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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點
1、低保對象評定是否準確,有無人情保、關系保現象;
2、低保對象審批是否公開,有無暗箱操作現象;
3、低保存折發放是否及時,有無冒領截留現象。
二、檢查方式
采取全面普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辦法,通過查閱審批材料、入戶訪視復核、聽取群眾意見等方式,全面掌握各鎮(街道)、村(居)委會低保工作落實情況。所檢查的村(社區)數量達50%以上。
1、“查閱資料”主要檢查村(居)低保花名冊、低保對象評議研究會議記錄、村(居)務公開資料、低保戶身份證、戶口簿和低保存折等。會同工商、稅務、住建等部門對低保信息進行篩選比對,檢查是否存在問題。
2、“入戶訪視”主要深入低保戶家庭,了解核實家庭人口、身體健康、就業收入、住房條件等方面的信息,核定是否符合低保條件,對發現疑點的對象要作為重點訪視對象。
3、“聽取意見”主要通過鄰里調查、個別訪談、召開座談會等形式,核實低保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聽取對低保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人員組成
為切實加強對此次低保專項檢查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區政府成立低保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陳春碧同志兼任,辦公室人員由區紀委蔣冠航、區財政局陳淑芬、區民政局陳慶輝、區審計局莊似云、區統計局陳阿瓊等同志組成。
四、階段安排
1、自查自糾階段(月中旬至月底)。由各鎮(街道、場)、村(居)委會組織對本轄區、本單位低保工作特別就本次重點檢查內容進行全面檢查,查找存在問題,認真整改糾正。要注意檢查發現哪些對象不符合低保條件,哪些對象因身體狀況好轉可參加就業、子女長大成人可就業或其他家庭經濟好轉且超出低保標準的,給予退出保障范圍。各鎮(街道、場)要于4月25日前對本轄區、本單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報區民政局,并組織對低保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予以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將擬退出低保范圍的對象名單匯總報送區民政局,由區民政局統一辦理停保手續。
2、重點核查階段(月上旬至月中旬)。檢查組赴各鎮(街道、場),采取全村普查、隨機抽查相結合的辦法,全面檢查了解各鎮(街道、場)自查自糾情況,查處在低保工作中優親厚友、暗箱操作、冒領低保金等違規違法行為。對各鎮(街道、場)的具體檢查時間另行通知。
3、通報整改階段(月底至6月上旬)。檢查組對各鎮(街道、場)、各村(居)委低保工作檢查情況進行匯總,推廣各地好經驗、好做法,指出工作中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區政府并予以全區通報,表彰先進,鞭策落后。各鎮(街道)、村(居)委會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糾正,于6月上旬前將整改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區民政局。各鎮(街道)、村(居)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更加嚴密、規范的低保工作規程。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組織,立即行動。各鎮(街道、場)、各村(居)委會要高度重視本次低保專項檢查,立即組織力量,對照政策要求,開展自查自糾。特別是村(居)一級要以本次檢查為契機,對已保對象進行全面篩選復查。監察、財政、民政、審計等部門要全力參與本次檢查,保證檢查組抽調人員全程參與此項工作。區民政局作為牽頭單位,要負責做好檢查組人員召集、車輛調度等協調保障工作。
2、堅持原則,注重實效。各鎮(街道、場)、各村(居)委會要認真對照低保政策法規,深入查找低保工作存在的問題,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對篩選比對中發現有疑點的,要暫停低保金發放,等待進一步核實。經核實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予以取消低保資格并追回低保金;符合低保條件的,予以續發補發低保金。對低保審批工作中、行為予以嚴肅查處。通過檢查、整改,進一步糾正錯保、漏保行為,堅決將個人已買房、買車、辦理住房公積金、開辦企業等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清理出保障范圍,切實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低保范圍。
根據全省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和市縣惠農政策落實集中整治活動的相關要求,自“規范宣傳年“活動開展以來,市惠農政策落實督查組、市民政局和縣民政局多次對我鎮的城鄉低保政策落實,低保資金使用及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和督查,對我鎮存在的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對象分類施保不準確,拆戶、拼戶保障等問題進行了明確反饋。我鎮嚴格按照《縣民政局城鄉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對全縣城鄉低保工作進行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對全鎮農村低保進行了全面整改,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為了扎實抓好全鎮的城鄉低保規范化建設工作,我鎮成立了領導小組,負責城鄉低保規范化建設工作,并多次召開會議安排部署農村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城鄉低保實地管理的要求,將城鄉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范圍,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和干部績效考核之中,鎮黨委、鎮政府主要領導為城鄉低保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城鄉低保工作負總責;包村領導為城鄉低保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具體抓好所包村的低保政策落實和規范化管理工作;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為各村城鄉低保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所在村的城鄉低保工作負總責,具體抓好城鄉低保政策落實和規范化管理工作。
邊查邊改,完善機制
針對我鎮存在的低保對象不準,村干部享受低保、拆戶、拼戶施保的違規現象,全鎮各村、組全面進行了農村低保動態調整工作,嚴格按照“村民個人申請、村民民主評議、評議小組評議,村委會初審、鎮人民政府審核,上報民政局審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確定農村低保對象,各村組先后召開群眾會議96場次,充分發揚民主,把農村低保評審工作“陽光操作”,向廣大農戶印發了《鎮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指南》讀本3000多份,向各村、組印發了《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縣關于貫徹落實城鄉低保“調、減、免”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和《鎮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城鄉低保規范宣傳年”活動實施方案》等文件125份,使廣大農牧民群眾明白農村低保申請審批程序,有效化解了農村低保申請、評議、審批工作中諸多矛盾、糾紛,杜絕了村干部享受低保、低保對象分類施保不準確、拆戶、拼戶施保現象。經這些動態調查,全鎮農村低保戶由原來的1518戶4198人減少到1211戶4198人(其中整戶停保1891人,戶內減人105人,整戶新增1465人,戶內增人531人)。初步確定一類對象271戶714人,二類對象514戶1805人,三類對象426戶1679人。
規范程序、健全資料
我鎮在這次農村低保動態調整工作中,注重抓農村低保申請,審批程序,健全建立檔案資料,做到了鎮上有檔案柜,村上有檔案盒,低保對象檔案資料齊全,建立了低保一戶一檔,鎮、村、組有低保評議會議記錄、公示記錄、低保花名冊、一村一公示板,有公示影視資料。鎮、村都成立了低保評審小組和評議小組,對評議、審核、審批情況進行了“三榜公示”。
整改和規范農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
農村低保對于切實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村及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建立農村低保的重要意義,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要增強力量,加強組織協調,夯實工作基礎,進一步加強整改和規范農村低保工作,確保農村低保工作的實施效果。
整改和規范農村低保工作的目標任務
用3個月的時間,針對全鄉當前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和規范,在全鄉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銜接配套、標準科學合理、資金兌現落實、管理規范有序、服務優質高效的城鄉低保工作機制,著力解決“一人戶”、“未保齊戶”、“一證多戶”及“應保未保戶、應退未退戶”等問題,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實現動態管理,確保低保對象有進有出,保障標準有升有降。
整改和規范農村低保工作的步驟及時h安排
㈠組織領導(5月10日—5月15日)
鄉成立加強和規范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鄉長任組長,并明確責任。同時,制定整改和規范農村低保工作方案。
㈡宣傳發動(5月16日—5月20日)
各村及相關單位要通過廣播、標語等形式對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申報程序、享受標準等進行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㈢自查自糾,全面整改(5月21日—8月10日)
各村對農村低保工作進行自查自糾,認真查找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整改措施,逐一進行全面整改。
1、整改內容
①政策執行方面。著力解決群眾對低保政策不了解,不能正確行使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相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政策把握不透,執行低保政策不到位。
②程序規范方面。著力解決不嚴格執行調查核實、民主評議、公示等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導致出現優親厚友、關系保、人情保等問題。
③對象確定方面。著力解決低保工作存在的“應保未保”、“應退未退”以及優親厚友、關系保、人情保等問題。
2、整改方式
①重新申報(5月21日--6月10日)
各村對本村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要積極主動向鄉民政辦匯報,填寫登記表。對限期不申報、瞞報、弄虛作假的,對相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②審核清理(6月11日-6月30日)
各村選出5—10名黨員和群眾代表對本村的農村低保申報對象逐戶進行審核,主要審核對象的家庭成員的收入、健康以及就業狀況。審核以走訪申報對象和鄰居相結合,每個申報對象至少走訪鄰居3戶以上,并結合低保標準,對申報對象進行調查摸底,做好記錄。
③匯總公示(7月1日-7月10日)
各村把調查審核情況進行匯總,并在組、村、鄉三級公示,每個自然村至少有一個公示點,隨時接受群眾監督,對在清理審核中發現的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原低保戶,要按照條例予以取消,收回低保證,并書面通知該戶,說明取消的原因,做好思想工作。
④督查指導(7月11日-8月10日)
鄉成立督查審核領導小組,并從民政、紀檢、財政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采取分片包干的辦法,督促、指導、幫助各村及相關單位做好整改,工作組將進村入戶逐戶調查,做到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同時做好走訪記錄,填寫登記表,將走訪結果在組、村、鎮張榜公示,對確實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予以取消,收回低保證,并書面通知該戶。
3、整改要求
各村要制定相應的整改方案,按照“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納入保障范圍的低保對象進行張榜公示,并將低保證發放到低保戶手中,尚未發放的要及時發放到位,確保低保戶按時足額領取低保金。對群眾有異議的,要調查核實,對不符合條件的堅決予以清退,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要全部納入保障范圍。為避免在整改規范工作中引發新的矛盾,保持社會穩定,對清退的農村低保對象講清低保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并進行公示;對惡意騙取低保金的,堅決予以清退并追繳已領取的低保金;對參與貪污、私分、虛報、冒領、擠占、挪用低保金等違法違紀行為的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村組干部,按照法紀嚴肅處理。
㈣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建立低保管理長效機制(8月11日—8月20日)
建立完善低保定期審核制度,強化動態管理,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低保金手續,健全完善“保障對象有進有出、補助水平有升有降”的運行機制,確保“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健全完善資金籌集管理機制和科學規范、高效快捷的資金撥付制度,落實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健全完善低保資金社會化發放制度,確保低保金按時足額發到保障對象手中;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確保低保工作落到實處。建立低保評議員隊伍和監督員隊伍,實現“三級管理、四級監督”機制。各村要根據自己的職責,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加強規范管理。
幾點要求
1、高度重視。低保工作是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民生工程之一,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關系我鄉的社會穩定。對低保進行審核清理,是鄉黨委、政府從實際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關系我鄉社會穩定大局,對此鄉村兩級要給予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
2、加大宣傳。低保工作涉及面廣,各村一定要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做好群眾的說服教育工作,避免因此產生的新的矛盾和問題。
縣委督查室:
××鎮敬老院、××敬老院建設項目及民房保險工作已列入2009年度××縣人民政府承諾的十件實事督辦建設項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強城鄉低保工作和醫療救助工作,穩妥做好農村、城鎮特困群眾,弱勢群體和“五保戶”大病救助工作。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鎮、××敬老院項目建設情況 ②、××鎮敬老院建設情況:××鎮敬老院位于××新城區農業銀行住宿區背后,占地面積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積5836.29平方米,項目總投資350萬元,建設規模有:住宿、餐廳、娛樂活動場所、綠化等附屬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測繪、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檔墻等,現已進入主體工程招投標程序,預計主體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開工,該項工程已完成投資120余萬元,占總投資的34。
③兩個敬老院的資金使用情況:兩個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資2814373.74元,資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補償費、工程勘察費、附屬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設計圖紙費、辦證費、通電通水工程。 三、民房保險工作情況,完成了全縣民房的統一保險工作,簽訂了《××縣農村居民住房保險協議》。目前農村居民住房保險共理賠農戶533戶,其中風雹災413戶,火災6戶,保險公司共向受災農戶支付理賠金180.7萬元,受災群眾得到及時理賠。
四、統一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標準,擴大城鄉醫療救助工作覆蓋面 五、建立健全城鄉“分類施保”和臨時救助制度
按照州民政局西民保〔2009〕3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從我縣的實際情況出發,針對存在的問題,縣政府7月10日召開了全縣10個鄉鎮、四個農場、四個社區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低保工作人員參加的城鄉低保專題會議,進一步加強了城鄉低保政策的宣傳教育,會議要求各鄉鎮、各農場嚴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有關要求,切實做到不漏保、不錯保、不亂保。加大城鄉低保政策的宣傳力度和監督工作,并組織人員深入各鄉(鎮)進行調研檢查工作,糾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強化監督,堅決杜絕低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風。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工作,嚴格按照申請、審核、審批、張榜公示的程序,科學操作,規范管理。實行集體審批,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實現了動態管理,有升降,有進出,基本上做到了應保的一戶不漏,不該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則,使城鄉低保工作穩步推進,讓困難群眾真正享受低保政策。 七、農村低保救助情況,農村低保救助覆蓋面達到9665戶2萬人,發放農村低保金1440.72萬元。發放農村低保一次性補貼2.02萬人,發放金額128.95萬元。城鄉低保全面落實了應保盡保。 九、五保戶供養生活得到保障全縣共有五保戶435人,其中:集中供養18人,分散供養417人。供養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納入財政預算,按時發放到五保戶手中。加強了勐侖、易武敬老院的內部管理,規范了衛生、飲食、醫療等服務,使集中供養的老年人得到較好的服務。
十、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兩個敬老院未按期完成的主要原因:××鎮敬老院征用××農場部份橡膠地,××敬老院征用勐哈村委會橡膠地,土地征用手續辦理較為困難,補償費較高,附屬工程投資較大,建設資金嚴重不足。
2、城鄉低保居民收入核定難,督促檢查抓落實有待加強。
3、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工作經費不足,給工作帶來一定的影響。
4、部分農戶對農村民房保險工作認識不足,需要加大宣傳力度。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1、嚴格加強兩個敬老院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用好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
2、抓緊工程建設,把好質量關,2012年5月底完成××敬老院的全部工程,并在7月份投入使用。9月底完成××鎮敬老院建設,并投入使用。
3、繼續抓緊抓好民房保險工作,加大農村民房保險的力度,擴大覆蓋面。
4、加大城鄉困難群眾低保、醫療救助的覆蓋面,使他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履行民政職責,認真完成縣委、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基本案情]婁煩縣民政局某副局長李某某、婁煩縣民政局低保中心某主任(副科級)高某某,在擔任職務期間,,嚴重不負責任,違規給不符合領取城市低保條件的退休人員、死亡人員、購車人員、購買商品房人員、開辦注冊工商企業和經營個體工商戶人員等共計近273戶違規發放累計低保金額達四百多萬元,給國家造成巨大的損失。
一、城鎮低保審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不該領取低保的五種人員領到了低保,且所占比例極高
婁煩縣共計享受城鎮低保人員平均每年約3000戶,不符合享受城鎮低保條件人員為273戶,占到了全部享受戶數的近10%,所占比例極高。不符合享受城鎮低保條件人員可分成五類人員:一是部分人員在退休后在領到養老保險金后仍在享受城鎮低保。二是死亡人員仍在繼續享受低保待遇。三是購買了私家轎車的人員,有的戶數甚至購買高檔小轎車,這類人員也享受到了城鎮低保金待遇。四是購買了面積超過享受低保范圍商品房的人員。五是開辦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人員。這五類人員中后三類人員占247戶,嚴重違背了國家的城鎮低保政策,并造成了惡劣影響,危害了民生發展。
(二)申領低保戶虛報、瞞報家庭情況,低保工作人員核實存在嚴重困難
按照規定,對于人員死亡、家有汽車等高檔非生活用品的、經營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等十類人員不得發放城鎮低保金,但在調查中我們發現,申領低保戶紛紛想辦法規避核實財產,不具實申報自己的家庭財產或經濟情況的現象普遍存在,加上低保工作人員有限,力量不足,核實調查手段單一,給低保核實工作帶來較大困難,對于有些財產無從核實,形成漏網之魚。
(三)入戶調查環節把關不嚴,流于形式
按照規定,申領城鎮低保人員在提請申請后,社區低保站應指派兩名以上人員持《入戶調查表》到申請人員家里一一核對信息和調查了解家庭收入經濟情況,必要時需召開民主評議聽證會,但在實際工作過程中,部分低保站工作人員不負責任,不仔細進行核對,讓調查過程流于形式,民主評議聽證會則從未施行過,失守了申領城鎮低保環節的第一關,讓部分不符合領取條件的人員鉆了空子。
(四)提交檔案、網上比對環節缺失,出現了審批漏洞
按照規定,入戶調查結束后,低保工作人員應當將申領低保人員的信息和材料及時錄入,并將紙質材料等申請人檔案送鄉鎮或低保站復核。但實際工作中,有的申請人的檔案材料沒有上交,有的是在低保站或鄉鎮低保所催要后才上交,檔案環節造成了缺失,這給下一環節的復核工作帶來諸多不便,大量申請人情況未復核便上報到縣低保中心,留下了審批漏洞。
(五)聯網核定環節形同虛設
按照規定,對于申請人的收入情況,應當由縣(市、區)低保工作人員到公積金、工商、稅務、車輛、房地產、金融等部門的收入信息庫進行比對,比對通過的,進入待遇審批,比對不通過的退回。但我們在調查中發現,這一環節基本上形同虛設,縣低保中心工作人員根本未到相關部門進行收入核對,致使大批量的有高檔房、高檔車,開店鋪、經營企業的高收入家庭成為了發放城鎮低保金的對象,是造成國家低保金流失的一個最主要原因。
(六)信息不公開,不按規定張榜公示
調查中發現,縣低保中心工作人員未按規定在太原市民政信息網上進行張榜公示,有的只在社區小角落里進行,且公開人員和信息不全面,采取時有時無、部分公開的公開方式,缺少了群眾監督,是讓不符合領取低保條件人員長期享受低保待遇的一個重要原因。
(七)不及時進行定期復審,留下了監管盲區
調查中發現一部分低保人員在申請低保之初是符合享受低保條件,一段時期后收入增多,經濟條件好轉,逐步不符合條件但還在享受政策。對此,縣一級低保中心應當定期對城鎮低保戶進行定期復審,對不符合條件的及時清除,但實際工作中,低保工作人員對此項工作疲于應付,敷衍了事,不認真核實,致使部分人員在取得高收入后依然享受著低保待遇。
(八)監管不落實,問責不到位,存在制度弊病
在低保工作領域缺少規范性的問責制度,違規發放、違規操作行為得不到及時的責任追究,加之個別低保工作人員素質不高,工作應付于表面形式,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低保資金流失嚴重。同時在監管制度設計方面存在重大弊病,縣一級低保中心既負責低保發放的審批工作,同時又在內部成立一個部門負責監管工作,這種既做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制度弊病,讓監管工作力度銳減。
二、加強低保審批工作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低保審批問責制度,強化審核審批各個環節的執行力
婁煩縣全年享受城鎮低保戶數約3000戶,而縣一級低保工作不超過15人,讓這些有限的工作人員去對3000戶的情況進行一一核查,可行性不強,加之各個戶數的家庭收入逐年變化,是動態的,這更加大了核查難度,所以要建立健全審批問責制度,下放部分審批核查權,比如將受理、初審、動態核查權交給鄉鎮、社區一級單位,讓社區、鄉鎮一級具有一定的審批決定權,同時加大鄉鎮、社區一級低保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讓權與責相當、實現權責相符。縣一級低保中心則主要負責對受理低保申請各個環節是否執行到位進行監督,并及時開展定期復審工作,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進行制止。這樣一來,既解決了縣一級低保中心人員不足的問題,又充分發揮了鄉鎮、社區一級工作人員方便聯系各戶數,能有效進行動態監督的有力條件,也加大了他們的工作壓力,杜絕或減少工作執行不力,損失國家資金的問題。
(二)引入市一級機關對低保工作常態監管
低保戶的審批工作在縣一級低保中心,也是最后一個審批關口,將監管工作再簡單的交給縣一級低保中心,顯然不合適,所以要在加大審計監督、紀檢監察監督的基礎上,引入市一級機關對審批各個關口進行常態監管,革除自批自管的弊病。
(三)盡快推進工商、稅務、車輛等多部門信息聯網建設,為低保審批核查提供服務
造成國家低保金流失,低保工作人員本身存在問題是一個方面,但低保工作人員進行一一核查,存在一定困難也是客觀因素。實踐中許多申請低保人員往往虛報、瞞報個人收入,甚至想辦法規避核查,低保人員挨家挨戶一個一個去查,再到工商、稅務、房產、車輛等各個部門對所有申請人員一一進行核查客觀上也存在很大困難。所以要加快建設工商、稅務等多部門信息網絡,將各部門信息統一聯網,這樣低保工作人員在查詢時方便了許多,也能為司法、市場監管等其他部門提供更多服務。
(四)強化低保名單公示工作,引入群眾監督
從我們調查的情況看,市一級民政局要求將城鎮低保信息在太原市民政網上進行公示,但這種公示方法未免有些單一。因為從婁煩實際情況看,上太原市民政網瀏覽公示信息的群眾較少,好多人并沒有養成經常上網瀏覽網站的習慣,所以從一定意義上看這種公示縮小了公示范圍,不利于發揮群眾的監督效能。所以要廣開多種渠道,利用鄉鎮、社區電子屏,鄉鎮、社區信息欄進行公示,而且公示要做到全面、及時、公開、透明,對不依規及時公示的,及時督察、及時處罰,著實引入群眾監督,防范違規操作、現象的發生。
(五)嚴格落實民主評議聽證會
民主評議聽證會是一項非常有效的監督核查方式,能發動身邊的最廣大群眾參與監督,實現對享受低保戶數的家庭收入的有效監督,所以要大力加強,同時注意改進民主評議聽證會的方式方法,變民主評議聽證會的可有可無性為固定性,定期召開,定期復審,縣、鄉鎮(社區)兩級工作人員參與,群眾代表當場參與決定,能有效核實享受城鎮低保家庭的動態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