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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堅守耕地紅線、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耕地占補平衡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禁止耕地“非農化”,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
二、具體措施
(一)分解下達2016年度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指標。及時將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目標下達到各鄉,明確耕地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確保耕地質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二)做好鄉“十三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終期考核。2016年為“十三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實施情況的開局之年。我鄉要履行耕保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進一步落實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細化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責任考核工作,配合鄉考核辦完成對各村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中期考核,并密切配合鄉耕地保護領導小組對各村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終期考核。
(三)2016年耕地保有量面積不低于721.44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652.79公頃。要不斷提高對保護基本農田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提高認識,自覺、積極、主動地抓好這項工作。進一步加強基本農田保護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健全基本農田保護統計臺帳,使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做到六定:定面積、定位置、定質量、定標志(保護標志)、定責任(保護責任人)、定措施(保護措施)。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上建窯、建房、建墳、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基本農田;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加強基本農田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土地肥力,鼓勵基本農田承包經營者增施有機肥料,及時制止污染基本農田行為。進一步完善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度。將全鄉的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和保護面積通過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農戶和地塊補充耕地、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資金保障工作。
(四)根據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做好鄉2016年度耕地增減變化情況和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及補充耕地計劃執行工作,重點做好建設占用耕地、災害損毀耕地及設施農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工作。
(五)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建設。做好我鄉高標準基本農田前期方案設計和招標工作,加強項目全程監管,切實提升耕地綜合生產能力。大力推進上級下達我鄉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程。
目前,人們對耕地保護的責任不明確,錯誤的認為耕地保護僅僅是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政府的責任。因為責任落實的不到位,當破壞耕地的違法現象發生時,個人以及某些部門都會視而不見,認為這些事情應該交給縣級以上部門去管。在國土資源形勢不容樂觀的形勢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壓力十分巨大,責任也異常巨大。目前,國土資源部門存在人手不足、執法力度不大、執法態度惡劣、執法手段單一、群眾基礎差等問題。
1.1執法過程艱難,違法用地屢禁不止
國土資源的利用涉及多方利益,在實際執法過程中,多方面的因素與勢力滲透會對執法人員的工作造成諸多影響。針對違法用地、違章建房、侵占農田等違法行為,國土部門工作人員只能夠依照法定程序來進行執法工作,先用文字要求違法者停止其違法行為,不能強行制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違法者不聽從執法人員的制止,那違法行為將繼續進行,等到行政程序結束,法院可以進行強行制止時,違章建筑往往就已經形成了,這樣就大大增加了執法人員的執法難度。
1.2監督執法力度不夠
國土部門工作人員的待遇欠佳,一些工作人員就會在工作中放低要求,不能嚴格依法執法;在進行國土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時,某些工作人員會收取好處,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某些工作人員執法態度不夠堅決,執法力度不夠,不足以對違法行為產生震懾效應。
2加強土地資源管理的思路
2.1加強宣傳力度
土地資源的管理工作需要相關部門與普通民眾的協調配合,加強國家關于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可以增強人民的耕地保護意識,使民眾認識到違法用地的嚴重后果,并有助于民眾自覺配合相關工作人員的執法工作。在國土部門工作人員之間也要進行必要的宣傳,執法人員要認真學習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認真執法,避免暴力執法現象的發生。2.2處理好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的關系國土資源是保障我國經濟社會平穩快速發展的重要基礎,經濟的發展決不能以犧牲環境作為代價。在進行土地利用規劃時,相關部門需要兼顧資源與發展,努力實現資源的最優化利用。在土地管理的過程中,相關部門與各地政府都要認真學習國家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學習國家協調土地資源與經濟發展的重要精神,牢固樹立“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理念,營造良好的依法用地管地工作氛圍。
2.3保障民生用地供應
“安居”才能“樂業”,在經濟社會不斷發展的今天,住房問題成為困擾諸多民眾的一大難題。在進行土地的規劃管理時,相關部門需要大力保障民生用地的供應,認真解決民眾住房難的問題;相關部門需要牢牢把握住房地產市場,進行相關的監控與監測工作,及時根據市場需求調整供應結構與供應力度;相關部門需要加快土地審批工作,優化審批程序,建立可靠便捷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統,降低國土部門工作人員的工作力度與工作壓力。
3土地資源科學管理的措施
3.1土地開發復墾管理
土地開發管理要遵循生態平衡原則、農村土地開發優先原則以及綜合性開發原則,并且要嚴格遵照土地利用整體規劃?;谝陨先椩瓌t與一個指導,廢棄的或者未被利用的土地可以得到合理的利用,并能夠產生良好的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耕地的優先開發可以較好地保障經濟的發展與人民的安定生活,而綜合性開發則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開發的綜合效益。土地復墾要優先用于農業生產,嚴格實行“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土地復墾是緩解人均耕地面積少的一項重要舉措,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實現資源的重復利用,改善當地的環境。
3.2地籍管理
地籍管理工作包括土地統計、登記、分等、調查、估價、檔案管理等,管理工作要注意保障地籍資料的系統性、連續性、完整性、概括性、精確性以及可靠性,并且要嚴格按照國家統一的標準進行。
3.3建設用地管理
建設用地管理堅持按計劃、規劃用地,保證建設用地宏觀上穩定、平衡與協調的原則;堅持城鄉建設用地統一管理的原則;堅持建設用地有償使用的原則;堅持保護耕地、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建設用地的合理管理對于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實現經濟平穩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合理的建設用地規劃是發揮土地資源價值的重要前提,充分發掘現有建設用地的發展潛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對耕地的利用,更能促進經濟的發展。
4結語
受農業邊際經濟效率遞減、耕地保護權責利不對稱等因素的影響,農民持有并保護耕地的收益并不高。若自有耕地被轉用為建設用地則可獲取相對較高的經濟補償,兩相對比使得農民對耕地的保護面臨較大的機會成本。針對這一問題,現行耕地保護政策試圖以省為單位,通過在生產、生活方面為農民提供統一標準化援助的方式,抵消農民所面對的耕地保護機會成本,穩固農民持有并保護耕地的意向。但由于耕地轉用補償標準很大程度上由耕地所在區位的級差地租決定,所以農民保護耕地的機會成本會隨區位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偏遠地區的耕地因區位較差、生產投入低和生產效率不高,其級差地租也較低,耕地保護的機會成本小。城鎮近郊的耕地因明顯的區位優勢、生產過程中的連續投入及較高的生產效率而具有較高的級差地租,耕地保護機會成本大。現有耕地保護政策對農民提供的援助具有統一、標準化的特性,沒有考慮到區位間耕地保護機會成本的差異性,其雖然可以滿足偏遠地區農民的生產生活需求,但卻無法抵消城鎮近郊巨大的耕地保護成本,這就使得相當一部分城鎮近郊耕地保護機會成本游離于耕地保護援助體系之外,沒有任何經濟措施或手段對這部分機會成本進行調節或補償,這便出現了經濟手段在調控這部分機會成本上空缺的情況,造成了耕地保護經濟機制在抵補區位間耕地保護成本差異上的缺失。
二、耕地轉用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
依照“漲價歸公”原則,耕地轉用中地方政府獲得土地出讓金,失地農民獲得相應的耕地補償款。受政府失靈的影響,地方政府獲得的受益除耕地自然增值外,還包括壟斷市場上因政府提升建設用地價格而造成的價格扭曲。相比之下,農民獲得的耕地補償款除受耕地價值外溢影響外,還因政府壓低補償標準帶來的價格扭曲而相對較低。由此,高額的耕地轉用收入和極低的耕地補償款之間就產生了一個巨大的機會成本,它為地方政府的征地行為提供了內在動力,加速了耕地的流失。
三、農村集體土地產權設置不完善
當前,雖然現行法律規定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但面對 “村委會”、“股份經濟聯合社”及“村民小組”等不同性質的集體組織,究竟誰能以集體的身份享有耕地的所有權,法律并未明晰,因此農村集體土地產權缺少具體的人格化代表。這種主體虛位的情況很容易促成各種不同類型的集體組織在耕地保護過程中集體“搭便車”的局面。這種現象的出現意味著在耕地保護過程中出現了正外部性效應,這是一種非市場化的影響,既然是“非市場化”,便說明市場機制的調控在此是空缺的。除所有權主體缺失外,農村集體土地產權權能殘缺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耕地保護經濟機制的缺失。盡管在土地管理實踐中農地發展權利事實上客觀存在,但在農村集體土地權能體系中并未設定。農地發展的實質是耕地利用通過市場渠道向高經濟價值和高開發收益轉變,設立農地發展權的根本目的在于通過控制土地一級市場流入量使這種轉變處于一種合理、有序的狀態,抑制耕地非農化的規模,實現對耕地的保護[9],因此農地發展權利的缺少便意味著控制土地一級市場流入量這一經濟調控手段的空缺,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耕地保護經濟機制的缺失。
四、構建耕地保護經濟機制的對策建議
耕地保護必須以利益為杠桿,在耕地保護主體之間建立長期、全面、有效的耕地保護經濟機制,通過影響耕地保護主體的收入預期,來達到控制其行為、進而有效保護耕地的目的。為此,文章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對策建議:
1、實施耕地價值全面補償
在個人層面上,應計算耕地自然屬性、經濟屬性和社會屬性等多重屬性所派生的現實及潛在價值,并將其全部納入到對農民的耕地保護補償范圍之中;另外,對耕地價值的外溢效益進行經濟評價,并據此對耕地的社會價值和生態價值進行外部性補貼,使之內部化。在社會層面上,應當通過區域間的轉移支付補償耕地保護地區因保護耕地而產生的、由全社會共同享有的耕地保護社會及生態價值,縮小或避免耕地保護利益比較空間。
2、實施耕地保護分區補貼
應根據不同區位間農民保護耕地機會成本的差異,對不同區位的耕地保護實施差異化的耕地保護補貼。首先細化并理順耕地轉用過程中利益轉換關系,分析耕地保護中不同區位農民的行為趨向及利益訴求,核算不同區位農民的獲益情況,確定不同區位各自的耕地保護機會成本。其次,據此對不同區位間農民的耕地保護予以差額補貼,其補貼方式可以是現金補貼也可以是實物補貼,補貼數額的高低由其所在區位耕地保護機會成本的大小決定,并且隨著與城鎮距離的縮進而相應提高。
3、均衡耕地轉用增值收益分配
將享有耕地合法權益的農民與能在資源配置上超脫于地方管制和干預的企業相結合,允許農民在符合土地規劃、用途管制及其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合約的形式直接向企業供地,打破國家土地一級市場壟斷供應制度,糾正政府失靈引起的雙向價格扭曲,降低地方政府獲得的耕地轉用增值收益。另外,在城鄉統籌、以城帶鄉和以工補農等原則的指導下,由地方政府出資建立專項補貼制度,多渠道、多方位的分配耕地轉用收益,縮小耕地轉用中保護主體間的收益差距。
關鍵詞 土地管理 意義 問題 途徑
中圖分類號:TU981 文獻標識碼:A
土地是寶貴的不可再生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我國雖然幅員遼闊,但人口眾多,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較快,人地關系日益緊張。無論從政治、經濟還是民生角度來講,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都是刻不容緩的頭等大事。
1有效利用有限土地、加強土地管理的意義
(1)保障人類生存,促進社會發展
土地是不可再生資源,在人們社會活動和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的今天,對于土地的消耗程度也逐漸加大。如果不對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并加強管理,就會導致土地資源數量越來越少、質量越來越差,發展到最后人類將失去生存與發展的物質基礎。
(2)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農村經濟要發展、農民要致富,必須依賴肥沃富饒的土地資源。如果不能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那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只能成為一句口號,解決三農問題、解決全國糧食供給問題也將成為一句空話。只是合理保護和科學利用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的科技水平、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促進人與土地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推動農村的經濟建設、保證全社會的和諧穩定。
(3)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土地資源作為市場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受保護程度和優化配置程度直接影響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與發展。通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土地市場建設,能夠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發展。
(4)維護社會穩定。農業的穩定,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耕地的數量與質量,直接關系到農作物的產量與質量,關系到六億農民的安居樂業、關系到十三億人口的溫飽問題。因此,加強土地管理,是維護我國和諧發展、長治久安的關鍵。
2我國土地資源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土地利用粗放,沒有對土地進行合理規劃和科學使用,降低了土地的使用效率,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2)在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過程中,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和基礎設施建設,造成用地結構失衡,一方面導致大量農用土地被侵占,耕地面積變小,另一方面導致一些公路、建筑物、綠化地等利用效率不高,長期閑置造成浪費。
(3)土地市場混亂,非法圈地、私搭亂建、低價轉讓等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地方為了吸引投資,采取“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非法手段,影響了土地節約集約管理,使土地資源遭到嚴重破壞。
(4)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執法力度不夠、監察監管工作不到位、一些領導干部缺乏節約集約土地管理意識,對于土地的審批和使用不能隨時監管、動態巡查,使土地管理陷入松散、被動的局面。
(5)土地利用效率低,耕地單位產量不高、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空間不足;建筑用地設計不合理、造成土地資源浪費。
3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的途徑
(1)建立健全法律法規。要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為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與管理建立法律基礎和政策保障。
首先,要采取相應的政治和經濟手段,加強土地管理。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執行土地保護政策和制度,堅決杜絕土地資源的濫用以及耕地亂占現象發生。
其次,要堅持土地統管政策,切實執行土地審批制度,從不同角度采取不同措施消除土地浪費現象,嚴厲打擊破壞土地資源和資產的行為。
最后,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護土地資源、促進土地節約,構建土地管理的法治環境。
(2)樹立節約土地資源的工作理念。各級政府要站在全局的戰略高度,把經濟工作的重點集中在資源節約利用上,杜絕土地資源和資產的浪費,積極構建節約型社會。各級政府機關及下屬企業要充分認識到土地資源的重要性以及當前土地危機的現實,加強土地法制建設,杜絕以地換效益、換利潤、換政績的行為。
(3)節約土地 集約經營。進一步研究和完善建筑用地的定額指標,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大力推廣和實行土地的用途管制機制,嚴格審批各類開發區用地,避免侵占耕地和造成土地資源浪費。對于建筑用地侵占耕地的行為,要采取占用耕地補償的措施,嚴格審查補充耕地方案和資金落實情況,開墾等同面積和質量的耕地作為補償,并提高占用耕地的成本投入,保護耕地不受侵害。
(4)規范土地市場 打擊違法行為。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耕地保護力度,維護土地市場規范。
首先,要加強土地執法監察隊伍建設,建立分管機制,做到各級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權責明確;同時,要加強公安、司法、稅務等部門的協同合作,清除土地管理中的腐敗現象,維護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①對于違反土地調控政策、非法建筑和開采、浪費和破壞土地資源的行為,要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②對于為了一己私欲,非法低價轉讓國有土地,破壞土地資源、侵害民眾利益的行為,要追查到底、嚴肅處理。
其次,要制定統一的征地制度,維護農民的土地權益,激發農民保護耕地的主動性。
(5)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首先,加強農田建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農作物產量。深入開展土地整理復墾和開發,在原有耕地面積的基礎上提高糧食產量,增加農民收入。在調整農作物產業結構的過程中,不能縮減耕地面積、破壞耕地質量,保護農用土地資源。其次,加強建筑用地管理,提高建筑容積率,加強對地下空間的利用和建筑立體空間的開發,爭取用最少的土地,解決最多的問題。
(6)挖掘土地資源潛力,優化用地結構。首先,要定期普查存量建設用地資源,對于閑置用地進行整治和管理,充分利用閑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次,要實現土地集約利用和管理,加強土地使用前的審批、建設中的管理和使用后監督工作,杜絕圈占土地、粗放用地現象。
4結語
總之,正視目前我國土地利用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明確加強土地管理的意義,積極實施加強土地管理的相關措施,是維護我國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的需求,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實現持續發展的需求。因此,我們一定要堅定不移的走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道路,保護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
參考文獻
全區16鄉鎮范圍內的公路沿線、基本農田保護區等開闊、醒目地點制作國策宣傳牌26塊、基本農田保護碑32處,以“6.25全國土地日為契機,積極開展普法宣傳。點面結合,通過廣播、張貼標語以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積極開展經常性國土資源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活動,使廣大人民群眾提高了耕地保護認識,增強了保護耕地觀念,逐步形成了保護耕地從我做起,人人有責”良好社會氛圍。
抓制度,促管理規范
積極適應當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勢,為進一步深入貫徹實施《土地管理法》正確處理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妥善解決當前土地供需矛盾的突出問題,局以制度措施建設為主要抓手,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促進規范管理,全面夯實耕地保護工作基礎。
一是堅持土地管理嚴而又嚴的原則。加強和規范土地利用規劃管理。這是妥善處理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關系的重要前提。根據國家、省、市、區級重點建設項目用地的需求,局全面摸清擴大內需項目用地需求底數,準確掌握各類用地數量、結構、分布、時序和利用情況,合理調整修編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做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簡化用地報批手續,切實保障了擴大內需和重大項目建設用地。對建設用地嚴把申報審查關,按照審批程序,對于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城市(鎮)規劃等用地,堅決不予上報。同時,進一步加強服務工作力度,確保重大項目、城市基礎設施、民生工程及災后重建項目的用地需求。
二是嚴格落實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認真執行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制度、基本農田保護用途管制制度、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制度、基本農田環境保護制度、基本農田保護監督檢查制度、基本農田占用嚴格審批與補充制度;區、鄉、村層層簽定“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設置基本農田保護碑、標志牌,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明確基本農田保護的責任和范圍。結合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開展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完成基本農田上圖和審核確認,切實做到圖、表、冊與地塊一致,實施永久保護。
三是加強動態巡查力度。堅決制止各類占用耕地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巡查工作制度,制定巡查工作規范,將動態巡查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局屬各相關股室隊、事業單位、鄉(鎮)國土資源所聯合,扎實有效地開展定期或不定期土地執法動態巡查工作,將各類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的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
抓項目,促耕地保護
通過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實施,依據《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市區土地整理規劃》結合區實際。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工作。年以來,局在省、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積極申報并認真組織實施了國家投資災后重建中梁土地整理項目和省市切塊資金投資鎮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鎮古集梁土地整理開發項目。
涉及12個行政村,中梁土地整理項目是年11月由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立項的國家投資災后重建土地整理項目。項目位于關子、藉口、太京、中梁4鄉鎮。東西跨度20多公里。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建設總規模1562.5公頃,新增耕地169.4公頃。本項目已于11月25日通過省級驗收。
總投資824萬元,鎮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是年市級切塊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總規模388.9公頃,新增耕地68.81公頃。該項目已于11月20日通過市局初驗。