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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技術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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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技術論文

貿易技術論文范文第1篇

目前,發達國家仍然在不斷升級質量檢驗標準,檢測項目也越來越多。例如,美國是世界上食品標簽要求最嚴格的國家之一,食品標簽多達22種,且逐年修訂補充。美國要求所有包裝食品應有食品標簽,膨化食品還要有營養標簽,必須標明至少14種營養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從前設定的進口農產品殘留物限量標準是63種2470項,而今年實施的“肯定列表”則新增了51392個限量,涉及264類食品中的734種化學品殘留,同時禁止使用15種農藥、獸藥,這使得農產品檢測項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的大市場,占我國食品、農產品出口總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實施大幅抬高出口技術門檻,直接影響我國近80億美元的農產品出口額,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業。

發達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規,對進口農產品形成了通常所說的“綠色壁壘”。綠色壁壘主要包括國際和區域性的環保公約、國別環保法規和標準、檢驗和檢疫要求、“綠色包裝”和標簽要求、IS014000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志等自愿性措施、生產和加工方法及環境成本內在化要求等。動物福利問題則尤其為歐盟所重視,例如,雞場飼養密度一般為12只/m2,歐盟卻提出每平方米只能養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雞會感到不“舒適”。由此養殖成本增加,形成貿易壁壘。

最典型的就是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這一直是國際爭論的焦點。美國由于占據轉基因技術的制高點,對轉基因食品的推廣持積極態度,而歐盟和日本等國家則堅決反對,由此也引發了有關轉基因農產品進口管理措施的討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呈日益升級的趨勢。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國推行“大米身份認證制度”,即凡進入日本國內市場的大米必須標明品種、產地、生產者姓名和認證號碼等,否則不允許銷售。“大米身份認證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對新制度“層層加碼”,把認證范圍推廣到蔬菜,要求市場上銷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須有認證標志。對中國蔬菜等農產品來講,今后進入日本市場將更趨困難。

近年來,技術性貿易壁壘已直接使中國農產品出口遭受巨大損失,其擴散效應造成的間接損失更是難以估計。據商務部統計,我國有90%的農業及食品出口企業受國外技術貿易壁壘影響,造成每年損失約90億美元,出口受阻的產品從蔬菜、水果、茶葉到蜂蜜,進而擴展到畜產品和水產品。國外實施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制約我國農產品出口的最大障礙。

二、我國農產品出口遭受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原因探析

1.國內自身原因:(1)農產品自身存在質量問題。我國人口眾多,人們環保意識比較薄弱,農產品的生產及其加工品存在諸多安全隱患。(2)政出多門,監管不力。我國農產品安全管理涉及經貿、工商、衛生、質檢等多個部門,由于存在多頭監管,職責不清,監管不力,造成權威不足,收效不明顯。(3)農產品和食品質量管理,標準化與認證體系建設滯后,食品安全的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不接軌,檢驗技術和檢驗手段也有待改進。(4)農產品和食品生產以小規模個體農戶為主體,加工企業規模不大,技術含量不高,競爭實力不強,戰略經營的理念和市場營銷能力比較薄弱,對國際市場的質量標準、食品安全標準的動向知之甚少,不能適應快速多變的國際市場需求。

2.國際方面的原因:(1)發達國家實施貿易保護的需要。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成本低廉,生產勞動密集型農產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較優勢,能夠以較低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此外,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各國在關稅和市場準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國農產品出口的傳統關稅門檻因此隨之降低,這就為我國擴大農產品出口創造了更寬松的環境和條件。(2)消費理念的轉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越來越注重改善生活質量,越來越關注保護環境。相應地,人們的消費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發展型、健康型”轉變,對營養、健康、衛生、無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來越大,綠色消費正成為世界性的消費潮流。(3)國際標準在SPS協議和TBT協議中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貿組織成立以來,各成員國都在積極援引WTO協議和國際標準進行貿易交涉。但是,迄今為止,在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發達國占據主導地位。

3.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

(1)大力發展綠色產品,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

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當務之急是要從源頭抓起,大力發展綠色食品,加強全過程監管控制,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和保證食品安全。綠色食品生產有嚴格的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通過對農產品生態環境和生產過程中投入物的控制來對農產品進行品質管理,能有效地提升農產品品質,成為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有效措施。

(2)建立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的專門機構

要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擴大農產品出口,有必要設立負責技術性貿易措施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的相應機構。機構的主要職責是組織研究實施重大的技術性貿易措施,協調我國技術性貿易領域多邊、雙邊合作與交流中的重大問題的方針政策和原則立場;承擔建立全國技術性貿易措施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的工作等。這有利于加強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有利于企業形成合力,聯合作戰;有利于部門間、行業間、企業間加強溝通,在應對技術貿易型壁壘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維護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

(3)建立和完善農產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風險分析為基礎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是應對農產品出口技術性貿易障礙的技術保障。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需要組織專家加強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國的農產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在此基礎上,積極采用國際標準,提高標準水平,推動我國食品工業加快發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競爭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養力度技術性貿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響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國內外貿易等各個環節的眾多企業及中介組織、政府管理部門、消費者自身。所以,要應對農產品出口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客觀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規則,尤其是WTO/TBT、SPS協定、WTO爭端解決機制,以及國際標準、指南、爭端的人才梯隊。因此,必須依據新的形勢,盡快培養相應地專門人才,立足長遠,為實施農產品走出去戰略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夏英祝,祖書君.綠色壁壘和綠色壁壘效應[J].農業經濟問題,2004,(1).

[2]石廣生.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知識讀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童霞.基于綠色壁壘導向的中國出口貿易發展的路徑選擇[J].國際貿易問題,2006,(2).

貿易技術論文范文第2篇

[論文摘要]隨著經濟發展,各國政府對環保、安全、衛生要求日趨嚴格,促進了TBT的發展。而TBT的影響和作用已經超出傳統的非關稅壁壘成為影響我國出口貿易的主要因素。本文通過分析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特點及現狀等,提出了政府與企業各自的應對措施。

1技術性貿易壁壘含義及特點

技術性貿易壁壘(TBT),是指一國或地區在對進口商品進行管理時,強制性或非強制性地規定某些技術上的標準以及效應的認證和檢驗制度,從而起到限制進口作用的一種非關稅壁壘措施。TBT是政府主導的調控和規范市場的手段,可以用于解決由于市場外部效應帶來的諸如保護環境與資源、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之類的問題,對本國市場實施保護,維護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

技術性貿易壁壘相對于其他非關稅壁壘來說。更隱藏,更靈活,且種類繁多,不易對付。其主要特點可歸納為如下:

(1)貌似合理性。它以公開的立法加以規定和實施,具有名義上的合法性。

(2)靈活多樣性。制定技術性貿易壁壘,手續比較簡便,伸縮性較大,可以針對進口商品隨時靈活改變標準水平,或增加標準或技術種類。

(3)偽裝隱蔽性。技術性貿易壁壘在看似公平的標準和法規中,滲入了國與國之間發展水平的差異性和一些人為因素,這些隱蔽性差異正成為一些國家限制外國商品流入國內市場的借口。

(4)針對性。某些技術性規章和標準經過精心設計和研究,可以專門用來對某些國家的產品設置障礙。

(5)堅固有效性。科技水平相對不高的發展中國家的商品通常達不到發達國家的標準和技術法規的要求而無法向重則向國家出口,故TBT被突破。

(6)廣泛性。TBT的表現形式涉及公約、法律、標準、要求、制度等各個方面,極具廣泛性,其影響也是多方面的。

(7)復雜性。TBT因涉及的技術和適用范圍的廣泛性,因而遠比配額、許可證、出口限制和外匯管制復雜。

(8)利弊雙重性。TBT對進口國和出口國都有利有弊。

2國外對我國實施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特點及現狀

多:歐盟的技術標準有10萬多個。德國僅工業標準就有15萬種,日本1994年的調查結果顯示有8148個工業標準和397個農產品標準。

繁:技術法規、技術標準、質量認證、綠色壁壘……以認證為例,僅美國就有55種認證體系。產品安全認證體系UL、軍用MIL,電磁兼容、FCC等諸多認證機構為外來產品設置了層層障礙。

細:西方國家對質量指標的要求往往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出口企業哪怕是在檢測設備上差一點,就會因細小的差別而遭受重創。

嚴:FDA每月會因各種技術原因扣留3500批各國進口產品,2002年美國又出臺規定,所有供應商必須進行IS09000認證,否則拒絕進入美國市場。

3我國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策略

3.1政府的戰略

3.1.1重視技術引進,提高我國科技水平

不同國家之間的技術差距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發達國家技術壁壘的主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只有提高本國的技術水平,縮小與發達國家的技術差距,才能真正的跨越所面臨的技術壁壘,而提高一國科技水平的途徑有兩種:一是增強本國在科技方面的自主創新能力。二是通過技術引進,消化、吸收以提高科技水平,即通過與發達國家的貿易來獲得技術的溢出效應。為此,政府需要從以下幾點著手:①增大教育經費、科研經費的投入,培養大批基礎科研和專業技術人員,提高我國的科研實力和創新能力。

②通過減免所得稅,工業產品稅,免除科研設備和技術進口關稅等手段鼓勵企業加大對技術研究開發的投資。

③加快企業結構調整,實現貿易結構升級。

3.1.2通過協調與國際互認跨越技術貿易壁壘

所謂協調是指以統一的形式標準化技術標準或法規,分為談判協調與權威兩種形式。談判協調是指各國通過談判形成一套共同的紀律來實現協調。權威協調是各國采用了一個權威的技術規范。

3.1.3建立跨越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信息服務體系

我國大部分企業受到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限制是因為信息不暢造成的。我國應建立專門的TBT咨詢中心,定期搜集、整理、國外TBT的最新動態,密切關注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活動,對于貿易對象國的一些技術性限制措施的動態加以密切跟蹤,向我國進出口企業提供詳盡的技術壁壘咨詢服務。

3.1.4積極適用WTO的有關規定

對于一些國家對我國出口產品實行雙重技術標準或明顯歧視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可依據WTO的規定運用法律手段尋求公正合理的解決;另外,可依據WTO的有關規定盡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技術法規體系和貿易救濟體系。

3.2企業的戰略:

3.2.1加快企業技術創新步伐,努力提高技術水平

要突破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障礙,其根本是要在技術水平上達到一定要求。因此我國外經貿企業要提高自身技術水平,優化貿易商品結構。

3.2.2健全和完善企業標準化管理體系

就國際市場競爭而言,標準化的作用就是能夠“贏得市場競爭”。企業標準化工作應做到:制定能確切反映市場需求,令客戶滿意的產品標準;建立起以產品標準為核心的有效的標準體系;運用多種標準化形式支持產品開發。

3.2.3實施綠色管理,應對環境壁壘

綠色管理是指將環境保護的思想觀念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這一思想可概括為“5R”原則,即研究Research、削減Reduce、再開發Reuse、循環Recycle、保護Rescue。

貿易技術論文范文第3篇

“貿易技術壁壘(TechnicalBarriersToTrade-TBT)”一詞,正式出現于WTO〈貿易技術壁壘協定〉中。所謂貿易技術壁壘是指那些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確定商品的某些特性的規定、標準和法規,以及旨在檢驗商品是否符合這些技術法規和確定商品質量及其適應性能的認證、審批和實驗程序所形成的貿易障礙。簡言之,就是由國與國之間對產(商)品進行管理時,由于其實際的法規、技術標準、制度和檢驗制度帶來的差異所形成的貿易壁壘,稱之為貿易技術壁壘,這是貿易中最隱蔽、最難對付的非關稅壁壘。

在國際貿易中,技術標準和技術條例的本意,或是確保國際交易中貨物質量的一致性,減少由進出口貨物的規格、質量和服務引發的爭端,或是保護消費安全,維護各國消費者的權益,從而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從GATT到WTO,一直在努力使各成員國的產品標準國際化、統一化,減少和取消貿易技術壁壘。但是,基于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的貿易扭曲依然存在,而且越來越呈現出覆蓋率高、沖擊力強、手段隱蔽和復雜化的趨勢,對世界貿易的影響也越來越大。從而使技術標準和技術條例具有促進與扭曲世界貿易發展的兩種截然相反的作用,呈現出雙重性的特點。正如國際標準化組織出版的《標準化的目的和原理》一書中指出:這種貿易的技術壁壘是國際貿易保護的最好庇護所,是調節當今國際貿易的杠桿。形成貿易障礙的技術壁壘扭曲了技術規則的本來面目,使原本有利于國際貿易發展的有利手段變成了阻礙國際貿易正常進行的有效手段。

一方面,貿易壁壘的整體發展趨勢使這種雙重性越來越顯現出來。自從1948年GATT生效以來,經過一次次的多邊貿易談判,關稅壁壘已經得到很大的遏制和削弱,相形之下,各國更注重采用各種“披著合法外衣”的非關稅壁壘,尤其是復雜苛刻的技術法規、技術標準和質量認證制度,以及名目繁多的進出口商品包裝、標志、檢驗和安全、衛生、環保等要求構成了更為隱蔽、更難對付的貿易技術壁壘,成為國際貿易新的障礙。近幾年來,隨著技術密集型產品占世界貿易額的比例進一步上升,高靈敏檢測技術的發展,消費者對商品選擇性的增強,貿易技術壁壘占貿易壁壘的比例呈現出較大幅度的上升趨勢,已經達到80%,其二重性也相應的越來越明顯。

另一方面,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本身的特性使其作用具有二重性。其一,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之所以能夠構成貿易壁壘,是由于他們往往被以歧視的方式對進出口產品實施,既對進口產品提出特別的技術要求。其二,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都是各國自己制定的,由此產生的國與國之間技術條例和技術標準的種種差異導致了貿易的障礙。其三,與這種規格、標準相伴隨的檢測、檢驗手續也是技術條例與標準構成貿易壁壘的重要原因。進口國采用復雜的、曠日持久的技術檢驗、調查、取證、裁定等程序往往使商品的銷售和成本大大增加,往往會延誤交貨期或者錯過季節,從而失去市場。

二、TBT的“典范”——美國TBT體系

美國是世界第一貿易強國,也是各種貿易壁壘(如貿易地位限制、關稅配額、數量限制、反傾銷、技術性貿易措施、政府采購限制等)最繁多、體系最復雜的國家。

1.美國TBT的基本情況。

基于技術標準、法規的貿易技術壁壘。美國在要求進口商品滿足ISO9000系列標準之外,附加了許多對進口商品制定的條例。僅從1980年至今,美國已制訂了約2300個技術性法規和條例。這些復雜的法規和條例本身構成了對國際貿易的極大障礙。

關于合格評定的技術壁壘狀況。美國目前有55種認證體系,如產品安全認證體系UL、軍用MI(1)、電磁兼容FCC等具有較大影響的認證體系。其中,美國為了對商品的安全性能進行認證,設立了代號為UL的“保險商實驗室”,外國商品必須通過UL認證后才能順利地進入美國市場,事實上很多發展中國家的商品很難達到UL標準水平。這種假借保護環境,人類動植物的衛生,安全健康之名,對商品中的有害物含量制定較高指標的做法,有效地限制了商品的進口。

利用電子數據交換(EDI)設置技術壁壘。美國決定,從1992年起將全面采用電子數據交換方式辦理海關業務,不采用電子數據交換方式的,海關手續將被推遲受理。

以上提到的是美國貿易技術壁壘的主要方面,當然還有一些其它原因而形成技術壁壘。正是這些貿易技術壁壘,導致外國產品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進入美國的“入門費”看漲。

2.美國TBT體系的主要特點。

法律地位重要。美國的技術性法規或標準大都以保障消費安全、保護環境及國內市場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為出發點,幾乎涉及到美國社會及公眾生產、生活的每個層面,成為美國法律體系的基本組成部分,而且多屬強制性法規或標準之列。

覆蓋領域廣泛。美國針對每一種產品,包括其生產與進口行為,基本上都訂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或標準;并以標準、檢測、標識及認證等手段,為進口產品設置高門檻及繁雜的檢驗手續。

法規體系復雜。呈現出立法部門眾多,立法層次有別,措施性質多重,法規數量龐雜等特征。

執法體系復雜。美國負責技術性法規及技術標準執法工作的部門很多,從大的層面上分,既有聯邦政府部門,又有聯邦獨立機構;從小的層面上,針對同一產品,在同一部門內,設立不同的部門負責不同項目的執法工作。各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相輔相成,筑起了一道復雜而有序的執法體系。

美國主義特色鮮明。美國的技術標準、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非常嚴格、也非常高,檢驗手續復雜,批準時間冗長;而且,美國很少使用國際標準化機構訂立的標準,其有些標準甚至直接與國際標準矛盾,一般也不承認包括中國在內的其它國家的檢驗標準,在對外交往中,我行我素,一切以美國利益與意識為中心。

從中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不論是作為合理的技術貿易措施,還是作為抬高門檻的貿易保護主義壁壘,有一點是無疑的,他是維護國家基本安全的重要手段,處于設置與超越不停頓較量的動態發展過程中,批著合理的外衣,手段隱蔽,沖擊力強,與一國的經濟實力和科技發展水平密切相關,發達國家和地區處于絕對優勢和主動地位,發展中國家和地區處于劣勢和被動地位。

三、關于動態條件下如何應對TBT的理論思考

如何有效地突破別國的貿易技術壁壘,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本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損失,保持自己的比較優勢;如何有效地構筑本國的貿易技術壁壘,以在合法的外衣之下,保護本國產業,增強本國的競爭力。是世界各國重點考慮的問題。限于篇幅,本文僅分析超越問題。

1.應對貿易技術壁壘措施的一般理論分析。

(1)從貿易技術壁壘作用的基本機理來看,技術上的超越是最根本的應對措施。貿易技術壁壘作用的基本機理是,貿易技術壁壘一旦形成,并且實施,就會產生明顯的數量控制機制和價格控制機制的雙重作用,從而對進口品產生影響,進而影響進口國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對本國的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也產生遞進影響。具體來講,隨著技術的進步,必然導致新的貿易技術壁壘的出現和進口產品對壁壘的跨越。因此,進口產品超越貿易技術壁壘,實質上是依據貿易技術壁壘的要求,改進產品,使其達到要求。除此之外,沒有別的途徑。但是,要依據進口國家的規定要求,改進產品質量,提高技術水平,就需要引進先進技術,進行新的投資,從而使改進后的產品具有相當高的成本,進而削弱了產品的比較優勢。當進口品的進入還是初步的,數量不多時,壁壘主要表現為數量控制機制和價格內涵控制機制的結合。而一旦新的進口品在規模經濟條件下,大量地跨越了貿易技術壁壘,從理論上說這時壁壘主要表現為價格外在控制機制,其數量控制機制作用下降或者不再存在,此時壁壘對進口產品的作用又相當于零配額。可以這樣講,如果改造后的產品能盡快的以規模經濟的方式跨越壁壘,就可能具有競爭優勢。反之,則不可能具有競爭優勢。所以,一國產品能否跨越,或者在多長的時間內跨越,取決于跨越的成本收益分析。

(2)從經濟實踐中各國對市場規模的限制以及出于保護國內產業的考慮來看,單純技術上的超越不能解決所有貿易技術壁壘問題。國際貿易中的國家都是經濟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一個國家出于市場規模的限制和保護國內產業的考慮,即使進口品已經滿足了壁壘的技術要求并交納進口的檢驗費用及其他相關的費用以后,也不可能無限制的輸入。這時東道國可以通過對檢驗過程的控制相應地調整進口品的數量和進口速率。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隨著技術創新的深入,新的技術標準會不斷的出現,并被采用于新的技術法規之中,這就對進口產品形成新一輪的控制機制,從而形成新的貿易技術壁壘。從這個角度來看,單純的技術上的跨越不可能解決所有貿易技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扭曲問題。所以,在跨越貿易技術壁壘時,應該充分考慮到進口國作為經濟人的特性。

(3)從世界經濟兩極分化的趨勢來看,南北方在貿易技術壁壘的設置與超越方面存在著事實上的不平等。構成世界經濟兩大類型的發展中國家(南方)經濟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北方)經濟之間,貧富兩極分化在發展。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擁有世界先進的科技水平、生產力水平和世界最強大的經濟實力,在世界經濟發展中處于主導和制約地位。表現在技術方面,發達國家擁有絕對的優勢,南北國家之間形成了一條巨大的技術鴻溝,而且還有不斷擴大的趨勢。貿易技術壁壘本質上是國家間技術差異的具體表現,盡管它還受到其他的因素制約。從這個角度來看,發達國家在貿易技術壁壘的設置與超越方面總是處于主動與支配地位。如何縮小這種差距,是減少貿易技術壁壘的關鍵。根據熊彼特的發展理論,通過技術轉移(表現為技術模仿或者擴散),可以縮小這種差距。技術轉移,就發展中國家而言,主要是指技術引進。通過技術引進可以對產品產生技術溢出效應,從而跨越貿易技術壁壘。但是,由于貿易技術壁壘的動態性,能否縮小技術差距,不斷跨越貿易技術壁壘,不僅取決于引進國的模仿能力和創新能力,還取決于壁壘設置國的創新能力,以及國內產業的創新能力。

2.應對貿易技術壁壘的措施是多層次、有多種選擇的。

措施的多層次。應對TBT的主體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業等。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趨勢、世界格局多極化趨勢以及世界經濟區域化趨勢,使得可以在加強國與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加強區域合作與協調、在GATT/WTO框架內等多層次的回旋空間內解決問題。首先,在GATT/WTO框架之內。自上世紀60年代以來,GATT就在關于貿易技術壁壘的確認及其管制與取消兩個方面開展工作。1974年在東京回合談判中達成了《標準守則》,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達成了《貿易技術壁壘協議》,對技術條例與技術標準的制定、采納和實施、技術條例和標準的檢驗程序、信息和援助義務等做出了規定,旨在使標準國際化、統一化,減少和取消貿易技術壁壘。另外,WTO設立了對各成員開放的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以提供磋商機會,監督協定的執行。其次,可以通過加強區域合作與協調解決問題。從一定意義上講,區域一體化是指經濟聯合、調節的機構和行為。區域集團為了統一內部政策,減少貿易壁壘,或者采取直接制定貿易法規,或者在法規中引用標準,達到區域內標準的協調一致,克服彼此之間的貿易技術壁壘。如歐洲共同體理事會在1985年5月的一項決議中決定,在有關的行政法規中參照使用歐洲標準的原則,從而鋪平了歐洲標準化的道路。第三,國與國(地區)之間的協調也是克服貿易技術壁壘的一個重要途徑。通過進一步加大多、雙邊對外協作力度,以爭取能逐步彼此承認各有關機構的檢驗、檢疫證書,也有利于簡化手續,便利出口。例如,由于美國與許多歐盟國家同為1979年羅馬《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的成員國,美國向歐盟多數國家出口農產品時,可以美國農業部動植物檢疫局按照公約的統一規定制定的《聯邦植物衛生證書》為準,到岸后不必要再接受歐盟國家的檢疫制度,從而非常便利美國的農產品進入歐洲市場。措施的多選擇性。各國有各國的國情,有各自相對固定的對外經貿關系,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各不相同,在采取何種措施應對貿易技術壁壘方面,也是有多種多樣的措施可供選擇的。主要包括技術上的超越、合作協商以及反擊的方式等。這種方式本身也有多種選擇,如采取措施積極推動技術上的超越,其本身就有多種選擇。其一是技術轉移和提高競爭力。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由于國內先進技術供給有限,必須重視從國外引進先進技術,結合本國對國外先進技術的跟蹤,以及本國的自主開發,通過技術外溢和后發效應的協同作用,將制成品的生產和出口提高到一個新的技術水平,并盡快的由比較劣勢向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轉變。其二,運用FDI跨越貿易技術壁壘。單純利用技術的購買手段往往是難以得到較為先進的復雜技術。這是因為這些技術往往掌握在跨國公司的手中,所以需要引進外國直接投資。利用FDI跨越貿易技術壁壘也就是本國產業與跨國公司的合作,可以取得雙贏的結果。主要表現為,FDI所帶來的技術轉移的溢出,可以激發東道國國內企業的協同效應,競爭模仿效應和當地化效應等,使其以比較便捷的途徑取得比較先進和復雜的技術。其三,采用國際標準和質量認證體系跨越貿易技術壁壘。根據國際慣例,跨越貿易技術壁壘,應當積極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國外的先進標準。將本國的標準制定成國際標準,或者是將本國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是協會標準推向世界各國并為各國所公認,就可以在國際貿易中取得優勢,先聲奪人。

3.發展中國家應該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主動應對貿易技術壁壘。

貿易技術論文范文第4篇

眾所周知,技術性貿易壁壘是前貿易保護主義發展的產物,從經典的國際貿易理論上說,貿易保護政策的實施不利于全球資源的合理配置,各國所獲得的利益較自由貿易的情況下所獲得的利益會減少,那為什么各國還是會傾向于選擇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呢?

一個很重要且不容忽視的原因就是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進口國的企業或相關行業,特別是那些沒有競爭優勢的企業或行業,會受到進口產品的影響,其利益遭受到嚴重損害。也就是說,設置壁壘根本上是為了保護本國相關產業和行業。由于各國在所處的經濟發展階段、技術水平、需求偏好與經濟稟賦等客觀條件上存在著差異,使得各國的技術性措施之間產生著分歧,為了保證自身的最大利益,各國間必然形成技術性貿易壁壘。

假設:A國和B國按照比較優勢進行分工和貿易;A國在甲產品生產上有優勢,B國在乙產品生產上有優勢,兩國分別從對方進口自己的劣勢產品,即A國從B國進口乙產品,B國從A國進口甲產品。A國和B國只允許采用技術壁壘方式(TBT)來限制對方出口,它們的策略及利得如下圖,所示,

理性的國家知道,如果雙方都不設置技術壁壘,他們都能夠從貿易中獲得0.5個單位利益,這對雙方來說,是一種“雙贏”的格局。但是,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是他們的占優策略。因為,在一方設置技術壁壘行為被允許的情況下,如果對方選擇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那么他將獲得1個單位利得;如果對方選擇設置技術壁壘,他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則會使自己造成1單位利益所得損失。相反,如果他選擇設置技術壁壘,他的利益所得損失為零。根據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則,每一個理性主體都會剔除嚴格的劣策略(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去選擇設置技術壁壘。因此,盡管各國都知道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能獲得一定的利益,但考慮到在其他國家設置了技術壁壘之后自身的利益會有損失,所以,為了能夠回避這種風險,各國最終還是有很強烈的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意愿。

2、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形成機理:壁壘設置方國內不同利益集團的博弈

技術性貿易壁壘既是各國之間相互博弈的結果,也是各國內部政治和經濟力量相互平衡的結果。在一個民主的政體中,多數人的意愿應該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但當少數利益集團受到損害時,迫于政治壓力或為了贏得更多的選票,政府往往采取了少數利益集團的建議。這與關稅的實施是相同的,關稅的采用必然導致消費者福利的損失,技術壁壘的設置給消費者帶來的是較少的產品選擇和較高的消費價格。但不同的是,技術壁壘的設置常常是符合了或者至少表面上符合了消費者的利益(保護消費者的安全和健康、保護消費者生存環境的潔凈和安全等),相關的壓力集團有更好的口實來要求技術壁壘。

技術性貿易壁壘政策運行會產生一定的市場結果,對經濟個體(包括生產者與消費者)有資源配置和福利影響,理性的經濟個體對不同的政策及其市場結果也有一定的偏好,必然會通過施加各種政治影響以實現自己的偏好,獲得利益最大化。消費者人數眾多,利益分散,每個消費者難以察覺自己在貿易保護下的福利損失,而且消費者更多的是注意他們在生產方面的地位,這個地位的維護和提高經常得益于進口保護政策。因此,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形成是一國內部政治和經濟力量相互作用與平衡的結果。

假設1:一國政府G有設置和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兩種選擇,國內生產者P有生產和不生產產品兩種選擇,但生產的產品在同國外產品的競爭上沒有優勢,國內消費者C有購買和不購買國內生產者生產的產品兩種選擇。那么,我們可以建立如圖2的完全信息動態博弈模型:

由圖2模型可知,當政府選擇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時,該種產品可以自由進口,消費者可以選擇購買國內生產的也可選擇進口的該種產品,由于進口產品的價格低于國內生產者的價格,消費者當然會傾向于花費2個單位的利益損失購買進口產品,但此時國家和國內生產者什么都得不到,則國內生產者就會要求國家對該種產品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政府也會認為如果這種情況長期存在,則會導致進口產品對國內的壟斷,國內生產者的大量倒閉,造成國家巨大的逆差,不利于本國該種行業的發展,從而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對本國企業進行保護。當政府選擇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時,會對該產品的進口產生抑制作用,從而提高進口產品的價格,減少進口產品的數量。此時,盡管國內該種產品的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但會低于進入到本國市場的進口產品價格,對于消費者而言,如果選擇購買國內生產的該種產品,會造成自己3個單位的利益損失,國內生產者會得到2個單位的利益,政府得到1個單位的利益;如果消費者選擇購買進口產品則會造成自己5個單位的利益損失,國內生產者什么都得不到,政府能得到3個單位的利益。由于設置了技術性貿易壁壘后,消費者購買該種產品的支出增加了,會引起消費者的不滿,要求國家取消技術性貿易壁壘,從而形成了國家——國內生產者——消費者三方的博弈。但只有當國家認為國內該種產品已經具備了國際競爭力的時候,才會逐步取消技術性貿易壁壘。

假設2:一國內有兩個企業A和B,企業A已經從事某種產品的生產,并且在市場上具有穩定的銷售份額,且企業A可以通過要求政府是否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來打擊其他競爭者。企業B打算從事該種產品的生產,但是對企業A的競爭實力不完全了解,無法判斷企業A在企業B進入市場后的反應,此時,我們可以分兩種情況建立不完全信息靜態博弈模型:一是企業A是屬于行業領先企業;二是企業A是屬于行業一般性企業。具體博弈策略及利得見圖3和圖4:

在圖3中,由于企業B是該行業的新來者,在技術、銷售渠道等各方面都不會比企業A更有優勢,而企業A是該行業的領先者,企業B的進入對企業A的影響不是特別大,但是,當企業B選擇進入市場,且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時,國外企業也會進入本國市場占去一定份額,所以企業B一定會傾向于要求本國政府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從而獲得更大收益。當企業B認為進入該市場所得到的收益太少而選擇不進入該市場時,對于企業A可以在本國市場上得到絕對多的收益,但是,如果要求本國政府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企業A便可以取得本國市場上的絕對壟斷。所以,無論企業B選擇進人還是不進入該產品市場,國內總會有企業要求政府要求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

在圖4中,因為企業A在該行業的競爭實力一般,所以企業B有可能在進入之后與企業A一統市場,由于這兩個企業本身實力都一般,會做各方努力,為自身減少競爭對手,擴大所得收益,所以,無論企業B進入市場與否,企業A都會要求政府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阻止國外企業進入本國市場。而當企業B進入市場后,就會同企業A一起要求政府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獲得最大收益。

總之,對國家而言,一方面,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加強與外國的貿易往來,盡可能地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另一方面,又為了保護那些缺乏國際競爭優勢或者幼稚產業,不得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對企業而言,設置了技術性貿易壁壘,無疑會為自己的產品減少競爭對象,可以得到更多利益;而對于廣大的消費者而言,不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會導致國內同類產品更強烈的競爭,消費者能夠獲得更多的產品選擇和較低的消費價格。所以,由于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對國內不同利益集團的利弊不一致,一個國家是否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設置何種程度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都是國內不同利益集團之間不斷博弈的結果。

3、結束語

因為技術性貿易壁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環境,所以能以一定的合理性來增加出口國產品的出口成本,從而起到限制其出口的作用,又因為它可以調控經濟貿易利益,所以一些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利用自身經濟、科技、政治上的優勢,設置技術性貿易壁壘限制發展中國家的出口貿易,對世界公平貿易帶來極大危害,打亂世界貿易秩序,阻礙國際貿易正常發展。特別是我國作為一個“人世”不久、且對外依存度很高的發展中國家,國外嚴格的市場準入條件不僅大大限制了我國的商品出口,而且影響到我國國民經濟主要產業部門的發展。所以,我們一方面要意識到自己的落后,加快發展壯大自身;另一方面,也要區別對待,采取相應措施,有效應對那些不合理的技術壁壘。同時,我國政府也可以考慮對于我國具有相對優勢的行業,設定技術性貿易壁壘,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貿易技術論文范文第5篇

從最近幾年國際上出現的一些貿易爭端看,技術性貿易壁壘呈現出以下趨勢:

1.1技術性貿易壁壘數量越來越多

與其他非關稅壁壘相比,WTO成員的TBT和SPS通報量最多且不斷增長。1995年以來,兩者的通報量由587件增至2002年的1429件,增長143%,占通報總量的比重由45%增至63%。截至2003年6月底,TBT與SPS的通報量達9361件,占通報總量的63%。此外,各國1995年TBT通報量為389件,1997年猛增至846件,此后大多數年份保持在600件左右。1995—2001年合計通報TBT達4321件,其中2001年TBT的通報量為571件。

1.2技術性貿易壁壘涵蓋范圍越來越廣

技術性貿易壁壘涵蓋范圍日趨廣泛。從產品形態看,不僅涉及初級產品,而且牽涉到所有的中間產品和制成品;從產品生命周期看,涵蓋了研究、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和消費以及處置等各個環節;從涉及領域看,從生產領域和貿易領域逐漸擴張至服務貿易和投資領域;當前已從有形商品擴張到金融、信息等服務以及投資、知識產權等各個領域。從WTO新一輪談判看,貿易與環境、貿易便利化、知識產權保護、農業等議題都將涉及新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另外除WTO允許采取的TBT外,其他國際公約如環保公約等規定的許多對貿易產生影響的技術性措施也歸于其范圍。

1.3技術貿易壁壘的擴散和仿效效應日益加劇

技術壁壘往往產生連鎖反應,由一個產品涉及到相關的所有產品,從個別產品擴展到整個行業,甚至多個行業,從一國擴展到多國甚至全球。如歐盟曾于2002年通過生態紡織品服裝新指令,將原來只有幾種紡織品和服裝的環境標志產品擴大到彈性纖維、亞麻和其他韌性纖維包括大麻、黃麻、含脂毛和其他蛋白纖維、人造纖維、聚丙烯纖維和紗線的整理劑等幾乎囊括所有紡織品和服裝。此外,一國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出臺,很容易被其他國仿效。

1.4技術貿易壁壘由自愿性措施向強制性技術法規轉化

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可以分為自愿性措施和強制性措施。自愿性措施多以生產者自愿為原則決定是否申請認證,如ISO9000、ISO14000、各種環境標志認證、有機食品認證等。近年來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便是很多自愿性措施與強制性措施結合使用,并有向強制性法規方向轉化的趨勢。如進入歐盟的產品要通過CE、CS等產品質量認證,進入美國的機電產品須獲UL認證,藥品須獲FDA認證,進入日本的很多商品須獲G標志、3G標志、獲ST標志等。

1.5技術升級、知識產權、環保等因素的存在使技術壁壘更加苛刻

一方面由于科學技術的進步和技術創新的深入,一些國家尤其是WTO發達成員,使用更加先進的檢測設備、手段和方法,對進口產品的要求更加嚴格和苛刻,對標準的規定更加細致。而且在每類產品、每項標準、每種技術壁壘措施背后,知識產權開始成為其重要支撐。另一方面,伴隨著人們對全球環境問題和人類生命安全問題的關注,發達國家日益提高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中對這些方面的要求。2001年7月,歐盟實行新的茶葉農藥殘留量檢驗標準達118項,其中有些農殘限量標準提高了100—200倍。

1.6發展中國家越來越重視技術貿易壁壘,但發達國家總體上仍占優勢

近年來,發展中國家越發重視技術壁壘的引進,實施貿易保護措施的比例在逐年增加,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壁壘逐步加強。據WTO統計,1995年—2001年發展中國家TBT通報合計達2429件,占43.79%,且自1999年以來,發展中國家TBT的通報量已超過發達國家。然而,從TBT通報量的增速來看,發達國家明顯超過發展中國家,這說明經濟和技術發展水平直接影響著運用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水平。不管在TBT的技術層面和保護自身利益方面,還是國際協議和多邊貿易談判的主導權方面,發達國家都發揮著顯著優勢。

1.7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正成為新的技術壁壘措施

全球區域一體化的迅猛發展,世界越來越呈現區域化的特征,地區性或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正成為新的貿易保護方式,它使貿易保護從國家保護轉向力量更加強大的集體保護,地區性自由貿易區對區域外國家的歧視形成了事實上的貿易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從而呈現出明顯的區域化特征。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區域化特征目前在歐盟表現較為突出。自2004年5月1日,歐盟成為一個有25個成員國的貿易集團,其有關進口產品安全、衛生、環保的TBT措施統一了產品進入歐共體市場的技術要求,也提高了產品進入的門檻。

2跨越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對策選擇

由于其隱蔽性、可操作性及限制性強的特點,技術性貿易壁壘已成為我國企業面臨的第一大非關稅壁壘。為此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2.1將政府協調和企業參與緊密結合,建立和完善技術壁壘預警機制

建立預警機制,有利于企業應對產品出口中遭遇的信息壁壘。作為技術壁壘的主要形式之一,信息壁壘極易成為一國產品出口中遭遇的首要問題。若一國信息不通暢,對另一國技術法規和標準的修改信息不得而知,就會因繼續按其原先要求生產而造成重大損失。因而,政府應盡快建立技術壁壘預警機制,集中研究技術壁壘對我國主要出口產品的影響,充分利用世貿組織各成員方和一國駐外經商參贊處等機構獲取有關信息,并及時通報給相關企業,以成功應對技術壁壘。

2.2推廣國際標準,加強我國參與國際化標準活動

國際標準是當今世界處理國際糾紛的重要基礎,推廣和使用國際標準是突破技術壁壘的根本途徑,有利于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出口產品質量。積極參與國際化標準活動,不僅能有效地將本國標準納入國際標準中,而且可以通過這種手段保護本國利益。許多工業發達國家積極承擔ISO委員會秘書工作,以增強在國際貿易和國際標準制定方面的優勢,與此相比,我國在參與國際標準化組織活動方面顯得遠遠不夠。

2.3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產品質量和環境競爭力

消除技術差異和提高產品環境競爭力是應對技術壁壘的關鍵。一方面,通過技術創新來提升產品檔次,加大對核心技術和主導產品的研發力度,發揮在技術創新過程中的先發優勢和后發優勢,可以作為應對技術壁壘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隨著消費者對環保意識的不斷加強,環保因素在產品競爭力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獲得環境管理系列標準認證的企業,也更易在貿易談判中取勝。

2.4建立雙邊或區域合作與協調機制

從戰略性的角度,為我國出口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國際環境,加強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和那些與我國技術性貿易摩擦較多的國家建立雙邊磋商與調節機制,以攻克技術壁壘。隨著技術性貿易壁壘凸顯一系列新趨勢,建立雙邊或區域合作與協調機制越來越成為消除這一新型壁壘的重要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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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邴紹倩.談技術性貿易壁壘[J].商場現代化,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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