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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題應用最少的文字表達最多的、有價值的信息,盡可能省去“……的研究”,“……的觀察”等無特定意義的詞。
3、參考文獻僅限作者親自閱讀過的主要文獻,近3年的文獻應占30%以上,近5年的文獻應占50%以上,并應對照原文核實。
4、摘要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即無主語句。不要出現“本文”、“筆者”、“我們”等字樣,應一律寫成“對××進行了研究”,“分析了××現狀”,“進行了××調查”等。
5、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6、文稿所涉及的課題如獲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以腳注形式于文稿首頁左下方說明,如“××基金資助項目(基金號××××)”,并附有關審批機構或部門審批證明(復印件)。
7、引言切忌與摘要雷同,也不是摘要的注釋;應與結語呼應,引言中提出的問題,結語中應有回答,但不能雷同。
8、稿件的注釋是作者對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在當頁地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指示序號一致,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加圓圈標注:①、②、③......。每頁單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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