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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我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入園問題,根據財政廳、教育廳《關于開展建立學前一年教育資助制度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我縣決定建立學前一年教育資助制度(試點)。為認真開展學前一年教育資助制度試點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面、準確公開學前一年教育兒童資助政策,公平公正確定資助對象,及時面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社會與群眾監督。
(二)堅持科學嚴格管理原則。以縣為單位建立健全學前一年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和孤、殘兒童數據庫,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學前兒童按時足額資助。
(三)堅持統籌兼顧原則。既要落實好政府資助政策,又要充分調動社會各界捐資助學積極性,既保障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兒童應助盡助,也要考慮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及時資助。
(四)堅持突出重點原則。以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孤兒和殘疾兒童為主要資助對象,同時兼顧進城務工人員適齡兒童及其他入園有困難的兒童。
二、主要內容
學前一年教育資助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學校、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慈善愛心人士積極參與的制度。
(一)資助范圍。從2012年春季學期開始,在全縣幼兒園(含民辦:智慧樹幼兒園、苗苗幼兒園、新希望幼兒園、智慧港培訓中心)開展。按自治區的要求,資助面控制在30%以內。
(二)資助對象。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公辦及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和烈士子女等(年齡滿5周歲,2006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下簡稱“受助兒童”)。
(三)資助標準。學前一年受助兒童的保教費,按每生每月100元,每年10個月補助。幼兒園按物價部門核定的保教費標準收取,每月收費不足100元的,按實際收費標準資助,剩余資金在本園內擴大資助比例;高于100元的,差額部分學校自行解決。
(四)申報程序
1、領取表格。每年開學初,兒童監護人持戶口本及相關證件向戶口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縣學前教育資助申請表》兩份,并據實填寫。
2、提供材料。低保家庭兒童須如實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及其復印件兩份;孤兒須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兒童福利證及其復印件兩份;殘疾兒童(殘疾家庭兒童)須提供殘聯發放的殘疾人證及其復印件兩份;烈士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烈士子女的證明及其復印件兩份;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等原因導致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兒童,須有實際居住地鄉(鎮)政府、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共同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災難而致家庭經濟困難的證明。
3、公示、審核。縣教育、財政部門對兒童監護人上繳的申請表格和相關材料進行集中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后,縣教育主管部門將受助兒童名單在相關的街道、村委會、就讀的幼兒園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兒童名單,縣教育主管部門集中填寫《縣學前教育資助名冊匯總表》,上報至縣資助領導小組,由縣資助領導小組組織抽查審核。
4、資助資金分發。學前教育資助資金,經縣資助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由縣財政部門將資助資金集中下發至縣教育主管部門,縣教育主管部門分發至受助兒童監護人。
(五)經費來源
1、學前一年受助兒童保教費所需資金由自治區財政和縣財政按9:1的比例承擔。
2、建立學費減免制度。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5%的資金建立學費減免制度,用于減免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的保教費及提供特殊生活困難補助等。
3、鼓勵社會捐資助學。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助學,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和烈士子女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學前一年教育資助制度(試點)工作的領導,成立縣學前教育資助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調,形成工作全力。縣教育體育局要做好資助對象的資助確認和審批,健全動態監控信息,及時進行匯總分析和管理監控等工作。縣財政局確保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確保專款專用。各幼兒園要認真組織家長申請,嚴格審查資助對象,建立資助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妥善保管資助檔案資料,主動接受上級檢查和群眾的監督。
(二)加強管理,嚴格資助程序。縣教育體育局要加強對幼兒園學前一年在園人數的審核,確保數據真實可靠。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資助程序,做到陽光透明。各幼兒園確定受助對象后,要在校園進行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后,經縣級教育體育局、財政局審核后方可給予資助。
(三)嚴格責任,健全檔案資料。學前一年資助工作實行幼兒園法人代表負責制,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對資助工作負主要責任。幼兒園要根據國家、自治區有關規定指定專人具體負責這項工作,建立專門檔案,將兒童申請表、受理結果、資助金發放等有關憑證和工作情況分年度建檔備查。
(四)加強監督,確保政策落實。縣財政、教育、監察、審計等部門要建立健全學前一年教育資助金使用監督制度,開通舉報電話,加強對資助經費使用的監督,定期對幼兒園使用資金經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政策貫徹落實。對虛報人數、截留、挪用、克扣貧困學生資助經費的單位和個人從嚴查處。
(五)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宣傳、文廣等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廣泛利用各種媒體,通過多種形式進行深入宣傳,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