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中鹽制鹽工程技術研究院 主辦單位:中鹽制鹽工程技術研究院
月刊 審稿周期:1-3個月
《鹽業與化工》由夏萬順擔任主編,創刊于1972年,由中鹽制鹽工程技術研究院主管、中鹽制鹽工程技術研究院主辦的一本工業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2、在文后請注明論文作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供職單位、職務、職稱、研究方向及詳細通信地址、電話、電子郵箱等個人信息。
3、實行嚴格的同行專家審稿制度和三審三校制度,依據稿件學術質量,公平、客觀地取舍稿件。稿件觀點鮮明,重點突出,理論聯系實際,文字通順精煉。
4、來稿請附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3至8個中文關鍵詞(摘要應使用第三人稱,對文章的研究對象、方法、觀點做概括陳述,而非導語、小結或評價)。
5、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6、稿件不涉及保密問題,署名無爭議,稿件一律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文字修改。
7、文稿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如1級標題用 1……,2級標題用1.1……,余類推。通常設2至3級,不超過4級。文內標題力求簡短,一般不超過15個字。
8、注釋中重復引用文獻、資料時,第一次必須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時可以略寫。若為注釋中次第緊連援用同一文獻、資料等的情形,可使用“同上注”。
9、參考文獻:凡注明出處,均以文末參考文獻的方式反映,并在正文中相應括注。排序為先外文文獻,后中文文獻。
10、稿件若屬科學基金資助或國家攻關項目或獲科技成果獎者,請在稿件首頁頁腳內寫明項目名稱及其編號并附相關項目文件。
地址:天津市塘沽區營口道831號
郵編:300450
主編:夏萬順
作者:孫鵬
作者:石曉嵩; 祁錦成
作者:霍保民
作者:劉穎芬; 辛乃宏; 李炳乾; 張云澤
作者:吳非洋; 張夢; 宋杰; 于慧; 潘獻輝
作者:趙瑾; 王文華; 姜天翔; 成玉; 王靜; 張雨山
作者:趙云榮; 周東星; 曾興宇; 劉靜
作者:程亮; 王云亮; 陳羿; 榮亮; 張端瑞
作者:--
作者:張勇; 梁飛龍
年份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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