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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投資銀行;股權結構;約束機制
論文摘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一直是我國金融改革的重點。本文通過對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特征、董事會構成、員工激勵機制、監督約束機制以及公司治理結構等五個方面的深入分析,對深化我國金融機構改革,特別是證券投資機構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特征
(一)美國投資銀行股權結構極為分散
一是在美國投資銀行的股權結構中,雖然機構投資者股東占有多數,但股權卻被眾多的機構投資者所分散。我們選取2000年9月12日總市值排名前5位的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添惠、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來分析,可計算出這5家投資銀行的機構投資者股東(加權)平均持股比重為49.3%;它們由數百個甚至1000多個機構投資者擁有。如摩根士丹利添惠的機構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為54%,這部分股權分散在1822個機構投資者手中。
二是個人投資者所擁有的投資銀行股權占有重要地位。美國十大投行的個人投資者平均持股比重為53.5%,遠遠高出S&P500公司的個人投資者平均持股比重42.8%,其中高盛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高到86%;TDWaterhouse-GROUP?熏Inc.的個人投資者股東持股比重更是高達95%。
一、投資銀行的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是指組織的基本架構,是對完成組織目標的人員、工作、技術和信息所作的制度性安排,是組織職能和效率的統一體.體現企業的經營特點和戰略思想。對于投資銀行來說,其經營傳遞效率和管理的有效性乃至核心競爭力的形成需要合理有效的組織結構安排。一般說來,現資銀行有以下幾種組織結構模式:
1.職能型組織結構
呈金字塔型,從總裁到部門經理,再到一般員工,整個組織處于一種井然有序的狀態。目前,我國大多數投行實行的是這種模式。
2.事業部制組織結構
是按業務范圍(或按地區)組成一個組織單位,每個組織單位都具有其獨立完整的責任公司體制,各個事業部實行相對獨立經營、獨立核算.擁有高度經營自主的權力,根據最高管理層的方針、政策和統一制度,全權指揮其所轄各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對上級賦予任務全面負責。
一、我國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業務發展現狀
缺乏自主創新,業務結構脆弱由于商業銀行缺乏足夠的自主創新能力,所以在投行業務的開展主要是以吸納性、移植性為主,也就是通過模仿同行的產品來達到擴張規模的目的。造成投行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有限的產品種類滿足不了客戶多樣化的投資需求;而且由于產品類型相似,無法樹立起自主創新的意識[2]。目前,大部分商業銀行都依靠傳統投行業務來獲得收入,比如財務顧問、債務融資等;而一些新興的業務比如資產證券化、并購重組、高端財務顧問等運用的銀行不多。這種業務結構不夠牢固,外部環境一旦出現變化,就會極大的影響到投行業務的收入規模。
二、我國商業銀行開展投資銀行業務的優勢及必要性
(一)有利于提升客戶服務水平
近年來,隨著市場化程度的不斷加快,國際銀行業務拓展速度在不斷地加快,在這種環境下,我國的金融市場也取得了較快的發展,不斷的提高客戶服務水平,隨著信貸資產證券化和市場金融產品的創新,資本市場的發展使得銀行金融投資渠道更加廣闊,而且金融投資成本也降低很多。外部環境的變化,讓大型企業有了更多的投融資機會,以此來擴大規模。而且衍生了他們更好的需求,要求金融產品的創新,進一步提高服務客戶的水平。因此,投資業務的發展給銀行到來了很多的優質客戶和更大的利潤來源。
(二)有利于提高市場競爭力
投資銀行是主要從事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中介機構,現資銀行的業務主要包括證券承銷、證券交易、兼并收購、資金管理、項目融資、風險投資等。國外投資銀行按產權制度劃分類型,主要包括合伙制和公司制兩種形式。合伙制曾被認為是投資銀行最理想的企業形式。
我國國內迅速增長的投資融資需求和迅速發展的資本市場也需要投資銀行業快速發展與完善。但是,我國現存的證券公司在企業形式、管理制度及業務范圍上過于單一,難以滿足快速發展的資本市場的業務需要。因此,積極引入合伙機制,設立合伙制的投資銀行,不僅在企業形式、管理方式上是一種有利的補充,其對市場的迅速反應及專業化的業務定位可以更好的滿足市場需求,還可以加強市場競爭,促使現有的證券公司不斷完善,提高競爭力,使整個資本市場運作向更有效的方向發展。
因此,盡快完善我國的合伙制企業相關立法,創造更有利的政策環境,對促進合伙制投資銀行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一、引入合伙制投資銀行的法律環境建設
1997年2月,我國第一部專門調整合伙關系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的又一重要舉措。但是合伙企業法頒布后,社會反應不大,其原因是規范、調整的問題十分有限,合伙制的許多問題未納入法律調整的范疇,給合伙制實踐造成了很大的障礙。
1、有限合伙的立法
[論文關鍵詞]投資銀行企業并購資本市場
[論文內容提要]企業并購是投資銀行的一項十分重要的業務,投資銀行的并購業務是指投資銀行為協助企業進行合并與收購而展開的一系列融資服務活動。本文就我國投資銀行在企業并購中的作用、存在問題及對策提出探討。
一、我國投資銀行在企業并購中的作用
企業并購是投資銀行的一項十分重要的業務,投資銀行的并購業務是指投資銀行為協助企業進行合并與收購而展開的一系列融資服務活動。
(一)投資銀行可以幫助企業并購更有效率地完成
對于各國企業并購的程序與形式,并購的各種談判,各種并購方式的優劣,并購的法律、法規,政府行為對企業并購的影響等專業知識,企業一般是不具備的,而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及專家一般都具備這些專業知識。因此,并購企業有必要取得投資銀行的幫助,以便對并購交易進行全面的策劃。同時,投資銀行~‘般具有豐富的融資經驗和廣泛的金融網絡,而企業并購通常涉及的金額較大,僅靠并購企業白有資金往往難以完成大型并購交易。因此,并購企業需要投資銀行的融資支持,通過投資銀行幫助籌措資金,設計合理的融資方案,促成企業并購的完成。投資銀行的財務顧問一般都有參加并購策劃的實際經驗,他們以其在企業資產評估,財務處理,并購法律、法規運用等方面的實踐經驗為并購雙方服務,從而使企業并購更有效率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