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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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5、標題層次的劃分不宜超過4節,4節不夠時,可將層次再細劃分。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第四級標題用1.1.1.1;各級標題均頂格寫,分級號后不用頓號,空1字后寫標題。
6、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定符號標注。同一內容或同一組數據,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金相照片請提供原件并標明放大倍數。
7、參考文獻一律在文中實引,用數字加方括號上標(如[1]、[2]等),著作類文中上標頁碼,論文請在文末注明刊期、起止頁碼,報紙注明年月日與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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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10、以提供文獻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摘要中盡量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字眼。務求簡練,一般不宜超過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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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葛洪義
作者:劉星
作者:葛洪義
作者:葛洪義; 徐忠明; 於興中; 趙利
作者:季衛東
作者:顏厥安
作者:於興中
作者:梁慶寅; 張南寧
作者:葛洪義
作者:劉治斌
作者:熊明輝
年份 | 2016 |
被引次數 | 0 |
影響因子 | 24 |
立即指數 | 7.5 |
發文量 | 0 |
被引半衰期 | 3.791667 |
引用半衰期 | 0 |
期刊他引率 | 7 |
平均引文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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