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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級市)發展改革局、*開發區經發局、有關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20)》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決定》,加快建設以現代服務業為主導的現代產業體系,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我委將組織2009年度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導資金支持重點
2009年度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重點支持以下領域的項目、公共服務平臺和集聚區配套服務建設項目。
(一)現代物流
支持符合我市物流業相關規劃、信息化和自動化程度高、示范性強、具有一定規模的物流項目、物流公共服務平臺和物流園區配套服務建設項目。
(二)商務會展
支持企業管理服務、咨詢、廣告、認證評估、職業中介等行業重點企業及機構創新服務項目,支持大型會展企業建設公共服務平臺。
(三)創意產業
鼓勵發展研發、設計、文化、咨詢和時尚消費等創意業態,重點支持品牌、特色創意項目,支持為創意產業集聚區服務的公共服務平臺及配套服務建設項目。
(四)科技服務
支持建設與社會民生相關的教育培訓、醫療健康、社會保障等社會公共服務項目和信息服務平臺,重點支持為工業、農業發展服務的產業服務建設項目和為生產性服務的公共平臺。
(五)現代商貿
鼓勵發展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網上經營等新興業態,重點支持大宗商品現貨和電子交易平臺建設,扶持現代商貿項目及商貿集聚區配套服務平臺建設。
(六)旅游休閑
鼓勵發展文化旅游、生態旅游等各種特色旅游項目,重點支持組團式發展的旅游休閑片區及其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二、支持方式和額度
(一)支持方式
2009年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為一次性投資補助,分投資補助和配套補助國家及省服務業引導資金項目兩種形式。
投資補助資金: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一定數額的資金補助。
地方配套資金:對列入國家和省2009年度服務業引導資金計劃的項目,按一定比例安排市級配套資金。
(二)支持額度
投資補助資金額度: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20%。
地方配套資金額度:對列入國家和省2009年度服務業引導資金計劃的項目,按照1:1的比例安排市級配套資金,配套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1.在*市行政轄區內注冊、登記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或行政單位。
2.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配備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依法經營、按章納稅。
3.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資信等級和良好信用記錄,有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
(二)申報項目需符合的條件
1.符合2009年度*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方向,符合《*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及其他相關專項規劃和產業政策。
2.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符合行業需求,面向解決行業發展的共性問題,具有為行業提供開放性支撐服務的技術條件。
3.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對加快本市服務業發展具有較強的示范帶動作用。
4.具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預期,能夠實現規?;a業化經營,對提高服務業增加值、增加稅收具有明顯成效。
5.建設方案可行。項目建設規模合理,總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建設內容具體、有針對性;資金籌措方案合理,有相當比例的自有資金。
6.建設條件具備。已完成或基本完成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并已按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建設用地(或服務用場地)落實;需要環評的已經通過環評審查;建設資金已到位或籌措渠道已落實;原則上能在當年啟動,并在兩年內建成。
7.項目未享受過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支持。
8.同一企業只能申報一個項目。曾獲得服務業引導資金支持的企業,必須在已獲支持項目驗收合格后,方可申請新項目。
四、引導資金的申報
(一)申報程序
1.各區(縣級市)發展改革局(經濟發展局)(下稱“項目主管部門”)和市級有關行業協會負責引導資金項目的組織、初審和匯總申報等工作。
2.在各區(縣級市)的企業、事業或行政單位,向所屬地區項目主管部門或市級行業協會申報。中央部屬、省直和市直單位可直接向市發展改革委申報。
3.同一個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項目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上述渠道之一申報。
(二)申報受理時間
各區(縣級市)項目主管部門、市級行業協會以及中央部署、省市直單位,于2009年4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送至市發展改革委服務業發展處,過期不予受理。
(三)具體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件1。
五、項目評審與批復
(一)項目評審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委托中介機構按照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對上報項目進行符合性審查后,進一步組織專家評審,擇優支持。
(二)項目批復
市發展改革委行文通知各區(縣級市)項目主管部門或中央部屬、省直和市直單位本年度引導資金安排計劃(抄送市財政局)。
通過市級行業協會進行申報的項目,按屬地原則歸口到所屬地區的項目主管部門管理,各區(縣級市)項目主管部門應將當年引導資金安排計劃轉發給各有關項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