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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范文1
甲方:(原采礦權人)
乙方:(現采礦權人)
按照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整合領導組辦公室晉煤組辦發[2009]30號的文件精神,就甲方采礦權轉讓整合事宜,經襄垣縣向家莊聯營煤礦與山西襄礦晉平煤業有限公司(原山西省襄垣縣地方國營襄垣煤礦),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資產處置:
甲方同意將該擁有的采礦權轉讓給乙方擁有,乙方按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相關政策給予經濟補償。
二、安全生產責任:
用方所屬煤礦為2008年度省確定關閉礦井,不存在安全生產事宜,乙方配合甲方輸好礦井關閉的善后工作。
三、社會責任:
本協議簽定后,甲方承擔的社會責任,乙方將按照省煤兼并重組的相關政策,規定予以承擔。
四、本協議簽定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范文2
甲方:
乙方:
2003年11月6日 甲方通過競價取得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現甲方將采礦權及部分設備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三門縣健跳鎮健農村高灣山建筑石料采礦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格為叁佰萬元,一次性付清。
三、在乙方付清轉讓后,甲方即應將巖場交付給乙方,交付乙方后巖場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因不可歸責于雙方原因致使采礦權不能辦理過戶手續,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五、如乙方未按時付款或甲方不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付給對方違約金10萬元。
六、在辦理采礦許可證過戶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各半承擔,辦理安全生產條件合格證過戶手續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職能部門存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采礦權轉讓協議范文3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依據《礦產資源法》、《采礦權探礦權轉讓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同意將 的采礦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轉讓價格:總計人民幣 ,同時轉給乙方的房屋及設備,巷道斜井等工程。
二、 ,采礦許可證號: ,
發證機關: 核發;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開采深度:
三、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地點:方式:按照審批管理權限,經 審批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及資源整合手續,審批結束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方可依法采礦。
四、 受讓人繼續履行采礦權人的義務和承諾
1、 在批準的期限內進行礦山建設或者開采;
2、 高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
3、 依法繳納資源稅和礦產資源補償費;
4、 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復墾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
5、 接受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規定填報礦產儲量表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統計報告。
五、 受讓人對繼續審批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進行施工、生產的承諾:
1、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登記管理機關批準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不得隨意增設井口或者改變開采方案,不準采富棄貧或者任意丟棄礦體;
2、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按照規定測繪采礦工程平面圖或者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六、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不能近期出具稅費完結證明及轉讓應提供的相關手續,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 如果乙方不如期交付轉讓金,甲方有權不提供轉讓手續及合同證件。
七、 必要的說明
1、
轉讓合同方簽訂后,甲乙雙方到礦產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采礦權轉讓審批手續,轉讓手續依法審批后, 的一切所有權、采礦權、經營權全部歸乙方所有。
2、 采礦權轉讓后,該礦原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再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關鍵詞:煤炭企業;重組;財務風險;防控措施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913X(2012)09-0054-01
一、煤炭企業重組并購過程面臨的財務風險
(一)資產定價風險
定價風險一般說的是小煤礦存在的各種價值風險,其實際上是價格評估不合理導致的一類風險。通常是因重組方和評估機構在評估小煤礦的資產價值和獲利能力時,過于高估而造成出價大于自身能承受的范圍,導致投資失敗。無論小煤礦現在的經營狀態有多好,只要重組方估價過高則會給成本回收造成困難。首先,資源價格風險。隨著煤炭價格的逐步上揚,讓小煤礦老板普遍認為占有煤炭資源就等同于占有財富,未開始整合以前就有為了以高價出售煤礦,不惜通過哄抬地區煤價等手段,變相提高煤礦的轉讓價格。其次,實物評估風險。兼并重組之前要對小煤礦的實物資產進行實地評估,雖然重組方強調以實有、實用、實際的原則為價格確定的基礎,但仍有可能在實際評估中出現諸多問題,導致了評估結果難以達到理想的狀態,影響了重組后的正常生產經營。因此,定價風險不僅是當下重組過程的重要風險,而且一旦發生,就容易給重組后的生產經營造成更大風險。
(二)資產權屬風險
1.資產出售的授權問題。由于許多小煤礦都是合伙經營,但在重組過程中,資產收購轉讓協議基本是對準小煤礦的實際控制人,因此,在簽訂和履行資產協議之前,必須要求相關資產的出售方出具其內部股東會決議、合伙人會議決議(根據小煤礦組織形式而定)等決議文件,只有如此,才能確保該協議不因對方相關決策程序而存在瑕疵。
2.轉讓資產的權屬問題。采礦權的權屬問題。小煤礦的采礦權是否存在被司法機關查封、是否存在提供質押、是否有其他權利人對采礦權提出權利主張、采礦權的各項手續是否齊全、應繳納的采礦權價款等行政費用是否足額繳納等。其他財產的權屬問題。對于其他財產權屬問題,要審查其獲取該財務的程序是否合法,該財產是否還有其他權利人或共有人,被重組煤礦取得該財產是否已經支付了足額對價,應辦理的產權登記手續是否已辦理完畢,是否已經取得必須的權屬證明,相關資產是否設定擔保等。
3.資產轉讓稅收問題。小煤礦向重組方轉讓采礦權、礦口及其他資產,按照現有稅收政策,資產出售方需要繳納營業稅、增值稅等,如何處理該部分稅收問題,在重組過程中應當予以高度重視,因為被重組小煤礦經營中長期采取現金交易,納稅意識淡薄,其是否愿意承擔該部分稅收,對于交易的安全性至關重要。
4.資產轉讓手續問題。由于采礦權及相關資產的變更需要辦理登記手續,并且會產生一定的費用。為此,就必須在資產收購協議中就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的責任方和費用的承擔進行明確約定,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三)重組方融資風險
當前,大型煤炭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可采取的方式包括:自有資金、借款、發行債券、尋求長期戰略合作等等,每種融資方式都會給重組方籌集到理想的資金。但在融資期間也會遇到各種財務風險,這主要受兩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是融資能力,這對于兼并重組能否順利運行有關鍵性作用,這是因為大型煤炭企業內、外部的資金渠道按時足額的籌集到資金,對企業兼并重組的成敗有決定性作用。二是融資結構,融資結構涉及到的內容為企業資本中債務資本、股權資本結構。融資結構對整個企業的風險控制有重要意義,若控制不當則會帶來巨大的資金風險。若并購之后的經營收益無法達到最佳狀態,而現實經營利潤率低于負債利息率后,企業很可能出現利息支付風險和按期還本風險。若融資結構以股權資本、尋求戰略合作伙伴為重點,則說明把企業控制權轉移到新股東上,不僅造成重組方在重組后企業中控制力的減弱,還會對作為重組主體的大型煤炭企業造成經濟利益上的受損。
(四)支付風險
煤炭企業重組遇到的支付風險主要出現在支付過程中的失誤,通常是與資金流動性有關的風險,這類風險常常和融資風險、債務風險等存在較大的聯系。因此,實際兼并重組過程中,由于所收購資產的價值較大,如何支付收購價款、支付期限的長短以及資金來源、逾期付款的責任都可能形成風險的來源,重組方采用不合理的現金支付,不僅容易造成的資金流動性風險,而且給企業下一步的生產經營帶來較大困境,影響現有煤炭生產的有序進行。更嚴重的是,如果不能合理保證兼并重組后,企業從小煤礦獲取足夠的現金流,用以償還各類租賃費用和收購價款,將會直接引發重組方的債務危機,將重組方拖至無法償還到期債務、從而破產的危險境地。同時,從小煤礦的角度看,如果無法從重組方得到對其利益的現時補償,就很容易造成對兼并重組進程的抵制,降低成功并購的幾率。
二、預防并購階段財務風險的措施
(一)價值評估
重組方在于小煤礦商討收購時要充分掌握其各項資料,如:財務資料、業務資料等等,這樣可以保證并購過程的穩定進行。對小煤礦價值準確評估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步驟,因為企業并購中雙方的動機和看待問題的角度不一樣,選擇的價值評估方法也存在差異。雖然現在由重組方確定評估機構,但小煤礦的實際控制人還是會依據自己的評估方式和評估方法,確定自認為比較合理的資產價格,從而造成雙方確定的資產價格存在較大的差異。因此,重組方需考慮采用合理的方式構建定價模型,或者構建多個定價模型,將最終資產轉讓價格不僅確定下限,再確定一個合理的上限區間,從而為實際并購活動中資產價格的最終確定留出必要的余地,這不僅有利于兼并重組過程中的資產定價的風險防范,也有利于雙方的價格談判,順利推進兼并重組。
(二)財務評價
財務評價是為了掌握足夠的并購信息,對小煤礦兼并重組后的具體經營情況準確評估,讓重組方能選擇更加科學的方式進行兼并重組。財務風險評價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盈利能力評價。從損益表內容里將收人金額減去各項成本費用、上繳稅金后等,最后的金額大小即是企業的利潤,扣減項目的多少能體現出企業不同的經濟信息。在這里,有兩個方面需要特別注意:一是成本費用的確定,單獨采用小煤礦或是大型煤炭企業的現行成本,對兼并重組后的煤礦盈利能力進行評價都是不合適的,所以,既要充分考慮兼并重組后管理模式、人員構成、費用支出項目的變化對成本費用的影響,又要考慮充分小煤礦在成本節約方面的影響,盡可能使用于財務評價的成本費用接近于重組后的實際成本費用。二是現金流的影響,重組方必須對兼并重組后從小煤礦獲取的現金流進行合理評價,確保將企業財務風險控制在合理范圍以內。
(三)資產交接
確保資產交接完整、手續嚴謹不僅是防范資產收購風險的重要手段,更是兼并重組后小煤礦良好運作的基礎,因此,在資產交接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現場交接原則。所有的資產交接必須現場進行,交接人員必須到現場查實交接資產的狀況與轉讓協議、評估報告所描述的狀態是否一致,不能夠僅僅進行書面交接。
2.實物與清單相符原則。在進行資產交接時,必須確保實物與雙方資產交接清單上所列的資產相一致,若發現不一致之處,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并向重組方報告。
3.權屬證明完整原則。在交接過程中,要注意不僅資產交接完整,而且資產的權屬證明及其他附隨資料應當一并移交,如發現權屬證明不完整的,應要求對方予以補辦,確實無法補辦但對資產使用影響較大的,協商降低資產收購價款或要求對方提供必要的擔保。
4.資產過戶手續完整原則。對于需要辦理資產變更登記手續的,重組方應當及時要求對方在合理期限內辦理過戶手續,以避免出現權屬不清或權屬爭議的情形。
(四)支付方法
在支付過程中要選擇合適的支付方式,這樣可以避免資金的不合理使用,維持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和財務秩序。在支付過程中需要把企業的支付方式設計為現金、債務、股權等多個方式。一是可以通過外部融資、尋求戰略合作伙伴等方式籌集資金,實現對兼并重組小煤礦的控制;二是對小煤礦現有資產的收購,除采取現金支付的方式外,盡可能采用租賃、負債的方法,減少重組方現金的支出;三是盡可能地延長收購價款的支付期限,減輕重組方的還款壓力。
論文摘要:我國現行法律對礦業權轉讓有嚴格的條件限制,這導致部分投資者選擇以股權收購的方式獲取礦業權。股東依法處分股權的結果涉嫌規避強制性法律規范,此行為的法律效力亟待確認。關鍵是正確理解股權自由轉讓原則和礦業權有限轉讓的關系,將現行司法經驗上升為立法,明確礦業權轉讓的類型及要求,同時完善礦業權轉讓制度。
案例:1998年,甲、乙等4人組建一合營煤礦,2005年,甲、乙兩人將其共計54%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并按照規定完成股東變更手續。
2006年,煤礦公司在年檢時,煤監局發現控股股東已經變更,遂以非法擅自轉讓采礦權為由,撤銷了該公司的采礦權證書。公司提起了行政訴訟。該案件中,礦山企業目乏東轉讓股份的行為,客觀上造成礦業權由第三人享有的結果,這究竟是股東處分股權的合法行為,還是擅自轉讓礦業權的非法行為?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的認識亦不統一。而這起案例僅僅是礦山企業股權轉讓糾紛的典型情況。據一些統計資料,收購礦山企業股份是礦業權二級市場的一種常見操作方式。如何判定該形式的法律性質并加以規范,是我國礦業權流轉制度中的一個難題。筆者以為,關鍵是正確理解股權自由轉讓原則和礦業權有限轉讓的關系。
1經濟法范疇:股權自由轉讓原則
國當前的礦山企業包括有限寸戈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等多種形式,產權涵蓋國有、集體、個人,為了便:二探討,文章中對礦山企業的出資轉讓合稱為股權轉讓。股權自由轉讓原則是現行企業法、公司法等經濟法規明確規定的原則,是現代公司制度的靈魂。昕謂股權自由轉讓原則是指股東有權自主決定是否轉讓其所持股份,轉讓給何人、轉讓多少股份、轉讓價格等有關股權轉讓的具體內容,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外,均由當事人自行決定,其他任何人不得強制股東出讓股權。股權自由轉讓原則的權利依據來自于民法的私權神圣原則。“股東權的性質屬于物權中的所有權,股東權就是股東的財產所有權,也即出資者所有權,是股東對其投入公司的財產享有的支配權。”…那么,礦山企業的股東是否享有該權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規范是否對礦山企業的股份轉讓有特殊限制?
建立在古典經濟學基礎上的財產權制度強調私有財產權利的保護。股東權的財產處分部分同樣奉行私杈神圣的法律原則,但這種自由不是絕對的。我國現行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對股份轉讓的限制主要有:第一,股權轉讓有年限限制、競業禁止等,如“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在證券交易場所掛牌交易后,公開發行前的股東持有的股份自掛牌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第二,股權轉讓不得違反憲法、民法典等上位法的規定,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需尊重社會公序良俗,不得破壞國家經濟生活等。第三,股權轉讓不得違反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等出資人間的合意,股權是按份共有的財產權,股東處分其財產也要準用按份共有的處分原則。第四,一些特殊產權的公司,如國有企業、上市公司,其股權轉讓需要接受國家相關政府監督、審批,以保證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從上述分析可知,股權自由轉讓原則是相對自由原則,股權轉讓的價值目標是協調平衡股東的私人利益和社會的公共利益:股權轉讓自由原則是在維護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尊重財產權利人的自我意志。其“自由”的程度取決于股東和社會的利益較量,“自由”界限在于這樣一個平衡點:股東轉讓股份獲得的利益是個人利益最大化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臨界點。在現行法律關于股權轉讓“自由”程度的價值判斷中,直接的判斷標準涉及意思表示、產權性質、上位法規定。礦山企業股權轉讓糾紛中,礦山企業是對經營范圍的描述,是從事礦產品勘探、開發、生產的企業的總稱。而依據現行法律,企業經營范圍并不構成限制股權自由處分的依據。
但我們是否可就此得出結論:礦山企業股東可以和其他公司股東一樣,自由轉讓其股權呢?筆者以為,還需要結合礦山企業的礦業權做進一步分析。
2礦產資源法范疇:礦業權轉讓的規定
礦業權是指礦產資源使用權,包括探礦權和采礦權。前者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后者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所開采礦產品的權利。礦業權是基于權利人的投資而產生的財產性權利,如一般物權一樣具有對世性、排他性,但權利人卻并不享有完全的支配權,礦業權的取得及處分需要行政許可,且有法定的期限限制,這又不符合物權的絕對性、永久性。對于礦業權的獨特屬性,我國法律界一直存在礦業權是“特許物權”或“準物權”兩種觀點。2007年物權法第三編用益物權的一般規定中,第123條規定“依法取得的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礦業權被定性為準物權。“所謂準物權是與民法典上所規定的典型物權相近似、相關卻不完全相同的權利。”。
作為準物權的礦業權除了需要遵守物權法的規定之外,還需要遵守(礦產資源法等特別法的規定。結合物權法、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礦業權轉讓的條件包括權屬無爭議、有實際的生產開采活動、繳納了有關費用、已簽訂格式合同并報請主管部門審批、登記備案、受讓人符合資質要求等。在礦業權流轉的法律規制中,最特殊的是明確限制礦業權合法流轉的情形:一級市場中只有國家礦產主管部門以招投標方式出讓礦業權;二級市場中,只有因企業合并、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需要變更礦業權主體的,經依法批準,可以將礦業權轉讓他人。除直接轉讓外,礦業權還有租賃和承包兩種流轉方式。租賃和承包無須變更權利主體,通過支付一定的租賃費或承包費而在約定時限內享有礦業權。我國現行礦產資源法僅原則性地承認租賃和承包的合法性,但缺少可操作的法律細則。
各級行政立法和司法判決對于礦業權的演變作用是極端重要的。立法上區分礦業權轉讓與承包、租賃的標準在于是否需要變更權利憑證主體,但是司法實踐中,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法律判決已將重心定位在礦業權的實際享有人,區分礦業權的租賃、承包和名為租賃、承包實為轉讓的關鍵是礦業權是否發生實際轉移。比如約定一次性支付承包費、出租方即礦業權人退出礦山企業管理經營的承包合同,因為礦業權人實際變更為承租方,大多被認定為名為承包實為轉讓的合同而歸于無效,礦業權流轉行為屬于擅自轉讓礦業權的非法行為而面臨行政處罰。礦山企業股東轉讓股權也存在同樣問題。股東變更不會導致公司主體的變化,礦業權仍在礦山企業名下,但礦業權的受益主體產生轉移,按照礦業權演變后的邏輯推論,礦山企業股東轉讓股權的行為涉嫌轉讓礦業權。
3三種模式:解決股東權和礦業權的沖突
礦山企業股東按照股權自由轉讓原則處分其股權,但卻涉嫌違反礦業權轉讓的禁止性規定。股東權和礦業權同屬于私權,兩者權利來源的法律具有相同的效力位階,這決定了股東權和礦業權的法律沖突不能在實在法范疇中解決,而必須借助于我國法律體系的精神、理念,從超越法律的更高視角去尋找答案。
在法理上,權利是對社會稀缺資源的法律分配結果,所謂權利是對社會某種利益按照自己意志進行支配的能力。因為社會資源的有限性和利益分配的復雜性,權利沖突是必然的法律現象。解決權利沖突有三種基本模式:經濟學模式、政策學模式和價值分析模式。
第一,經濟學模式。法律是經濟理性人的創造物,法律的作用是通過劃分利益范圍、明確利益界限定分止爭,實現社會利益的帕累托最優。按照經濟學模式,礦業權和股東權的沖突解決有賴于兩者的社會利益較量。一方面是股東權和礦業權各自的成本考量,包括礦山企業股東轉讓股份申請行政審批、接受行政監督的成本和由此獲取的社會效益;另一方面是股東權和礦業權的相互比較,主要是礦業權允許礦山企業股東自由處分股權產生的社會效應和礦業權由此引發危機的比較。
第二,政策學模式。法律和政策猶如“汨羅雙星”,那種漠視國家政策的“唯法律論”在司法實踐中不僅貽害無窮,事實上也不可能真正達到準確適用法律的高度。礦業權雖為私權,但由于礦產資源在國家戰略體系中的重要地位,我國近年來一直加強礦業市場國家層面的統一規劃和系統管理,如整頓礦業權有償出讓制度,打擊非法倒賣礦山、礦業權。所以,礦山企業股權轉讓是否有效,除了國家法律,更重要的是取決于我國的產業政策,尤其是國務院頒布的有關強制性產業政策更是一種重要的判別依據。
第三,價值分析模式。股東權是典型的私有財產權,礦業權是帶有明顯“公權”色彩的準物權,在股東權和礦業權的沖突中,限制礦山企業股東自由處分股權面臨侵犯私人財產權的詰難,涉及財產自由與社會正義的價值選擇、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價值判斷。礦產品勘探開采是高危險、高污染作業,礦山企業必須承擔更多的安全、環保、資源保護等社會責任,礦山企業股東也必須比其他普通行業股東付出更多的注意義務、接受更多的社會及國家監督。如前所述,股權轉讓中的“自由”是股東私權和社會公權較量的結果,礦業領域的股權轉讓有必要根據礦業特點抉擇出新的自由平衡點。
4結論
綜合上述分析,筆者認為現行司法實踐中將股權轉讓界定為礦業權轉讓更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戰略需求,但欲更好地規范國家礦業市場,并避免主管部門借此干預礦山企業及股東的財產權,還需要進一一步完善:
第一,將現行司法經驗上升為立法,明確礦業權轉讓的類型及要求。
根據是否需要變更礦業權主體及礦業權證件,將礦業權轉讓進一步細化為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兩種形式。外部轉讓是礦產資源法》規定的在采用企業合并、分立、合資等方式改變原企業自身的主體地位,必須變更權利主體的情形;內部轉讓是礦山企業股東對內部股權份額進行相互收購或轉讓,及非股東以股權收購的方式而獲得了礦山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股份的情形,此時礦山企業合法的采礦權主體地位并未改變,但持股比例的調整實際上是間接地對礦業權中的收益權進行調整。內部轉讓應構成礦業權流轉類型之一。
第二,完善礦業權轉讓制度。礦業權物權化立法是符合礦業權法律特征的必然趨勢,礦業權流轉制度的完善要充分體現礦業權的公權色彩和私權本位,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確定“自由”的基點。
地址: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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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
地址:
鑒于:
1、甲方已于20xx年11月8日與某某鐵礦(投資人:某某)簽署《鐵礦轉讓協議》,并如期交付全部轉讓價款,取得某某鐵礦資源的探礦權、采礦權、礦山附屬設備、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礦山經營權等一切權益。
2、甲、乙雙方已于20xx年日達成開發某某鐵礦。
3、甲、乙雙方因擴大生產規模之需要,擬引入丙方資金及管理人員。 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合作開采上述河北省某某鐵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礦山地址及開采地界
本鐵礦礦址位于河北省某某地區,經緯度范圍: ,北緯 ,礦區面積0.81平方公里,暫以原某某鐵礦獲發的編號為 號的《礦產資源勘察許可證》所圈定的范圍為準。待《采礦許可證》辦妥后,以《采礦許可證》所圈定范圍為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合作各方出資方式: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包括本鐵礦探礦權、采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
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含已開采的叁萬余噸鐵礦石)等權益及資產在內,本礦山的協議價值為人民幣貳仟萬元整。在甲、乙雙方已經達成的協議基礎上,以人民幣貳仟萬元為總股本,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佰萬元并向本礦山提供兩臺干選設備(設備出資合計作價人民幣壹佰萬元),取得原甲方名下本礦山30%的股權。
丙方入資后,本礦山股權結構為:甲方占股45%,乙方占股25%,丙方占股30%。
2、合作經營主體:
鑒于:甲方已經全權收購某某鐵礦(注冊號: )并已辦理投資人變更手續,甲方獨資成 鐵礦(注冊號: );甲方已以某某鐵礦名義向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及相關部門報審申辦采礦權相關手續,且已獲批通過。
因此,甲、乙、丙三方不再設立獨立的合作經營企業,合作三方一致同意,暫以某某鐵礦及/或甲方名下其他礦業企業作為鐵礦石開采、加工、鐵精粉銷售經營主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和承擔。
3、合作經營原則: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礦山經營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出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余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代償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逾期須依照代償總額每日向代償方支付1%的滯納金。
4、合作經營標的:
合作期內,上述某某鐵礦探礦權、采礦權及選廠、尾礦庫等附屬設施、設備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該礦礦區周邊地界新設探礦權、采礦權等權益為合作各方共同所有。
5、礦山的經營管理:
礦山的經營管理由甲、乙、丙三方派駐礦山人員共同負責,統一核算。礦長、選廠廠長、會計、出納等重要崗位由合作三方共同推選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中,礦長、選廠廠長應在20 年 月 日之內到位。各方派
駐礦山人員薪資計入礦山經營成本。礦山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合作各方另行約定。
礦山及礦山經營主體在經營中所涉及一切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后,由礦山經營主體法人具體實施。
6、出資到位時限:
本協議一經簽署,丙方出資資金須在在十五日內到位并支付給甲方。
7、合作前債權、債務的處理:
本協議簽署之前,本鐵礦轉讓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承擔;本鐵礦原投資人、股東以及其他關系人以本鐵礦(含探礦權、采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權益及資產)為標的設置的抵押權、質押權等他項權利由甲、乙雙方負責消除,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承擔。
8、后續投資原則:
經三方協商一致,丙方入資后,三方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合計出資人民幣伍佰萬元,用于建設生產規模為日產200噸鐵精粉的選廠及其附屬設施,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貳佰貳拾伍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貳拾伍萬元,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該投資所需資金根據礦山及選廠建設的實際需要,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于實際資金需求產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到位。
本投資預計于20 年 月 日之前完成,礦山及選廠規劃于20xx年7月1日起實際投入生產。
在上述投資規劃基礎上,實際投資資金需求超過人民幣伍佰萬元的,超出部分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追加投資。任何一方不能足額追加投資的,可由其他兩方之一替代出資,但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鐵礦價值(人民幣貳仟萬元),將替代出資額對應的股權轉讓給替代出資方(其計算方式如下:轉讓股權份額=替代出資額÷鐵礦協議價值×100%)。
本礦山后續投資規劃由合作三方另行制定,遵照上述投資規劃原則執行。
第三條、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不設定終止期限。
第四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提供上述礦山探礦權、采礦權、經營權相關證照、手續,提供現有礦山及選廠全部設備及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固定、流動資產(甲方負責提供詳細資產清單、財務明細賬作為本協議附件),并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上述證照包括:《采礦許可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采水證》、《爆炸物品使用、儲存許可證》及當地環保機關出具的《環境評估報告》等。
辦理上述證照、手續所需費用,除采礦權價款外,其他部分由甲方承擔。采礦權價款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并由甲方負責爭取分批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優惠政策。
2、甲方負責協調與某某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的關系,保證該鐵礦探礦權、采礦權及其他一切經營權利全部轉入甲方名下。因上述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異議造成鐵礦無法正常經營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及時取得選廠、尾礦庫、排毛溝及其他經營場地所需征地手續,及時取得水源、電力供應手續,保證礦山正常開展生產經營。
選廠、尾礦庫、排毛溝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所需征地費用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
4、甲方負責協調與地方各級政府部門的關系,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保證礦山各項設施建設的順利完成及鐵礦石開采、加工及鐵精粉銷售的順利進行。
5、甲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6、甲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及時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征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其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三)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
2、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及時配合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征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內辦妥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1則所約定證照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貳拾壹個月期限內,甲方須保證本礦山完成期限為壹拾個月的正常生產和鐵精粉銷售;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須100%退還丙方其實際已出資金額(含礦山股權投資額人民幣陸佰萬元及后續出資額),并根據丙方實際出資金額,自各筆資金到位之日起,至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按照3‰/日計算,向丙方支付違約金;應退丙方出資金額及應付違約金須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丙方支付;甲方履行賠付責任后,丙方所占出資比例不變。
違約除外條款:①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內,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第1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二)、乙方違約責任;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三)、丙方違約責任;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七、出現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②因礦山及選廠自身運營問題導致其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③因國家政策變動、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協議簽署地的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作終止:
1、合作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整體出售、轉讓本礦山及選廠,本協議終止。本礦山整體出售、轉讓所得凈收益,由合作三方根據出資比例共同分享;
2、合作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隨時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已經洽購但尚未交付安裝、使用的設備,若不符合礦山及選廠規劃需求的,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退貨手續,并負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陸份,合作三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股權轉讓
中國人壽(601628):公司旗下全資子公司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國壽投資)日前確定受讓上海中保信投資有限公司16.9%的股權。交易完成之后,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上海中保信將成為國壽投資的全資子公司。
中信證券(600030):消息人士透露,公司可能將旗下中信建投證券的部分股權轉讓給大股東中信集團公司,以期盡快達到監管要求,躋身首批融資融券券商的試點名單。此外,中信證券還將轉讓51%華夏基金公司股權,上述兩項交易額預計在150億-200億元。
‘ST清洗(000598):日前公告稱,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置入資產成都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已過戶上市公司名下,并于今年1月21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在隨后的3月10日,公司與中國藍星集團、成都市興蓉投資有限公司簽署了《資產交接確認書》。
澄星股份(600078):日前公告稱,公司于3月16日與昆明路馬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昆明路馬)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將公司持有的東川澄星磷業有限公司90%股權轉讓給昆明路馬,轉讓價格為4,087,31萬元。
公司經營
界龍實業(600836):公告稱,公司日前被確定為中國2010年世博會特許產品生產商,并簽訂相關許可協議。根據協議約定,公司擬在世博會期間計劃為世博會開發產品種類5種,特許產品產值計劃7390萬元。
寶鋼股份(600019):公司近日成功中標澳大利亞昆士蘭柯蒂斯液化天然氣管線項目,成為其獨家供應商,將為其提供20萬噸高鋼級管線管。這是寶鋼UOE焊管廠投產以來承接的第一個大批量出口合同,表明寶鋼大口徑焊管已具備與國際同類著名企業競爭的能力。
中航地產(000043):日前公告稱,公司將受托開發和經營管理嘉浩房產名下的共青城別墅項目和中聯國際名下的共青城酒店項目。公告表示,中航地產對別墅項目定位銷售,按照項目銷售回款金額的3%收取項目托管費用,對酒店項目定位留存,將以對應的物業新增投資總額為基數,按2%收取項目托管費用。
長安汽車(000625):公司日前在重慶正式推出了6款長安奔奔MINI,總裁張寶林表示,長安汽車以微轎為主的總體戰略沒有變化,要把微車市場繼續做大;目前公司所承擔沃爾沃的項目沒有任何變化,過去跟沃爾沃方面有一個比較詳細的協議,現在還在繼續執行,目前沒有任何情況。
海南航空(600221):日前公告稱,公司將于2010年5月28日開通上海一布魯塞爾直航航線,這將是海南航空在華東地區開通的首條洲際航線。此次將要開通的上海一布魯塞爾直航航線,每周三班。上海至布魯塞爾直飛航線的開通,意味著國內旅客可任意選擇北京、上海兩地出港,跨越亞歐大陸抵達布魯塞爾。
華夏銀行(600015):日前財政部和法國開發署簽署了支持提高能效和可再生能源投資的中間信貸項目二期的《貸款協議》。華夏銀行與法國開發署簽署了《項目備忘錄》,擔當二期項目的轉貸銀行。
上海汽車(600104):公司自主品牌南京浦口基地二期改建工程宣布落成投產,最新款榮威350轎車正式駛下生產線,這標志著上汽自主品牌平臺化戰略布局基本完成,南京浦口基地將與臨港基地、儀征基地一起,成為上汽自主品牌國內三大生產基地,并與上海汽車技術中心安亭基地、南京分院和海外研發中心一起形成上汽完整的自主品牌制造與研發體系。上海汽車表示,上汽南汽融合的順利推進,為上汽自主品牌的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投資評級動態
首次評級
天相投顧首次給予綿世股份“中性”投資評級
綿世股份(000609):公司2009年實現營業收入1462.36萬元,同比下降97.77%;營業利潤1657.61萬元,同比下降93.34%;歸屬母公司凈利潤1485.31萬元,同比下降89.29%;實現每股收益0.05元。
公司本報告期主營業務為土地一級開發以及現代城市服務業。公司營業收入同比下降97.77%,主要是由于2008年汶川大地震,使公司下屬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暫停了地塊上市工作,2009年下半年才陸續恢復,其中天府新城整理開發的地塊成交畝數同比大幅減少。不過,2009年11-12月,天府新城在成都市成華區保和鄉進行的土地一級開發項目,有兩塊面積為82.0629畝和28.3511畝的土地分別完成了上市拍賣工作,拍賣價格分別為830和710萬/畝,預計可以確認收入3.5億元。由于未進入結算期,因此此項收入未能在本報告期確認,但這也使得公司2010年的業績將較2009年有較大幅度改善。
天相投顧分析師石磊預計公司2010-2011年EPS分別為0.68、0.50元,動態PE分別為17、22倍。公司一級開發業務受政策影響較大,缺乏連續性,快餐連鎖項目仍處于起步階段,未來成長性仍有待觀察,因此,首次給予“中性”投資評級。
華融證券首次給予煙臺氨綸“強烈推薦”投資評級
煙臺氯綸(002254):公司是目前國內氯綸行業龍頭企業和最大的芳綸纖維制造企業,其著名商標“紐士達”在業內享有較高的聲譽。近三年來公司氯綸市場占有率一直穩定在9%以上,芳綸市場占有率為60%左右。
公司2009年實現營業收入118,288,25萬元,同比下降16.5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906,33萬元,同比下降40.04%。基本每股收益0.67元,同比下降59.64%。公司業績下滑的原因主要是氯綸芳綸整體市場低迷。目前,隨著國內外市場的恢復,氯綸價格已經進入上升通道,且原料價格相對穩定,同時公司5000噸醫療用氯綸生產線正處于建設過程中,有望在2010年10月前投產,另外芳綸出口訂單好轉,生產線已全部復產,預計全年開工率至少在80%以上。因此預計公司2010年業績將快速回升。
華融證券分析師王澤軍等預計公司2010-2012年每股收益分別為0.67、1.65、2.05元,動態市盈率分別為58、23、19倍,首次給予其“強烈推薦”投資評級。
方正證券首次給予順鑫農業“買入”投資評級
順鑫農業(000860):公司下設五家分公司、十一家控股子公司,范圍覆蓋整個大農業并涉及房地產業務,雜而多的業務結構不利公司長遠發展。公司未來的架構是種豬和屠宰食品加工、白酒、房地產建筑工程,收縮的業務將貢獻投資收益。
牛欄山二鍋頭已成功樹立品牌,成為二鍋頭的領軍品牌,為公司調整產品結構,增厚白酒盈利能力打下良好基礎。預計公司2010年白酒業務目標為收入達到17-18億元,同比增長28%以上。同時,公司現已開始制定“三五”計劃,未來5年內,銷售額有望達到50至60億元水平,長期發展前景良好。公司種豬繁育技術在國內名列前茅,毛利率
在40%以上,生豬供應量占北京市場份額50%,公司計劃穩定生鮮肉市場,擴大種豬繁育規模,加大熟食開發力度,形成較為完善的肉食產品產業鏈。公司把房地產項目區別于專業的房地產商,定位于區位優勢的房地產商,隨著城鎮化的進程,將更多的專注于新農村的的開發建設,但具體的實施和運作還沒有詳細的方案。建筑工程隨著順義區的發展,將有更大的作為。
方正證券分析師陳光堯表示,公司計劃以不低于16.42元/股,非公開發行量不超過11000萬股,募集不超過17.28億元的資金投向牛欄山酒廠研發中心升級改造項目和優質種豬繁育和規模化養殖,奠定未來發展基礎。預計公司2010-2012年每股收益0.82、1.05、1.23元,目標價22.55元,首次給予“買入”投資評級。
維持評級
長江證券維持祁連山“推薦”投資評級
祁連山(600720):從發展規劃來看,未來公司將以并購為主,新建為輔,同時大力發展下游商混,按照規劃,2012年水泥產能達到2500-3000萬噸,商混產能達到900萬方;其次,中材控股祁連山以后,后續中材將會以祁連山為平臺,大力整合甘青藏市場;再次,從目前已經公告的新建生產線進程來看,不考慮任何潛在的收購,測算2010、2011年產量增速分別為30%、60%,未來即使景氣有所回落,公司仍能通過以量補價取得持續增長。
公司的6個生產子公司盈利能力差異較大,新廠(甘谷、平涼、湟中)的盈利能力要遠大于老廠(永登、紅古、天水),主要原因在于老廠的成本費用比新廠高,老廠歷史包袱多,設備運轉率偏低和能源消耗較大,人員負擔重;預計公司在2010年的成本費用將得到明顯改善,首先,公司在2008、2009年區域景氣度上升期解決了很多歷史包袱,使得公司在2010年能輕裝上陣;其次,公司產能大幅增加將帶來人員分流和費用的攤薄;再次,2009年公司新廠產能只占到總產能的20%,隨著新型干法生產線的投產,到2010年底,公司新廠產能占比將達到70%,新廠占比大幅提升將帶來盈利能力的提升。
長江證券分析師劉元瑞等預計公司2009―2011年的業績分別為0.886、1.232、1.634元,對應市盈率分別為19、13、10倍。由于公司2010年業績增長比較確定,而且存在業績超預期的可能,目前估值水平安全性較大,2011年產量仍明確大幅增長,同時作為中材在甘青藏的整合平臺和進軍下游商混行業,即使在行業趨勢不明朗的情況下,仍能看到未來持續的增長點。鑒于此,維持對公司的“推薦”投資評級。
安信證券維持贛粵高速“增持-A”,投資評級
贛粵高速(600269):公司2009年實現營業收入32.5億元,同比增長5.4%;營業成本為13.48億元,同比下降2.9%;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為12.3億元,同比增長12.1%。全面攤薄后的每股收益為0.53元。
2009年公司通行費收入一直處于恢復增長中,全年通行費收入同比增長9.8%,公路業務的成本僅增長4.0%。預計控制公路業務的成本,是公司業績增長的主要因素。近兩個月,公司通行費收入依然保持增長的趨勢,1、2月的通行費收入分別同比增長21.3%、13.1%。預計未來幾個月,公司通行費收入依然保持快速增長趨勢。但是在未來的一到兩年內,公司道路將逐漸面臨分流的風險。另一方面,公司近幾年在大規模的修建道路。彭湖高速、昌奉高速將分別在2010年、2011年通車運營。公司的BOT項目投入運營后,對公司業績均會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未來幾年,公司主業增長可能比較平淡。未來兩年,公司的增長,將主要依賴于其多元化的投資項目。
安信證券分析師彭倩維持公司2010-2012年盈利預測為0.54、0.52、0.5元(不含財政補貼),對應動態市盈率分別為14.5、15.2、15.8倍。公司業務穩定,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是比較好的防御品種,維持“增持-A”投資評級。
中金公司維持云維股份“中性”投資評級
云維股份(600725):公司2009年主營業務實現銷售收入43.67億元,同比下降18.0%,主營業務利潤5.47億元,同比下降19.9%,凈利潤0.94億元,同比下降29.7%,合每股收益0.27元。公司2009年分配預案為按每10股送紅股2股,派發現金紅利0.23元(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股。
公司存在一定區域性優勢,焦炭價格相對好于山西等過剩地區,公司大為制焦的瀘西項目投產,目前總焦產能達到400萬噸。公司在焦油粗苯等煤焦綜合利用方面國內領先,成本具有行業優勢。公司在焦化和電石化工方面產業鏈較完整。公開增發實施融資8.02億元,財務結構大幅改善,未來在收購區域小煤礦和擴張電石和煤化工產業鏈有一定潛力。另外,焦炭行業處于焦煤價格上漲和鋼鐵需求波動的夾縫之中,較好的噸焦盈利難以持續。20萬噸醋酸和2.5萬噸BDO項目因產能過剩,較難實現較好盈利。
中金公司分析師時雪松表示,因增發后負債率下降,財務費用有所下降,同時瀘西大為焦化投產順利,今年預計權益焦炭產量達到280萬噸,高于預期。上調公司2010年和2011年每股盈利預測分別至0.64元和1.07元。維持公司“中性”投資評級。
評級調動
光大證券調整創興置業投資評級至“買入”
創興置業(600193):公司目前主要業務是房地產與景觀綠化,公司未來的戰略是房產、礦產兩個輪子一起轉。公司的房地產業務主要位于旗下參股子公司上海振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夏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內。公司的礦業業務主要位于旗下的全資子公司湖南神龍礦業。
神龍礦業擁有湖南祁東老龍塘礦區的鐵礦采礦權,老龍塘礦區鐵礦石總儲量約1億噸,按照70%采出比例計算,預計總采出礦量7000萬噸左右。該項目總投資約9個億,分兩期實施,一期年產能100萬噸原礦,30萬噸鐵精粉,預計于2010上半年投產。預計神龍礦業一期達產后,鐵礦石板塊貢獻EPS 0.36元。公司的地產板塊的經營思路中性偏謹慎。上海振龍是公司地產板塊業績的主要組成部分,旗下地產項目是“綠洲康城一親水灣”系列公寓和“綠洲康城一金帝豪苑”系列別墅。上海振龍旗下開發中和未開發商品房建筑面積達60萬平方米,已售未結算建筑面積70萬平方米。預計未來7年內每年結算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上海振龍年營業收入20億元左右,由于公司拿地時間較早,開發毛利率較高,折算股權比例之后,對上市公司年貢獻投資收益2億元左右。
光大證券分析師胡皓預計公司2009-2011年EPS為0.08、1.23、1.50元,對應市盈率分別為178、11、9倍。考慮到公司資源價值及未來神龍礦
業二期工程帶來的業績成長前景,公司股價存在一定低估,調整其投資評級至“買入”。
銀河證券調整中國重工投資評級至“推薦”
中國重工(601989):公司是我國艦船裝備業龍頭企業,目前船舶裝備業務的銷售收入占全行業銷售收入的44%,是我國艦船裝備業的龍頭企業。
我國的船舶配套設備制造能力和市場開拓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與船舶裝備行業全行業相比,公司利潤率明顯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盈利能力較強。2007-2008年中國船舶裝備行業毛利率分別為4.3%、5.5%,而公司這兩年毛利率分別為9.5%和9.2%,明顯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受益于造船行業手持訂單充足、國產設備裝船率的提升以及公司在國內市場份額的增長,2009-2011年公司的船舶裝備產品的銷售收入將繼續保持增長。此外,風電、核電設備以及鐵路貨車等能源裝備和鐵路裝備業務的收入增長也構成公司收入增長的重要動力。
銀河證券分析師田書華預計公司2009-2011年每股收益為0.220、0.261和0.315元;公司今年資產注入的可能性很大,調整其投資評級至“推薦”。
湘財證券調整合肥三洋投資評級至“增持”
合肥三洋(600983):公司2009年實現營業收入20.22億元,同比增長86.73%;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2.07億元,同比增長79.79%;基本每股收益0.63元,雖同比增長77.14%,業績符合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