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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內部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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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內部審計

公司年度內部審計范文第1篇

【關鍵詞】財務公司;內部審計;問題;措施

財務公司實現對資金結算、調度和運作的系統化管理,更好地實現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融合,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整體使用效益和價值增值作用。為保障財務公司的平穩健康運營,內審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財務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

1.財務公司產融集合的發展趨勢凸顯了內部審計的重要性

未來財務公司發展的大方向是產融結合,如何能夠將資金發揮出最佳的效果,建立起低成本、多渠道、高效率的融資體系,是財務公司未來轉型過程中最需要破解的命題。同時,在轉型的過程中財務公司將面臨著各種各樣風險,這就要求財務公司提升風險管理技術水平,加強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內部審計可以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治理過程,協助財務公司實現其目標。

2.財務公司金融機構的行業特點體現了內部審計的重要性

財務公司一方面需符合企業集團對其資金管理的內在要求;另一方面又要與金融市場對接,這種生產性與金融性的雙重特性,決定其在政策監管層面和業務經營目標上有多層要求。目前內部審計范圍延伸到了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財務公司內部審計將更多地參與到面向未來的規劃和決策工作中,必將在公司治理、風險防范、組織戰略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作用。

3.財務公司的內生性決定了內部審計的重要性

財務公司是集團發展中的產物,既有自身的盈利要求,也要符合集團總體投融資戰略,還要為集團各成員單位提供比銀行等其他類型金融機構更符合行業特點的金融服務,在滿足行業監管要求的提前下,追求企業集團整體利益最大化和為集團主業乃至其上下游產業鏈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往往成為財務公司的主要目標。而內部審計的最終目標是服務于組織目標的實現,為企業增加價值。

二、財務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內容

1.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

建立內部審計制度,及時掌握國家政策動向,貫徹落實外部監管單位及集團公司有關制度要求,執行各級主管部門管理規定,為公司強化內部審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財務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2.實施現場、非現場及專項審計

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現場、非現場及專項審計工作計劃。根據檢查內容組織審計組,審定審計方案,下發審計通知,聽取情況匯報,確定任務分工,開展現場審計;審核非現場審計數據及分析材料,重點關注數據異常及指標重大變化情況,保證數據上報無誤,分析準確,開展非現場審計;根據集團年度計劃和公司年度工作安排,進行某項或者幾項專項審計。

3.配合外部單位對公司的審計工作及接受指導

財務公司作為集團公司一分子,需要接受來自母公司的內外部審計及外部監管單位審計,財務公司內部審計部門需要配合外部單位開展現場檢查工作中的資料收集、意見溝通、信息反饋,并形成、提交整改落實報告。同時,還需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業監管要求,不間斷的報送各類報表和報告。

4.組織并完成年度內部審計通報及工作總結

根據當年現場、非現場及專項審計情況,歸納總結發現的問題,形成年度內部審計通報。內部審計通報要全面、客觀、準確,針對性強,匯報及時。根據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形成年度工作總結,年度工作總結,應全面、客觀,尋找差距和不足,促進下年度工作的有效開展。

三、當前財務公司內部審計工作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1.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性差,人員地位不明確

目前,有的內部審計部門隸屬于財務部門,有的內部審計部門雖是獨立的部門,但與其他部門機構平行,很少的內部審計部門由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負責直接領導。在有分支公司的財務公司,分公司內控審計受上級對口部門和分公司領導的雙重領導;分公司內審人員跟分公司其他管理人員一樣,人事、勞資等關系集中在分公司管理,這種被“雙重領導”的身份,嚴重制約問題上報的及時性、真實性和全面性。

2.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得不到保證

由于集團公司的招聘政策影響,內部審計人員來源主要是從集團內其他企業招聘或者直接招聘的大學畢業生,有工作經驗的員工之前多數從事會計工作或者相關工作,沒有系統的學習與金融機構相關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知識。同時,內審人員的任用可能由領導直接指定人員,沒有經過專業方面的考核和人員選拔,上崗前也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所以存在內部審計人員職業素養不能得到保證。

3.內部審計制度不完善

目前,內部審計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很多內部審計制度的建立是依托集團內部審計要求而建立,審計缺乏甄別標準和支撐力。雖然財務公司業務操作性和內部管理性規章較多,但涉及內部審計方面具體操作制度較少。內部審計部門缺乏充分的、強有力的審計制度規范,會出現總部及各分公司審計強度不一、處罰沒有依據,影響了監管的嚴肅性、權威性和效力性。

4.內部審計手段有待改進

內部審計的方式、方法靜態化,不能適應內部審計對動態發展的要求。在審計環節上,重對操作人員的監管,輕對決策、管理人員的監管;重事后監管,輕事前監管。此外沒有建立現代化集中化的非現場審計信息手段,在非現場審計和監管中,不能運用電子網絡化的監管組織機構,數據化的監測指標體系進行日常的、動態的監測和鑒別。

5.內部審計人員工作績效沒有獨立的的考核程序

財務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完全由總部和各分公司自行制定自己的審計計劃,審計計劃是否符合公司年度規劃,是否包括所有應該審計的內容,總部和分公司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和體系。同時因為審計人員地位的不獨立,審計人員工作業績考核也按照平行部門或者部門其他人員(審計兼職人員)工作業績一并考核,審計人員年終考核很多由領導打分或者員工打分來決定,會導致內部審計人員不愿意做更多的“得罪”人的工作。

四、做好財務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建議

1.重新設計審計組織體系,保證審計高度的權威性和獨立性

分公司審計部門及人員由總部直管,可以實現集中作業,人事、勞資等關系在總部集中,隔斷與分公司之間的利益關系,將分公司的審計部門作為總部的派出機構,代表總部實施監督職能;總部在董事會下成立審計委員會,從經營管理的職能機構中分離出來,獨立行使審計職權,負責對橫向職能的經營活動及其成員行為的審計,并直接對董事會負責。

2.著手培養和選用高素質人才

首先,審計工作應對人員配備實現公開選拔、其編制、調配、考核、獎勵、晉升、待遇等實行統一管理;其次,要對后備審計人員進行有意識的人才儲備和培養,啟動公司的崗位流動制度,使得選的審計人員是在財務公司核心部門從事過的工作人員,對核心業務有著深刻的了解;再次,要加大對審計人員的培訓投入,建立審計人員上崗之前培訓和上崗之后的定期培訓制度,適時調整和補充監管人員的知識結構,增強其檢查分析能力。最后,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培養審計人員良好的風險意識,注重工作的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

3.實現審計專業化分工

一是組建審計風險分析專家團隊,主要研究和建立、優化風險預警模型和相應的參數體系,分析出公司一定時期內風險的特點、趨勢,指導審計作業,把握審計重點和方向;二是按照業務處理的復雜程度、資金風險程度、涉及制度范圍等因素將審計業務進行分類,同時按照業務能力大小將全體審計人員進行對應的等級分類,由不同級別的審計人員分別完成相應的審計作業,實現分層審計;三是對風險程度較小的常規性審計從審計中分離出來,所謂常規性審計就是審計所依據的制度或者操作規程明確,通過票面要素或憑證審核就可以直觀判斷交易處理規范性,逐步實現區域性集中內部審計。

4.加快內部審計手段的現代化建設

實現審計信息處理系統對大量的審計信息進行及時采集、處理、分析和反饋,使非現場監管更好的利用起來,來提高審計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合理的利用非現場監管的相關指標,形成非現場監管分析,揭示公司管理各個方面的內在聯系,可以為控制風險和科學決策提供全面和有效的信息,也有利于提高現場審計的深度,增強針對性,從而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5.健全對審計人員的考核約束機制

審計人員的考核約束機制應包括審計人員的道德規范、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具體的行為準則等。在具體的規范和要求上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自查與抽查、互查相配合;在執行程序上需要成立具體的考核約束組織、建立考核指標體系,制定約束評價標準,完善考核反饋和申述機制。

參考文獻:

[1]蔣學琴.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稽核工作的建議.新疆金融,2009年3期

公司年度內部審計范文第2篇

本人自2012年3月5日入職,入職以來積極融入公司整個團體,努力適應公司工作環境,認真做好本職工作,踴躍參與公司組織的各種活動;總結如下:

一、工作事務方面:

1. 積極認真負責完成公司及部門經理布置的各項工作,主要有:

協助部門經理完成2011年公司業績快報的內部審計;

完成2011年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內容補充;

完成2012年公司全年財務報表數據的內部審計;

配合部門經理完成2011年及2012年公司的內部審計資料的整理和補充;

協助部門經理制訂公司內部控制測試工作的展開和項目審計方案的擬定;

協助培訓輔導部門新員工入職和工作;

配合部門經理完成對公司的銷售及收款業務循環和采購及付款循環業務審計;

與部門經理一起完成對內蒙金達威公司的2012 年內部控制審計;

配合部門經理完成對公司2012 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的審計工作;

配合部門經理完成對公司本年度部分募集資金的變更以及募投項目的實施進度的審計工作;

對公司日常經營重要事項和信息披露進行了重點關注,并實施了持續跟蹤;

積極融入公司和部門的團隊整體工作,互相合作,積極配合。

2. 積極參與各種與工作有關的學習、會議和培訓:

舉辦部門內部控制準則等專業性知識培訓;

參加廈門證監局主持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建設會議和實務講座;

參加公司舉辦的ISO22000認證和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知識培訓;

參加公司舉行的金蝶協調辦公系統解決方案會議;

業余時間自學《企業會計最新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等法規制度;

參加公司工會舉辦的員工能力拓展培訓。

二、思想品德方面:

1. 本人擁護國家政府的各項方針政策;

2. 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企業文化、商業操守等各項培訓或其他活動,努力提高思想品德修養;

三、勞動紀律方面:

1. 遵守國家政府頒布的法律和法規;

2. 截止至12年底,本人未出現曠工、遲到、早退等現象,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和勞動紀律。

四、工作年度總結:

綜上所述,本人自3月份才加入公司,加上部門為新成立的部門,百事待興,內部審計工作尚處于開展階段,難免有些事處理起來不夠熟練和規范,但在公司領導和部門經理帶領下,部門氛圍良好,積極進取,認真盡力完成各項業務;本人也因此較好較快融入部門,較好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務。

五、2013年工作設想:

新的一年,期待公司內部控制及審計工作能更上一個臺階,依據2012年公司進行的內部控制項目實施結果,積極推進內部控制的完善;與此同時,協助部門經理完善部門建設,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一) 積極參與部門建設

1. 協助部門經理完成制訂剩余審計作業指引

2. 協助部門經理完善審計作業流程

3. 舉辦部門內部控制準則等專業性知識培訓

(二) 日常內審工作計劃

1. 協助部門經理制訂公司內部控制測試工作的展開和項目審計方案的擬定

2. 完成2012年公司業績快報的內部審計

3. 完成2013年公司全年財務報表數據的內部審計

4. 完成2012年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內容補充

5. 完成對公司2012 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的審計工作

6. 完成對募集項目進度的跟蹤及項目驗收決算(如有)的審計

7. 對公司重要的對外投資、購買和出售資產、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募集資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務等事項進行審計或關注,并持續跟蹤

8. 內部審計資料及底稿的整理

9. 完成上司安排的各類專項審計。

(三) 學習計劃

1. 繼續深入學習《企業會計最新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等法規制度;

2. 加強與同行交流溝通等方法來提高審計和調查技巧;

公司年度內部審計范文第3篇

第一條為加強對浙江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規范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參照《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內部審計,是指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管理規定,對企業及所屬單位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建設項目或者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監督和評價工作。

第四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照內部審計規定、準則的要求,認真組織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及時發現問題,明確經濟責任,糾正違規行為,檢查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條省國資委依法對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內部審計機構設置

第六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相對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配備相應的內部審計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強化企業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

第七條國有控股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應當依據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備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在董事會下設立獨立的審計委員會。

第八條企業審計委員會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審議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監督企業內部審計質量與財務信息披露;

(三)監督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提出有關意見;

(四)監督企業社會中介機構等的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

(五)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關方面的投訴;

(六)審議其他重要內部審計事項。

第九條未建立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及國有獨資企業,應當按照加強財務監督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強化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做好內部審計機構與內部監察(紀檢)、財務、人事等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直接對企業總經理負責;設立審計委員會的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接受審計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一條企業所屬單位應當設立相應的內部審計機構;尚不具備條件的應當設立專職審計人員。

第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審計崗位所必備的會計、審計等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并取得內部審計崗位資格證書;內部審計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具備中級以上相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

第三章內部審計機構主要職責和權限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出資人財務監督和企業管理工作的需要,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制定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

(二)按企業內部分工參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工作,并對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進行監督;

(三)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或者未規定須由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的有關內容組織進行內部審計;

(四)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財務預算、財務決算、資產質量、經營績效以及其他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五)組織對企業內設機構及所屬單位的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對發生重大財務異常情況的所屬單位進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七)對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術改造、大修等的立項、概(預)算、決算和竣工交付使用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的物資(勞務)采購、產品銷售、工程招標、對外投資及風險控制等經濟活動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進行審計監督;

(九)對企業及所屬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和意見反饋,對企業有關業務的經營風險進行評估和意見反饋;

(十)對企業年度工資總額來源、使用和結算情況進行檢查;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和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求辦理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決算的審計質量監督應當根據企業的內部職責分工,依據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要求。

第十五條為保證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真實和完整,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按照省國資委相關工作要求,對下列特殊情形的所屬單位組織進行定期內部審計工作: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安全不適宜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特殊所屬單位;

(二)依據所在國家及地區法律規定,在境外進行審計的境外所屬單位;

(三)國家法律、法規未規定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企業內部有關單位。

第十六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的經營績效及有關經濟活動的評價工作,依據國家有關經營績效評價政策進行。

第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加強對社會中介機構開展企業及其所屬單位有關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及相關業務活動工作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監督,并做好社會中介機構聘用、更換和報酬支付的監督。

第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工作應當與外部審計相互協調,并按有關規定對外部審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關工作資料。

第十九條企業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完善內部審計管理規章制度,保障內部審計機構擁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權限:

(一)參加企業有關經營和財務管理決策會議,參與協助企業有關業務部門研究制定和修改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并督促落實,召開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

(二)檢查被審計單位會計賬簿、報表、憑證和現場勘察相關資產,有權查閱有關生產經營活動等方面的文件、會議記錄、計算機軟件及其電子數據等相關資料;

(三)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相關證明材料;

(四)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法違規和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可作出臨時制止決定,并及時向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報告;

(五)對可能被轉移、隱匿、篡改、毀棄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與經濟活動有關的資料,經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董事會授權可暫予以封存;

(六)企業董事會或企業主要負責人在管理權限范圍內,應當授予內部審計機構必要的處理處罰權。

第四章內部審計工作程序

第二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企業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對內部審計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報經企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充分考慮審計風險和內部管理需要,制定具體項目審計方案,做好審計準備。

第二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在實施審計前3個工作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對于需要突擊執行審計的特殊業務,審計通知書可在實施審計時送達。

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后,應當做好接受審計的各項準備。

第二十三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應當與被審計單位交換審計意見。被審計單位有異議的,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第二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上報企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主要負責人審定后,企業應當根據審定意見,向被審計單位下達審計報告(決定)。

第二十五條被審計單位若對企業下達的審計決定書有異議,可以提請企業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省國資委申訴。

第二十六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已辦結的內部審計事項,應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審計檔案。

第二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每年向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提交內部審計工作總結報告。

第二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對主要審計項目應當進行后續審計監督,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的采納情況和對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第五章內部審計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管理需要有效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加強內部監督,糾正違規行為,規避經營風險。

第三十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對發現的企業內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時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十一條對于被審計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不及時落實內部審計報告(決定),給企業造成損失浪費的,企業應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還應當按有關規定向上一級機構及時反映情況。

第三十二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下列工作事項應當報省國資委備案:

(一)企業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報告;

(二)企業所屬單位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重大資產損失情況、重大經濟案件及重大經營風險等,應向省國資委報送專項報告。

第三十三條根據出資人財務監督工作需要,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按照省國資委有關工作要求,對企業及所屬單位發生重大財務異常等情況組織進行的專項審計,應當向省國資委提交審計報告。

第三十四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要不斷提高內部審計業務質量,并依法接受省國資委、國家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對其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的客觀真實性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為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客觀、公正,企業內部審計人員與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三十七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嚴格遵守審計職業道德規范,堅持原則、客觀公正、恪盡職守、保持廉潔、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內部審計時,應當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采用檢查、抽樣和分析性復核等審計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

第三十九條企業董事會(或主要負責人)應當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企業內部各職能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內部審計工作。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對認真履行職責的內部審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第四十條企業對于認真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堅持原則、作出顯著成績的內部審計人員,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一條企業應當保證內部審計機構所必需的審計工作經費,并列入企業年度財務預算。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評、聘任和后續教育,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執行。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對于企業出現重大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和企業內部控制程序出現嚴重缺陷,除按規定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或者主管財務工作負責人)及財務部門負責人的有關責任外,同時還相應追究企業審計委員會相關人員的監督責任。

第四十三條對于、、、泄漏秘密的內部審計人員,由所在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于打擊報復內部審計人員問題,企業應及時予以糾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受打擊報復的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有權直接向省國資委報告相關情況。

第四十五條被審計單位相關人員不配合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拒絕審計或者不提供資料、提供虛假資料、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的,企業應當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各企業可根據本暫行辦法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各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地區相關工作規范。

公司年度內部審計范文第4篇

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與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運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并改善風險管理、控制、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IIA,2004)。審計委員會一個重要的職能就是確保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而內部審計為審計委員會提供信息支持,兩者相互促進。

一、審計委員會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與職責

(一)審計委員會的定位

審計委員會制度是英美等國家公司制企業的一項重要的內部治理機制。其建立的初衷是在董事會建立一個獨立、專門的治理力量以強化外部審計師的獨立性,從而提高公司財務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審計委員會在西方實行多年,發揮了積極的功效。我國為改善公司治理效率而引進審計委員會制度,但是其在中國的有效性還有待檢驗。

(二)審計委員會的職責

審計委員會源于1338年的麥克森·羅賓斯(Mckesson&Robbi-

ns)案。該項舞弊案后,證券交易理事會于1939年系列文告建議成立專門委員會,并建議此委員會由非執行董事組成,負責選任外部審計師以及參與洽談審計計劃,期望能增強會計師的獨立性。

1987年,美國瑞德威委員會(Treadway Committee )認為,審計委員會應該是公司財務報告過程和公司內部控制信息及時、有效的監管者。瑞德威報告將審計委員會作為公司治理的有效手段并向審計委員會提出了一系列目標建議。該報告指出: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監管財務報告,而且該職責優先于其他職責。

1988年,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CICA)出臺了麥克唐納報告(Macdonald Report),建議所有上市公司建立主要由外部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復核中期和年度財務報告,并且要求審計委員會每年向股東大會報告其職責履行情況。

1992年,英國凱德伯瑞報告(Cadbury Report)最佳實務指南,要求公司建立一個至少由三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大部分應獨立于公司),委員會應有書面的章程。委員會的章程應明確說明委員會的權利和責任。委員會每年至少需要召開兩次會議。在公司的年度報告中應披露委員會的成員,并且委員會主席應出席年度股東大會并回答問題。

1993年,公共監督委員會( Public Oversight Board)發表了“公眾利益:會計職業界面對的問題”的特別報告,認為在許多情況下,審計委員會不能適當地完成他們的職責,并且在許多情況下他們也不能理解他們的職責。建議審計委員會應明確其職責的范圍。

1994年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建議審計委員會應加強評價和控制的職責。

1999年,藍帶委員會(Blue Ribbon committee)發表了“關于提升公司審計委員會有效性的建議和報告”,最后該委員會提出了10個方面的建議。該建議的核心是如何提高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并對獨立性提出了明確的定義。

2002年,美國總統布什簽署了《薩班斯—奧克斯萊法案》。上市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作用極為突出,將成為確保審計獨立性的一個重要環節。審計委員會還將在財務報告過程中承擔關鍵角色,注冊會計師的相關審計報告要向審計委員會報告。

隨著經濟環境的改變以及公司治理實務的發展,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從關注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拓展到對公司整體財務呈報體系(財務、會計、內部審計等)的全面治理,并涉及風險管理、管理當局對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道德問題、利益沖突問題及對違法舞弊行為的調查等多個方面。從專家的觀點得出審計委員會的職責主要包括:監管內部控制結構和財務報告過程;確保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的獨立性;監督企業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參與阻止、發現舞弊活動并促進公司行為法規的實行;幫助企業進行風險管理并不斷改進經營和商業環境。

二、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與職責

(一)內部審計的定位

IIA的觀點是:良好的治理是由有效的公司治理系統的四個部分協同實現的:即董事會、管理層、內部審計師、外部審計師。雖然它對內部審計的定位理念相當超前,但是把內部審計作為公司治理結構的組成部分,可以看出對內部審計寄予的重視和厚望。在我國,內部審計的組織與工作受到公司管理層的領導,內部審計職能是為經營管理服務,因此,內部審計是管理層對內部經營管理的一項監督、評價機制,從此種意義來講,可以將其作為公司治理,特別是公司內部治理的有效組成部分。

(二)內部審計的職責

IIA規定的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責包括:(1)對公司運營與公司的項目進行評價,以確保與公司的價值保持一致;(2)開展有益于增加公司價值的咨詢業務。也就是說內部審計應該以公司的價值鏈為評價對象,如風險管理評估、內部控制評價等,為增加公司價值做出貢獻。

三、審計委員會與內部審計的關系

1、復核并核準內部審計章程。內部審計章程提供了內審部門功能性和組織性的架構。章程除了需經管理層批準外,審計委員會還應代表董事會對章程進行復核與評價。審計委員會在復核章程時,應特別注意內部審計部門在公司架構內的組織地位。組織地位的設計應確保能對管理當局的活動實施有效的獨立評價;同時,在組織架構上還應注意其全面性,不僅繼續關注對公司的財務審計,而且重點監控企業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

2、復核審計計劃及計劃活動的變動。審計委員會應對內部審計部門年度審計計劃的范圍進行復核,以便了解內部審計主管及管理當局對計劃的適當性以及公司經營風險的評估。在復核內部審計計劃時,審計委員會應特別關注整體審計計劃的安排。內部審計計劃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可能會由于種種新情況而發生適時調整,審計委員會應對審計計劃的實際執行情況予以持續關注,及時了解計劃未完成或發生偏差的原因。

公司年度內部審計范文第5篇

關鍵詞:內部審計;質量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F23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10-0-01

本文將從現時國內企業普遍存在的內審管理問題入手,淺談廣州移動近年來在內部審計質量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一些改進措施,希望能拋磚引玉,共同探討學習更多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當前我國企業內部審計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內部審計機構不夠健全,企業傳統內部審計與現代企業管理存在脫節

傳統內部審計機構不夠健全,審計人員配備不足,導致審計的獨立性較差,審計程序不夠完善,內部審計仍停留在查錯糾弊的階段,未能寓管理和服務于審計之中,也就達不到提高審計質量和控制水平的目的,形成內審工作與現代企業管理靈魂上的脫離。(種法鐘,2004)

(二)內部職能有待改進和提高

傳統的內審工作是為了審計而審計,使內部審計工作與企業管理、與服務職能相脫離,致使內審工作的質量難以提高,不利于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三)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問題:一是部分企業不重視審計計劃的制定,無計劃性可言;二是目前部分審計工作底稿編制存在內容不完整、填制不規范等問題;三是有些審計報告未能客觀真實地反映現實情況、存在格式不規范等問題;四是未能將審計成果資料充分利用起來,降低了審計監督的效力。

二、廣州移動提升企業內部審計質量管理的具體措施

審計項目質量是內部審計的生命,重視和提高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是提高內部審計的作用和地位,樹立審計權威,增加審計價值的必然選擇。(蔣竣,2004)以下談談廣州移動內審部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運用制度控制來規范內部審計行為

1.設立內部審計專職機構、加強審計隊伍建設

廣州移動在2006年成立了內審部。經過六年發展,廣州內審部已由最初的查錯糾弊,發展到審計規章制度執行風險、公司運作流程設置等更深層次的問題,審計結果逐漸細節化。

2.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規章制度,規范內部審計基礎工作

根據《中國移動內部審計章程》,廣州移動內審部執行雙重管理考核機制(即接受省公司和市公司的雙重管理)。截至2012年1月,廣州內審部制定及執行各類審計規章和流程共計21個,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規范化。

(二)結合企業發展,審計質量注重時效

1.咨詢服務走在前,堅持部門聯系對口制度

設立“內控咨詢”專用郵箱,為各部門提供各類風險咨詢服務,全員審計感知度明顯提升,全員風險防范意識顯著提高。

2.通過年度主題活動,打造內審服務品牌

2008年,開展了“審時度勢”主題活動,展現內審監督、咨詢服務的專業形象;2009年,啟動“長治久安”九大工程,將咨詢服務范圍進一步延伸到服務一線;2010年,開展“風險baidu”主題活動,將事后風險發現主動改為事前風險提示,鼓勵一線員工揭示風險;2011年,開設“風險話你知”專題案例分享,把風險宣傳工作深入到每一位員工心中。

(三)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質量評價機制

廣州移動內審部每年不定期對內部審計項目進行質量自查或抽查,以確保審計項目的質量管理到位。2011年底,對前期開展過的所有審計項目進行全面的回顧,還總結了各類審計項目運用到的審計手段和方法,“溫故知新”筑牢審計質量。

(四)加強全過程質量跟蹤,將質量管理落實到細節

1.重視審計立項,結合企業管理需求,制定年度審計計劃

廣州移動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制定企業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并經所在公司審計委員會、管理層批準,向上一級內審機構備案。

2.做好審前準備,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

對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通過做好合理分工,明確范圍以及審前培訓工作,讓審計人員做好審計前的充分準備工作,在后期的審計實施過程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通過有效途徑獲取可靠的審計證據

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審計人員通過檢查、監盤、計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獲取審計證據,使審計證據與形成的審計意見之間具有可靠性和相關性,是審計證據控制環節的關鍵所在。

4.審計底稿及審計定性的控制

廣州移動建立審計工作底稿兩級復核機制,要求審計組長和項目負責人對審計作業底稿進行復核,并將復核的結論寫入復核意見,簽署姓名和復核日期,以確保審計底稿的質量。

5.審計報告的撰寫與最終審定

廣州移動內審部執行審計報告三級復核制度,審計組長、項目負責人以及內審機構主要負責人均會對審計報告進行復核,確保了審計報告的質量。

6.整理保管好審計檔案

廣州移動內審部對歷史審計項目資料進行歸檔整理,形成系統檔案資料,并放置部門服務器上供部門成員隨時參閱,有效提高了審計結果的利用和審計方法的推廣。

三、結語

提高企業內部審計質量管理水平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企業內部全體審計人員的長期共同努力。希望所有內審人員都能繼續努力,助力企業做大、做強。

參考文獻:

[1]種法鐘.企業內部審計質量管理與控制[J].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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