要求休假者必須返校服務兩年,有25%的學校要求必須有公證人公證過的書面擔保,以免在休假之后不履行返校的義務[11]。但如果在休假期間發生意外受傷等事故,教職工可以不履行或延遲返校義務。休假返校之后,教職工的職位級別保持不變,而返校報告的要求則要相對較高,有63%的學校要求休假者在返校后要提交書面報告,主要陳述休假者認為休假對自己和學校帶來了什么利益[11]。部分學校對書面報告的字數做出要求,并且報告要按照可以出版的標準進行撰寫,并將報告的質量作為下次休假和職位晉升以及提薪時的參考。有極少數的學校要求休假者在返校時進行口頭報告。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美國的國內稅收法規(Internal Revenue Code)中“日常且必要”的相關原則,如果想要減免休假過程中旅行費用的稅收,休假者必須證明這樣的旅行“并不是為了個人利益去獲得教育”[15]。1954年,在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AUP)的幫助下,印第安納大學通過學校的學術休假計劃以及返校報告證明了該校休假者的旅行是其單位授予的、且與工作相關的旅行,并不是為了個人利益,因此獲得了稅收減免。由此可見,學術休假計劃和返校報告是校方利益的重要體現,也是休假者的責任和義務。

七、學術休假經費支持:誰來為學術

休假買單?

學術休假期間產生的資金花費實際上是由教職工和學校共同承擔的。首先,教職工在休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是由學校和學院承擔的,包括繼續為教職工上繳退休保險金,同時還包括雇傭兼職教師的費用。但學校往往會依據“收支相抵”的原則,“為休假教師支付的薪資絕不超過教師正常工作的薪資”[11]。因此,為了“收支相抵”,學校盡量不會雇傭外校教師來完成休假教師的工作。而是選擇利用工作年限不長、薪資較低的青年教師來工作。在達爾西?勒格朗和赫伯特?斯旺森的調查中,只有一所學院表示會為教師支付在社區外的旅行和生活費用。在這樣的條件下,要進行研究,教師就必須尋求外部資助,而且學校為減輕財政負擔,也鼓勵教師尋求資助。盡管從原則上說,在進行學術休假計劃價值評估時,不得將外部資助看做評估標準之一,但在實際操作中,顯然獲得外部資金資助的休假計劃更具優勢,鮑寧(Boening, C. H)對阿拉巴馬大學在1986至1996年的學術休假申請與批準數據的研究中發現,有97%獲得外部資助的學術休假申請得到了批準[16]。因此,教職工往往會采取申請個人基金、補助金、獎學金以及貸款等方式去支付研究費用。在私立大學,基金會的資助是學術休假資金主要來源之一,例如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就是直接使用資助人陳曾熙基金來資助學院的教授進行學術休假。

20世紀80年代,美國國家財政緊縮,大學財政日益感到吃力,“高校能夠自主決定用途的資金越來越少”[17],學術休假制度的資金資助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面對這樣的情況,北卡羅來納大學和英國斯特林大學的教師提出一種替代性休假方式,可以在兩國學校之間建立一種合作關系,教師可互換至對方學校進行交流、執教。如此可以在人事和資金方面節省大量資源,同時也為教師和學生提供了不同的思維碰撞和交流機會。

八、結 語

二戰之后,美國學術休假制度無論是應用范圍,還是制度本身的完善和規范,都有較大的發展。首先,學術休假主體逐漸多元化,學術休假形式多樣。學術休假主體二戰之前已經開始由終身教授擴展到副教授、助理教授等職位,到20世紀60年代開始應用于行政人員,雖然仍具有一定的限制,在實踐上也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但休假申請的職位條件放寬已經是一種不可逆轉的趨勢。學術休假的形式因院校類型等因素的不同而多種多樣,有的學校為了緩解休假人數過多,將休假資格中的服務年限延長至十年;有的學校根據當年的財政狀況來靈活決定學術休假人數等;其次,學術休假規范程度不斷提高。學術休假規范的主體是一個自下而上的發展過程,它的法律效力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增強。學術休假規范最初是由學校相關委員會制定。二戰之后,美國各個州開始高度重視高等教育的總體規劃,并據此將學術休假規范納入到州一級的教育法規之中。加利福尼亞州在1963年出版的《加利福尼亞州教育法規》中第13457-13461條對學術休假的資格限制、休假薪酬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1970年,華盛頓州立法預算委員會向高等教育委員會提交了一封倡議書,呼吁“為州內所有的高等教育機構建立統一、全面、公正的休假制度”。很快,高等教育委員會組織了對學術休假的討論,并在第二年通過了《學術休假指南》。學術休假制度逐漸從校內規定上升為州一級的統一規定。1972年,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AUP)和美國大學協會(AAU)聯合發表了《有關休假的原則聲明》,學術休假有了全國性的規范標準可供借鑒。

參考文獻

[1] Kang,Bai;Miller,Michael T.An Overview of the Sabbatical Leave in Higher Education:A Synopsis of the Literature Base.[DB/OL].http://files.eric.ed.gov/fulltext/ED430471.pdf.2015-8-3.

[2] John?R?Thelin.A History of 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M].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2004:280.

[3] Jorgensen,Vern F.Aspects of existing sabbatical leave policy within California Community Colleges[R].Davie:Nova Universtiy,1974:19.

[4] Leonard Stright.Sabbatical Leave:A Critique[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64(7):388-390.

[5] Andersen,Charles J;Atelsek,frank J.Sabbatical and Research Leav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R].Washington,D.C: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1982:21.

[6] Kang,Bai;Miller,Michael T.Sabbatical as a Form of Faculty Renewal in the Community College:Green Pastures or Fallow Fields[R].Tusaloosa:Alabama University,1998:10.

[7] Linda Rotto,Michael Kroth.An Examination of the Benefits and Costs of Sabbatical Leave for General Higher Education,Industry,and Professional-Technical/Community College Environments[J].Journal of Stem Teaching Education,2011(3):37.

[8] 李紅惠.美國高校的學術休假制度透視[J].當代教育科學,2014(13):41-45.

[9] Walter Crosby Eells,Ernest V Hollis.Sabbatical Leave in 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Origin,Early History,and Current Practices[R].U.S.Office of Education Bulletin,1962:17.

[10] Bandley Marion K,A Report on the Status of Sabbatical Leaves for Administrators in California Junior Colleges[R].California:San Joaquin Delta,1972:9.

[11] Dulcie LeGrand;Herbertt L.A study of Sabbatical Leave Practices in California Public Junior Colleges[R].Torrance:El Camino College,1964:31.

[12] Committee of the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Colleges and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CAACAAUP).Statement of principle on leaves of absence[J].AAUP Bulletin,1971(4):522-523.

[13] Celina M.Sima.The role and benefits of the sabbatical leave in faculty development and satisfaction[J].New Directions for Institutional ReseUiverstity,2000(6):67-75.

[14] August W.Eberle,Robert E.Thompson.Sabbatical Leaves in higher Education[R].Bloomington:Student Associ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in Indiana,1973:14.

[15] William W.Oliver.Sabbatical Leave Travel Expenses and the Federal Income Tax[J].AAUP Bulletin,1957(3):507-511.

[16] Boening,C.H.Who gets a sabbatical?A ten year study of sabbatical application patterns at the University of Alabama,1986-1996[R].Tuscaloosa,University of Alabama,1996:15.

[17] [美]亞瑟?科恩.美國高等教育通史[M].李子江,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347.

學校休假制度范文第2篇

摘 要 中國休閑消費的研究起步晚,美國的休閑理論研究比較成熟,本文通過中美在休閑消費對象、結構、休閑消費時間、休閑消費教育方面的對比,指出我國在這些方面的不足,從而借鑒美國的經驗,提出促進我國休閑消費的措施。

關鍵詞 休閑消費 休閑消費時間 休閑消費結構 休閑教育

一、引言

馬克思認為:休閑,一是指“用于娛樂和休息的余暇時間”,二是“發展智力,在精神上掌握自由的時間”。由此可見休閑兼有消費和生產的雙重功效,事實上休閑兼有消費含義。貝克爾(Becker,1965)指出:不應把休閑看作一個獨立范疇,所有休閑都含有某種消費,所有消費活動都含有某種休閑。人們不是在休閑和消費之間進行選擇,而是在不同的消費活動之間進行選擇。由此把休閑消費定義為人們在自由支配時間所從事的消費活動。

美國人休閑消費理論研究歷史較早,大部分學者認為,美國學者凡勃倫在1899年發表的《有閑階級論》是休閑學在美國誕生的標志。美國休閑消費發展比較完善,不僅設立專門研究休閑的組織機構,而且美國的休閑教育,很多大學都設有休閑專業、休閑系,甚至休閑學院。而中國休閑消費研究起步晚,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因此學習借鑒外國的經驗有助于休閑消費研究的深化和完善。

二、中美休閑消費比較

(一)休閑消費對象

美國休閑消費產品品種齊全,形成一定的產業規模并且有龍頭產業帶動。不僅重視放松享受的旅游休閑消費,影視娛樂休閑消費,而且重視發展智力的文化休閑消費、體育保健休閑消費,既注重服務型休閑消費、又注重體驗性休閑消費。在美國,旅游業是第三大零售服務業,僅次于汽車銷售和食品銷售。美國娛樂業中視聽產業(影視和音響)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由1985年的第11位上升到現在的第6位。美國的文化產業在1996年已經是最大的產業,2000年美國占有全球文化市場的46%,美國的“好萊蕪影視”是美國“文化創意產業”的龍頭。美國休閑體育發展比較成熟,也是全球休閑體育產業發展最發達的國家之一。

我國在休閑項目的開發上,各地區、各行業產品雷同,并且產業規模小,科技含量低,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缺乏科學的規劃,沒有突出特色,結果導致了休閑消費領域出現資源供給過剩,同業惡性競爭的局面。

(二)中美休閑消費結構

美國的休閑支出安排合理,消費結構比例適當。根據Ipsos Mendelsohn的2008年3-7月美國家庭消費支出份額數據發現:旅游消費占美國家庭消費支出的14%,占第三位,其次是娛樂,個人保險,電子產品。總的來說,休閑消費品占美國家庭休閑消費支出總額的34%,即美國人收入的1/3用于休閑消費。此外,1/3 的運輸服務于休閑旅行,60%的飛機乘客是非業務性旅行。美國人不僅注重娛樂消遣性休閑消費,而且注重智力型休閑消費。美國人對文學、藝術、藝術博物館、歷史、科學的興趣十分廣泛,在某些地方甚至超過了運動。例如1981年,美國有4400多家藝術、歷史、科學和綜合性博物館,共有9000個公共圖書館,1979年全國博物館的訪問者人數達3.4783億人次。

我國的休閑消費支出與美國差距甚大。我國在2008年人均休閑消費支出構成中,食品消費占家庭人均總消費支出的36.29%,教育文化娛樂服務僅占13.29%。而且根據郭魯芳研究,我國的休閑消費重娛樂性、消遣性休閑消費;輕發展性、智力性休閑消費;重被動性休閑消費,輕自主性休閑消費①。

(三)休閑消費時間

發展休閑消費,不僅需要經濟支付能力,而且需要一定的空余時間。休閑時間的存在是進行休閑消費的必要條件。

1.休閑時間靈活性。美國休閑消費的時間自由靈活。在公司內,員工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年休假時間,也可以分開休假;同時公司也可以把年休假作為福利待遇提供給員工:一是多給員工工資、少提供年休假,二是多提供休假這樣的福利去吸引員工。以靈活的休假方式吸引員工既可以保持員工的工作激情,也可以塑造輕松的環境,增加公司利潤。

我國休假方面執行的是“黃金周”假日制度,員工不可以隨便調配自己的休假時間。“黃金周”集中休假制度制約了人們的出游時間,致使假期期間交通擁擠,出游困難,增加公共管理費用。

2.帶薪休假制度。美國的帶薪休假制度是三至五周,隨時可以休,假期一般要求一次性用完,雙方并為此簽訂合同。美國的帶薪休假制度是強制性的,任何一方如果不執行,會受到懲罰。據美國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統計,目前美國三分之二以上的用人單位都采用了“帶薪假日”制度。這種做法之所以風行,主要是因為可以降低成本。

帶薪休假在我國《勞動法》已有規定,一般有10到15天的休假。但是由于企業擔心成本過多,另一方面就業困難,員工較少提休假要求,致使帶薪休假的執行難以落實。

(四)休閑消費的教育

美國的休閑教育發展已經比較成熟,并且有相當一部分人在從事休閑教育的理論和實踐工作。目前,在美國開設休閑專業的大學約有400所,其中得到美國娛樂、公園協會和美國休閑與娛樂委員會認可的有100多所。美國高校的休閑教育實施得到了社會、學校和家庭三方面的緊密配合,三者分別發揮著各自的作用。社會主要提供政策支持,學校主要負責課程開發與實施、指導與組織活動,家庭主要發揮配合、監督和提供實踐機會的作用。在這一實施過程中,社區資源被作為重要的教育資源加以利用,形成學校向社區開放,社區為學校服務的模式。

我國對休閑教育理論的探討不夠深入,關于休閑教育的內涵尚未有統一的界定。1998年我國女科學家馬惠娣才正式涉足研究休閑教育。大學生休閑教育研究還有許多領域期待我們拓展,理論方面缺乏結合我國國情的關于如何開展休閑教育的研究。學校缺乏嚴密的計劃以及專門從事休閑教育的教師,家長缺乏對休閑教育的作用的清醒認識,反而認為學生在個人成長、自信心、獨立性、自主性等方面的發展與休閑教育并不直接相關。

三、美國休閑消費對我國的啟示

(一)完善休閑產品體系,滿足多層次休閑需求

充分挖掘休閑消費資源的優勢,開發有市場前景、生命力持久和競爭力強的休閑產品,建立比較完善的休閑產品體系,形成具有規模的休閑產業。大力開發多樣化休閑產品,挖掘休閑產品的文化底蘊;適應休閑需求的轉變,開發新的休閑產品,提升休閑產品和服務的文化含量,科技含量,營造休閑消費中的文化氛圍。

(二)提高休閑消費中的精神文化含量和品位,優化休閑消費結構

加強休閑消費的研究,對消費者進行休閑消費教育和引導,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重視先進文化的導向作用,擴大高層次的休閑消費領域,營造豐富多彩、文化內涵深厚的公共秩序、生活環境和社會風氣,引導人們逐步提高休閑消費中高層次精神文化消費的比重。

(三)落實帶薪假期,為休閑消費提供條件

學習美國的帶薪休假制度,按照工齡來增加帶薪休假的期限。增加休假時間的靈活性,增加帶薪休假的機會,使其更好的為國民經濟服務。注重勞動者的休假權,堅持以分散為主、適度集中、單次休假時間長短搭配的原則。在休假時間分配上,既要強調時間的分配以分散為主;又要考慮適時安排單次時長較長的假期,以滿足游客的長途出行。

(四)加強休閑教育的理論研究,有效指導合理休閑消費

借鑒國外休閑研究的理論成果,充分吸收相關學科的成果,尤其是哲學、社會學、心理學、文化學、經濟學的相關成果,構建適合中國國情的休閑教育理論。學校應當開展相關的休閑教育課程,整合教育資源,聘請專門的休閑教育教師。注重學校教育與社區教育、家庭教育相結合。學校要經常聯系家長,經常組織學生與家長的共同活動,使其認識到休閑教育在孩子身心素質個性發展及能力培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注釋:

①郭魯芳.中國休閑消費結構:實證分析與優化對策.浙江大學學報.2006(5).

參考文獻:

[1]尹士杰.我國當前提高居民消費質量的幾個問題.消費經濟.2002(2).

學校休假制度范文第3篇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5分鐘之內上班,不視為遲到行為,提前15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五天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五

工作時間:上午8:10~11:30

下午13:00~16:4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其他例如產假、婚假、喪假等依據江蘇省、蘇州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員工每月有一天帶薪病假,病假超過(含)三天的,需出示醫院出具的病假條。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5.年假

公司會根據每年業務情況,結合學校寒暑假情況,酌情在寒暑假給予公司每位員工一定天數的年假,具體放假時間和天數由公司決定。(或者給予員工一定的年假自行決定休息時間,亦可一半一半,再議)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行政部備案向總經理提出申請,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十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一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理辦口頭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不扣工資;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學校集體活動管理

公司作為工業技術學校全額投資的企業,學校常規性集體活動每位員工均需要參加,例如:升旗儀式、起初期末工作總結大會等;但日常教務會議、學生工作會議等不需要參加。

公司因成立不久,集體性員工活動暫時不便組織,員工可根據自身喜好參加學校工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公司另有活動單獨通知。

八、考勤管理

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行政部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

學校休假制度范文第4篇

工作時間

1.**站實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2.逢節假日、監測活動及其它重要公務活動期間,**站實行值班(包括通宵值班)制度。

法定假期

員工每年有權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10天。如下:

元旦1天(1月1日)

春節3天(農歷正月初一、二、三)

國際勞動節3天(5月1日,2日,3日)

國慶節3天(l0月1日,2日,3日)

年休假

1.年休假是為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照顧員工家庭生活,調節或解除員工工作疲勞,每年給予一定時間的假期。

2.年休假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規定不同的期限:

工作年滿5年至15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0天;

工作年滿15年至25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5天;

工作年滿25年以上每年可享受年休假20天。

3.年休假天數每年一月份調整。

4.當年從其他單位調入**站工作的不給予年休假,從下一年度起按規定標準享受年休假。

5.如果員工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不再享受當年休假;當年休假后病、事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次年不再享受休假:跨年度之間連續病、事假的,可劃作當年或次年合并計算。

6.年休假期間遇國家法定假期,法定假期不計入年休假中。

7.年休假期間遇有周六、周日,周六、周日計入年休假中,不再補假。

8.享受探親假、產假或婚假者,不影響享受年休假。

9.原則上,年休假不跨年度使用、不得相互轉讓。

10.為確實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站不實行以年休假兌換現金方式的休假補貼。

病假

1.病假是指員工患病,經醫生診斷,為恢復病人健康提出休息養病建議(即病假證明),給予患病者休息養病的假期。

2.員工因病請假,須事先向直接領導遞交法定醫療保險機構指定的醫院開具的有效病假證明。如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辦妥請假手續,應主動說明原因,補辦手續。

事假

1.事假是員工因有私事必須辦理,經領導批準給予的假期。請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請假,填寫《請假申請單》,按規定程序報批。因急事未能事先辦請假手續的,應主動打電話直接向分管領導請假,征得同意后方可,事后補辦手續。事假手續不全者,以曠工論處。

2.請事假的員工原則上應按“先用休假,后用事假”的規定掌握。

3.事假期間扣除獎金(含工改工資),標準為每月獎金收入總額/每月實際工作日*事假天數。

4.當年零星事假累計滿30天的,扣發滿后下一個月工資。

婚假

1.婚假是員工本人結婚,憑合法結婚證書給予的假期。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假為3天。符合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者,給予7天獎勵假期,合訂婚假10天。

3.凡婚前辦理體檢,參加婚前教育可酌情給假,但最長不超1天。

產假

1.產假是女員工生育子女而給予的假期,包括產前假和哺乳假。

2.女員工持有合法結婚證書生育,根據國家規定給予其產假、產前假、哺乳假。其假期按下列情況分別確定:

(1)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九十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妻,女方增加產假十五天,男方給予假期三天。

(2)提前生育者,按產假九十天計算。難產或多胎者,另增加產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的,給予產假三十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給予產假四十五天。

(4)產前假是女員工產前因遇困難提出申請,經領導批準給予照顧的假期,可允許請兩個半月產前假。

(5)哺乳假是女員工產假期滿后需給嬰兒哺乳,由本人申請,經領導批準給予照顧的假期。產前假連同哺乳假、產假合并計算,最長假期不得超過一年。

(6)產假期間本人工資照發,產前假、哺乳假均按本人工資、獎金80%計發,工齡照常計算。

探親假

1.探親假是指員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100公里以上),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在一定時間內,回家與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探親分為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兩種。

2.因分居兩地、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路程假除外,下同),往返路費按國家規定給予報銷。

3.未婚期員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自身因素除外),當年不能給予假期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0天,往返路費按國家規定給予報銷。

4.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往返路費按國家規定給予報銷。

5.員工如需出國探親,由本人提出申請,報單位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6.往返路費(指直線距離),站領導享受飛機、軟臥等以下待遇;部門以下人員享受硬臥以下待遇。

喪假

1.喪假是當員工的配偶或直系親屬(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時為料理喪事給予的假期。

2.喪假一般不超過5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喪事的,可酌情增加假期,但除路程假外最長不超過7天。

其它假期

1.凡組織上推薦脫產讀書的,假期按有關規定辦理。

2.凡經組織批準參加業余學校讀書者,讀書原則上不占用工作時間。考試前可給予每學期不超過3天的復習時間;參加自學考試者,每學科可給予1天復習時間(考試除外)。

3.根據滬衛婦兒(83)9號文、滬計生辦(83)14號文的規定,已婚女員工接受節育手術,憑醫院證明,自接受節育手術之日起給予一個月公假,工資、獎金照發。

4.凡因子女學校通知參加家長會者,可憑學校通知,經主管領導批準酌情給假。

5.其它如子女參軍、單位組織義務獻血、住房動遷等按有關規定應給予一定天數的公假者可憑相關證明給假。

曠工

1.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作為曠工處理:

(1)不辦妥請假手續而不上班者;

(2)假期已滿未獲準續假,又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不歸者;

(3)工作時間未經許可,無故離崗處理私事者;

(4)其他應視為曠工者。

2.曠工期間工資、獎金按每月收入總額/每月實際工作日*曠工天數扣除。

3.員工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0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予以辭退或除名。

請銷假手續

1.請假應按級申請,一般不得越級請假。

2.員工需用各種假期,必須按規定程序事先辦妥請假手續。

3.請假(除持交有效病假證明外)一般需填寫《請假申請單》,說明請何種假、請假理由、請假日期與天數,經領導按審批權限簽批,由主管領導口頭通知本人。

4.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辦妥請假手續的,應電話先口頭請假,事后補辦手續,請假方確認有效。

5.凡被批準的請假單應交辦公室作為考勤依據。

6.請假期結束后,還需以口頭方式銷假。辦公室及時在請假單中注明請假者實際使用的假期日期和天數,以體現請假手續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7.單位安排公休假,職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執行,可不必填寫《請假申請單》,但須上邀《公休單》。

請假審批權限

1.站長向中心領導請假;由辦公室備案,并告知副站長、各室領導。副站長向站長請假;由辦公室備案,并告知各室領導。

學校休假制度范文第5篇

一項幾乎可以影響我們每個人的制度,在國家法律法規中竟然語焉不詳,這多少讓人感到意外。但如果說寒暑假完全是約定俗成,卻也不完全符合事實。

晚清版寒暑假雙軌制

中國的寒暑假是伴隨著晚清學制改革一起出現的,是西學東漸的產物。我查到的最早對寒暑假進行明文規定的是1901年組織制定的《山東大學堂章程》,它規定:“每年春季,以正月二十前后開學,小暑節放學,給暑假;休息至立秋后六日開學,十二月十五以前放學,給年假。”這種學期和放假制度被清政府各類學堂章程襲用,如1902年頒布的壬寅學制規定:“每年以正月二十日開學,至小暑節散學為第一學期;立秋后六日開學,至十二月十五日散學為第二學期。”

晚清的暑假以二十四節氣中的小暑和立秋為時間節點,寒假(年假)則保留了中國傳統過年封印的習慣。這一點非常值得玩味。我們知道,二十四節氣是根據日地運動規律排的,所以它的時間周期與公歷恰恰是吻合的。因此每年小暑都在公歷7月7日左右,立秋在8月7日附近,相差不過一兩天。然而,寒假的起始時間卻是以陰歷為標準,圍繞過年來放假。因此,晚清雖然不用公歷,但實際上,它的暑假是按照公歷放、寒假依據陰歷放。這種模式與我們現在是一樣的。

公歷崇拜下的三學期制

民國成立以后,改用公歷紀元。這本是一件與國際接軌的好事,但卻無意中使本來簡單的學期和寒暑假復雜了起來。1912年9月13日,民國教育部頒布《學校學年學期及休業日期規程令》規定:“各學校以八月一日為學年之始,以翌年七月三十一日為學年之終。一學年分為三個學期。元月一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為一學期;四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為一學期。八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一學期。”關于寒暑假,規定暑假休業日定為三十日以上,五十日以下(大學可以延長二十到三十天),起止時間由各校根據地方氣候自定。年假休業定為七日以上,十四日以下。另外還有春假七日,時間是四月一日到七日。

為什么要將兩學期改為三學期?是因為“民國肇始,紀元改用陽歷,學校教育因有三學期制之頒布。”(1915年全國教育會聯合會《請改三學期為二學期案》)。改用公歷后為什么必須實行三學期制呢?這個問題看起來非常費解,但實際上卻簡單得可笑。因為這是一道推論題。

首先,學年之始必須是8月1日。為什么呢?因為民國政府的會計年度以七月一日為始。而“學校財政,與國家或地方之會計有密切關系,不得已,議決以八月一日為學期開始”。為什么不能七月一日開學呢?因為太熱。

其次,年底必須結束課業,必須將元月一日定為學期之始。因為民國改用公歷紀元,并將元月一日定位一年之首,為了凸顯元旦的獨特地位,必須將其定為學期之始。

既然開始和結束日期都確定了,那么8月1日到12月31日自然就組成了一個學期。剩下的1月1日到7月31日如何分配呢?如果把它當做一個學期,勢必將造成這個學期上課時間長達6個月(7月放暑假),而另一個學期上課時間可能僅3個多月(8月放暑假,年底放年假)。因此,只有將其再分成兩個學期才能保證全年各個學期上課時間大致相等。

所以,“三學期制”是會計年度和公歷崇拜雙重影響下不得已選擇的結果。教育界人士普遍感覺“遵行數載,殊覺不便”,因此,1915年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向教育部提交了《請改三學期為二學期案》,指出:“竊思公歷與三學期制絕然為二問題,并無必然連帶之關系。學校之休假以結束教務為前提,亦非因歲闌有必須之理由。陽歷不可不遵,即改二學期亦無妨礙。元旦不可不慶,即在學校中亦可奉行。且學生全體在校于慶祝之儀式尤為莊嚴。陽歷之觀念得以鞏固,似無須特定年假劃為三學期。”提案建議將三學期制恢復為傳統的兩學期制。并提議將學期和假期改為:“自公歷二月一日至翌年一月三十一日為一學年,分二學期: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為一學期;八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為一學期。第一學期終了時放學期假,第二學期終了時放學年假。”

結果如何,我沒有查到確切資料。從現有材料看,可能直到民國十八年(1929年),民國政府才頒布了新定的《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期規程》,恢復了二學期制:“學校以每年八月一日為學年之始,翌年七月三十一日為學年之終。一學年分為二學期,以八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為第一學期,以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為第二學期。關于假期,規定:“暑假專門以上學校之多不過七十日,中等以下學校之多不得過五十日,其起止日期于學校歷內規定之。各學校寒假一律為二星期,其日期于學校歷內規定之。”

中國特色的寒假問題

實行僅僅兩年后,民國二十年六月,教育部又頒布了《修正學校學年學期及休假日規程》,學期設置未變,但對寒暑假卻統一了日期,規定:“暑假,專科以上學校以七十日為限(起六月二十三日訖八月二十四日)、中等學校以五十六日為限(起六月三十日訖八月二十四日)、小學以五十日為限(起七月五日訖八月二十一日)。寒假,各級學校一律定為十四日(起一月十八日訖一月三十一日)。”

主站蜘蛛池模板: 夹江县| 观塘区| 穆棱市| 上饶市| 遂昌县| 乐都县| 岑溪市| 绥中县| 鄂尔多斯市| 乃东县| 股票| 玉溪市| 精河县| 萍乡市| 华安县| 长宁县| 蕉岭县| 苗栗县| 南通市| 连平县| 宜昌市| 宜君县| 大方县| 岚皋县| 旺苍县| 锦屏县| 五莲县| 天全县| 华坪县| 兴宁市| 绥化市| 阜南县| 二手房| 深州市| 申扎县| 昌都县| 抚顺市| 太湖县| 成安县| 河间市| 蒙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