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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鄉要素流動和城鄉政策對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要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就要從城鄉市場資源配置機制、城鄉公共產品投入機制、城鄉社會保障機制、城鄉規劃機制等方面入手進行統籌。
關鍵詞:統籌城鄉;機制;城鄉差距;區域政策;要素流動
一、城鄉經濟運行原理
(一)假定前提
城鄉社會是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城市居民從事非農產業,農村居民從事農業。居民都是理性經濟人,影響其行為的僅僅只是收入的多少。居民的純收入由自身能力收入、生活成本和福利保障補貼三部分構成,即純收入=自身能力收入-生活成本+福利保障補貼,可見純收入與自身能力大小正相關,與其生活成本負相關,與其所獲得的福利保障補貼正相關。這里的生活成本主要指城鄉居民獲得同等生活條件所需花費的成本,福利保障補貼是指同等條件的城鄉居民所獲得的國家福利保障等收入。其實,如果把生活成本小看成政府的生活補貼大,那么總收入=自身能力收入+政府生活補貼+社會保障補貼,這樣就可以把政府給居民的生活補貼和福利保障補貼統一為居民的政策性收入。由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居民自身能力收入都是在市場中實現的,因此可以把它稱之為市場性收入。這樣,居民的總收入就是由其市場性收入和政策性收入兩部分構成。
(二)運行分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城鄉作為兩個不同的區域,所有的可流動的產品和要素都會在市場機制作用下自動流動從而得到有效配置。由二元結構和增長極等理論可知,城市在整個大區域中居于核心地位,具有發展優勢。基于外部經濟、聚集經濟等原因,廠商、居民以及資本等可流動要素資源向城市集中,以謀取最大利潤和效用。城鄉經濟發展過程中社會資源的時、空有效配置,實際上就是土地要素與其他社會資源的最佳配置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當實現社會資源的時、空有效配置時,可流動的要素和產品通過市場交換達到供求平衡,從而確定均衡的要素與產品價格;而土地要素則因空間聚集和其他要素與產品市場的均衡達到最佳利用,從而實現租金收入——土地價格的最大化[1]。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居民成了生產經營的主體,各種機制的運行最終要表現為居民的經濟行為(特別是生產經營行為),并要以居民的行為作為運動的基礎。因為盡管土地、資本等要素資源也是城鄉發展中的重要要素,但是它們都是由人來支配的,其價值都體現為其所有者的收入。因此,在城市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各種要素中,最核心的就是城市居民與農村居民的這種勞動力要素。作為理性的經濟人,居民追求生產經營中的利潤最大化,按最優化原則在各種約束條件的作用下配置家庭資源,參與農外就業、科技進步,參與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因此,在城鄉發展過程中,城鄉居民會主動自覺地把自己所擁有的要素資源配置到最有效的地方。
起初因城市聚集經濟的存在,人口不斷集中于城市,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但由于城市土地供給嚴重缺乏彈性,導致城市土地價格不斷攀升,再加上其他種種原因,致使城市聚集經濟效益減少,甚至出現聚集不經濟。而另一方面,隨著技術的進步,尤其是交通和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為邊遠地區土地的利用提供了機會,降低了城市土地的使用成本。由此可以預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聚集經濟的下降,城市的部分居民和其他經濟活動主體可能會向城外(農村)遷移,以減少成本,增加利潤。總之,出于經濟人的本性,不管是城市居民還是農民,都會作出選擇,使其收入水平達到最大。可見,在城鄉經濟發展過程中,由于市場主體對收入最大化目標的追求,會使主體在城鄉空間上位移,最終實現居民城鄉收入均等化,各種資源要素得到有效配置,居民是居于城市還是農村,只取決于主體的偏好,與其經濟收入無關。
當然,實現這個目標是個漫長的過程。正如繆爾達爾和赫希曼所描述的,發展初期地區差距會日益擴大,從長遠看地區間的發展將趨向均衡。這種設想也被稍后幾年的威廉姆森的研究所證實,并被概括為區域發展的“威廉姆森倒U字曲線”或“威廉姆森法則”。但是,如果僅憑市場的力量,沒有人能知道,包括威廉姆森本人,那種使地區差距狀況發生轉折的倒U形曲線的頂點何時才能到來。
由于居民的總收入由市場收入和政策收入兩部分構成,市場收入主要由居民的個人素質、知識、技能等決定,政策收入則由國家對待居民所處區域(城市或農村)的公共產品投入和社會福利保障等政策決定。可見,居民的總收入與他們自己的能力有關,也與他們所處的區域(是城市還是農村)緊密相關。相同條件的城鄉居民獲得的政策性收入不一定相等。
由于農業的特殊性,一般而言從事農業的市場收入低于城市工商業的收入。通過勞動力的區域間自由流動,同一勞動者在不同區域將獲得大致相同的收入,不然就會在城鄉區域間遷移,也就是說這樣就會最終導致相同能力的勞動者從事農業和從事非農業的收入一致。當然,這種收入與城鄉總的經濟發展水平正相關,而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卻又與政府的城鄉規劃水平正相關。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知:
1.如果居民在城鄉獲得的政策性收入一致,那么,這時勞動者是居于城市還是農村,對其沒有任何經濟上的影響,僅僅是生活方式的偏好不同罷了。
2.如果居民在城鄉獲得的政策性收入不一致,例如居民在城市的政策性收入大于農村時,那么,只有當相同能力的勞動者從事農業的收入大于從事非農業的收入并且之差不小于其城鄉政策性收入之差時,城鄉居民的收益差距才能縮小。如果相同能力的勞動者從事農業的收入小于從事非農業的收入,或者相同能力的勞動者從事農業的收入大于從事非農業的收入但之差小于其城鄉政策收入之差,那么,從事農業的居民就會往城市轉移,但是沒轉移到城市的農村居民與能力相同的城市居民相比則其收入可能要低,城鄉差距將不會縮小,甚至有可能會拉大。
3.如果居民在農村的政策性收入大于城市,那么,當相同能力的勞動者從事農業的收入小于從事非農業的收入并且之差等于其城鄉政策收入之差時,即可實現城鄉居民收入均等化。但是,如果當相同能力的勞動者從事農業的收入大于從事非農業的收入或者小于從事非農業的收入而之差小于其城鄉政策收入之差時,則城市居民會往農村轉移,直到其總收入均等為止。而如果當相同能力的勞動者從事農業的收入小于從事非農業的收入而之差大于其城鄉政策性收入之差時,則農村居民會往城市轉移,直到其總收入均等為止。
(三)結論
勞動力自由流動是保證相同能力的城鄉居民能獲得相同收入的前提條件,政府的城鄉規劃水平決定了城鄉經濟發展水平,從而影響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政府對待城鄉區域的政策對于城鄉統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可以擴大或縮小城鄉差距,提前或延后實現城鄉的統籌發展。
二、城鄉經濟差距的現狀及原因
(一)城鄉經濟差距的現狀
在現實生活中,城市持續發展,人口持續向城市集中,而遠離城市的土地并沒有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價格也并沒有得到相應的提高,我國城鄉差距懸殊,目前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已經成為當前社會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并影響到社會穩定和經濟可持續發展[2]。在人均收入方面,從1978-2005年,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的差距由2.57倍擴大到3.22倍,絕對差距由209.8元急劇擴大為7238元;如果用反映社會貧富程度的基尼系數來表示,1978年前我國基尼系數為0.20~0.24,1980年為0.33,1990年擴大到0.343,1994年突破警戒臨界點0.4,2000年后達到0.417,2005年《世界發展報告》認為已經達到0.447;從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恩格爾系數來看,1980年城鄉恩格爾系數分別為56.9%、61.8%,到2005年分別下降到36.7%、45.5%,兩者差距由當初的4.9個百分點擴大到8.8個百分點;2005年中國農村地區年人均純收入低于944元的仍有6432萬人。當然,這還不能真實地反映城鄉之間的實際收入的差別。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醫療、教育、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費救濟等等)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可能要達到4倍~5倍,甚至是6倍[3]。
2.城鄉教育存在嚴重差距[4],具體表現為:一是原來的《教育法》對農村教育存在歧視。《教育法》規定,農民要負擔教育附加費,而大多數城鎮居民則沒有這個責任;對義務教育學校的基建支出負擔方面,城鎮由政府負擔,農村則要求由鄉村負責,部分通過向農民集資解決。類似硬性規定對加大城鄉間教育發展差距的影響不可低估。二是城鄉平均受教育年限差距。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農村勞動力(15歲~64歲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為7.33年,比城市的10.20年低了2.87年。這種差距主要在于人口中各種文化層次分布的差異,農村勞動力人口中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受教育水平的人口比重明顯相對偏低,為8.46%,比城市低了35個百分點;而具有小學及小學以下受教育水平的人口比重又相對過高,為47.62%,比城市高出31個百分點。三是城鄉教育投資差距。以小學生人均教育經費為例,2001年我國城鎮小學生均教育經費平均為1484元,農村為798元,城鎮是農村的1.86倍;初中生人均教育經費,城鎮平均為1955元,農村為1014元,城鎮是農村的1.93倍。在學生人均預算內公用經費上,城鄉差距更大:2001年我國小學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城鎮平均為95元,農村為28元,城鎮是農村的3.39倍;初中生人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城鎮平均是146元,農村為45元,城鎮是農村的3.24倍。四是城鄉教育的層次結構不合理。城鄉教育的辦學層次是教育發展的主要指標之一。在我國,政府對高等教育的投入比初等教育多,初等教育的投入是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政府的責任主要是投資高等教育。然而高等教育集中在城市并且在大城市,因此,農村的高等教育資源十分稀少。在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由于國家的重視和社會的支持,普及九年制教育在廣大農村都得到了實現,推動了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也使農村的基礎教育和城市的距離有一定的縮小。但是,其教育層次僅僅限制在9年義務教育上,在高中層次和大學層次上的差異還是十分明顯的。農村的高中教育與城市差距巨大,在大城市,一般都基本普及高中教育,但是,農村的高中入學率還很低,有的地方還在28%以下;農村不僅沒有大學,就是農村孩子上大學的機遇也比較少。
3.城鄉消費差距有擴大趨勢[5]。其主要表現為:(1)城鄉消費水平差距拉大。1978年城鎮人均消費支出405元,農村為138元,以后逐年擴大,到2004年,城鎮人均消費支出為7812元,農村為2185元,農民消費在城鄉消費結構中的比重逐年下降。(2)城鄉消費結構存在差距。恩格爾系數的差距大,1978-2003年,農村的恩格爾系數由67.7%下降為45.6%,而城鎮的恩格爾系數則由57.5%下降為37.1%。(3)城鄉居民衣著消費差距大,城鎮居民比農村居民更重視衣著服飾,從支出額來看,城鎮衣著支出額從98.02元大幅度上升到567.05元(1996年),之后雖有下降,但仍維持在500元以上的水平,而農村居民衣著支出增幅一直不大,從30.86元增加到最高113.77元(1996年),之后降到100元以下。(4)城鄉住房、家庭用品及精神文化生活差距也很大。眾所周知,一般城鎮居民的個人收入主要用于消費和儲蓄,而農民的純收入除此以外,還要有一部分用于擴大再生產的支出。如果扣除農民擴大再生產的支出,城鄉差距將會更大。
4.城鄉差距還表現為[6]:(1)城鄉醫療差距大。目前,全國農村合作醫療的覆蓋率只有10%之多,80%以上的農民屬于自費醫療群體。近幾年,由于公共衛生供給短缺,醫療價格大幅度攀升,農村不少地方出現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2)就業差距大。城市勞動人口的登記失業率為5%,農村勞動人口的失業率沒有人計算得出,拋開進城打工的1.3億勞動力不算,留在農村4億勞動力的利用率也只有50%左右。(3)政府公共投入差距大。國家財政用于農業的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在不斷下降。
當然,在這些差距中,收入差距、消費差距是最直接的經濟差距,醫療差距、教育差距、就業差距、政府公共投入差距則是間接的經濟差距,因為醫療差距、教育差距和政府公共投入差距都會影響居民的就業和生活,從而影響其收入。
(二)城鄉經濟差距懸殊的原因
造成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城鄉居民自身素質、能力的差距較大,這體現在城鄉教育差距上。但是除了居民個體的能力差異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城鄉政策性收入差距造成的,但主要是城鎮居民享有較多的福利水平和擁有較多的財產積累,從而具有更強的消費支付能力。
在實際的城鄉政策上,確實也證明了這種城鄉差別。另外,地方政府在追求地方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各地支持農業生產的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總體上都呈現出下降的趨勢,政府對農業支出的份額始終大大低于農業占國內生產總值的份額,投資政策系統不利于農業,這也是造成城鄉收入差距擴大的一個重要原因。還有,在我國城鄉公共產品供給制度上,中央政府主要以純公共產品的供給為主,由于農村社區的邊緣性、生產的分散性及公共產品受益的區域性,各類物品和服務對農村經濟的發展的直接效用并不大;地方政府作為準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也沒有相應地承擔起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責任,而是按照“公共產品的受益原則”將公共產品供給的責任層層下推,大部分的準公共產品,特別是“軟”公共產品或者不能有效提供,或者最后由農民自己承擔。這種農村個人產品和公共產品關系的模糊與顛倒是中國農民負擔過重的原因之一。這具體體現在最主要的地區性公共產品供給上,如義務教育、公共醫療、社會保障、水利設施、道路交通等實質上實行的是農村地區“自給自足”的政策。相比之下,城市公共產品由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提供[7]。還有土地征用制度也對農民存在著的明顯不公平,農民合法權益被大量侵占。這些因素都是造成城鄉差距的重要原因。
另外,城鄉要素不是完全自由流動,這不但阻礙了城鄉經濟的更快發展,也阻礙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的程度和步伐。
許多發展理論認為,勞動力從邊際勞動生產率近乎為0的農業轉移到非農部門,可以通過縮小兩個部門的邊際勞動生產率差別來縮小農村和城市之間的收入差距,勞動力流動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一種重要機制。但是,現實卻出現了勞動力流動規模與城鄉收入差距同時擴大的情況。蔡昉(2005)對此作出的解釋是:如果勞動力流動不足以形成足夠大的力量,將城市勞動力市場的勞動力供給曲線向右下方移動,或者農村勞動力市場的需求曲線向右上方移動,或者甚至發生相反方向的變化,在勞動力流動發生的情況下,城鄉收入差距也仍然會保持甚至擴大。林毅夫等(2004)通過估計遷移者對收入差距的反應彈性,認為遷移的確是一種縮小差距的機制,但他們同時也觀察到,由于戶籍制度的存在和沿海地區過快的發展速度,目前的遷移規模仍然不足以縮小現存的收入差距。
在城鄉要素流動方面,從理論上講,二元結構理論,只談到了勞動力由農村向城市轉移,從而縮小城鄉差距,卻沒有討論城市居民往農村轉移的問題。實際上,目前我們的人員流動主要是農村剩余人口向城市轉移,并且這種轉移還不是充分的、自由的,還受到很多的制約,勞動力的流動不是理論上的自由流動。因此,導致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不能轉移到城市,轉移到城市的人口也不能完全享受到城市的同等待遇,致使轉移人口擁有的農村資產沒有退出來,沒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另外,由于國家的土地政策等制度約束,城市的人口基本上不能往農村轉移,導致那些在農業方面有專長和愛好的城市居民不能進入農村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這樣導致了城鄉人力資源都沒有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由此可見,城鄉差距懸殊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城鄉市場資源配置機制不完善,城鄉要素不能完全自由流動,尤其是城鄉勞動力要素流動受阻,得不到有效配置。
2.城鄉空間作用機制不能完全形成,市場主體不能根據市場收入在城鄉自由選址,致使城市向周邊農村在空間上的擴散步伐受阻。
3.城鄉公共產品投入機制不完善,致使在農村居民收入本已低于城市居民的情況下,農村居民獲得相同生活條件的生活成本又大于城市居民,從而加劇了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
4.城鄉社會保障機制有欠缺,致使在農村居民收入本已低于城市居民的情況下,城市居民獲得同等條件下的福利保障補貼大于農村居民,使本已在收入上與城市居民相比差距懸殊的農村居民雪上加霜。
三、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機制的構思
區域政策決定區域居民的政策性收入,影響區域的經濟環境,并且也對所在區域居民的市場性收入產生影響。
從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城鄉經濟差距之所以一直這么大,甚至越來越大,原因就在于沒有很好地對城鄉建設進行統籌規劃,城鄉的政策性收入不一樣;同時,又不能使城鄉要素真正的自由流動,尤其是勞動力的流動受到嚴重的阻礙,致使資源無法得到有效配置,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難以縮小。
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目的不僅僅是要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縮小城鄉居民的差距,而且要充分利用城鄉要素資源,促進城鄉共同發展。因此,統籌城鄉經濟發展,不能寄希望于某個領導或某個領導班子,不能指望行政命令來強制執行,而應該從問題的根本入手,在遵循經濟發展規律的前提下,構建城鄉共同發展、縮小差距的機制。總的說來就是應該允許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同時,統籌城鄉政策,對城鄉建設進行統籌規劃。鑒于此,筆者認為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應該從以下幾個“機制”入手。
1.要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要素資源配置的市場機制,讓城鄉要素資源在市場機制作用下自發流動,實現收入最大化目標下的有效配置,使居民城鄉市場收入均等化。
2.要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公共產品投入機制,使城鄉公共產品均等化。目前主要是增加農村公共產品投入,以使農村要素資源能夠得到更有效的利用,降低農村居民獲得城市居民同等生活條件的生活成本,同時也為農村居民自身能力、素質的提高提供更為有利的條件,從而使農村居民獲取市場收入的潛力和能力得到改善和提高。
3.要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社會保障機制,使農村居民能夠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公民權利,獲得相應的福利保障補貼。目前急需要做的是縮小、甚至均等城鄉福利保障補貼。
(一)金融在低碳經濟發展中缺乏明確的定位
對于國民經濟的發展而言,金融起到重要的優化與引導作用,我國發展低碳經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需要充分發揮金融的資源配置功能,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但是,目前我國金融機構并沒有與低碳經濟的發展形成正確的匹配關系,缺乏明確的角色定位,金融機構習慣于服務大中型企業和優勢產業,缺乏專門服務于低碳經濟發展的金融體系。例如,研發低碳技術,需要轉變傳統的高能耗高污染的資源利用方式,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來進行技術研發和試點設定工作。高科技企業雖然具備先進的技術理念,但是他們缺乏足夠的資金來開展各項研究工作。由于科技產業的技術創新需求不符合金融機構利潤最大化的原則,因此得不到金融機構的有效支持,直接影響到低碳經濟的發展。金融機構應當重新進行角色定位,認識到自身在發展低碳經濟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樹立低碳經濟服務理念,大力支持低碳經濟的發展。
(二)缺乏完善的外部環境
任何企業或部門的發展,都需要得到完善的外部環境支持,在發展低碳經濟時,同樣需要相關政策與制度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完善與發展低碳經濟相關的金融支持政策,我國有關于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政策缺乏協調性,金融機構在支持低碳經濟時存在著一定的風險。金融機構在支持低碳經濟發展時,缺乏能耗、環保等方面的信息支持,金融機構難以進行準確的信息評估,直接影響到資金支持的效率。另外,我國缺乏健全的社會信用與擔保體系,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缺乏有效的交流機制,直接影響到金融機構對低碳經濟的支持力度。大部分中小型企業難以落實抵押和擔保,并且其違約率通常較高,金融企業不愿意對中小企業投入過多的信貸資金,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由于以上外部支持環境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到了低碳經濟的順利開展。
(三)缺乏健全的金融市場體系
隨著低碳經濟發展的規模逐漸擴大,單純依賴商業銀行的間接融資已經不能夠滿足低碳經濟發展的需求。應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健全金融市場體系,發展間接融資、直接融資、第三方融資等綜合金融支持體系,滿足低碳經濟發展的需求。但是,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健全的金融市場體系,由于當前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還沒有完善開發出來,具有較強功能和創新性的資本市場還沒有充分發揮出其對不發展低碳經濟的作用。由于我國金融機構的扶持重點與低碳企業融資之間沒有直接的關聯,二者存在不對稱性,從而使得低碳企業在發展中難以得到金融機構的支持。
二、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策略
作為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轉變,低碳經濟需要得到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我國應當充分認識到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出臺各項政策來引導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的發展。
(一)更新金融機構管理理念
金融機構對于低碳經濟發展的支持起到重要的引導作用,我國金融機構需要不斷更新經營管理理念,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通過自身角色定位的合理調整,與國際合作,發現低碳經濟發展帶來的機遇,提升金融支持低碳經濟服務的理念。金融機構要不斷優化信貸產業和客戶結構,不斷創新低碳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在綠色信貸的基礎上,探索發行綠色債券,將資金投入到需求量大、綜合效益較好的低碳項目中,建立相對穩定的中長期資金。金融機構還要不斷研究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途徑,推出符合小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對中小企業實施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不斷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我國要充分發揮政策優勢,不斷鼓勵民間資本投入到低碳項目中,實施開放性的節能項目投資,爭取到更多的資金支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用制度保障低碳經濟的順利發展。更新金融機構的管理理念,使之正確引導低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優化金融支持的外部環境
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需要優化金融支持的外部環境。首先,相關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與綠色信貸相關的政策機制,建立科學、具有可行性的產業投向標準,在政策的引導下,進一步細化污染企業信貸指南和相關操作辦法,便于金融機構在支持低碳經濟發展時得到技術支持。建立并完善與低碳經濟發展相關的政策,通過該環保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經濟政策為金融支持提供政策環境,進而制定與這些經濟政策相符合的金融支持政策,確保金融機構的投資方向負荷國家相關政策,充分發揮其引導低碳經濟發展的結構與能源調整等功能。相關部門要加強金融管理部門與環保管理部門、商業銀行等的交流與溝通,建立完善、科學的信息共享機制,構建與低碳發展要求相一致的信貸產業目錄。此外,要通過構建良好的溝通交流機制來為低碳經濟發展創造最優的外部環境。政府要充分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作用,通過建設信用工程、完善中小型企業擔保體系等的方式,鼓勵中小企業建立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以此來促進金融機構對風險預測、防范后加大對低碳經濟發展企業的金融支持。此外,我國應當建立完善的激勵與約束機制,跟蹤監測各個金融機構的政策執行情況,引導金融機構不斷創新信貸服務方式,優化投資方向,自覺地參與到國家環保計劃中。建立相應的財政貼息、稅收減免等政策來調動金融機構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積極性。
(三)建立健全金融支持體系
低碳經濟作為一種新興經濟增長方式,應當得到商業銀行的重視,商業銀行要看到低碳經濟帶來的機遇,合理調整自身的定位,增強與低碳相關的金融創新,幫助低碳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發展低碳經濟,需要資本市場充分發揮其資源配置的作用,積極推進低碳資本市場的建設,使之有力支持低碳經濟產業的技術創新和發展。在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同時,加強對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培養,開發各種金融衍生產品,幫助低碳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立健全金融支持體系,還應當充分發揮風險投資的作用,建立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很多風險投資企業比較看重節能環保和新能源開發項目,但是目前很多節能環保企業大多是利用國家相關政策來獲取小額貸款進行技術商業化,并沒有有效利用國際流行的風險投資。相關企業要充分認識到風險投資對于發展低碳技術和商業化的重要作用,要有效利用市場規律,在國家相關政策的引導下,建立健全相關機制,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建立健全金融支持體系,要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引導作用,在政策性的引導下,重點支持低碳技術研發、低碳基礎設施投資和低碳能源的發展等項目,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到低碳經濟建設中。
(四)充分發揮風險投資的作用
風險投資比較重視生物工程、新能源等產業的投資,隨著低碳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風險投資越來越看重低碳經濟,風險投資基金和國際機構投資者將投資方向轉向開發新能源和節能環保上。目前,我國低碳經濟項目開發企業往往是利用國家優惠政策來獲得小額貸款,雖然傳統觀念對風險投資持有懷疑態度,但是對于低碳技術的商業化發展來講,風險投資是促進其發展的重要途徑。我國要加大引導風投資本的投資,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此外,還要充分吸引利用外資,促進低碳經濟發展、技術進步和產業的升級,鼓勵新能源、新技術和環保產業進入到我國市場中,同時幫助我國低碳企業的發展,吸引國外融資,進一步擴充低碳經濟發展的融資渠道,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
三、結束語
關鍵詞:創業;孵化器;海西;經濟
中圖分類號:F2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8-00-01
我國在改革開放后便開始重視企業創業孵化器的建設與發展,在我國多個省市經過了數十年的發展以及經驗的總結,通過比較各項績效指標以及對比相關數據不難發現,企業創業孵化器為地區的發展往往會注入新的活力和新的動力[1]。如何在國家戰略中實現發展壯大海峽西岸的經濟產業群、城市規劃群以及港口海灣群的建設,并在建設中加強創業孵化器建設,不斷推進海峽西岸經濟的發展。
一、海峽西岸創業孵化器建設現狀
海峽西岸經濟發展區是向東與臺灣島隔海相望,北邊與經濟發達的長江三角洲緊密相連,南邊則與珠江三角洲想接,是我國沿海經濟帶區域經濟發展過程當中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全國經濟發展中處于重要地位。國務院關于福建省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方案今年來得以落實,投入大量的資金、人才和科技,將海西打造成為兩岸連接我國中西部發展的重要“戰略通道”[2]。相關統計資料表明,近年來福建海西經濟的不斷發展,對于用電需求也日趨旺盛,能源結構中水力發電所占比重較大,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兩倍,使得全省用電長期處于靠天收的狀態,具有一定的不可預見性,自身能源的稟賦完全不足以應付高速發展的經濟模式。因此開展創業孵化器十分必要,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應以及社會影響力,在扶持中小型科學技術企業以及培養地區創新創業能力氛圍上具有非常顯著的效果,且具有較好發展空間。
二、創業孵化器對于海西經濟發展的作用
創業孵化器可以很好的做到降低工作創業門檻,增強創業的成功機率,同時可以拓寬社會的就業渠道。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發展與提高,經濟轉型的不斷深入,就業形勢也相對較為嚴峻,給經濟的發展與轉型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因此,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創業孵化器模式的形成在就業創業上就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3]。創業孵化器可以給予創業團隊以及初創企業提供啟動資金、融入資金、選取辦公地點以及各類相關的代辦服務,為創業的細節工作辦理進行簡化,大大降低創業所需的門檻,使得各型創業人員以及團隊在一個較為適宜的創業孵化環境中快速穩定的成長,同時通過政府相關政策的制定,引導或導入資金到新興企業中,增強企業的生存和核心競爭力,提高海西經濟發展的活力[4]。同時海西通過創業孵化器建設,吸引眾多海外留學生以及高管人士回國創業,要想培育出高新技術企業,就需要做到吸引充滿創業熱情和能力的年輕有激情的各行各業優秀人才,形成人才的集聚高地,為海西經濟發展儲備人才。
三、海西經濟帶發展創業孵化區主要存在的問題
雖然當前國家關于創業孵化器的建設出臺了相關政策,但是作為發展中的產業還是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
(一)創業孵化器的財政扶持力度不足
對于創業企業孵化器的平臺體系建設中的資金扶持力度不足,進行財政的引導和支持不夠,以及鼓勵社會資本的投入較少,對于出臺的相關政策兌現不明顯,從而更加滿足企業創業過程中的研發、生產以及經營的需求,最終實現企業的快速發展以及創業孵化器的建設,剛快推動海西經濟發展。
(二)創業孵化器的功能和服務能力有待提高
當前創業孵化器建設缺乏專業化的培訓體系建設,未能形成能夠駕馭高層次創業人員的復合型孵化器的經理人隊伍;尚未能建立健全的拓展技術、市場以及融入資金方面等相關的增值服務,不能夠很好的提高孵化器的服務水平和能力,從而不能夠做到創業孵化器建設的高速、穩定運行。
四、加強創業孵化器建設,推動海西經濟發展的建議
只有不斷創新管理機制以及運行的體制建設,才能夠不斷推進創業孵化器的企業化以及市場化的發展,建議形成產權制度體制改革與創新[5],形成產權關系清晰、主體更加多元化的創業孵化器建設體系,吸引和調動更多的社會資源融入到創業孵化器的建設過程當中,為創業孵化器的發展提供廣闊的平臺與空間,不斷推動海西經濟帶的發展。
建立健全完善的扶持政策,優化當前創業孵化器的建設環境,首先需要根據海西經濟發展的企業化、市場化和產業化的工作要求及特點,充分考慮企業的行業定位、融資渠道以及生存發展空間等相關問題,研究制定實施區域內創業孵化器建設的指導思想以及發展目標[6],明確創業孵化器建設的相關條件以及認定方法。其次需要為創業孵化器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平臺,對于涉及政府相關權限內的費用可以進行一定的減免,從而降低創業孵化器成本,提高孵化器的綜合服務能力。最后需要創立創業孵化器相關啟動資金,鼓勵更多的人投入到創業孵化器的建設中來,同時對已經在孵企業進行創業投資。
五、結束語
我國推行20多年的創業孵化器建設,不僅為我國區域的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同時也極大的帶動了技術創業的發展,培養了大批具有創造活力和經濟活力的企業,極大的活躍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創業孵化器已經成為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海西經濟區的建設和發展中也必將發揮重要作用,推動經濟的不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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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劉湘溶.經濟發展方式的生態化與中國的生態文明建設[A]\\北京大學人學研究中心、中國人學學會、海南省委宣傳部、三亞市委市政府.生態文明?全球化?人的發展[C],北京大學人學研究中心、中國人學學會、海南省委宣傳部、三亞市委市政府,2009:8.
簡單地說,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就是人與自然的關系。要形成環境和經濟之間的動態平衡和協調發展,就是既要產生內在動力,實現對可持續發展的推動作用,又要遵循內在要求,保證可持續發展的完成。這表明,一方面要具備由經濟發展衍生出來的物質條件和管理規則;另一方面要遵循從環境保護層面制定出來的發展方向和進步空間。
2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作用
2.1兩者之間的博弈問題
要使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能夠均衡發展,就得跟上社會的發展方向。將這兩方面互相結合,在經濟發展中,把環境保護作為重要的指標,做到即可以發展經濟,又能夠到達保護環境的要求。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兩者之間還會有博弈現象的發生。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成本高低取決于環境保護,它的力度強弱決定經濟發展所需成本費用的多少。因此,在單方面發展經濟的同時,環境會被嚴重的破壞,長時間的這種狀態,會造成人與自然不能和諧共處,對保持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動態平衡起到不利的影響。
2.2可以提高經濟水平
環境保護意識的提升對經濟水平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由于經濟發展太過迅速,間接使企業間的競爭力也逐漸增大。企業如果想要獲得高速發展,就必須以保護環境為前提,再加上投資成本的增加,就使得企業必須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企業對相關的生產方式、生產工藝和管理政策進行升級優化,達到保護環境的標準。既可以通過新技術獲得更高的經濟來源,增強了與其他企業之間的競爭力,也可以對周邊環境進行全方面的保護,基本達到兩者的動態平衡。
3兩者如何實現協調發展
3.1完善運行制度
環境保護的有關措施已經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和人們對生活方式高低的參照物。所以,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會逐漸被普及,范圍也越來越廣,這種情況下對市場制度進行完善顯得極為重要。在對環境和經濟兩者的關系進行積極結合的同時,也要構建完善的市場制度。在市場的競爭當中,環境保護在整個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分量,基于規范化的使用自然資源及合理的價碼,促進市場化制度的有效實行。利用企業間相互競爭的意識,提高了他們環境保護的意識,從思想上養成環境和經濟進行協調發展的意識。
3.2實現產業化的運行方式
實行產業化的運行方式,對促進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要實現產業化的運行方式,就得要憑借企業的發展條件和企業的凝聚力。通過企業間的競爭力,能夠促使它們加大對環境的維護力度,而若是將企業間的競爭力聚集起來,那么這種對環境進行保護的意識會更加強烈。將相關政策進行產業化的實行,使得環境保護作為企業發展的目標之一,先在大型企業中實行,在取得良好效應的反饋后,借由他們的影響力,將這種思想傳遞給小型企業,以此類推,環境被保護的范圍會越來越大,加深了相關政策的影響力。由此可見,產業化的運行方式是保持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之間動態平衡的有效方法。
3.3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在對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這兩者保持動態平衡的過程中,政府投入的財政有著很重要的支持作用。因為政府如果加大財政的力度,那么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成本就會減少,這種對企業有良好發展性的政策,會使它們更加注重環境的保護問題,同時,成本的減少也會有利于企業的發展。若個別企業對環境造成破壞,根據環境受破壞的程度,政府可以對其進行相應程度的懲罰,增加它們的投資成本,在硬性條件上對其進行約束。
3.4加強社會向導力度
在如今的日常生活中,與保護環境的相關宣傳充斥在我們的身邊,對自身周邊環境進行保護和挽救使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而有關環境保護的宣傳手段也很多,例如:義務教育的課本上、電視公益廣告及公園中的條幅標示等,之所以可以用到這么廣泛的公共層面,是要時常提醒人們對環境保護的關注。所以,加強社會的向導力對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動態均衡起到了不能忽視的作用。
4結語
【關鍵詞】海洋經濟財政金融
一、海洋經濟發展財政政策建議
(一)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等公益事業領域的支持力度
政府要加快配套政策的建設,尤其是海洋海水的綜合利用、海洋深海資源的勘探開發、海洋產業鏈條的節能減排等關鍵領域的支持力度要不斷加強。對于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的重點產業目錄應著力完善,新興產業需要政府著重關注和扶持。遼寧省要把國家扶植海洋實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落到實處,輔之以配套措施,使海洋新興產業從源頭上獲得更多支持。此外,建設海洋基礎設施和海洋科技創新平臺,政府應給予更多幫助和支持。
(二)優化政府補貼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加大對合作研發的支持
政府應對合作研發加大支持的力度,特別是高校和企業聯合做合作研發方面。針對遼寧省多所高校共同構建的研發平臺,建立研究成果多方共享及研究成果的收益分配問題的相關規章政策,同時為使研發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充分得到調動,在研發團隊中應按照科學合理的比例給予補貼。結合研發機構的發展需求,研發機構可選擇與專家團隊、大型龍頭企業合作,對于研發成果采取銷售提成的獎勵方式,待研發成果實現經濟效益的轉變后,研究和銷售雙方的利益相關者和產品收益長期掛鉤,持續產品在市場中的全部銷售周期,以此更加充分帶動研發者的工作積極性,使研發成果也更快實現經濟上的轉化。
(三)加快區域性物流中心建設
遼寧省應對現代物流給予更多的財政資金支持,使物流產業鏈條更加標準和規范,促進物流體系的構建,進而推動現代物流體系的建設和發展。針對有利于現代物流發展的相關環節,基礎設施配套的費用等相關費用按原有標準減半征收,免收征地管理費。
(四)加大產業轉移支持力度,推動產業升級
遼寧省應深入貫徹實施國家針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頒布的稅收優惠等政策,在專項資金的支持和引導下,實現海洋經濟產業的全面升級改造;企業發展中要融入創新元素,政府要把創新元素向企業內部引進,促進海洋經濟轉移產業的升級;創新資源要實現多方共同利用,通過構建平臺促進資源共享,為海洋經濟產業的升級提供技術支持。
(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自主創新的力度
遼寧省政府要適度降低采購門檻,使中小企業有機會進入政府采購范疇,企業要逐步轉變發展方式,逐步從勞動力密集型產業轉向自主創新型,著力打造企業的自主品牌;政府應針對采購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政府應對企業出口給予資金支持,為企業在國外獲得采購市場創造機會。
(六)完善稅收優惠政策
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區應加快自主創新步伐,在政府的幫助扶植下,加快企業研發機構的建設;對于創新型企業的發展給予資金支持,并制定相關優惠政策細則;對于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在產權產銷環節給予稅收優惠,鼓勵企業進行自主創新。
(七)繼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根據海洋經濟發展的各項具體要求,政府應不斷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完善健全財稅體系;收入分配的比例關系,應與參與程度承擔責任程度相匹配;財政支出的結構需不斷優化,與稅費相關政策不斷做出調整,使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區域的財政稅收體系更加完善。
二、海洋經濟發展金融政策建議
(一)支持組建金融中心
積極帶動國內外金融組織在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區建立法人分支機構,充分調動金融機構建設服務平臺的積極性,提高遼寧省金融市場的級別。
(二)支持搭建融資平臺
政府應充分發揮公共服務職能,為遼寧省海洋經濟發展提供發展需要的資金,在政府與企業之間構建服務平臺,充分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融資渠道應不斷拓寬,融資渠道更多元,融資方式更多樣,融入不同經濟成分,從而實現融資形式的創新。
(三)支持拓寬融資渠道
政府應對資金進行引導,對海洋新興產業等給予更多資金上的傾向。遼寧省應深入貫徹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對于海洋經濟發展區的企業,在銀行貸款等方面給予支持并適度予以優惠;企業可通過直接融資渠道進行融資,如發行企業債券;海洋經濟發展區的企業也可通過上市來實現融資,從而實現資金來源的多樣化。
(四)發揮民間投資在海洋產業發展中的主導作用
直接融資額在全部融資總額所占比重應不斷提高,由傳統以信貸為主要融資方式,向多元融資轉變。政府應制定相關政策引導金融機構適度降低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標準,并逐步優化精簡原有的審批程序,尤其是對海洋新興產業政府應給予更多關注和信貸資金支持,發揮民間資本的融資作用。
(五)大力開展銀行海洋業務
遼寧省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金融機構設立專門為海洋經濟金融發展的服務平臺,引導各大銀行在海洋經濟發展區開設分行,使海洋相關產業發展擁有充足的資金支持,同時銀行可以把海洋業務逐步開展成為特色業務,服務海洋經濟發展。
(六)支持金融創新
遼寧省政府應著力引導金融組織在海洋經濟發展區開設子機構,根據組織類型及規模給予政策性補助,并予以稅收優惠或減免,同時,在海洋經濟發展區的企業應不斷增加短期融資券、票據等的發行量,滿足自身融資需求,此外,信用擔保體系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不斷建立健全。
三、海洋經濟發展體制機制創新
(一)完善現代海洋經濟市場體系與海洋產業發展體制機制
1.完善現代海洋經濟市場體系。建立健全現代海洋經濟體系,進而促進海洋經濟穩定持續發展,同時,設立專門用于海洋產權變動的交易平臺,并在市場主導配置資源的條件下,實現海洋資源的優化配置。
2.完善海洋產業發展體制機制。遼寧省政府應著力推動海洋重點產業結構的改革創新,促進海洋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遼寧省水資源重要的補充來源之一就是海水淡化,因而要加快海水淡化方面的供給改革。對于海洋新興產業來說,應創立體制機制,大力引導其發展;同樣,相對落后、與海洋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產業,應設立機制盡快淘汰。此外,海洋產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需將各方研究成果實現共享,因而,共享體制的設立尤為關鍵。
(二)創新海洋開放體制
1.擴大海洋合作交流。政府應引導海洋新興產業、科學技術創新等相關領域的相互合作。相關地區可以在教育、科學技術等方面進行合作,同時,遼寧省可拓寬合作范圍,與外省進行資源及能源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2.鼓勵民營經濟積極參與海洋開發。民營經濟在海洋經濟發展中所起作用尤為突出,因而應充分利用民營經濟的優勢地位。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遼寧省政府應針對阻礙民營經濟支持海洋經濟發展的因素進行清除,使民營經濟真正融入到海洋經濟發展中,如支持海洋資源的開采利用、支持海洋基礎設施的建設等,逐步建立海洋產業集群,促進海洋經濟順利發展。
(三)創新海洋綜合管理體制
1.健全法規體系。海洋經濟的發展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應著重為海洋區域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如海岸線一帶的管理辦法、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規章制度等,逐步建立完備的海洋管理法律法規體系。
2.完善執法體制。法律法規的制定需要執法部門深入貫徹實施,提高執法部門在海洋環境保護及資源開發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推動執法部門的執法隊伍建設,逐步建立高效的執法機制。
作者:張芳
參考文獻
[1]安徽省財政廳課題組.《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財政政策研究》.《財政研究》,2009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