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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將建立制度與常態化學法相并重,提升稅務干部法治素養。根據中央“七五”普法規劃中關于加強普法工作組織領導和機構建設的部署及稅收“七五”普法規劃要求,成立了普法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意見》《普法教育工作安排》《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普法責任清單》等制度。在學習上,將法制教育融入干部日常培訓中,采取“自學為主、聘請外部專家培訓為輔、送出去培訓與請進來培訓相結合”等方式,強化全員法制知識學習,全面提升干部依法治稅、依法行政水平。建立了領導干部學法講座、黨委理論中心組學法等制度,并將憲法、征管法及其他相關法律列為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五年來利用中心組學習開展法治培訓達40余次。實行稅務人員憲法宣誓制度,將每周五定為全員學習日,組織開展《稅收相關法律及執法風險防范》集中學習,確保了普法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并聘請了專職法律顧問,補充購買法律法規書籍150余本,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法律知識集中培訓,增強了干部職工的法治觀念和運用法治思維、法律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與此同時,積極做好對稅務人員執法資格培訓工作,加強執法證件管理,對沒有取得執法資格證書、稅務檢查證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稅收執法活動。持證上崗率達到了100%。并組織全員參加市政府法制辦組織的法制培訓、法律知識測試,受訓面達到了100%,為稅收執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人才支撐。
二、將普法教育與依法治稅相結合,持續改善稅收營商環境。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工作理念,認真執行組織收入原則,突出減稅降費這一工作主題,將國務院和稅務總局、省局出臺的各項減稅政策執行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將依法治稅貫穿組織稅費收入工作始終,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組織收入原則,嚴格政策底線,嚴守紀律紅線,確保實現高質量的稅費目標。認真落實和梳理各項減稅降費政策,通過丁稅寶稅企交流群和微信服務群第一時間推送給企業,并通過“云直播”的方式詳細解讀。針對企業實際困難和訴求,確定適用每戶企業的稅費政策指引,實行“一企一策”點對點向企業推送,使企業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加強風險防控,開展“建體系、防風險、促規范”專題活動,全面梳理、重新修訂涉及稅收管理各環節、全行業、全流程的風險規范,形成5大類38個具體項目。針對稅源特點,重點修訂完善鋼鐵、焦化、金屬及金屬礦批發、普通道路運輸業、建筑業等14個重點行業風險防控工作指引。共掃描分析監控類指標23項,下發基礎征管、發票管理等疑點數據4100余條,消除風險疑點3200余條,有力規范了納稅人的生產經營行為,降低了涉稅風險。開展稅收治理,對15戶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情況開展核查,聯合公安、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開展加油站(點)稅收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查補入庫稅款1433萬元。開展白灰、石子、水泥、洗煤“四小行業”稅收治理、房地產行業評估和工業企業涉土稅收核查,進一步規范了行業管理,實現了稅負公平、執法規范,進一步優化了稅收營商環境。
三、將三項制度與日常執法相融合,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深化推行三項稅收執法三項制度,在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方面,通過市行政執法公示平臺和稅務系統的三項制度公示系統對各執法機構、執法人員及權責清單、執法依據及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執法事項數據和投訴舉報途徑進行公示。截止目前,在信息公示平臺共公示行政處罰41件、行政許可162件。在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方面,配備執法記錄儀85臺,基本上滿足了工作需要。目前涉及的執法事項增值稅專用發最高開票限額審批,需要對開票限額1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進行事前實地查驗;一般程序注銷戶進行實地核查和疑點調查、文書送達方面的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執法事項的音像記錄做到了無遺漏全記錄,對全過程記錄資料按照規定立卷、及時歸檔。在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方面,主要有稅務行政處罰一般程序、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措施、稅款數額較大的稅務行政征收決定。對上述事項主要對嵌入金三系統的稅務行政處罰一般程序審核。共審核一般行政處罰案件50余件。并把普法責任貫穿到征收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處罰、執法監管等稅收行政執法和管理服務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同時,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對重大執法事項,及時聯系市十力律師事務所的李青春律師進行指導,保證了重大執法活動規范開展,杜絕了執法風險的發生。
關鍵詞:案例;案例教學法;稅法
中圖分類號:G712文獻標識碼:A
案例教學法最早源于美國哈佛大學。案例教學法具有形象、模擬真實、理論聯系實際和教學互動等特點,通過大量的典型個案分析,增強學生的感性認識,在此基礎上培養學生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教學方法。如何在稅法課程教學中科學、合理地運用案例教學法,已成為稅收學界關注的問題。
一、稅法課程特點分析
稅法課程不僅是高等院校會計專業的核心專業課程,同時也是一個財會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稅法的主要教學任務是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為指導,按照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對稅法理論及實際應用的講授,使學生系統掌握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內容和基本方法,提高對與企業會計處理、納稅有關的經濟活動分析及其信息處理的能力。稅法具有政策性、實踐性強,涉及面廣,相關法律法規更新頻繁的特點,同時與會計學學科聯系密切。要成為一名優秀的稅法學教師,既需要雄厚的稅法理論基礎,更需要稅法實踐及其經驗的積累。要將稅法講好、講精,就必須做到教學活動中理論聯系實際,注重探索教學規律;開展必要的實踐教學,并將稅法理論貫穿于實踐教學的全過程,以培養學生的實踐和操作能力。
二、稅法應用案例教學法的必要性
我國傳統的教學過程中偏重理論教學,學生缺乏操作性的實踐,學生雖然掌握了一定的稅法理論基礎知識,但學生到實踐中仍然無法勝任涉及稅收會計核實、納稅申報、稅收籌劃等實際工作問題。隨著稅收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稅務機關的執法尺度越來越嚴格,任何稅收會計處理的錯誤都有可能給企業帶來損失,這些新變化、新納稅環境恰巧成為稅法教學改革的契機。引入案例教學法,使稅法真正成為一門與現實經濟生活有緊密聯系的實用性、實踐性、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已成為必然趨勢。
1、案例教學法可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目前,稅法的教學方式大多數還是傳統的“滿堂灌”式的教學法,老師講學生聽,考試考筆記。這樣的教學方式使學生在聽課時常常感到枯燥乏味,對一些稅收理論知識理解不夠深,經常一知半解,考試只能死記硬背,考完就忘得差不多了,在實際中不能運用所學的稅收知識解決相關的問題,理論與實踐嚴重脫節。而案例教學法通過討論的方式,增加了學生課堂學習的主動性,提高了學生與教師的互動性。學生通過對這些接近真實案例的分析,獲得一定的成就感,從而增強了學生主動學習稅法知識的興趣。
2、案例教學法有助于學生開闊視野。現實社會經濟生活中,從居民的衣食住行到國家的政治經濟生活都與稅收密切相關,稅法的案例完全可以來自現實生活中。學生對案例的分析與討論中,能極大地增加對社會經濟生活的了解。通過案例教學法,學生不單局限于書本理論知識的學習,而是全面系統地了解了稅收,不僅在課堂上學習稅收知識,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領會國家的各種稅收政策。
3、案例教學法有助于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來分析和解決案例中的實際問題。通過對實際問題的分析,學生可以鍛煉自己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一步鞏固教學效果,思維和判斷能力在案例分析和討論中逐步得到提高。
4、案例教學法有助于提高學生處理人際關系的能力。目前,高校學生絕大部分是獨生子女,他們獨立性較強,但缺乏一定的團結協作能力。在案例教學過程中,有許多群體活動,通過群體互動,取長補短,集思廣益,才能形成較為完整的方案。在討論過程中,對于不同的意見,教師會引導學生傾聽、包容、心平氣和的與他人合作,向他人學習。這對于培養學生團結協作能力,掌握必要的處理人際關系的技巧,對于學生的全面發展與成長大有益處。
三、案例教學法在稅法課程中的應用
本文以稅法課程教學為例,從案例的選取、案例分析程序的設計與安排、案例教學中應該注意的問題等幾個方面對案例教學法進行了初步探討。
1、案例的選取。案例教學要達到理想的效果,案例的正確選取是先決條件之一。為了達到案例分析的效果,教師在進行案例教學時必須首先對所用案例進行選取,做到因理選案,以案釋理。案例的選取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教學目標明確,案例切合理論。教學目標亦即教師通過本次案例教學,要解決什么問題,達到什么目的。教學目標明確后,要選擇適度、適用的教學案例。現實經濟生活紛繁復雜,個案林立。這就要求教師在選取案例時,要考慮授課內容的實際,挑選切合理論的個案。所選擇的案例既要與教學目標相吻合,又要是教師自己能把握,學生易于接受和認同的案例。例如,“國家每次調控房地產的稅收政策”就是營業稅稅法理論在實際中的應用案例。
(2)案例分析性、互動性強。案例教學法改變了傳統教學模式中“教師講學生聽”的教學方式。把抽象的理論具體化,通過科學合理地組織案例討論,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形成師生之間的互動參與,教師把分析問題的思路在互動中傳授給學生,讓學生學會分析實際問題的思路,并通過反復訓練,不斷提高分析問題的能力。因此,要求所用個案應當具有很強的分析性與互動性。
(3)案例內容真實新穎。稅法教學案例的取得主要依靠大量搜集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資料和納稅人的納稅資料,有的是由教師通過社會實踐自編案例。無論從何種渠道取得,案例都應當內容真實新穎。案例密切聯系實際,既新穎,又有趣味性,課堂教學氣氛活躍,學生才會積極參與,并容易接受和認同案例。
2、案例分析程序的設計與安排。為了達到案例教學的效果,教師在組織案例教學時要注重對案例分析程序的設計與安排,通過合理的組織,提高案例分析的效果。一堂案例教學課的組織,可分四個環節進行:
(1)課前準備。課前把案例討論的內容布置給學生。把根據授課內容選好的案例內容介紹給學生,并提出思考問題。讓學生結合所給案例搜集分析資料進行思考。如對新稅收征管法的講授,我們提供了“廈門遠華”這一典型的偷逃稅款違法案例,讓學生課后去收集相關的資料,并要求對普遍存在的偷稅現象、稅務干部瀆職受賄、貪贓枉法等問題做相應的思考。
(2)組織非正式小組討論。讓學生根據個人的情況和案例討論的需要隨意組合成討論小組,優勢互補,發揮集體智慧。
(3)課堂討論。可以由教師主持,學生發言。為保證討論效果,也可以事先指定好中心發言人。全班交流是課堂教學的,是形成教學效果的重要環節,也是全班學生經驗與知識共享過程。
(4)課后歸納總結。每一次案例討論結束后,教師應對討論課進行歸納、總結,對一些存在爭議的問題加以澄清,對好的方案加以表揚,尤其要鼓勵學生的創造性思維。通過案例分析,使學生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進而深刻把握課程內容。例如,通過“廈門遠華”案的分析,既讓學生了解了稅款流失給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又使學生從觸目驚心的事實中了解到嚴格執法和守法的必要性,增強了法律意識,做到既教書又育人。
四、案例教學應當注意的問題
案例教學作為一種新的教學方法,給理論教學注入了新的活力,在稅收專業教學上發揮了積極作用。其廣泛推廣已是共識。由于案例教學在我國仍處于起步階段,在其進程中仍有許多需要注意的問題。
1、師資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各高校的教師普遍缺乏較為全面的學習,并且大多數都沒有相關的實際工作經驗,對于如何做好案例教學大都是摸著石頭過河,缺乏社會實踐經驗和實際動手能力。因此,加強對教師隊伍的培訓,提高教師的案例教學水平,從而在教學中有效推進案例教學,發揮案例教學的效力,勢在必行。各個院校可在師資培訓中增加案例教學法的學習內容,必要時還應鼓勵教師到實踐工作中掛職鍛煉。
2、案例的采集與編寫亟待完善更新。當前稅收教學中可用的案例大部分都比較陳舊,更新不快,已不能適應現代經濟生活瞬息萬變的要求,案例教學的效果也因此大打折扣。各高校應當及時完善和更新案例庫,從經費和思想上大力支持案例的采集與編寫,以進一步發揮案例教學的作用。
3、案例教學不能忽略課堂講授。著名經濟學家光認為,推廣案例教學法在教育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但這“決不意味著對課堂講授的全盤否定,也不意味著在一切教學中都要推廣案例教學法。”由此可見,案例教學并不是完全拋棄傳統的課堂講授,而應在教學過程中,綜合運用兩種教學方法,充分發揮案例教學與課堂講授兩種方法各自的優點與長處,做到優勢互補,進而達到理想的教學效果。
(作者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國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周新華.案例教學:創新性教學實踐的一種方法[J].課程研究,2002.11.
稅法宣傳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服務的重要形式之一。本文創新性地以逆向思維的方式對稅法宣傳的內容和形式進行了探討。在平時的工作中,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應該由被動的“受訪宣傳式”轉化為主動出擊的方式;在稅法宣傳月中,稅務機關由主動出擊式的稅法宣傳轉變為社會公眾主動參與式的稅法宣傳;以及重視對青少年納稅意識的培養和稅企互動式的稅法宣傳。以期對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水平有所啟發。
逆向思維通常是對現有行為模式的延伸和創新,通過逆向過程的思考和再造達到改進和提高效果的目的。目前,開展符合納稅人需求的形式多樣、豐富多彩的稅法宣傳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服務的重要形式之一。因此,對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模式進行延伸思考,在內容和形式上都需要擴展:內容上,稅務機關稅法宣傳除公布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外,還應經常性地通過各種途徑、渠道公布和提供最新稅法信息和納稅人關心的實時納稅信息;形式上,稅務機關不單要通過報刊、雜志宣傳,還要在廣播、電視方面增加稅法宣傳的節目和時間,以及自己制作或征集電影、短片、小品等多種形式的宣傳來滿足納稅人對稅收政策和稅收知識的需求,確保納稅人享有的《征管法》規定的知情權落到實處,使納稅人知曉自己繳納稅金的實際用途,提高對稅收的理解,從而形成積極的納稅意識,樹立主動依法納稅的觀念。
通過逆向思維,改進和提高當前稅法宣傳的水平,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第一、在平時的工作中,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應該由被動的“受訪宣傳式”轉化為主動出擊的方式。在平時工作中,稅務人員通過納稅服務工作和網站等渠道,主動采集歸納納稅人關于辦稅的需求,經過分析總結后適時地進行有針對性的納稅宣傳和輔導,使納稅人在辦稅的過程中能夠了解到他們最想知道的涉稅信息,加強稅法宣傳的效果和針對性。例如:根據納稅人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開辦納稅人稅收業務培訓班;及時在辦稅服務廳的公告欄上公布出最近開始生效執行的稅收政策文件;主動向納稅人介紹涉及的稅收法律法規和納稅流程;在工作中注意體現出納稅人優先和榮譽感等等。在實際稅收工作當中,靈活的運用這種有的放矢的主動出擊式稅法宣傳,不僅可以大大充實納稅服務的內涵和實踐,也能使平時稅務機關的稅法宣傳獲得更加滿意的社會效果。
第二、在稅法宣傳月中,稅務機關由主動出擊式的稅法宣傳轉變為社會公眾主動參與式的稅法宣傳。我國每年的4月份是稅法宣傳月,每到4月份,各級、各地稅務機關都會大張旗鼓的舉辦聲勢浩大的稅法宣傳活動,盡管方式不盡相同,但大都是各種各樣的展覽展示活動和接受公眾納稅咨詢等宣傳方式,這種殊途同歸的活動固然場面比較宏大,社會影響比較深遠,但從其實質來看,大都脫不了稅務人員熱熱鬧鬧,參加群眾冷冷清清的窠臼,自然稅法宣傳的效果也有所折扣,不能起到調動群眾積極參與進而增強納稅觀念的宣傳目的。因此,作者建議在稅法宣傳月當中,采取能夠吸引各類社會公眾參與的喜聞樂見的活動,并且根據不同的納稅宣傳受眾采取不同的宣傳策略,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比如,針對青少年,稅務機關可以舉辦圖畫、書法、征文等等文化活動,最后通過評獎和發放獎勵及紀念品,讓少年兒童從小開始具備稅收的概念,培養他們以后的納稅意識,并且這些融入了作者對稅收和納稅的種種理解和思考的文藝作品也是稅法宣傳的成果之一,它們從另一個角度對稅收的詮釋也可以讓專業的稅務機關去欣賞和品評,體現出納稅服務的一種和諧魅力;對于成年受眾和納稅人,稅務機關可以采取制作各種有內涵的音像節目,稅收知識競賽,向社會和廣大納稅人有獎征詢納稅建議等形式,調動社會公眾和納稅人能夠主動思考和探索稅收和納稅,增強他們依法納稅的法制觀念,進而提高履行納稅義務的自覺性,使依法納稅逐漸成為全社會都來自覺維護的共識,從而切實起到稅法宣傳的目的。
在會計實踐中,如果只是在資產負債表日計列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據以確認與差異有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和每一會計期間的所得稅費用。這種做法使得游離于資產負債表之外的暫時性差異被忽視了。這些暫時性差異與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的不同無關,但如果不對其加以確認,則影響了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確認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從而影響了所得稅費用的核算。本文結合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對一些容易被忽視的暫時性差異的特殊處理進行歸納總結。
一、 廣告費延期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發生的廣告費應作為期間費用在稅前全部列支。
顯然,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應該計入當期損益,不可能形成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或者是負債項目,所以也不存在在期末將其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進行比較,從而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問題。但是,從稅法的規定看,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表面上是限額扣除,實際上是允許全額扣除,但在扣除時間上作了遞延。由于超過扣除限額的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后納稅年度結轉,因此,廣告費延期扣除形成了實質上的暫時性差異。該暫時性差異在未來期間可以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為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舉例如下:
A公司于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2011年實現銷售以及營業收入2000萬元。發生廣告費用支出350萬元。照稅法規定,該費用可以在當前年度扣除300萬元(2000 x 15%),在未來期間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為50萬元(350—300)。從而產生50萬元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為12.5萬元。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125000
貸:所得稅費用 125000
二、職工教育經費
根據財政部、全國總工會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財建[2006]317號)規定:“一般企業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教育培訓經費,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開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稅法與會計相關法規的差異導致職工教育經費在扣除的時間上遞延,從而形成暫時性差異。由于該暫時性差異在未來期間可以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舉例如下:
A公司2012年工資薪金總額為700萬元(假設該工資薪金總額符合稅法的規定),當年實際發生職工教育經費支出18萬元。按照稅法規定當年稅前準予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為17.5萬元(700X2.5%),不得在當年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為0.5萬元(18—17.5),為可抵扣暫時性差異,應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處理如下: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5000
貸:所得稅費用 5000
三、 所得稅匯算清繳以后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按照會計準則和稅法的相關規定,所得稅匯算清繳以后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相關損益被作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事項,而報告年度的應交所得稅不做調整,但應作為隨后年度的納稅調整事項,這在事實上已經構成一項暫時性差異并可以形成明顯的未來納稅預期,在正常情況下也應當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以體現或進一步增強這類信息的預測價值。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是一服裝生產企業,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8年12月銷售一批服裝給經銷商,銷售價格為100萬元,成本為80萬元。經銷商在銷售中發現該批服裝存在質量問題,于2009年3月15日全部退回。已知甲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財務報告于2009年4月10日經董事會批準對外報出,2008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09年2月20日完成。
分析:甲公司2009年3月15日退回的商品是2008年12月份完成銷售的,退回時2008年度財務報告尚未報出,所以該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但是屬于2008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后的調整事項。所以,2009年3月15日,甲公司對該項銷售退回的會計處理為:
1.沖減2008年度銷售收入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l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0000
貸:應收賬款 1170000
2.沖減2008年度銷售成本
借:庫存商品 80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800000
3.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5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50000
4. 2009年12月31日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0000
一、領導重視,宣傳有力。
檢查前,我局成立了由周時悌副局長及相關處室處長組成的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并召開各地稅分局局長會議,明確“一稅為主,各稅統查”的指導思想,制定檢查方案和檢點,下發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做好年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地稅二〔〕號),印制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自查表和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情況統計表。各地稅分局也成立了以分局長牽頭的專項檢查領導小組,進行了周密部署,并主動向當地區縣領導匯報,取得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同時大力開展稅法宣傳工作,在納稅申報大廳懸掛標語、橫幅,發放宣傳資料,公布稅法咨詢電話,利用有線電視網進行宣傳等等。我們還深入各地稅分局,原創:對稅務干部普遍進行了業務培訓,并成功舉辦了個人所得稅法知識競賽,收到良好效果。各地稅分局也根據代扣代繳單位實際情況,針對不同行業和不同特點,對納稅戶進行了多種形式的輔導。通過各方面的努力,確保了專項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方法明確,重點突出。
按照總局的要求,結合我市情況,確定了“全面自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一稅為主,各稅統查”的方法。
(一)全面發動自查。從年月日至月日為自查階段。要求所有納稅人和代扣代繳單位對年以來執行個人所得稅法的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自查表》,于月日前全部收回。各地稅分局將自查情況匯總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情況統計表》,上報市局。通過自查,增強了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和稅法熟悉程度,申報率大大提高,共查補稅款萬元。
(二)開展重點檢查。從年月日至月日為重點檢查階段。各地稅分局認真組織力量,確保檢查質量,重點檢查面都達到或超過所管戶的%。檢點為:金融保險、房地產開發、證券市場、各類承租承包企業、郵電通訊、科研單位、新聞廣播、廣告、涉外企業以及自查無問題單位。重點檢查中發現了一批偷逃稅案件,對違法者進行了嚴肅處理,共查補稅款萬元。
(三)一稅為主,各稅統查。此次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正值我市財務稅收大檢查工作之前,若單一布置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后又緊跟布置財務稅收大檢查,勢必會造成重復檢查,所以我局將個人所得稅專項檢查工作融合到財務稅收大檢查中一并推動進行。各地稅分局打破科所界限,保證每個檢查小組中都有一名熟悉個人所得稅業務的干部,這樣各稅統查,每查必查個人所得稅,分別開立稅票,保證檢查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稅收收入。
三、遇到問題,及時解決。
在此次專項檢查中,我們遇到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通過各方面的努力,都已妥善解決。
(一)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征管漏洞較大。如對衛生系統進行檢查時,發現大多數單位都未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稅,有的單位甚至拒絕接受檢查。針對這種情況,我局加大對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稅法宣傳力度,并向黨政領導匯報,取得他們的支持,逐步建立和完善代扣代繳制度。并對一些事業單位提出的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都耐心地給予解答。如司法系統對其特崗津貼征稅問題存有疑問,我們多次向其解釋政策,終得到他們的理解和配合。
(二)計算繁雜,工作量大。由于檢查個人所得稅時,要核算每個人的收入和稅額,工作量很大,特別是對人員較多的單位,工作量成倍增長,檢查人員力不從心。為解決這個困難,我們采取了“先檢查,再輔導自查,最后抽查”的辦法,即先對大型單位的某一部門進行檢查,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典型問題,對該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輔導培訓,然后由他們在整個單位進行全面自查,最后由稅務人員進行抽查。這樣就大大減輕了檢查人員的負擔,增加檢查數量,提高檢查質量,也使被檢查單位的辦稅人員進一步熟悉了稅法和有關政策,提高了工作的準確性。
(三)某些行業征管漏洞較大。檢查中發現,由于個人行醫經營分散,收入隱蔽,不易控管,造成稅收漏洞較大,我們及時研究情況,制定有關政策,堵塞征管漏洞。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出現了一些新興行業,如何對他們進行有效的管理,成為我們面臨的主要任務之一。原創:如我市出現的自律型律師事務所,我們在深入調查,認真聽取納稅人和部分分局意見的基礎上,明確了相關政策,提高了工作的科學性、合理性,增加了稅收收入,取得較好效果。
四、獎罰分明,從嚴治稅。
一方面,為了鼓勵先進,在社會上樹立依法納稅的好典型。和平、南開、塘沽區等地稅分局根據檢查結果,評選出歷年來執行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較好的單位,授予“扣繳個人所得稅先進單位”稱號。和平區地稅分局還召開扣繳先進單位座談會,交流扣繳經驗,堵塞征管漏洞,解答企業提出的政策問題,更好地為企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