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經本刊采用的稿件,即視為作者同意授權本刊對其圖文作品行使網絡傳播、圖書出版等再使用權利。如不同意此項約定,請來稿時注明。
2、來稿要求觀點鮮明、材料翔實、論證得力,具有新理論、新觀點、新方法、新材料。
3、標題字數在20字以內,具備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正文、參考文獻、基金項目、作者簡介等格式。
4、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5、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6、修回稿的撤稿須提出申請,如該文主要內容在他刊發表,本刊將通知作者所在單位,按一稿兩投處理,且兩年內將不再接受第一作者和責任作者的文章。
7、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8、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參見”,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參見”;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用“另參見”為引領詞。對立性文獻,則加說明性字句,諸如“不同的見解,請參見”之類。
9、修回稿的撤稿須提出申請,如該文主要內容在他刊發表,本刊將通知作者所在單位,按一稿兩投處理,且兩年內將不再接受第一作者和責任作者的文章。
10、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溝東路5號
郵編:100013
主編:范寶營;楊照乾;劉延龍;孫春升;張文山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和平里青年溝東路5號,郵編:100013。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