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河北省化學工業(yè)研究院 主辦單位:河北省化學工業(yè)研究院;河北省石油化工技術情報中心站
月刊 審稿周期:1個月內
《河北化工》由楊印朝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78年,由河北省化學工業(yè)研究院主管、河北省化學工業(yè)研究院;河北省石油化工技術情報中心站主辦的一本化工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參考文獻集中列于文末并標上序號,正文中也相應用方括號注明,在文獻題名后標注該文獻的類型。
2、要簡明確切地反映本文的主題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字,盡量不用副標題,不用標點符號,并附相應英文文題。
3、基本要求。論文尚未公開發(fā)表,作品要求原創(chuàng),嚴禁抄襲,文責自負,并附有作者簡介及詳細聯系方式。
4、摘要: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5、多位作者不同單位時,請在作者姓名右上角用數字與作者單位一一對應,一名作者跨多個單位時,作者姓名右上角的數字間用逗號間隔。
6、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且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正式名稱填寫; 如獲多項基金資助,應依次列出。
7、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8、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9、圖表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xù)編號,如圖1,圖2;表1,表2,圖和表應有簡短確切的題名,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表號表名置于表上。
10、投稿可以使用中文或英文撰寫。無論使用何種語言,文章的表達應準確、清晰,語法和拼寫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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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050031
主編:楊印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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