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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楊偉1謝德體1廖和平2潘卓2李濤2作者單位:1西南大學2西南大學
研究區概況
開縣位于重慶市東北部,地處大巴山南麓、三峽庫區腹地、長江三峽水庫小江支流回水末端,東與巫溪、云陽縣接壤,南與萬州區毗鄰,西與四川省達州市的開江、宣漢縣交界,北與城口縣相連.全縣轄4個街道、21個鎮、13個鄉.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地319786.08hm2,占土地總面積的80.48%.其中,耕地90094.35hm2,占農用地面積的28.17%.
樣本數據來源
1樣本區特征
農戶調查數據搜集采用國際上通行的分層隨機抽樣法,選取開縣38個鄉鎮進行抽樣,最終選擇了長沙鎮、溫泉鎮、郭家鎮、中和鎮、南雅鎮、鐵橋鎮、南門鎮、岳溪鎮、九龍山鎮和敦好鎮10個鎮.對各鎮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居高、中、低的3個鎮各選取2個代表村進行調查.各村抽樣戶數約為全村總戶數的15%,調查內容為農戶戶均人口、家庭勞動力比重、家庭老齡人口比重、家庭受教育程度、勞動力性別構成、耕地面積、非農收入比重等(表1).調查主要采取訪談和問卷調查兩種形式進行.
2問卷調查
由調查人員會同各村村長、社長對調查數據進行了甄別,各鎮共發放問卷600份,回收453份,其中有效問卷425份,占回收問卷總量的93.82%.首先進行問卷試測,在深度訪談設計問卷之后,課題組對農戶進行問卷試測.問卷試測是2010年12月在長沙鎮進行的,參加問卷試測的有8個農戶戶主,對試測結果需進行總結和有效性分析.之后對問卷進行修改,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本文的正式調查問卷.
3數據特征
1)不同類型農戶的比例
針對10個鎮共600個農戶的調查數據統計,其中純農業戶、農業兼業戶、非農業戶分別為46,332和222戶,所占比例分別為7.67%,55.33%和37.00%.非農業主導型農戶比例大大超過了農業主導型農戶,其中農業兼業戶所占比例最高,可見當前農戶兼業行為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圖1).
2)不同類型農戶家庭構成差異
從戶均人口看,當前農民分戶居住現象較為明顯,戶均人口在3~5人間.其分布特征是:戶均人口在3~5人間.其分布特征是:戶均人口數由開縣縣城及城市發展組團中心鎮區向周邊鎮遞減,且距離縣城及組團中心鎮越近,兼業程度越高.戶均人口與家庭勞動參與度均呈先增后減的趨勢,在非農兼業戶達到峰值,戶均人口為4.12人,勞動參與度為815%.主要原因:非農兼業戶“三代型”家庭結構為多元劃分提供了便利,家庭勞動力參與度較高,農戶傾向于農、工兼具的經營模式;純農業戶與非農業戶趨于“兩代型”家庭結構,勞動力參與度較低,傾向于單一的經營模式.家庭較高的受教育程度,較低的老齡人口比重和女性比例有利于農戶由純農業戶向非農業戶轉移,主要因為老年人與女性在家庭中更多承擔起看守宅院、照顧小孩的責任,較少參與到兼業勞動中,同時文化程度較低的農民因不適應城鎮對勞動力的要求,也傾向于在家從事第一產業.
4結果分析
1)農戶對基本農田保護的認知
對農戶進行基本農田保護重要性的調研顯示,68.51%的農戶認為基本農田保護很重要.有21.28%的農戶認為重要,但需適度,不能過分強調基本農田保護而忽視農戶農地利用的權益.農業戶對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重要性的認知程度高于兼業戶.僅有6.06%的農業戶認為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不重要,有15.53%的兼業戶認為不重要,是農業戶的2倍多.這與農業戶對耕地的依賴程度高于兼業戶對耕地的依賴程度有關(圖2).
2)農戶對耕地保護責任的認知
農戶對不同主體在耕地保護中作用的認知程度將會對其耕地保護意愿和行為帶來一定影響.有接近43%的農戶認為自己在耕地保護中的作用更大一些,有23%的農戶認為政府在耕地保護中作用大,有34%的農戶認為兩者在耕地保護中的作用一樣大.可見農戶對耕地保護比較關注.總體來說,農戶認為自己的責任更大一些,其中兼業戶認為政府的責任更大.這種認識與大多數農戶認為耕地與自己的生活和生產息息相關,只有自己才會盡心盡力地保護自己的耕地有很大關系.有一些農戶認為政府擁有行政權力,能夠通過采取各種措施更有效地保護耕地,而自己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政府應該在耕地保護上肩負更多的責任.
開縣農戶耕地保護理性行為影響因素實證分析
1農戶保護耕地完全理性行為決策假設
理性行為理論認為,個體的行為是理性的,是有限理性行為.人的理性為個體的意志所控制,而個體意志的控制又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Ajzen和Fishbein根據有限理性的行為理論,經濟人的理性行為不僅僅是經濟理性行為,而且包括安全、自尊、情感和社會地位需求在內的文化、社會和心理等方面的多種理性行為.因此,經濟人不僅僅是追求效用或利潤最大化惟一目標,也是追求包括社會地位、自尊和情感等多種目標.本研究認為農戶宅基地流轉決策行為是有限理性的,是追求文化、社會和心理等方面的多種理性行為.農戶的宅基地流轉決策行為目標不僅是追求收益最大化惟一目標,還包括追求職業興趣、居住環境、收益程度等其他目標,其行為是具有追求多種目標的有限理性行為[14].當前,開縣耕地保護由政府主導.因此,假想當政府耕地保護工作推進方向與農戶需求一致時,農戶響應程度高;反之,農戶響應程度低.
2基于Logistic的實證分析
1)研究方法
Logistic回歸模型是針對二分值響應變量建立的回歸模型,其自變量可為定性或定量數據.耕地保護行為是一個二分因變量關系,即進行耕地保護和不進行耕地保護,所以該實證分析適用于Logistic回歸模型[15-17].
2)指標體系
設因變量Y為農戶耕地保護行為,若農戶發生了耕地保護行為,因變量為1,若沒有發生耕地保護行為,因變量為0.通過對調查問卷的整理和分析,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共選出農戶自身變量和環境變量兩個方面,共9個影響農戶耕地保護完全理性行為的因子變量(表2).
3)結果分析
應用統計軟件SPSS13.0進行Logistic二元回歸分析,在處理中,采用了以假定參數為基礎作似然比概率檢驗,向后逐步選擇自變量的篩選方法,根據調查數據建立模型.采用以上方式對Logistic回歸模型處理后的結果如表3.其中核心成員受教育年限、家庭非農收入比、家庭成員社保狀況、非農就業率、耕地保護有償補貼因子在5%的水平下檢驗均為顯著.不顯著的影響因素包括:家庭核心成員年齡、農戶家庭人口數、家庭生命周期、工作離家距離、政策宣傳等因子(表3).
結論與討論
實證分析結果表明,農戶耕地保護行為受到內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共同影響.農戶核心成員受教育年限越長、家庭成員社保狀況越好、耕地保護有償補貼因子越多,則農戶參與耕地保護的意愿越強.農戶家庭收入來源越多元化,非農就業率越高,家庭經濟狀況越好,則對土地的依賴性弱,參與耕地保護的意愿就相對較弱.家庭核心成員年齡、農戶家庭人口數、家庭生命周期、政策宣傳外部因素對農戶參與耕地保護也有重要影響,不同外部因素對農戶耕地保護意愿的作用方向不同.政府對耕地保護的宣傳越多、家庭人口數越多、家庭生命周期越長,則農戶的耕地保護意愿就越強.但由于以上外部因素受時間因素影響較大,其對耕地保護的效用顯現較為模糊.由此可見,農戶是否愿意參與耕地保護最主要因素是農戶對其土地的依賴程度,其次是外部環境因素的可持續性.即農戶對土地的依賴性越強,則農戶參與耕地保護的意愿越強;外部環境對農戶的可持續性影響時間越長,農戶的耕地保護意愿越強.因此,本研究在單純的以農戶自身影響因素對耕地保護行為影響效果研究的基礎上,加入了外部性因素的影響分析,將耕地保護的政府行為和農戶行為綜合分析,將更加客觀的表現農戶耕地保護決策的動機和意愿.根據農戶對耕地保護活動的響應情況,主要得出以下啟示:1)在新的經濟環境影響下,農戶農業生產活動的多功能性不斷增強,即保護耕地的理性程度增強,經濟利益能否最大化是他們是否愿意保護耕地最重要的決定因素.因此,在強調耕地保護責任意識的基礎上,更應兼顧農戶的經濟利益,通過提高農戶經濟利益提高農戶參與耕地保護的積極性.2)政府對耕地保護的宣傳方式對農戶耕地保護積極性有較大影響,由于農戶受教育程度等客觀條件在短時間內無法得到根本改變,因此,應通經濟鼓勵、文化影響、制度規范等多種方式對耕地保護相關政策法規進行宣傳,開展相關技能培訓,將更有利于農戶參與耕地保護行為.3)通過新一輪土地整治活動提高農戶對于耕地保護的積極性,結合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道路建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為農戶提供良好的農地利用環境,客觀上不斷提高農戶耕地利用收益,從而激發農戶保護耕地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