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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滿族傳統文化;變遷;可持續發展
滿族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時代的發展,特別是“五化”的深入發展,滿族傳統文化也在不斷發生變遷。 通過多次實地調查,我們看到現在的滿族傳統文化在很多方面的表現都趨于模糊,甚至有消退、弱化的跡象,一些文化特質、風俗習慣諸如語言文字、宗教信仰等確實已經基本不再具備其原有功能,從而退出了歷史舞臺。但這并不是說滿族傳統文化消失了。可以很肯定的說,滿族傳統文化沒有消失,而是換了一種存在的形式。在“五化”發展的歷史新階段,其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都呈現出了歷史化、時代化的特點。并且,在多種因素共同作用下,滿族傳統文化也逐漸成為了地域性文化和資源性文化;所以說,滿族傳統文化的變遷是滿族本身為了更好的適應新環境而做出了選擇,這是滿族傳統文化與社會主義新時期的核心文化價值體系的有機結合,這種表現使滿族傳統文化更好的融入了中華大文化之中,這也應該是所有少數民族文化最終的歸宿。
當然,滿族傳統文化的發展之路任重道遠,它的發展是民族研究和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務,是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重大戰略任務之一,必須深刻認識到發展傳承滿族傳統文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更加科學、有效的政策措施,著力加以推進,使滿族傳統文化能更好、更長久的流傳。而時代已經為我們指出了這條可行之路就,即可持續發展。
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就是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針對傳統文化的特點和新時期對文化的要求,強調文化發展的科學、合理,有規劃、有組織,體現出“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精神,使傳統文化更好的適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促進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大繁榮大發展。如何讓滿族傳統文化更好的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通過可持續發展從而促進傳統文化得到更好的繼承和弘揚,我們要做的工作很多,這里作者僅提出幾點建議。
一
滿族傳統文化的可持續發展首先要更新觀念,深刻認識文化可持續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意義。
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一直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經濟的發展對于國家的發展,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上到政府機關,下至平民百姓,無一不對經濟的發展格外重視。與此相對的是,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們對于文化建設的重視力度是很不夠的,至少與對經濟建設的重視和扶持相比是遠遠不及的。正是由于這種忽視,造成了很多地區或領域文化的貧瘠,造成了較高經濟收入與極低文化素養之間的強烈復反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濟建設。事實上,文化雖然植根于一定的經濟基礎,但它并不只是被動地適應經濟基礎,它還會反映、影響和作用于經濟生活。經濟活動離不開一定的文化環境,文化決定經濟行為的價值取向和發展進程。
文化可持續發展正是基于文化對于經濟建設的重要作用而提出的,可持續發展不僅包括經濟可持續發展、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也是社會文化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科技發展為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作為人類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總和的文化則為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精神動力。
民族地區的滿族在生活條件、經濟水平上是比較差的,因此各級各類政府對于這些貧困民族地區的經濟建設十分重視,在我們走訪的滿族聚居區中無論是自治縣、滿族鄉還是村屯,都在向我們講述他們是如何帶領農民發家致富的,但對于文化,他們就無從談起。即使偶有將文化建設納入規劃的地區,也是只追求短期的,或者應付上級交辦的差事,并沒有一個長期的規劃。文化工作的缺失,從而造成了項目的重復、追求短期經濟效益、經濟致富措施缺少競爭力等問題。民族地區不僅有物質資源,更有深厚的文化資源,這是民族地區建設的兩大法寶,只重視一方面,必然會造成發展的不平衡,甚至很難發展。注重經濟和文化共同的全面協調看持續,才能符合民族地區建設的需要。
二
繼續堅持做好滿族傳統文化的保護、挖掘、整理工作。
保護民族傳統文化,也就是保護一個民族的根。因此,對于傳統文化保護、挖掘、整理就應該是民族文化工作的基礎,是文化可持續發展的有力保證,這項工作做不好,文化的可持續發展也就無從談起。
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滿族傳統文化保護工作還是成績不俗的:國家將文化遺產分為15類,滿族文化遺產涵蓋14類,其中以古建筑和民俗為主。據統計,滿族文化遺產中,省級以上149處,其中世界級文化遺產10處,我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8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9處,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51項。這些傳統文化遺產遍及全國13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并且主要聚集在北京、遼寧、吉林、河北等地,其中北京有47處、遼寧1處、吉林34處、河北27處。滿族傳統文化的精華受到重視,被很好的保護起來。在滿文古籍文檔等方面,我國現存滿文檔案和圖書千余種,以滿族發祥地遼寧來說,在遼寧省圖書館和大連圖書館珍藏的滿文古籍的數目就不少,其中國家級珍貴古籍名錄有18部,省級珍貴古籍名錄有25項。另外,近些年,遼寧挖掘、整理、出版的滿族文化方面的書籍就很多,如《興京旗人檔案史料》、《遼寧省圖書館滿文古籍圖書綜錄》、《盛京皇宮和關外三陵檔案》、《大清全書》,以及即將出版的滿族珍貴文獻——《滿文老檔》等等,另外,全國范圍內收集、整理的滿族家譜也是數量眾多的。在民間文化的保護上,遼寧的新賓、本溪、寬甸等滿族自治縣都花費了很多精力搜集整理出版了滿族民間故事集或者是滿族民間歌謠集等,對于民間口頭文學等是一種很好的保護。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門或文藝團體根據民間故事和民間傳統還編排了很多富有滿族特色的歌舞等,傳述著滿族古老的歷史。這些工作都是對滿族文化的有效保護,通過這些方式,很多遺藏于民間的滿族傳統文化得以更好的保存下來,讓更多的人有機會去認識了解。
雖然我們在滿族文化保護方面的成績顯著,但若想要滿族傳統文化得以持續發展,這些還是不夠的。面對日益復雜的文化土壤和社會環境,我們需要做的還有很多,必須以更大的努力和更科學的方法投入到對傳統文化的保護里。在這里,筆者僅強調兩點。
1.加強對傳統文化的立法保護。不僅僅是針對滿族傳統文化,對于所有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來說,這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傳統文化若想真正科學、持續的發展,對傳統文化的保護發展工作就必須有法可依。我國正逐步走向法治社會,而真正的法治社會其任何社會關系都需要一個準則,即法律。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涉及很多方面的復雜關系,如民族和民族之間,政府與民族之間等,只有通過立法才能保證這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目前,中國的《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文物保護法》等都有保護、傳承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重要條款,不過更多的是側重在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國家級法律還在研究制定中,尚未出臺。一些省份如寧夏、江蘇、云南、貴州、福建和廣西等則相繼出臺了民間文化保護的地方性法規或保護條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在對傳統民間文化的保護中涉及的問題最多,也最需要從法律層面予以支持。因此,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勢在必行。而在國家立法之前,一些滿族傳統文化相對集中的省份如遼寧、北京、吉林、河北等是不是可以考慮仿效云南等先出臺可行的傳統文化保護條例,以加強對滿族傳統文化的保護。
2.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方針。傳統文化的保護在之前實際上一直是由政府主要參與的,這種幾乎全盤的“包攬”做法,一方面取得的可喜的成績,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文化保護工作的局限,使文化保護的及時性減弱了。我們今后的工作側重點之一就是要搶救、保護那些散落民間的傳統文化,因此,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發動社會的力量才是我們今后文化保護的一個重要指導方針。我們以云南省對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的方法為例。他們就堅決實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方針,不僅動員所有的政府機關、文化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參與文化保護,還號召每一個云南人將保護文化作為自己的責任義務;不僅各級人民政府將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同時,民族事務、教育、旅游、規劃、建設、新聞等部門與文化行政部門共同聯手協調文化保護工作,形成一個文化保護的“工作圈”。 很多民族和文化藝術研究機構或者是個人在當地政府的鼓勵下積極參與對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考察、收集與研究活動。很多市縣級,甚至鄉級文化藝術館(站)都在征集、收藏、研究、展示本地區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中發揮的巨大的作用。
對于滿族文化保護來說,云南的做法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借鑒,動員基層力量,發揮基層優勢,將滿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工作深入下去,發揮更大的作用,使傳統文化的保護真正成為人民的事業。
三
堅持把文化產業化作為滿族傳統文化可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
做好文化的可持續發展關鍵一點是要讓傳統文化能適應新時期的文化需求,何星亮曾經指出,對于傳統文化的發展關鍵在于“不斷地為傳統文化注入新的元素,不斷地吸收和現代化聯系緊密的新元素。任何一種文化現象都一樣,如果在社會中失去功能,如果與現代社會不相適應,就很難傳承下來。”什么樣的方法能更好的傳承傳統文化,能是傳統文化在現代化的社會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揚,這個方法就是產業化。
文化產業的重要性對于整個中國社會發展都是重要性越來越被關注和正視,正如《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中指出的,“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載體,是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也是推動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進入21世紀以來,文化的產業化發展成為了國家以及各級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視的發展戰略之一,以產業化促進民族文化事業的發展成為了新時期民族地區普遍的做法。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迅速壯大我國文化產業的規模,使“文化產業占國民經濟比重明顯提高、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適應人民需要的文化產品更加豐富。”可以說,文化產業化的發展迎來了一次歷史性的機遇,而滿族傳統文化作為中華文化的一份子必須要抓住這次時機,將滿族的文化產業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從而促進滿族傳統文化得到更好的發展。
目前,很多滿族自治地方財政中都有很大一部分來自文化產業化的收入,特別是有滿族風情的文化產業化,如滿族風情游等。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產業化手段越發顯得落后,也越來越難創造經濟效益,這不僅不利于自治地方的經濟發展,對滿族傳統文化的宣傳和發展也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滿族傳統文化產業面臨著必須有所突破的歷史時刻,必須重新審視、打破瓶頸、敢于突破。基于此種現狀和對未來的考量,提出幾點發展建議。
1.整合資源,突出特色,建立滿族風情旅游帶。滿族文化資源分布在很多省市和自治地方,將之有效整合才是使滿族文化產業得以真正成型的首要任務,而使之最快速有效整合的途徑首選旅游業。旅游業的行業特點最適合將一些分散的適宜旅游的資源聯系在一起。具體來說,如遼寧滿族風情旅游,完全可以將沈陽與6個滿族自治縣結合起來,由相關政府部門出面統籌協調,以滿族文化風俗為切入點,采取整體包裝、突出重點,互推線路、聯手經營的方式,形成以沈陽為中心,6個自治縣各有側重,進而輻射帶動周邊城市共同發展的滿族風情旅游帶。不僅避免了重復建設、互相競爭導致的內部消耗,也會形成真正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產業項目。不僅是省內,像東北三省遼吉黑之間也可以形成跨省互動,形成東北滿族風情旅游帶。關鍵是各地政府部門之間必須通力協作,以整體效益為考量,摒棄狹隘的地方保護主義,將個體放在整體中謀發展。只有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做到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才能將滿族文化產業做大做強,成為具有影響力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
2.要建立并宣傳滿族傳統文化保護區。
傳統文化保護區早在20世紀末、本世紀初就已經在一些其他省市的民族地區開展起來了,建立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就是在特定的地域之內,保護民族文化結構的均衡性與合理性、民族文化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和延續性,從而使其持續、健康、穩定和有序地發展。建立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就能最大程度的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用于產業化,還能極大緩解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而導致的傳統文化流失的壓力。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典型比如西江土家族傳統文化生態保護區、貴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千家苗寨”,都是取得一定效果的樣板。沈陽沈北新區也初步建成了錫伯族文化生態保護區,作為全國人口第二多的少數民族,更是作為有著悠久而璀璨文化的民族,滿族傳統文化保護區的建立是非常之必要的。全球化、工業化、信息化等對民族文化的影響是任何一個民族都無法避免的,只有積極采取措施應對,才能減少對本民族文化的沖擊。目前遼寧省正擬建立滿族特色村寨,這實際上就是傳統文化保護區。政府出資,選擇一些合適的村落將現有民居修繕為統一風格,并加入一些傳統民俗器物,鼓勵當地人首先去了解滿族民俗文化,這都是一些很好的嘗試。
在這個過程中,有些問題是必須注意的:首先,任何保護區都是產業化的一部分,因此也必須要遵循市場規律,進行充分的商業包裝,以產業化形態推向市場,實現資源商品化,運作產業化,政府在這其中扮演的應該是領路者而非主導者,政府如果過于干涉,只會加劇文化流失。其次,必須加大宣傳力度,采取多手段宣傳。信息時代,酒香也怕巷子深,宣傳的重要性有很多例證,此處不再贅述。再有,滿族文化有其特殊的地域性和民族性,不可完全翻版土家寨和苗寨建設,也不應該將之看成文化傳承的唯一途徑,文化保護區在我國都尚未完全成熟,何況滿族文化保護區又是剛起步,因此不僅要有充分的重視,也必須有足夠的耐心讓它成長。
關鍵詞傳統餐飲;飲食文化;環境保護;重要性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有自身國家傳統的飲食文化,與其它文化相扶,共同傳承。當然,不同的飲食文化又寓意著各自的風俗習慣以及人文和精神,除了我們會刻意表現的方式以外,文化也反映在食物本身的內容之上,同時也從餐飲的空間環境,以及主題明顯的建筑風格等等方面表現出來。慢慢經過長期的發展以及不斷地深刻積累,中國在建筑風格、空間布局以及食物器具等各個方面,逐漸形成了自身的代表性傳統餐飲文化,從而也逐漸創造出具有自身代表性的傳統餐飲環境。現如今,傳統餐飲環境作為人類生活體現的基本形式之一以外,也因為獨有的特色鑄成了一種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隨著經濟發展,社會的進步,社交活動的日益增多,無論是飲食或者傳統茶藝之類的具有中國文化特色的場所空間,環境也已成為一個地區展示地域文化以及民俗風情,生活品質的重要窗口與表現形式手法。相比之下,國外看待傳統餐飲的保護重視程度要比國內看待傳統餐飲來的早很多,所以對于傳統餐飲環境空間的意識也比國內要重視很多,應用技術,傳承理念也較為深入和成熟。
現代社會下餐廳的環境己經成為餐飲品牌的直接形象代表。從而以文化特色的主題餐廳為前提,早前就在在歐洲提出,“地域主義”以及“批判地域主義”等,隨即觀點理論相繼產生,為廣大的設計師們提供了眾多理論與依據,從而使眾多的餐廳環境設計都逐漸的意識到傳統文化藝術融入的重要性,以及個性化,多元化的餐飲環境空間,來滿足當今顧客飲食藝術的需求,也塑造出了獨具魅力的餐飲環境,更是對于傳統文化的保護及傳承。國外看待傳統餐飲環境的保護,除了對于理論性的要求較高以外,很多傳統餐廳都上達幾百年,甚至一千兩百年的歷史。我相信除了餐飲食物本身的味道以外,能夠這么長時間的發展,必定是一種文化,乃至一種精神傳承。除了設計師和國策重在保護傳統餐飲環境文化這件事情上以外,相比國外很多較為發達的國家,我國公民在保護傳統文化方面的參與質量與數量都較低,所以未來我們需重視對傳統文化環境保護組織的發揚,比方說可以在各個社區,或是各大高校里成立組織文化保護協會等措施,針對現階段存在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力量存在的問題。
隨著國內社會經濟的突飛猛進,人們對餐飲空間的環境也就變得要求越來越高,餐飲環境除了要滿足用餐的需要以外,它已成為了人們休閑享受以及社交的場所,其所需功能逐步上升為精神的主要需求。人們要求環境幽雅舒適或是文化凸顯明顯,有文化品位也要有個性特色,氛圍愜意,使人也從中獲得精神享受。當今現代更多的年輕人也開始在餐飲界展露主題文化特色,特別是將很多傳統環境空間帶入到室內或者室外,塑造出人文合一,不僅僅只是傳統文化那么簡單。它包括很多的新型元素,甚至是他國文化,其主要目的都是為了滿足一種傳統餐飲環境的保護與傳承。相比將中西結合的快餐模式,傳統餐飲空間文化與地域性文化的融合與保護更是一項復雜的繁瑣方案。然而進入到現代信息時代的我們,科技的發達以及通訊的改善,使我們接觸的信息不斷增多,范圍廣大,交流傳播也就變得頻繁迅速,使很多不同文化變得融合統一。在過于盲目的跟風、國際化及現代化的進程里,原本我國豐富多樣的各族文化也被人們拋在腦后,為了利益的發展,從而變得模糊到遺忘。從未來發展來看,文化的趨同必然會導致各自特色文化的消失,直到最后呈現出一面面相似的文化內容,那我們上下五千多年的歷史人文,遼闊多樣的文化,也將面臨巨大的危機,西方文化的學習,傳統文化的丟失,使我們將失去的不僅僅只是自身的價值,更是對未來的傳承,丟掉了最為關鍵的歷史文明。此外,一代比一代接觸到傳統文化機會的減少,接觸到大量的西方理論以及設計流派,年輕人越來越心態浮躁和盲目跟風,新一代的年輕人缺乏對本土文化的結合,使很多原封不動移植的外來形式很難引起共鳴,眾多泛濫。與自身情懷相比較,缺乏一種生命力。現如今,我們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如何在經濟產業突飛猛進發展的今天,我們自身推廣與發展特色的傳統餐飲環境空間?它適應于什么?發展于什么?是我們每個人不可推卸的責任,是我們每個人的一份擔當。它不僅僅只是單純的口腹之歡,更是一個象征,是一種載體與傳承。但是想要保護傳統餐飲環境,必須要從根本實際出發,從研究傳統餐飲空間環境的形成初期到建筑環境開始,再到空間環境的產生,以及每家餐飲的歷史背景與餐飲氛圍,直最后到對地方性飲食文化影響的分析,針對室內空間、室外空間,以及室內外結合空間等進行分析,這樣才能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傳統餐飲空間保護,真正意義上的傳承。
一、傳承和革新民間傳統文化的意義
1、民俗文化構成了新農村建設的文化底蘊
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落腳點在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只有堅持農民的創作主體地位,才能避免民俗文化建立在空中樓閣之上。鄉土作為創作的空間,孕育著厚重的文化底蘊,從傳統社會的農耕文明中來,又與現代社會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民俗文化代表著特定地區的歷史文化,受自然生態、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的綜合影響,集中體現了當地人的性格氣質和審美內涵。它深深扎根于當地人的命脈和日常生活中,涵蓋了序化及倫理的規矩,囊括物質和非物質的層面,是新農村文化建設的先決條件。
2、新農村文化建設的內涵所在和應有之意
優秀的民間傳統文化體現著廣大群眾精神生活的富足,每逢佳節,那生機勃勃的文藝演出,舉手投足間展現出的悠悠古韻,極大地調動了觀眾的熱情。例如扭秧歌、踩高蹺、舞獅子、賽船耍燈、唱蓮花落等民俗表演,寄寓著人們對喜樂生活的向往,凝結著民眾的審美和藝術積累。繁榮發展優秀民間傳統文化,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這將有力地推進“鄉風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有利于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占領鄉村主流文化陣地,澆筑起新農村建設的靈魂,提高農民思想道德素質。此外,“生態文明”亦在民間傳統文化的傳承中得以發揚,民間傳統文化倡導自然、人、社會的和諧相處,是我國農村發展循環經濟,促進生態和諧的理念參照。
二、民間傳統文化的傳承和發展現狀
民間傳統文化的傳承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其中的文化挖掘、繼承發展和保護工作,需要耗費龐大的人力、物力。一些獨特的民間傳統習俗正在逐漸地消亡或異化,民俗文化資源的流失也令人十分擔憂。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加上外來文化的沖擊,傳統文化的傳承工作顯得后勁不足。
1、社會認知觀念偏差
表現在對民間傳統文化的重要性認知不足,把傳統文化的搶救和保護看作是臨時性任務,缺乏長期工作的各項準備。或者以所能產生的地方經濟效益為出發點,指導民間傳統文化的挖掘開發工作,忽視文化自身的傳承和革新。公共文化體系的建設,應以改善群眾認知觀念為突破口。
2、價值評判標準失衡
在現代文化和物質文明的影響下,商業文化呈現出強勢的壟斷地位,導致保護和創新民間傳統文化的資源配置十分有限。各地政府往往以經濟效益作為民俗文化的價值評判和取舍標準,帶著膨脹的功利性目的,無節制地開發有限的文化資源,導致民間傳統文化的自我調試和更正空間不斷縮小。
3、傳統文化后繼乏人
民間傳統文化歷來僅在某一區域及人群中傳播,特別是一些民間傳統技藝,基本相傳于少數的藝人巧匠之中。然而在市場經濟大潮的影響下,農村青年一代多選擇外出務工,受都市文明吸引,對難度高、學時長、收入不穩定的傳統技藝興趣低,這一現狀,致使根雕、剪紙、刺繡等傳統工藝面臨后繼乏人的困境。
三、新農村文化建設中民間傳統文化的傳承途徑
1、確立農民主體地位,發揮主體性作用
優秀的傳統文化發源于農村,反映著農民生活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在群眾之間繼承和傳揚,因此要突出農民的主體地位,確立其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獨立性。首先,要引導農民了解自己的文化,熱愛自己的文化,自覺提高其科學文化素質,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覺擔負起民俗文化傳承和革新的使命。其次,促?M農民思想解放,培育開放性意識。如克服狹隘的小農思想,開展多樣化、開放的社會交往,自覺融入到社會主義文化發展的大潮中來。最后,培育農民創新性意識,發揮農民的創造力,塑造創新品格,提升農民的文化自信。
2、創新文化傳承和保護機制,形成文化自覺
推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模式,采取多種手段建立有效的文化保護機制。主要從三個方面入手:第一,為做好文化遺產搶救工作,設立民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保護好傳統建筑、歷史街區,以及民間風俗習慣、傳統手工藝和生活方式等,確保文化生態環境的完整和諧;第二,健全文化保護的工作和領導機制,落實國家關于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政策法規,做好各地區的工作部署,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展覽宣傳及公益性活動;第三,加強宣傳教育,營造多領域、多學科的交流氛圍,形成農民與專家共同努力的文化自覺。充分吸納專家的研究成果,協同完成宣傳、展示、普及等相關工作。
3、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
來自于行政部門的強力監管,是保護和傳承工作取得實效的重要保障。應充分調動地方政府職能,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十六字方針,制定保護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確保工作在計劃下穩步推進。此外,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事,監督保護條例的執行,提高省、市、縣、鄉四級政府的法制化水準,才能做到對民俗文化的依法保護、合理開發。最后,科學評估文化資源,采取分級保護。將民間優秀文化收編于保護名錄之中,鼓勵社會力量協同政府參與保護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做好文化資源的保護、挖掘、整理、研究和開發利用。
4、注入經濟活力,發展農村文化產業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想繁榮民間傳統文化,必然要走文化產業之路。民俗文化可依托地方特色性的專題博物館或展示中心,搭乘鄉村旅游業發展的便車,建設富有吸引力的民間藝術觀賞、體驗和旅游景區,在保護中挖掘民間藝術的價值和潛力。一方面,需要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綜合素質,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開辟農村文藝市場,同時,培養高素質管理人才,提高文化產業的創新水平。另一方面,應開展多元融資,鼓勵社會資金進入文化產業領域,進而培育農村文化市場,引導群眾文化消費,以生產性方式保護文化資源,使其煥發出新的生機與活力。
關鍵詞: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思考
黨的十報告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家園。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是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發展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基礎。在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的進程中,實現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必須大力弘揚和發展優秀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充分發揮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在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就開展富寧縣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工作談一點意見或建議。
一、對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認識和理解
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是指由特定民族或者特定區域的群體世代相傳,反映該民族或該區域群眾歷史淵源、生產方式、生活習俗、觀念形態、民族及其所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特征的文化表現形式。《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將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概括為“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間文學、詩歌、戲劇、曲藝、音樂、舞蹈、繪畫、雕塑等,具有民族民間特色的節日和慶典活動、傳統的文化藝術、民族體育和民間游藝活動、文明健康或者具有研究價值的民俗活動,集中反映各民族生產、生活習俗的民居、服飾、器皿、用具等,具有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特色的代表性建筑、設施、標識和特定的自然場所,具有學術、史料、藝術價值的手稿、經卷、典籍、文獻、譜牒、碑碣、楹聯以及口傳文化等,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傳承人及其所掌握的知識和技藝,民族民間傳統工藝制作技術和工藝美術珍品,其他需要保護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等九個方面的內容。可以是說內容豐富,民俗薈萃,風情獨特,各具特色,底蘊深厚,浩瀚如煙。
二、開展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存在的問題
民族民間傳統文化資源雖然豐富,但傳承方式具有“口傳心授,人在藝在,人亡藝失”的脆弱性。當前,受到現代化進程中多元文化的沖擊,許多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不斷消失或失傳。近年來,雖然加快了收集整理工作步伐,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制約了收集整理工作的開展。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1.部門職能作用沒有發揮好。當前,從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的部門看起來很多。但從實際情況來看,能夠獨立開展工作的部門沒有幾個,大多均楣銥坎棵牛沒有獨立的事務處置權,導致部門的職能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
2.人員隊伍匱乏。一是人員缺乏相應的專業文化知識和從事民族文化工作的意愿;二是人員缺乏相應的生活閱歷、工作經歷和文字功底,缺乏對工作的研究;三是人才斷層嚴重,新進人員得不到傳幫帶;四是缺乏各民族人才特別是苗族和彝族。
3.缺乏經費支撐。一是沒有建立長效的財政補助機制;二是沒有專門的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工作經費;三是對已經取得的成果經費補助標準不統一,補助差距較大。
4.工作開展不平衡。由于人才匱乏、缺乏經費等因素,對民族民間文化收集整理工作開展不平衡,甚至有的領域還沒有涉及。
5.收集方式單一。當前,收集的方式主要調查,現場聽取記錄,過后整理出成果,錄音、攝像、拍照等現代化辦公手段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三、加快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的建議
面對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生存的脆弱性,首要的問題是搶救,搶救的前提就是收集整理。因此,加快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在管理規劃上,要進一步明確部門工作職責,強化監督,督促部門按職能開展工作;要加強部門編制、人員的配備,在一定時期保持隊伍的穩定特別是領導班子的穩定,確保有人做事、能做事、做出事;要制定好工作規劃,明確短、中、長期工作任務,按規劃開展工作。
2.在輿論宣傳上,要通過標語、會議、網絡、宣傳牌等形式,宣傳國家、省州有關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的規定,讓社會各界深刻領會收集整理的目的、意義和作用,提高全社會對收集整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保護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重視、關心、支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工作氛圍。
3.在人員配備上,要從專業、閱歷、熱愛等角度來考慮人員配備,將熱心民族文化研究、熟悉民族風俗、具有一定閱歷和文字功底的人員調整到收集整理工作崗位上來。同時,要聘請熱心于民族文化研究的退休干部參加收集整理工作。要制定政策措施,從待遇、激勵機制、經費保障上來保持人員隊伍的穩定,對工作成效顯著的人員要給與必要的獎勵,以吸引更多的人員參與民族民間傳統文化的收集整理。
4.在經費保障上,要探索和建立財政劃撥、部門自籌、社會捐贈為一體的保障機制,一是要建立財政性補助機制,建立合理均衡的預算性補助,確保部門正常開展工作;二是要面向市場,確定收集整理項目,通過向企業、知名人士等籌集資金,開展工作;三是引進文化傳媒公司,依靠市場運作,參與收集整理工作;四是要建立成果性經費補助機制,對已經取得的成果,經縣內相關部門審驗合格,解決一定經費給予出版,供給社會開發利用。
5.在工作方式上,要建立部門協調配合機制,促進工作的開展;要突破一只筆、一本筆記本的傳統方式,采取錄音、錄像、拍照等現代化辦公手段,擴寬收集渠道;要全面開展收集工作,對條件具備又有能力整理的,要及時整理出版,一時整理不了的,要歸檔保存,待條件具備再整理出版;要將收集整理任務排給各民族學會,依靠各民族學會力量開展收集整理工作。
總之,收集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整理是為了更好的發展。我們要在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理論指導下,牢牢把握時展的脈搏,形成部門聯動、社會各界參與的格局,扎扎實實推進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收集整理工作,讓民族民間傳統文化在傳承與保護中發揚光大,在民族文化的創新發展中創造輝煌。
參考文獻:
[1]牛文軍.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法律保護,2004,06.
當前,我國城市化進程的速度明顯加快,新一屆政府的發展思路是通過城鎮化來推動經濟的快速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事實證明,城市化進程對于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確實存在一定影響,加強城市化進程中的民族文化保護顯得非常必要。
1.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應該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進行合理規劃
將民族文化保護工作的相關程序讓社會各界知曉。韓國在城市化進程中對于民族文化的保護工作,進行了合理規劃,讓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這樣的經驗值得中國學習借鑒。城市化進程對于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影響與沖擊,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隨著城鎮化建設的逐漸深入,這一問題將體現得更加明顯。在對某一地區進行城鎮化建設之前,應該先對當地少數民族的文化傳承進行摸底,搞清少數民族文化傳承的基本情況。在城鎮化建設的具體過程中,對于那些承載少數民族集體記憶的傳統民居、宗教建筑、公共活動空間要給予保護,能不拆遷則不要輕易拆遷。盡量保留這些文化遺產的原貌,使得少數民族在文化傳承的過程中,不會感覺文化的斷裂以及原有社區結構的破壞。在制訂城鎮建設規劃時,一定要保證能夠比較原貌地保留少數民族文化。有些少數民族的居住模式以及生產模式,決定了他們一旦搬遷到城鎮后將會出現諸多不適應。因此,對于這些少數民族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相關政府部門一定要協助少數民族在新的城鎮社區完成社會文化適應。通過重建社區文化,使新的社區文化能夠繼續發揮重要作用,促進少數民族社會生活的穩定以及逐漸走向共同富裕。例如,一些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他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與草原結下了不解之緣,草原對于他們具有特殊的意義。他們的生活與草原息息相關,一旦讓他們定居搬入城鎮之后,他們的生活將變得極為無助。在這樣的情況下,當地政府部門應該采取相關措施,通過一定的手段讓這些草原牧民在城鎮化進程中加快文化適應。對于城鎮化進程中少數民族文化保護的前期規劃,一定要通過媒體宣傳等多種渠道讓社會各界知情。對此,有學者指出:“一是要通過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方式進行廣泛的宣傳,使廣大民眾了解當地民族文化存在的狀況和對當地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使其增強對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意識。二是應把優秀民族民間文化作為素質教育的內容列入教學大綱,通過學校教育的力量,讓少年兒童從小就了解本地本民族的優秀傳統文化,形成自覺保護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意識,并通過教育的方式傳習民族民間技藝。”當文化心理與結合之后,宗教情感與民族心理都成為展現民族特性的標志,反映了該民族的喜好與心理素質。加強對民族文化保護的宣傳與規劃,讓少數民族群眾了解城鎮化的相關步驟以及文化保護的具體措施,對于消除他們心中的隔閡,增強他們的自覺性具有重要意義;還有利于集思廣益,采納社會各界多方意見,促進文化保護工作不斷深入。例如,在進行民族社區的城鎮建設時,部分人員可能對于少數民族的傳統文化不太了解,他們在建設布局中,可能沒考慮到少數民族的特殊情況。通過相關宣傳與安排,可以促進社會各界共同參與,對于民族社區的城鎮建設提出寶貴意見,從而可以加快民族社區的建設,使其在城鎮化建設中既能夠突出民族特色,也不失科學規劃與社會監督。
2.加強城市化進程中的民族文化保護
一定要在經費投入以及法律、法規的制定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對于已經出現的文化消失或文化破壞問題,一定要加強搜救、保護。在此方面,相關經費投入是必須的。民族地區一些政府職能部門要從當地城鎮化建設經費中,抽出一部分作為文化遺產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在經費來源以及使用過程中,要加強有效監督,避免挪用、揮霍浪費等現象發生。當前,我們在民族文化保護過程中,還有一部分政府部門常常將經費不足作為不進行文化保護的借口,這種現象不僅存在,還具有一定的普遍意義。因此,各級政府部門一定要高度認識到城鎮化進程中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的重要性,要具有從事民族文化保護的戰略眼光以及決心。文化保護資金的來源渠道可以不斷擴大,應該發揮社會各界的力量,吸收民間資本,尤其應該發揮少數民族民營企業的積極作用,通過吸收部分社會捐助,擴大文化保護資金來源。法律、法規的制定也是城市化進程中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的重要手段。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就無法對重要的文化設施、文化遺產、文化產品進行強制性保護。例如,文化保護資金的使用、文化傳承人生活的支持、文化傳承空間改建等都會因為資金不足出現問題。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完善,能夠很好地保證少數民族在城市化進程中的生存權益、文化權益、發展權益。促進少數民族文化權益的法律保護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政府部門努力,更需要社會各界全面參與。對此,有學者指出:
(1)明確保護對象,針對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具體情況進行分門別類的保護,并適當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傾斜。
(2)在法律保護目標的選擇上,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民族傳統文化價值的傳承并重;傳統文化遺產保護與現代文化發展并重。
(3)在法律制度建設上,要維護全國性立法和中央的權威,地方性文化法規建設在文化法律保護體系建設中應該發揮重要作用。
(4)多部門法并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注重采用知識產權法律來進行保護。因此,我們能夠看到,加強少數民族文化權利的保護工作從法律、法規制定方面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以及可行性。
3.加強城市化進程中少數民族文化保護研究,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為契機
通過民俗博物館、民俗村、民族文化傳承基地等機構的建設,開展文化保護及其研究工作。韓國在城市化進程中,對于民族文化的保護是一步一步進行的,以建設民俗村、民俗博物館等作為民族文化保護的重要舉措。這一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韓國的文化保護,這種指導思想也可以用在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對于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工作。我國在城市化進程中,許多老一點的民族社區將會拆遷,在原址要建設一些新的城鎮社區,這種發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原有社區文化的傳承以及社區功能的發揮。與此相適應的是我們在城鎮化建設中,應該保留一部分歷史悠久且具有代表性的民族社區,將其建設成民俗村,在該建筑群旁邊重新建設一些樓群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居住需要。在民俗村與民俗博物館的建設中,我們可以向韓國借鑒一些經驗,國家可以出一部分資金補償少數民族在民俗村內部傳承其原有文化。當前我國許多地方盡管也建成了一些民俗村或民俗博物館,但是從其發展思路來看,往往與“文化搭臺、經濟唱戲”有關。這些民俗村的建設,已經失去了其應有的活力與源泉,似乎與少數民族的現實生活嚴重脫離,沒有生活氣息以及現實意義。民俗村內的一些展品多為從各地收購的民間工藝品或者已經失傳的生活用品。盡管這些文化展品仍然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意義,但是其生活氣息已經大打折扣,讓人感覺不到少數民族生活的現狀。因此,在城鎮化建設中,如果要建設一些民俗村,完全可以更加生活化、現實化,將少數民族當前生活中的一些物品、工藝品等作為展品提供給大家。也可以將民俗村直接建設在一些傳統的民族社區,讓人們通過參觀、游覽來了解當地的民族文化。此外,在城市化進程中加強民族文化的保護,要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切入點,擴大文化保護的面,提升文化保護的力度。對于那些因為城鎮化建設而面臨消失的民族文化,民族地區的相關政府部門,一定要具有保護文化遺產的高度責任感,采取多種措施予以保護。從資金補償、科學管理、輿論監督、技術支持等角度,對少數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發掘保護。
4.加強城市化進程中的民族文化保護,可以采取保護與開發相結合
通過發展旅游業來推動當地的民族文化保護。發展旅游業是提高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一個重要手段,世界各國在發展過程中,都非常重視從民族文化的角度來推動當地旅游業的發展。例如,韓國在高速發展過程中,旅游業為國家的經濟增長做出了重要貢獻。到韓國旅游的游客,常常流連于韓國的一些文化遺址或民俗文化展覽中,通過這種直觀感受,加深了對韓國文化的了解與認同。韓國政府高度重視發展旅游業與民族文化保護開發之間的互動關系,出臺了很多政策、法規來推動本國的旅游業與文化保護之間的有機結合。例如,濟州島近年來成為韓國旅游觀光的一個熱點城市。濟州道的有關政府部門在發展當地旅游業的同時,非常重視城鎮化與鄉村文化保護的關系,使得發展旅游與保護民族文化達到了一定平衡,既不失發展旅游業的機會,也能夠保護當地的原生態文化。這些經驗措施,對中國城鎮化建設中的少數民族文化保護是具有很多借鑒意義的。中國各少數民族地區有著豐富的旅游資源,無論人文景觀,還是民族傳統建筑、民風民俗、宗教文化、民間工藝等都能夠成為發展當地旅游業的寶貴資源。在城市化進程中,通過城鎮建設,對不同的民族村寨進行規劃與重建,應該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重點從發展旅游業著手。旅游業作為一種綠色產業,對于民族地區的自然環境不會造成污染,而且能夠解決當地少數民族群眾在城鎮化過程中的謀生問題。這樣一來,不僅能夠提高當地的城市化率,也能保證少數民族群眾不會因為拆遷、安置而導致生活來源喪失等問題的發生。發展民族旅游業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都非常顯著。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后,相對富裕的村民能夠體會到傳統民族文化作為旅游資源的重要性,就會自覺地投入到傳統文化的保護工作中。當地在旅游業方面所取得的經濟收益,也能夠為當地的民族文化資源保護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促進民族地區旅游業的發展與當地城鎮化建設的有機結合,不僅需要一定的機制與政策支持。民族地區相關政府部門應該做好科學規劃、輿論宣傳以及教育引導等工作。只有將這些工作做到實處,才能通過旅游業的發展帶動當地的城鎮化建設以及傳統民族文化的保護工作。
5.在城市化進程中保護民族文化,要通過學校教育、擴大宣傳
讓整個社會成員參與到這一系統工程中來。城市化是我國未來國家發展的宏觀目標,也是我國實現國家現代化的必經階段。未來幾年里,我國的城鎮化率將會有更大提高,很多人的身份也將面臨著轉變。對于民族地區而言,很多人的身份將由村民、牧民轉變為市民。與之相適應的是身份轉變之后,人們的觀念、道德、文化心理等都將發生變化。各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不同的民族文化都蘊育了社會控制、道德監督、輿論指導等功能。這些精神文化產品與許多物質文化形式一樣,會對展現民族屬性、維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發展產生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加強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教育,尤其從青少年抓起,使他們在學校教育或者社區教育中,從小就對民族傳統文化產生深刻認識,以民族文化中的精髓作為精神動力,指導個人成長與社會化。在相關學校教育中,要融入一些城鎮化與民族文化保護的理念,使得少數民族青少年在社會化過程中,深刻理解傳承文化的重要性,從自身做起,為保護民族文化貢獻一份應有力量。對于那些已經通過城鎮化改變了居住環境,個人身份也已發生變化的少數民族群眾而言,要通過宣傳教育,使他們盡快適應個人身份的改變。還應當通過技能培訓,使他們具有一技之長,在城市社區中不會因為生產、生活環境的改變而出現生活困難的情況。在那些具有豐富的少數民族文化資源,而且正處于城市化高速發展時期的地區,當地各有關部門不論領導干部還是社會各界,都應該形成一種保護民族文化、尊重民族文化、傳承民族文化的責任。這些目標的實現,一方面要靠相關部門的宣傳教育,更需要政策支持、法律保障等作為保證。只有在大家齊心協力地努力下,保護、傳承民族文化與當地的城鎮化建設才能有機結合起來,才能發揮出民族文化的獨特魅力,既能夠提高當地的城鎮化率,也能夠形成一種文化動力,推動當地的長遠發展。
二、城市化進程中少數民族文化保護的幾點思考
城市化進程與民族文化保護的關系將會隨著我國城市率的進一步提高而逐漸顯現出來。從未來我國的發展來看,城市化率的提高將成為必然趨勢,對于伴隨著城鎮化建設而出現的民族文化消失、文化遺產破壞、民族社區斷裂等問題應當高度重視,并且通過采取相關措施來將這些問題解決好,對此我們應該具有這樣幾個認識。
1.城市化進程中的民族文化保護
可以向韓國等逐漸進入發達國家行列而且保護工作做得比較好的東亞國家學習,從這些國家借鑒一些經驗,用以幫助我國在城市化進程中保護和弘揚民族傳統文化。韓國、日本及港、澳、臺地區都經歷過城市化進程飛速發展,以及如何保護傳統文化的問題。他們在此方面制定過相關政策,出臺了一些適合本地區現實狀況的法律、法規,一些先進經驗都值得我們在未來的發展中處理好城市化與民族文化保護之間的關系。在國家逐漸走向現代化的過程中,民族文化不但沒有因此而消弱,反而可以通過相關措施使得文化傳承之路更為通暢,文化保護的力度更加強大。
2.認識到民族文化保護的重要性
尤其是對于城市化進程的推動作用。民族文化是單一民族國家或者多民族國家維系長久發展潛力的精神內核,如果沒有民族文化作為支撐,沒有建立在共同文化符號之上的精神家園,那么城市化進程將是空談。城鎮可以建設得更加漂亮,人們的居住環境會更好,但是如果沒有強大的民族文化對人們進行精神感召,并且對一些人的社會行為進行約束,那么再好的城鎮都不會長久。城鎮建好之后,住在里面的人們可能因為沒有良好的文化傳統,而將無所適從,無法安居樂業,并會引起諸多社會問題。從韓國等國和地區的經驗來看,一旦將民族文化保護得很好,反過來會推動國家經濟的發展,成為一個國家在未來發展中的強大動力與軟實力。
3.處理好城市化與民族文化保護之間的關系
就要有所取舍,不能因為保護民族文化而拒絕城市化;也不能因為城市化,而放棄保護民族文化。事實證明,城市化進程對于一個國家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而且也是一個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所必將經歷的重要階段。因此,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但是,對于個別相對穩定的民族社區、民族文化傳承而言,城市化進程似乎又是一把雙刃劍,它能夠促進民族地區的現代化,還能夠使其在走向現代化的道路中丟失很多民族文化中寶貴的東西。從韓國、日本的經驗來看,這些國家在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并沒有忽略對本國傳統文化的保護與發揚;反而更為積極地進行民族文化的保護。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將會隨著一個國家逐步實現現代化而體現的更為明顯。民族文化中優秀的精神文化,例如倫理道德、審美觀、人生觀等都會成為推動一個國家向前發展的精神動力,也就是通常所講的軟實力及核心競爭力。
4.城市化進程中的民族文化保護要注意到
處理好漢族文化與少數民族文化之間的關系;少數民族文化與中華民族共有文化之間的關系。我們在城市化進程中,不能單純保護漢族傳統文化,而忽略少數民族文化,反之亦然。我們國家在千百年的歷史發展中,各個民族都創造了一系列燦爛的民族文化,這些文化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沒有先進、落后之分,它們都是中華民族在歷史發展中所擁有的寶貴財富。因此,在城市化進程中對于民族文化的保護,一定要通過制定相關政策、法規,對于不同民族的文化都要給予重視、保護。只有這樣,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才能得以形成,才能夠為我們國家的長遠發展提供智力支持與精神動力。
5.城市化進程中的民族文化保護,不僅僅是政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